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那年,有个男生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发消息,虽然我都懒得搭理,有次却被妈妈发现——她没事爱偷看我的手机。还有更过分的,那个男生告诉我:有个中年妇女跟踪他,远远地目露凶光,他担心遇上变态。我嘴上说你小子活该,心里却怕得要命,因为还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妈是钟点工的秘密,要是因此而泄露,从初中开始的伪装就前功尽弃。
我跟妈妈大吵一架,几乎把家里东西砸光了,最后搬出那个冰窟般的家,再没回来过。我们断绝了一切来往。虽然,她每月打到我账户的生活费从未中断过。
苏玉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少能有这样的闺蜜,高中是同桌,大学竟还是同寝的上下铺。我选择S大学也是受到她的影响。但许多年后,我怀疑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看电影,泡图书馆,逛小商品街。我经常送她礼物,偶尔挺贵重的,包括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说我俩是女同的关系,要真是这样,也不错。
大四那年,有个老师推荐实习的机会。那家公司是世界500强,收入丰厚不用说了,如果留下就业,很可能派驻到美国,接触到默多克之类的富豪与名流,那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
我和老师的关系不错——毕竟,我比苏玉芹漂亮许多,她看起来更像个大学中文老师,而许多人私下里称我S大的校花。
就在推荐前不久,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我的秘密:你知道吗?原来崔善的妈妈是个钟点工!这个女人太可怕了,在大家面前装作富家千金,说爸爸是高级军官,吹牛都不脸红,没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QQ上传来我的新八卦:崔善勾引过高中班主任上床。
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女生再跟我说话了。男生们也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仿佛一顿饭就能把我弄去开房。原来狂追我的那个家伙,彻底断绝了念头。
至于,泄露这个秘密的人,只可能是苏玉芹。读高中时她就发现了吧,却隐忍不发藏在心里,直到真正有用的时候。
原因嘛,自然就是嫉妒。
我早就该猜到了,她并不真的乐意跟我在一起玩,每次我们两个出现在同学间,总是她遭冷落而我被众人捧着。
原来,她恨我,在南明高中就恨我,恨不得我立刻死掉,或者远远离开,而我每次却顽强地出现在她身边——我真傻,如果是我,大概也会做出这种事吧。
苏玉芹没有得到被推荐的机会,但她顺利留校做了老师,看起来最符合她的气质。
至于,世界500强的工作机会,留给了一个向老师自荐枕席的大胸女生,后来被送到美国培训,嫁给了公司的高级合伙人,据说已住在加州比华利山的豪宅中。
那年夏天,我灰溜溜地从S大学毕业,去了一家叫盛世的广告公司。我没拍毕业合影。希望所有同学都忘了我,如果他们没有一个个死掉的话。
第十一章 我讨厌她
第七十天。
崔善依旧被关在空中花园。
月亮升起,头顶响起什么声音,露出小直升机的影子。底下吊着个大家伙,远远超过平时的规模,难道是顿大餐?
她犹疑地解开袋扣,居然是条棉被,被紧紧折叠压缩,铺开来很大。把被子裹在身上,出人意料地轻而暖和,不是棉被或蚕丝被,而是白鹅绒被子。
袋里还有件宽松的大毛衣,虽是女式的休闲款,但大胖子穿着也不会嫌紧。这件全白的毛衣,摸起来同样舒服,纯羊毛的,也不便宜。
这样在秋夜就不会冷了——鹅绒被也一样,毛毯虽然不错,露天的高楼上却不顶用,很容易感冒着凉死掉。
X不但送来食物,还送温暖,没有比他更体贴的男人了。为何在黑夜投送?因为这床被子目标太大,白天横越城市上空,极可能被人发现,只有晚上是安全隐蔽的。
崔善穿着大毛衣坐在墙角下,底下垫着干草堆、羊毛毯还有白鹅绒被。以前她常这样穿在家里,蜷起双腿搁在胸前,让毛衣勾紧膝盖与小腿,像裙子把人全部盖住。
天亮以后,收到小直升机送来的早餐,还有X的录音笔及耳机,加上个小信封。
一边啃着面包打开录音笔,崔善听到嘈杂的背景声中,依然是X年轻的声音——
“盛世广告?”
“快递公司不是来过了吗?”
(女人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请问你们有没有一个叫崔善的员工?”
“崔善?她早就不在这里了。”
(想起来了——以前上班的广告公司前台,总是故意打扮得很可爱,掩饰剩女的尴尬。)
“她什么时候走的?”
“三年前。你是什么人?别打扰我们工作。”
“我是她的男朋友。”
“你?”
(她的声音中断了,后面是轻微的自言自语——)
“好菜都让猪拱了!”
(接着一片噪音,持续了半个钟头,听起来像一起坐电梯,到公司楼下的港式茶餐厅。)
“我要一份干炒牛河。”
“云吞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的声音变得友善了一些。)
“小明。”
“小明?哇,每个班级里都有一个小明,不是吗?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年,从没挪过办公桌,你明白的,该死的前台!”
“崔善?”
“我可是看着她进公司的,那时她大学刚毕业,看起来还挺萝莉的。不过嘛,漂亮女孩人人爱追,像我这种稍逊一筹的,自然会有些小嫉妒。”
“崔善失踪了。”
“哦,这并不稀奇。”
“我对崔善太不了解了,我想知道她过去的秘密。”
“那你找到我可算对了!不过嘛,这个女人,我劝你还是趁早放弃吧。我猜——对不起,说得直接一些,你们只是刚刚认识,还没到那么深的关系吧?小哥啊,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不会跟你上床的,听姐的话没错。她跟你——两个世界!何况,知道她太多的秘密,对你没什么好处。”
“她很可怕?”
