耸肩膀说句“不知道”就行了。
当我刚铲了几分钟,就发现铁铲触及了一个很松软的东西,像是一具尸体。
咦,奇怪。墓穴里居然下葬的是一具没装进棺木的尸体。
我好奇地用铁铲扒拉开尸体旁的松软土壤,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脸,刹那间,我变得面无血色,背脊处渗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珠,汗珠向下滑落,就仿佛有千万只蜈蚣正缓慢爬过一般。
这具尸体尚未腐烂完毕,面孔清晰可见,他的脸竟长得与我十分相似。
如果我没猜错,能与我长相如此近似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镇里人口中所说的莫龙莫少爷。
他的头盖骨塌陷了,脸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淤青与血痕。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被无数石块给活活砸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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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龙竟已经死了,而且被葬在了伊丹瓦镇外的墓园里,那为什么当我冒名来到这里后,镇里人却依然把我当作莫龙,还心甘情愿交给我两年的土地租金呢?他们应该早就知道莫龙死了的呀。
第34章 CHAPTER 11 (3)
我正疑惑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抬眼望去,却看到刚才我钻出的那个下水道井口中,钻出了几个人。为首的是哈曼镇长,其他的人则是镇里的居民,其中包括了那个在镇外加油店的店老板,也包括了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他们全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在哈曼镇长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在那个加油店店老板的手里,则拿着一台数码相机。在中年妇人手里,则拎着一把与我手中一模一样的铁铲。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而又恐惧地问道。
哈曼镇长望了一眼我所掘的墓穴,冷笑一声,说道:“陈先生,真想不到,你居然会这么巧,正好掘到了莫少爷的坟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再次问道。
哈曼笑道:“好吧,就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按照你们华人的习惯,就让你做个明白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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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龙是个大地主,几乎整个伊丹瓦镇的土地,都属于他所有,就连镇公所也是租用他的土地,并向他借钱修建的。
两年前,莫龙决定出国旅游,增广见闻。这两年里,伊丹瓦镇里人一直过着不用交租的日子,真是开心得不亦乐乎。
几天前,莫龙终于回来了。其实他心地还是蛮好的,并没急着找镇里人催要租金,但镇里人却总感觉头上悬着一柄随时会掉下来的利剑。哈曼镇长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他嗜爱赌博,州府拨下来的镇公所土地租金与办公经费都被他挥霍一空了。于是哈曼暗地找镇里人商量,决定杀死莫龙。
镇里人当然都同意哈曼的主意,只要杀死莫龙,大家就都不用再交土地租金。而且莫龙没结婚,他死后,遗产也没有继承人,镇里人正好可以把莫龙的土地分了,各归各人。
于是在莫龙回到伊丹瓦镇的第二天,就被以哈曼为首的暴民用石块活活砸死了,最后被赤身葬在了墓园里,连墓碑都没有一块。
不过,莫龙是个有钱人,在外界也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一定会有朋友问及,所以哈曼开始思考如何清除后患。恰好,他看到了一张报纸,上面印有一份我那TNPT公司的广告,还在广告上看到了我的照片,发现我与莫龙长得极为相似。
哈曼便订下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趁着我还没上班,把一只藏有地契的骨灰匣交给公司外一个靠口技乞讨的瞎老头,让瞎老头转告我,把骨灰匣送到伊丹瓦镇来。
哈曼知道在伊丹瓦镇外,有一处警察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在检查站,负责任的警员为了搜查违禁品,一定会揭开骨灰匣的封条查看,而我也会因此看到藏在骨灰匣里的地契。
在镇外的加油店,店老板看到我后,立刻将我称呼为莫龙,并把两年的土地租金交给了我。哈曼看穿了我是个贪钱的人,认定了我一定会随之假冒顶替莫龙的身份,到镇里来收取租金。于是他假意奉承,并将我安置在镇公所四楼客房里,并让贝迪来为我做按摩。
贝迪并不知道莫龙已经死了,他是个诚实的孤儿,杀死莫龙的事,镇里人一直瞒着他。贝迪两年前曾为莫龙按摩过,知道莫龙背上有文身。当然,哈曼也知道这一点,他甚至猜到贝迪一定会为背上文身消失了而向我询问,也知道我会为之起杀心。
果然,哈曼带领着镇里人,沿下水道来到墓园,就看到我正在挖掘墓穴,而昏迷的贝迪就躺在墓穴之外。
而这一切,都被加油店店老板用数码相机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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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怎样处置我?”我恐惧地问。
哈曼又冷笑一声后,说:“当然是杀死你呀!从数码相机拍到的照片上看,尽管贝迪只是昏迷了,但仅从相片来分辨,又岂能分辨出昏迷与死亡有何区别?凭这张照片,我们就能得出结论,你是杀死贝迪的凶手。而接下来的事,就是愤怒的镇里人为惨死的贝迪报仇,用石块砸死残忍的凶手!日后州府追究,也会法不责众的。”
我的天,他们竟要砸死我!
我急中生智地叫道:“可是贝迪并没死呀,他只是昏迷过去了!”
