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的无知差一点害了她,而她还向他道谢。这让他如何承受得起?他温柔的问:“你好些了吗?身体还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有的话一定要说出来哦。”
她摇头说:“没事了。我得的这种病,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凄楚地一笑,敛眉低颦,道:“也许我父母就是受不了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才不要我的。他们不但要承受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甚至要随时做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准备。他们一定很难过、很痛苦。我的存在的确给家人添了不少麻烦。奶奶在世时,每天晚上都要起来两三次,看我是否呼吸顺畅,有没有发病。她就是这样十年如一日的照顾我,现在连奶奶也走了。为什么我爱的和爱我的亲人都不要我了?”她任由泪水恣意漫流。
齐崇轩为她温柔的擦去泪水。“你并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有我啊。崇轩哥会取代奶奶的位子照顾你的。兰溪,今后你和我就相依相伴的生活,直到你大学毕业找到爱你、疼你、呵护你的男朋友为止,好不好?”
兰溪眼中闪动着泪花,说:“你是个有远大志向的人,我不能连累你。”
“怎么能说是连累呢?我是心甘情愿的想要照顾你。奶奶走得突然,没有能够留下遗嘱,但我猜得出,奶奶最放心不下的人就是你。她一定想嘱托我要好好的照顾你,只是这些话都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兰溪,不要让奶奶在九泉之下不安心,就因为失去了奶奶的悉心照顾,所以你才要更加的疼爱自己,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知道吗?”他的左手握住她的小手,右手竖起三根手指,郑重其事的起誓:“从这一刻起,我就是兰溪的亲哥哥,兰溪就是我的亲妹妹。我会尽我所能照顾好、保护好妹妹,不会让她收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兰溪,你愿意做我的妹妹吗?”
兰溪感动地说不出一句话来,以她目前的情况,她需要有个人陪在身边。她频频点头,来说明自己的决定。有哥哥的感觉应该很不错,平日她就很羡慕那些有兄弟姐妹的同学,以后她在不用去羡慕别人了,因为她也有哥哥啦!一个可以依赖的哥哥。
“傻丫头,不要哭啦!笑一笑!心情愉快,病才会好得快。你觉得自己鼻子里插着氧气管子的样子很美吗?”齐崇轩哄劝兰溪。
兰溪听到他的话,破涕为笑,反问:“不美吗?”
“美!兰溪妹妹变成什么模样都很美。”齐崇轩的蓝眸里荡着浓浓的笑意。
“这是崇轩哥的真心话吗?”
“啊?啊!是啊!”
“你骗我!”兰溪佯装气恼,嘟起了嘴巴。
齐崇轩挠了挠头,一抹坏坏的笑容闪过他的唇边,戏弄她说:“你不爱听吗?”
兰溪调皮的故意拉长声音回答:“爱听!”
