998读书网会员功能区: 您尚未登录,不能使用书架和书签功能! 您可以选择 『注册』 或 『登录』 来获取此功能! 喜欢本站记得-->『收藏到浏览器』
您的位置: 998读书网首页 - 文学 - 唯识学上的我法在线阅读
唯识学上的我法

唯识学上的我法

加入书架 赞(0 踩(0 上传者:谁知道呢

《唯识学上的我法》|总人气: 9| 总推荐: 0| 总收藏: 0| 简介:

    唯识学上的我法义 定  梵文对“我”有三种定义:一补特伽罗(数取趣即人),二阿得摩(神我灵魂),三补噜沙(人、人格),都可以译作我。我的含义有四;一,主宰义,即支配者。如说我行,我坐,我作,是表示内有自我的支配,又能支配他人,一般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二,常住义,我的身体虽有死坏,而“我”是常住不灭不坏的。如说精神不死,此精神即我的代名词,三,自在义,我能自在作用,不受任何束缚的,四,一体义, “我”是只有一个的,决无二体,故不变异。这四种意思中,以第一主宰义为主。  ‘法”有二义:一,轨义,就是轨生物解,二、持义,任持自性。我们在这世间,不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总能生起一种。见解,这是一株兰花,那是一种鸟音等等。各有它的规则,使人对它了解,所以名“轨生物解。”能够轨生物解的万法,还有它的一个特性,就是始终保持它的自体,不失不坏。我们对于万物的认识,不可能说百分之百正确,有时可能会认识错了,如将鹿错认为马,将紫红错认为大红,将竹认为扫‘蔗等。尽管我们对它的认识是错误的,但它本身仍然保持它的自体,亦即鹿仍然是鹿,并不因为我们把它看成马就变成马,竹仍然是忤并不因明为我们把它看成甘蔗就变成甘

《唯识学上的我法》章节目录

网友对《唯识学上的我法》评论

管理员
·你觉得《唯识学上的我法》写的如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赶紧登陆或者注册发布下你的看法吧?
·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请不要发表辱骂、攻击型等不良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