哈曼残忍地答道:“是的,现在他并没死,但是我们马上就会让他死的!反正他是个孤儿,没有人会怜惜。唯一让人觉得难过的就是,以后镇里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按摩师了。”
他说完后,就从那个卖糖水的中年妇人手中接过了铁铲,扬起手,准备朝贝迪的脑袋砸下去。
与此同时,在墓园对面的一座山上,忽然闪过了一道光亮,倏时即去。
哈曼迟疑了一下,铁铲并没有砸下去,他诧异地问:“那是什么光亮?”周围的镇里人也纷纷朝对面那座山望去,却百思不得其解。
而我却微微一笑,答道:“那是闪光灯发出的光亮。在对面那座山上,有人正用高倍长焦相机朝这边拍照呢。”
哈曼的身体抖了一下,惊惶地问:“谁在对面拍照?”
我答道:“是一个叫查旺的警官。早一些的时候,就是他在临时检查站揭开了骨灰匣上的封条。而且现在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狙击步枪。”
我的这句话说完之后,哈曼显然有点分神,原本一直指着我左胸的枪口也偏出了几厘米。
趁着这个机会,我朝一旁挪动了几步,如一块石头般,坠入了我刚才掘开的墓穴中,正好与莫龙莫少爷的尸体并排躺在了一起。一股尸臭气味冲入了我的鼻孔中,令我几近呕吐。
在我呕吐前,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对面山上的查旺警官扣动了扳机,用狙击步枪击倒了哈曼镇长。
——10
好了,我可以告诉各位,查旺警官是我打报警电话叫来的。
当贝迪为我做完按摩,我俩离开镇公所前,我就偷偷按照查旺警官递给我的名片,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带着狙击步枪赶到伊丹瓦镇外墓园对面的山上。
我爬出墓穴,看到那些镇里人听到枪声后已四散逃走,而哈曼倒在地上,身体不住颤抖。而他手里的那把手枪,此刻已经变作一团麻花状的废铁——查旺警官的枪法真好,一粒子弹竟正好击中了哈曼的手枪。
“陈劲,你怎么会打报警电话?我的计划天衣无缝,你怎么会找到破绽?”哈曼气急败坏地问道。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对面山上的狙击步枪还对着他的呢。
我微笑着说道:“你唯一的破绽,就是你为了不在我的TNPT公司里与我碰面,请那位公司外的瞎老头代为转交骨灰匣。别忘了,那位瞎老头是靠表演口技乞讨钱财的。他给我骨灰匣时,就曾惟妙惟肖地向我模仿了一段略沙哑、带有M国南部地区口音的声音,正是你委托他转交骨灰匣时的吩咐。当我来到伊丹瓦镇后,与你第一次谈话,我便知道那个转交送骨灰匣的人,就是你!”
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既然确定了一切是由哈曼镇长一手安排的,我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局里。
当贝迪提到文身的事,我就开始了推理,贝迪的出现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他一定是哈曼安排的。那么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立刻就推演出,如果我是个不明真相的贪婪之徒,下一步我绝对会想办法杀死贝迪,好让自己继续冒名顶替莫龙的身份。
可惜,或许我是个很贪钱的人,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杀人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无辜的小男孩送入地狱中。
所以按摩完毕后,我让贝迪先下了楼,然后摸出手机,给查旺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反正查旺警官对我说过,一旦遇到可疑的人或事,就立刻给他打电话。
(本故事终)
第35章 CHAPTER 12 (1)
电视台记者的故事
死胖子
查旺警长拎着狙击步枪向墓园赶来的时候,另一个警员在对面的山头上,用另一把狙击步枪瞄准着这边。等查旺控制了墓园里的状况后,另一个警员也赶了过来,为哈曼镇长、加油店老板、卖糖水的妇人戴上了手铐。
办好这些事后,查旺转过身来,与王富贵寒暄了起来。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才知道,原来查旺是王富贵读警校时的学长,难怪王富贵将他称为师兄。
得知了我们的来意后,查旺说道:“我和我的同事,只开了一辆警车来。一会儿,我们的警车就得把这三个罪犯拉回东圭勒市去。你们什么时候回去?这位陈劲先生得跟我们回去做笔录,但我们的车坐不下了,还得麻烦师弟开车送一送。”
“没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出发。”王富贵爽快地答道。呵呵,只要陈劲不介意屁股被颠簸开裂,尽管可以搭乘我们的马鲁牌轿车。
这时,站在一旁的刘萌却说:“你们怎么可以马上就走呢?我早已安排好了今天的午饭。你们得在这里吃了午饭再走,不然公墓的同事们都会责怪我不懂待客之道的。”
刘萌果然是个做事漂亮的人。
尽管公务在身,但查旺还是吞了口唾沫,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呵呵,今天我们出门来,就干啃了一袋方便面,现在正饿得慌呢。”
接下来,我们把三名人犯关在了公墓的停尸房里,让他们与待葬的尸体呆在一起,我们则在公墓的餐厅里大快朵颐了一番。
菜都是刘萌亲自下厨做的,有泰国菜,亦有中国菜,色香味俱全,很合众人的胃口。
查旺还是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中国菜,他不停地摇晃着电视机一般的脑袋,还喝了不少甘蔗酿成的威士忌酒。
一不小心,查旺就有点喝高了。下席的时候,他已经涨红了脸,说话也有点不利索了。他的那位同事也好不到哪里去。
王富贵不禁小声笑着对我说:“在M国,做一个正直的警察,是件很痛苦的事,不仅辛苦,薪水也很低。查旺就是个正直的警官,很少有机会可以喝朋友一起喝酒,所以一喝,肯定得喝高。”
不过,这也糟糕了,查旺和他的同事都喝高了,谁来开那辆警车呀?作为正直的警察,查旺肯定不会酒醉驾车知法犯法的。
刘萌不禁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