俩个人四目相望,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笑声传遍了走廊,显然他们全然忘记了这里是需要安静的医院。有齐崇轩的陪伴,兰溪开朗的有说有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刚刚脱离生命危险的病人。她打心底里喜欢上了这个潇洒帅气、谈笑风生、自信满满的哥哥了。
兰溪和齐崇轩就像亲兄妹一样生活在一起。齐崇轩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兰溪,奔波于近十家酒吧和夜总会之间。现在他赚的钱不仅要维持家用,还要支付兰溪的学费。特别是兰溪就快升入大学了,大学的开销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所以他不能仅仅只是为了唱歌而唱歌,他要拼命的赚钱,让兰溪能够安心地进入大学学习。
每天,齐崇轩都是凌晨三点钟,托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白天,兰溪去上学,他则在家里睡觉,写歌创作。到了傍晚,他就开始穿梭在一家又一家的酒吧中,为那些前来消遣找快活的人唱歌助兴。面对那些根本不懂什么叫音乐的家伙,他实在提不起精神,但这就是他的工作,他别无选择,只好耐着性子把歌唱好。他刚到一家知名夜总会唱歌时,有个打扮时尚前卫的中年女人,看中了他,竟然想出钱包下他。当时他只是轻蔑的一笑,然后潇洒的辞去了歌手的工作。
说实话,他很厌恶现在的生活方式,但没有办法,除了唱歌之外,他别无所长,为了挣钱只有忍耐。大学只读到二年级的他,不顾妈妈的强烈反对,毅然决然的回国,追寻歌唱梦想,他没有大学文凭,想找一份好的工作谈何容易。
齐崇轩为了节省时间更快的到达下一个唱歌的地点,买了一辆山地车用来代步。今天下午他忙于写歌编曲,忘记了时间。距离第一场演出还有半个小时,他来到一家快餐店,买了个汉堡想先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再去赶场子。
他大口的咬着汉堡,另一手将找回的零钱塞进了牛仔裤兜里。正当他要推门离开的时候,无意间扫视到了个熟悉的身影。他三步两脚走过去,迅速地抓住了那个人正在擦桌子的手。
“你在这里做什么?”齐崇轩脸色阴黑得吓人,蓝眸中充满了怒火。兰溪这丫头竟然背着他打工。她难道不知道,目前学习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吗?
“我……”兰溪惶恐惊愕的看着一脸凶神恶煞的齐崇轩。她完蛋啦,被他发现了。
“跟我来!”齐崇轩拉着兰溪来到快餐店门外后,便劈头盖脸的教训着兰溪。“谁准许你来这种地方打工的?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吗?和你同龄的孩子都在拼命的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在课业中,而你呢?你却来这边擦桌子。你这么做怎么对得起疼你、爱你的奶奶?”
兰溪解释道:“崇轩哥,你听我说。我没有不重视学业,我来这打工是想赚钱攒学费。上了大学之后要花很多的钱,如果现在不努力赚钱的话,到时候就没有钱来支付高昂的学费。”
齐崇轩放开她的手,努力的平复心中的怒火,说:“赚钱的事不需要你来操心。你尽管安心地读好书。如果你现在不好好读书,只想着如何赚钱,不用说读大学,就是连毕业都成问题。”他拍了拍兰溪的肩,说:“放心好了,学费的事我会解决。”
兰溪固执的说:“学费的事我要自己解决。我和你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你对我的照顾,我已经感激不尽了。怎么能再拿你的钱去读书呢?那样的话,我宁可不去念什么大学。”
齐崇轩怒火高涨,瞪大双眼,低喝道:“你说什么?不念大学?你知不知道奶奶对你的期望是什么?”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要动不动就把奶奶抬出来压我!我和奶奶共同生活的时间比你长上千上万倍,我比你更了解奶奶的心思。”兰溪被他激起了火气。
“你要是真的知道,就不会说出不念大学这样的话来!”
兰溪倔强的说:“我只是想凭自己的力量养活自己,这有什么不对?就算我没有能力一次付清学费,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之后再用自己打工的钱和奖学金还清。”
齐崇轩俊脸凝霜的盯着她,低哑地问道:“对你来说,我只是个萍水相逢的外人吗?你自己养活你自己?那我呢?我现在所作的一切是为了什么?”
兰溪陡然抬起头,解释的话还没说出口,只听他又说。“我在奶奶面前发过誓,要照顾你、保护你、不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把你当作我的亲妹妹一样的爱护,我是在用心做着这些我认为该做的事情。而你……你却把我当外人看待。”他眼中的痛苦一闪而过,嘴角露出自嘲的笑容,轻哼一声说:“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他将到一半的汉堡扔进了垃圾桶,此时的心情糟透了,吃什么都食之无味。
“我……”她想要拦住拂袖远去的他,但脚好像被粘在了地上,怎么也迈不开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骑车远去。她的话,伤了崇轩哥。这两个月来,崇轩哥对她呵护备至,除了奶奶之外,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了。那次她哮喘病发时,崇轩哥急得满头大汗,她把他吓坏了。之后崇轩哥到书店,买了一大堆关于哮喘病方面的书籍。崇轩哥对她的好,为她所作的一切,她真得很感动也很感激。在她的心中,他早已成为了她至亲的亲人。除了他,她一无所有。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不想失去这个难得的亲人。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兰溪心乱如麻,坐在屋前的台阶上等待齐崇轩回来。今天她说的话,一定让崇轩哥感到寒心了。不知道崇轩哥的火气消了没?他还在生她的气吗?
