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偷窥一百二十天- 第2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总是忘记吃药,只能用红色大字把“每天吃三次药”记在墙上,否则我已经死了吧。

为了警告你试图逃脱的行为,我深夜潜入到你的身边,用手机录像功能记录下了一切。你睡得好香啊,丝毫没察觉我的存在。我大胆地躺在你身边,看着你均匀的呼吸,黑夜里发亮的头发,闻你体内的气味。

女人的气味。

对不起,我不是变态狂。

11月21日。

我差点被你杀了。

当你僵硬地躺了一天一夜,连“黑鹰”带来的食物也没碰过,我非常担心你。

小善,你还活着吗?如果你死了,很快我也会死的。

半夜里我再次潜入空中花园,想要把你抢救回来。然而,你却趁我不备袭击了我,用利剑般的树枝刺入我的胸口。

再偏一厘米,就会撕碎我的心脏。

但我逃了出去,难以置信,胸口插着致命的凶器。

凌晨,我艰难地走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的女医生也被吓坏了,帮我拔出那根树枝,反复清洗伤口。医生要求我住院观察,以免伤到胸腔内的脏器,但我只挂了两瓶盐水,就自己扯掉输液针头,悄悄从医院里逃跑了。

我怕你早上挨饿,尽管你想要杀我。

崔善,你到底有没有杀过人?

11月23日。

我还活着。

请你不要太内疚,也不要太担心。

为了验证你有没有说谎,我去了程丽君死亡的案发现场,果然跟你描述的一样,我还发现了一张《天鹅湖》的唱片。

奥杰塔?OR?奥黛尔

她在塔顶。

对不起,我更喜欢叫你奥杰塔,那是白天鹅的名字,也是你的英文名字Odette的转音。1981年东映剧场版《天鹅湖》,我看过至少一百遍,印象最深的那句对白是:“奥杰塔,我宁愿为你而死!”

我开始疯狂寻找关于《天鹅湖》一切,就像疯狂地寻找你的全部秘密,包括柴可夫斯基是金牛座都被我扒出来了。

不过,千万千万别看那个版本的结尾——记住,你是奥杰塔,同样被魔王囚禁在塔顶。

11月24日。

收到你的录音,我真的非常欣慰——你不是杀人犯。

正好符合我的判断:程丽君不是被你杀死的,真正的凶手,另外隐藏在某个角落。

而你是无辜的,只是被人欺骗与利用,可怜的崔善。

我已决定将你从空中监狱释放,赶在冬天彻底降临塔顶之前。

是啊,我不可能永远这样看下去,医生说我只有一百二十天的生命,按时吃药的情况下,顶多可以再多活两三个星期。

在我最后失去记忆,彻底遗忘窗外的你之前,必须把你救出来。

否则,一旦把你忘了,你就会死。

奥杰塔,刚才我在望远镜里,看到你把头埋进被窝,就像天鹅休憩时,扭头藏入翼下。

11月25日。

警察找到了我,虽然心里怕得要命,但还是从容地去了公安局,那是一个叫叶萧的年轻警官。

幸好冬天穿了厚厚的衣服,掩盖了我团团缠在胸口的纱布,我第一次对警察说谎了。

请原谅,我说在今年6月21日,我在丽江跟你认识,也是程丽君被杀的前一天。

其实,大学毕业以来,我未离开过这座城市,更没去过云南。

每当深夜无聊,我会打开GOOGLE地球,点击查看地球上每个角落的卫星图片,包括网友们上传标注的各种图片。偶尔有一次,我点到丽江的白沙古镇,意外地看到壁画照片,还有那棵金灿灿的银杏树。自从见到巴比伦塔顶上的你,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就是你的男朋友,我们在古壁画外的老银杏下相遇,踩着一地破碎的阳光,住进木头窗棂的破旧小客栈,黑夜里剪着蜡烛枕着月光入眠,哪怕从未触摸过你的身体,只是看着你……

