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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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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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玛西亚对瓦胡的异能进行摸底测试时,汤森来到仓库里,在堆积如山的货物中挑选起来。这些装满三桅船的货物来源多种多样,有开战前本身要运往银色海岸的礼物,也有部落高层逃命时收拢的细软财物,还有萨满们死都不肯丢弃的先祖圣物,甚至有路上的战利品。

当然了,瓦胡欠汤森的东西也在里面,能装满十匹驮马的异能物品,几乎全是原料。

汤森先拣了些昂贵宝贵的货物,再挑了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最后又拿了几样完全不认识但看上去挺唬人的玩意,打成两个大包裹扛出来。正好渔夫们也回来了,他们终于完成了汤森的指令,把附近所有的鱼类不分淡水咸水都弄回来几对。

汤森叫来本地最好的厨子,让他们把这些鱼炮制成各种风味的美食,甚至用冰块直接冻上,分别打包好装上驮马。然后带着两个出身香辣佣兵团的手下,赶着三匹驮马直接上了山。

汤森对外宣称是去勘察走私小道,看看那些地方还没被彻底破坏的。虽然其他人无法完全相信,但首领有秘密这很正常,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理由,哪怕再离奇都是正当的……

而实际上,汤森自然是去找神秘的琼做生意了。因为前路凶险,能多一分把握总是更好,即便不能从琼那边收获什么,对他也造不成损失,一个人能走多远,终究要看自己的体力。

一天一夜之后,汤森已经站到当天离开的位置上。

雪依然在下,风依然在刮,但汤森已经没有了当天的不安,更相反,他此时信心满满。

“哼哼哼!这回我手里可有杀手锏了!”正这样想着,汤森脚下的冰面“啪嚓”一声响,整个人下陷一米,掉进一个光滑的甬道中,然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呼呼呼”地向前向下飞快滑行——几分钟之后“唰”的一声飞起,整个人在空中转个圈,倒插在一个松软的雪堆中!

“砰!砰!”两声,两头驮马也掉进邻近的雪堆里,惊慌不已的乱踢着。

好好,这回没摔痛。

汤森从雪堆里拔出头来,晃了晃脑袋,发现这里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小冰窟了,面积大了很多,而且周围的冰壁和倒垂的冰棱都很漂亮,晶莹剔透、造型喜人,像是精心布置过的。

“每回都这么玩不好吧?换了胆小的还不吓死啊?”汤森拍打着身上的雪花,嘴里抱怨着,不过顾客找茬可不是真找茬,而是为了压价捞便宜。

“胆小的顾客不配跟我做生意,喵。”汤森正对的冰床上,白猫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但既然你不满意,那么下回就不用专程准备雪堆了。”

“雪堆还是要准备的,但可以换成不会化成水的玩意嘛!免得我身上到处是水珠,这身衣服可是很值钱的。”汤森保持着微笑,自己找了个冰块,还用兽皮装模作样的铺了,才坐下来:“琼,我这几天要离开这里了,想起你之前的话,所以找了些商品过来跟你交易。顺带给你道个别。”

“喵?”白猫站起来,面向汤森蹲坐下去,一本正经地问:“重要的是交易还是道别?”

“呃……我们是有交情,但是并不深,所以还是交易的因素多点。”汤森哈哈一笑:“希望这种回答不会让你难过。”

“我为什么要难过?如果你回答道别的话,你才会难过。”琼舔舔爪子:“道别的话,你带来的东西就是礼品了吧?我怎么好意思不收呢?”

“你真是太商人了,这点东西都算计。”汤森夸张的咋舌摇头:“先看看我带来的货物?”

“喵——”琼的爪子在身前晃了晃,远处冰壁上立即掉下大堆的冰块。纷飞的冰屑中,两个与汤森一般高的冰人站了起来,它们稳健地走到雪堆旁边,只用一只手就把驮马给拉起来,然后麻利的解下马背上的包裹,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分成几组摆好。

汤森完全看不懂他们的摆放次序和分类规则,但他能肯定这不是乱放的,而是依据某种特殊鉴别方式在分类……遗憾的是,他现在完全不能理解这种规则。

首先被整理好的是数量最多的一类,包括很多在内地价格极高的珍宝。但琼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它直接对汤森说:“这些东西你带回去吧!没有任何交易价值。”

“这也太欺负人了,怎么说也是我费尽心血才弄上山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汤森愤愤不平:“而且你又不肯告诉我具体需要什么东西,我跟睁眼瞎似的。”

“你能不能得到目录,其实要看这些货物的价值,”琼眯着双眼说:“我们第一次交易其实是偶遇,不算在内;但这一次的货物却能充分证明你本身的实力、以及在这段时间中的进步,才是真正可供我判断你综合能力的途径。”

“就是说我在撞大运是吗?”汤森“切”了一声,很是不满。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你说是吗?”琼对汤森的态度不以为然。

在它说话的时候,冰人已经把第二类货物放到它面前了。不出汤森所料,这一次的东西全是鱼。从做法上区分有煎鱼、烤鱼、炸鱼;大小上区分有牙签鱼、手掌鱼、大脸鱼;形态上分有鱼形的、线性的、伞形的、三角五角形圆盘的……至于那些颜色鲜艳、尾鳍漂亮的,都是整条用冰冻起来,全须全尾活灵活现。

一时间,白猫面前琳琅满目,香味四溢。看到琼脸上不断流转的丰富表情,汤森心中暗暗好笑——你现在是只猫啊!我就对症下药,我不信你能顶住鱼的诱惑!

这也是汤森最赤裸裸的试探!