“差不多……是的。”
“有多可怕?”
“超乎你的想象!好吧,我讨厌她,不仅是她比我漂亮那么一点点,因为她太想获得老板的青睐。虽然,我们老板是个女人,性取向正常,漂亮女孩在她面前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崔善工作很努力,每晚加班到深夜,对于公司里每个同事,都是客客气气毕恭毕敬,还会给我送巧克力之类的。但我是什么人啊?一眼就看穿了她不简单。她跟老板相处得不错,几次获得公司表扬,后来老板出去应酬,也总是把她带着。客户们都对她大献殷勤,居然也拿下几张大单子,活见鬼了!”
“她傍上有钱人了?”
“不,崔善跟我们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了。那家伙是外地人,比她大三岁,在群租房里过日子。他俩每晚都一起加班,凑巧住得又近,经常同坐一班地铁,夏天帮她抓到过袭胸的色狼,就这么渐渐勾搭到了一起。公司里的男人们都很受打击,因为他的条件是最差的,除了长相——这小子挺帅的,高个头,很挺拔,有点像黄晓明,如果给你打60分的话,那他就是600分。”
(天生的八婆,她至今还剩着的原因,就是这条舌头。)
“仔细想想,这两人有许多共同点,俊男靓女,拼命的工作狂,也没听他们说起过自己父母,看来都是普通人家出身。他俩都很珍惜这份工作,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领导很赏识他俩,还有了升职机会。老板在公司内部搞公开竞聘,崔善最起劲,无论人缘、能力以及卖命程度,她都是呼声最高的,加上做成好几笔大单,立过汗马功劳。但没想到,这个升职机会,最终落在了她的男朋友身上。嘿嘿,接下来就后宫了,你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吗?他接近了女老板,利用自己的帅哥脸蛋,还有据说六块腹肌的身材,就——”
“别说了。”
“这个秘密,是崔善发现并捅出来的,她在公司内部群发邮件,包括男朋友跟女老板的QQ聊天记录,简直是文字版的AV啊。自然,崔善被老板开除了,那小子却成了老板的情人。”
“他还在这家公司吗?”
“死了!就在崔善离开不久,他半夜在公司加班。据说女老板也在办公室,你可以想象一下。凌晨,他独自坐电梯下楼,结果发生了事故,电梯直接从四十楼掉到底下——死得很惨!如果,你需要我描述一遍尸体的样子也行,看到过被拍扁的苍蝇吗……”
“够了!还有别的吗?”
“我再也没见过崔善了。不过,看在你请我吃这顿晚餐的面子上,我给你发个链接,加微信吧!”
录音到此为止,崔善可不相信X会叫什么“小明”。
她打开一同而来的小信封,滑落出一张照片——拍的就是崔善,背景是杂乱的床,她的神情像猫,又像喝醉了,脸颊上两团绯红,正脸迎着镜头,张开黏黏的嘴巴,性感到令人不忍直视。她的脖子以下没有衣服,事实上什么都没穿,直到脚趾尖。
崔善把照片撕得粉碎,感觉被人剥光了,露出所有隐私部位,呈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闹市街头。
那个女人——广告公司前台的长舌妇,把几年前在微信流传的崔善的艳照,发送给了X。
凡是看过这张照片的人,都必须死。
最后,信封里还夹着一张小纸条,写着X的字迹,崔善轻声念出来——
“小善,你是杀人犯?”
第十二章 漆黑夜半
第八十天。
最近常刮大风,在楼顶会捡到外面飘来的废纸,有轻薄的包装纸,沾满油腻的纸袋,用过的恶心的餐巾纸。捡到一片纸风筝,虽然断了线,说明仍有机会与外界沟通。躲藏在西侧墙角下,崔善整理所有零碎纸张,堪称洛阳纸贵,都写下同一句话——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鬼知道“巴比伦塔”在哪里,但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小纸条,随风飘到附近街上,最好正巧贴到某个警察额头,或者哪位推理小说家窗边,请你足够细心并保持好奇。
夜里,楼下传来某种乐曲声,一下子揉住耳朵,如潺潺流水连带月光倒灌入脑中。小时候流行过肯尼金,对,就是这种高端洋气的萨克斯风。
她下意识地唱出粤语歌词——
夜阑人静处响起了一阕幽幽的saxophone/牵起了愁怀于深心处/夜阑人静处当听到这一阕幽幽的saxophone/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
小姑娘多愁善感的时节,S大的女生宿舍,她常用手机播放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而在这个秋天的夜晚,崔善轻轻一叹,将声音锁入抽屉。
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录音笔,长长的金属像什么来着,打开听到一段嘈杂的对话——
“你找麻红梅?”
(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崔善的记忆中从未听到过。)
“嗯。”
(短短的一记,沉闷得像从地底下冒出来,果真是X的声音。)
“你找她干什么?”
“几年前,我家里用过她做钟点工,我妈对麻阿姨非常满意,希望她再回来干活,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人。”
(这是几次录音中听到X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麻红梅,确实是我们家政公司最好的钟点工,许多客户都指名要雇她,但是——你不知道她出事了吗?”
“哦?”
“她死了。”
“什么时候?”
“已经快两年了!麻红梅主要在一户有钱人家干活,那是栋三层楼的别墅,虽然收入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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