11月29日。

很抱歉,我没有及早地救出你,让你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忍受将近一百二十天的煎熬。我还像个变态似的偷窥你,半夜潜入到你的身边,逼迫你说出内心的伤痕……

我会向你赎罪,为你找到真正的凶手,并在同一个地点惩罚他(她)。

收到一份国际快递,来自索多玛共和国——五天前,我用国际网银购买了一本该国护照。放心吧,这可不是假护照,而是索多玛共和国外交部签发的,用你的出国证件照片。

我还给你想了个新名字:张小巧。

听起来土,却很真实。以后,你会习惯这个名字的。

虽然,你不是杀人犯,但毕竟参与过杀害程丽君的阴谋,即便犯罪中止,恐怕也是要坐牢的。请你持有这本护照移民国外,索多玛共和国与中国互免签证,无论再去什么国家,你就永远安全了。

小善 OR 小巧 OR 奥杰塔——祝你在另一个半球找到你喜欢的男人,最好是华人,我可不喜欢老外哦。

忘了告诉你,索多玛共和国唯一值得人们记住的,是地球上最重要的天鹅越冬栖息地。

11月30日。

我拿起书架上的《肖申克的救赎》,封面与书脊被磨出一层白色,我差点以为自己是第一次读这本书。其实,关于斯蒂芬·金的这个中篇小说,是第一百二十次。

而在我的墙壁上,正好刻满了二十四个“正”字。

小善,根据你在录音笔里的要求,我必须送给你一份最好的礼物——林子粹。

你还爱着他吗?

不必细说,我利用了你的求救纸条,而他认得你的笔迹。最终,我把他吸引到巴比伦塔顶——初雪子夜,林子粹带着有毒的蛋糕,正准备投入空中花园,被我一把推了下去。

这个男人两手空空坠落,撞在三米深的天井地上昏迷了。

后半夜,我和衣坐在巴比伦塔顶,垫在枯黄的草根与尘土上,看着星星点点的灯光,虽然没有一片光能照到脸上。一宿未曾合眼,细小的雪片落在眼皮上,被体温慢慢融化。

天亮了。

太阳升起来,一夜的初雪消融,冰冷刺骨。

你们也醒了……我被冻僵,偷听你们对话,直到林子粹掐住你的脖子。

于是,我捡起半块砖头,准确砸中了林子粹的后脑勺。

打开双肩包,将一长捆尼龙绳放下去,另一端系紧在天台裸露的钢筋上。这捆绳子已在我的包里藏了三个月。

我把林子粹的包留在原地,转身从巴比伦塔顶上消失。

那块有毒的蛋糕,被我扔进了苏州河,以免馋嘴的流浪猫吃了送命。

你自由了。

12月1日。

“如果把塔放倒在希拉平原上,从这端到那端,将要走上整整两天时间。当塔矗立着朝向天空时,从地面爬上顶端,将花去一个半月时间──如果这个攀登者没有额外负担的话。而实际情形是,很少有人可以徒手攀登。绝大多数的人身后都拖着一辆装满砖块的木质小车,于是,攀登的速度自然就大大减缓了。当砖块从装上车时起,到被运到不断升高的塔顶那一天,这个世界已经过去整整四个月时间。”

——特德·蒋《巴比伦塔》

12月10日。

这一天,发生了许多事。

你住在巴比伦塔对面的经济型酒店,最近物价涨得很快,我取出银行卡里所有现金,还兑换了几千美元,这是送给你的路费。

我还在看着另外一个女人。

根据程丽君被杀现场床头柜的照片,我早就开始跟踪调查那三个女人——全曼如、章小雪,还有梅兰。

就是她。

我发现梅兰的电话号码,正是8月10日死去的中年男人手机里的唯一联系人——你可是看着那个大叔死的。

最近一个月,她们的四次聚会,都被我偷窥与录音,事实确凿无疑的……绝望主妇联盟,把你囚禁了一百二十天,梅兰是她们的主谋,也是第一个需要被惩罚的对象。

早上,我提前来到旋转餐厅,几个主妇定期聚会的地方。她们每次都选择靠窗第四个卡座,我在座位底下藏了一支录音笔。她们聊了一个多钟头,各自散去之后,我迅速拿回录音笔。同时,我用死去的半秃头大叔的手机,给梅兰发了一条短信,约她明天见面。