琼无限留恋地把目光从无数美味上移走,恶狠狠地瞪着汤森:“喵——你居然这样做。”

“投其所好,这算是一种商人必备的素养吧?攻其弱点,也算是一个聪明人的小伎俩。”汤森大大方方的承认了,我就是用鱼勾引你了怎么样?你咬我啊!

“别以为我就没办法了,喵!”琼的身体向后一仰,身体瞬间膨胀扩大,空间光影一阵扭曲,等平复下来的时候,白猫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仪态万方的年轻女性。她的服饰风格奇异但不怪诞,还有细长的飘带状金属饰品,很配她清澈醇美的风韵。

“居然换人了?”汤森无视女性的柔美,当即表示反对:“不行啊!这不是犯规吗?”

“我并未承诺过阁下,一直用琼的形象出现。”年轻女士的声音稚嫩而清亮:“接下来,我将代替琼的事务,初次见面,我是斯。”

“下回你就变成印第安纳了吧?”汤森心中腹诽不已,脸上却又重新挂起笑容:“我是汤森。请斯小姐品评这些货物吧!我觉得,即便是一位女士,这些也算是别具风味的美食。”

“可能有点不好说。”斯平静地回答:“事实上,尊贵的客人,我是鱼人。”

“呃……”汤森顿时有种砸烂一切的冲动,神秘商人的生意还能这样做吗?不如直接玩人算了——但转念一想,自己明确无误是处于弱势地位,生意怎么做还不是别人说了算?

汤森很不喜欢这种状态,既然有所求,自己就必然要放弃很多东西,而且结果未知。这种事已经不属于努力争取的范畴了,热脸蛋贴冷屁股的确是一种生活态度,但绝不属于汤森!

没错,自己不能以乞求的心态活下去,对这种神魔莫测的存在,在强弱不成对比的状况下,一旦认真,那么自己就输了——瞬间,汤森的心态就完成了转换,视野也恢复了清晰。

“我觉得这不是重点,作为一个神秘商人,斯小姐应该有精妙的鉴别眼光。身份什么的,肯定不会放在眼里。”汤森微微的笑着,嘴里的话很刻薄:“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商人可以背叛一切。国家、民族、家人、感情,区别只在于标价高低而已,区区几条鱼,难不住你的。”

“汤森先生真是洞悉了商人的本质。”斯还是老样子,一脸客气看不出情绪:“我有一种预感,你以后会成为很成功的商人。”

“这点你大概弄错了,我只是个顾客,不会追求交易。”汤森却不肯接受对方的奉承:“这笔生意如果能做,那当然很好。不能做的话我也没什么遗憾,爬座山又不是什么大事。”

“客人可能有些误解了,由我出面并不是对你的轻视,而是琼无法在美食面前保持心态。你应该理解这种状况吧?”斯继续保持着脸上的客气,以至于汤森猜不到她的真实意图:“这些美食可以算做劣质最低级别的商品,但可换取的物品并不多,请问客人,你想换些什么?”

“我不知道你手上有什么,琼也没有给过清单,”既然别人这么上道,汤森也不好咄咄逼人,于是两手一摊:“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能换取什么东西。”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如客人说说最近的打算或遭遇,我多少知道一些客人的往事,能根据你的需要推荐些东西,至少保证你目前能用得上。”

“这种方式很体贴,我愿意接受。”汤森不由点头:“最近嘛!我也没别的打算,就是想乘船去千里之外打块地盘下来。”

“内陆?”斯一点也不惊讶:“或者西海岸?”

“西海岸,大概在奎尔萨平原一带。”汤森说:“一旦开始就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去了。”

“原来客人已经树立了进取的决心,那么预祝你旗开得胜。”斯想了想:“如果不算冒昧的话,我想请问你麾下人数够吗?战力够吗?如果有所欠缺的话,我可以介绍一名佣兵给你,费用就算与这些劣质货物冲抵。”

“战争是一大群人干的事,而且我玩的是不分时间地点那种,一名佣兵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更别说相互熟悉配合的问题。”汤森回答:“所以佣兵不合适,你还有其他建议吗?”

“看来客人对自己充满信心,这样的话,想必客人会亲临战场全力搏杀了?”

“的确,这次行动的本质就是不成功就完蛋。”汤森爽朗的笑起来:“要不我就发了,要不我就完了,没有其他结果。”

“汤森先生,你的气质在刚刚似乎变了一些……”斯专注地看着汤森:“你好像突然变得洒脱了一些,也变得更——世俗了点。”

“你说的对,我发现我之前似乎想的太多但做事太少。”汤森点头承认:“做人嘛!不如奔放一点!装孙子可以,但老这么装下去,可就真变成孙子了!”

“明白了,既然汤森先生你已经做出决定,那么我为你介绍以下商品。”斯轻抬手腕,三块厚重的、四四方方的冰块从冰窟角落中滑动过来,停在汤森身侧。斯的手指再轻轻一点,不透明的冰块“砰”的一声从中裂开,露出内里的东西。

在无数小冰块稀里哗啦的撒了一地时,汤森抬眼看去,目光顿时变了变。因为他看到的是三幅完整的、全新的盔甲。这是一种全包型的皮质盔甲,头部身躯四肢甚至连脖子都被纳入保护,而且对关节部位的处理异常精良,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

再仔细一看,汤森又发现这三副盔甲有些不对,造型不一样,颜色也不同,或者应该说这只是全新的底甲——表面没有镶嵌金属制的附加甲,但留有明显的孔洞,还有些用途不明的挂钩和锁扣,甚至连装饰花纹都没有。

“客人,请允许我为你介绍,三者全铠。”斯指着左侧银白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贤哲铠。”然后她把手指一偏,指着右侧金黄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勇毅铠。”

“中间纯黑的呢?”汤森问。

“隐恻铠——其实名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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