铁门“哐啷”被人推开了,她知道是崇轩哥回来了。她起身跑过去,看到齐崇轩推着山地车神情疲惫的走进来。
“崇轩哥,你回来啦。吃过饭了吗?”兰溪像往常一样的打招呼。
看到兰溪为他等门,他有些惊讶。平时这个时间,她正呼呼大睡呢。“吃过了,你怎么还不睡?明天不用上课吗?”他把车支好后,准备回屋里。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兰溪在他身后喊道。
齐崇轩停下脚步,没有回头,等待她接下来的话。
兰溪来到他身侧,低着头,诚恳说:“对不起,我错了。今天是我太过分啦。崇轩哥把我当作亲妹妹般疼爱,这我知道。我又何尝没有把崇轩哥当作亲哥哥呢?就因为我当崇轩哥是亲哥哥,所以我才不能拖累你,成为你的负担。”
齐崇轩感到莫名的苦涩弥漫在心间。他凝神注视着她,与其坚决地说:“我不认为你会拖累我,更不认为你会成为我的负担。”
兰溪情绪异常激动的嚷道:“虽然现在不觉得,但时间一长,你就会发现我的存在,只会给你带来麻烦和疲惫。我有哮喘病,而这种病没有药物可医治好。我七岁就被诊断患有哮喘病,它跟我整整十年。从小到大我吃过的药,堆砌起来比山还要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病发作得越来越频繁。这样的我只会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和包袱。你知道吗?”
“兰溪……”齐崇轩轻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泪水。
她带有哭腔,期期艾艾地说:“我不想失去崇轩哥,所以才不想过多地依赖你。我怕有一天你会嫌弃我、厌倦我、不再喜欢我,然后像爸爸、妈妈那样离开我。我真的不想失去你崇轩哥……真的不想。”
他动情地张开双臂抱住哭泣的兰溪,保证道:“相信哥哥,哥哥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不管生活的有多艰辛,哥哥都会一直在你身边。”
她抱住他的腰,喃喃地说:“真的吗?你真的不会离开我?”
“我们都是天主无暇顾及到的孩子,就让我们彼此照顾吧。”他爱怜的抚摸着她那头乌黑柔亮的长发。
兰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她发现崇轩哥的怀抱和记忆中爸爸的一模一样,好宽大、好温暖、好舒服、好有安全感。她有点舍不得离开他的怀抱了。要是她将来有男朋友,也有着和崇轩哥相同的坚实宽大的胸膛就好了。要是崇轩哥的怀抱只属于她,那就更好了。想到这,她不禁满面绯红。
第二章
高考结束后,兰溪每天跟着齐崇轩到酒吧打工,听他唱歌。酒吧老板都以为兰溪是齐崇轩的女朋友,所以特许她坐在角落等待齐崇轩的演唱。他们见兰溪长得清秀可爱[ …wWw。QiSuu。cOm],时常还会免费送饮料给她喝。她偶尔还会为了救场上被主持人拉上台唱歌或是给来宾画漫画肖像。
齐崇轩在台上唱歌,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兰溪身上,他不知道这个酒吧里有多少人在认真地听他唱歌,但他清楚的知道,兰溪在用心听着他的歌声,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
他拨弄琴弦,唱着他最喜欢的法文歌曲。异国情调、悠扬而舒缓的歌声与酒吧略显嘈杂的吵闹声,形成了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