我骑着轻型摩托车跟踪梅兰,直到巴比伦塔下——这是我盼望的时刻,趁着她去超市买水的空当,我把你写的求救纸条,贴到了她的车窗玻璃上。

她看到救命纸条,自然抬头看烂尾楼顶,怀疑你究竟还活着吗?

一切都在预料之中,梅兰小心地爬上塔顶,而我无声地跟在背后。在她看到林子粹的尸体同时,我抢过她的手提包,将她推入空中花园。

然后,我把录音笔放在她的包里,留在塔顶。

我回到对面家里,迅速收拾行李搬家,却用望远镜看到了长椅上的你。

于是,我来到市民广场公园,坐在你的身边,而你短暂地睡着了。我将贴着门牌号的钥匙塞入你的口袋。

再见,你将在我的墙上看到自己的人生。

你会看到巴比伦塔顶,看到刚掉下去的梅兰。她的生死,交由你来决定,当你听到绝望主妇联盟的录音以后。

12月13日。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我能选天鹅吗?

亲爱的奥杰塔,你不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结局吗?

概况来说,遇见你后发生的所有事,以及被我发现的那么多不可思议的秘密,都是极其典型的“黑天鹅事件”,英文“Black Swan Event”。

十八世纪,欧洲人认为只有白天鹅,等到澳洲发现黑天鹅才被打破。“黑天鹅”就是指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我们过去的生活经验,总会被一只黑天鹅而颠覆,引发一连串连锁反应,比如泰坦尼克号沉没、近几年的金融危机、2008年的大地震,还有你被囚禁在巴比伦塔顶,再到绝望主妇联盟,她们杀过三个年轻女孩,最令人意外的是——杀死程丽君的凶手,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梅兰,只是我不清楚动机。

未知要比已知更重要,而让我们生存下去的,往往是无法预知的悬疑。

虽然,我的大脑生锈了,但我还在看着你。

12月20日。

我想,那个叫叶萧的警官,很快就要发现这一切的秘密了。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偷拍林子粹的过程中,他的目光像刀尖锋利,似乎感觉到了我的镜头,令人深感恐惧。

对于程丽君的死,叶萧始终不以自杀结案,不依不饶地调查梅兰,果然是个出色的警官。

他唯一的失误,是在第一次找到我以后,没有继续深入,比如亲自到我家来看一看。不过,他能通过广告公司的那个八婆,拐弯抹角找到我,已太令我意外了。何况在崔善与林子粹的关系曝光前,她与此案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警方也没必要把我拖进来。

不过,当林子粹与梅兰都失踪以后,叶萧自然会联想到另一个失踪者——崔善。

当他发现连我都失踪了,而梅兰的车是在烂尾楼下被发现的,他就会来到我住过的房间,站在窗口眺望对面的巴比伦塔。

叶萧会看到那两个人的。

他也会发现我所发现的全部秘密。

但是,他永远都找不到你。

12月21日。

所有往事都快忘光了,我却无比清楚地记得十五岁那年——

我在五一中学,绿色教学楼底层的初二(2)班。隔壁班级有个女生,永远留着一头洗发水广告般的披肩黑发,带着神秘的香波味从走廊经过,让我低头嗅着空气许久,恨不得要拿个瓶子装起来,藏在被窝偷偷闻一夜。学生们都围绕着她,老师也总是夸奖她,说她成绩好又懂道理。她的穿着打扮很有品位,既不显得暴发户,更无寒酸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