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七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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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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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的闭上了双眼,眼角湿润,无声却有一丝泪落。
    “千寻,不要抛下妈呀。呜呜!呜呜呜!”安天下嘶哑着嗓子,哭着叫喊着,不觉的跪倒在地,双手掩盖了双眼,不接受眼前这一幕。
    “任千寻,你个懦夫,这就放弃了吗?你不是我任百祥的儿子。”任百祥咆哮着,咆哮着,想唤起任千寻的斗志。
    对啊,我不能死。我还有父母,还有兄弟姐们,还有凡。我不能认输,我绝不能认输。路漫漫,我可以战死,却不能弃生啊!
    好,既然你太上剑道要忘情,是无情剑道。可我偏不,那我就用有情筑道。所谓人间自有真情在!如果说,无情是暗,那有情就是光。黑暗终将被光明驱散。今天,我任千寻就走有情剑道。我的剑道,不为自己,不为私欲,不为仇恨,只为那些,那些,我内心深处,想要守护,想要守护,一生的人们。
    任千寻脑海里闪过许多许多,刹那间,他回忆起了一生,十七八年间发生的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的清晰。这时,任千寻的眼眸越发的明亮,任千寻领悟了传说中的有情剑道。
    “吸!!!”任千寻喊出口诀,开始吸收天地间的灵力。如潮如海的灵力自四面八方,自五湖四海涌向任千寻的躯体。在灵力的促使下,任千寻身躯中,诞生了有情剑意。然后在准提心经的帮助下开始真正的吞噬无情剑意。
    三个时辰后,无情剑意不剩分毫,有情剑意壮大了起来。要知道,很多先天级别的剑修也不曾领悟剑意。剑意,哪怕只有一丝,就可以令自己的剑法威力提升十倍不止。恐怖如斯。所以,对于一个剑修来说,比的不是招式。而是剑意,当然还有宝剑。此时任千寻的剑意可不是只有一丝那么简单。剑意等级是,如丝,如滴,如溪,如泉,如江,如海,如天地。我们的任千寻到了哪一步呢?答案是,如溪!
    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吧!从无到有,连跳三级。
    任百祥,安天下,愣了片刻显然还没回过神来。前一刻,任千寻几乎濒临死亡,好像已经是必死之局。可才几个时辰就痊愈了,而且活蹦乱跳,领悟了剑意。
    任千寻,觉得经脉涨涨的,十分的不舒服。他知道,那是吸收了太多太多的灵力造成了。具体有多少呢?一个后天九重打坐十年,或者一个先天摄取天地灵力一年才能与之相比。
    那好,我就用这些灵力突破到六重天。好在任千寻修炼的准提心经是圣人功法,有夺天地之造化的功效。那澎湃的灵力快速的被吸进下丹田处,化作了任千寻自己的内力。
    后天五重天中段!后天五重天后段!后天五重天巅峰!后天六重天。任千寻距离上次突破只不过是区区数日。要是别人还没巩固境界,而我们的千寻已经再次突破。而且不是自己打坐修炼的内力,是天地灵力,导致任千寻的根基也是非常稳固的。
    这就结束了吗?
    错了!任千寻一鼓作气继续修炼。后天六重天中段,后天六重天后段,后天六重天巅峰。自此任千寻结束了修炼。不是灵力不足,是任千寻没有领悟七重天的精神境界。七重天又称之为大师境,顾名思义踏入七重天,就可以称之为武学大师了。并且,此时的任千寻并不想突破,因为在这之前他要打败其他两位拳皇,成为拳神,得到那血魔的传承。
    “铜身现!”任千寻再次施展铜身,此时铜色已经有些乌黑了,这已经是铜身的极限了,再进一步就是银身。铜身状态下,任千寻拿起铁剑一剑劈了下去。
    “有情剑道,守护剑法,第一招,万物有情!”
    
   

第二十二章 死得其所
    此刻花草树木摇曳着枝条嫩叶,虎啸狼嚎,虫鸣狗吠。有情剑道因为有情所以万物共鸣,因为共鸣所以入道,情即是道,道即是情。
    “万物有情。”这一招打出看似轻轻飘飘飘,软软弱弱,毫无战斗力。其实不然,一个剑客用剑杀人容易,就仿佛像屠夫杀猪,猎手灭狼,普通人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但是用一把杀人的剑,来引起万物共鸣,这就不仅仅是技了。前文说过,三重境界,技,艺,道。万物共鸣已经无限接近于道了。
    “何方鼠辈?现出身来!”任千寻瞅着三丈开外的一棵树,目不转睛,脸色阴沉,大喝一声,如平地惊雷,万钧之势,堂堂正正,犹如天神下凡。
    清风吹过,小草摆首,杨柳翩翩起舞,雄鹰在高空盘旋,稀稀疏疏的几声鸟叫,一片祥和美丽自然的山林风光。除任千寻外,可不见一个人的踪影。
    “出来吧,我已经发现你了,没必要躲躲藏藏。”任千寻沉声接着说,一副了然如胸的样子。数秒后,不知是真的没人,还是藏身的功夫极其了得,但还是没人任何人应声。
    “三丈四尺三外碗口粗的柳树东西四十五度角的人,你可以出来了。”任千寻缓缓的道,但声音在两次爆吼之后已经有些嘶哑了。
    “任千寻,你是如何发现我的?”一个青年男子在柳树边走了出来,步伐极其丑陋,但是七扭八拐之下却走出了两丈有余,距离任千寻只有一丈之地了。
    这个时候,任千寻举起了铁剑,摆出了有情剑道,守护剑法的起手式。此时青年男子只要再进半步,任千寻就要出剑了。
    “剑下不斩无名之辈?说出你的名号。”任千寻想起以前看武侠剧的经典台词,信口道来,自己觉得很酷。但是编者我只想说:莫装*,装*遭雷劈。
    “名字不重要,只是个代号而已。”青年男子淡淡的说了一句,甩了甩头。编者我还想说,天朝的孩子都被武侠剧糟蹋了。
    “你走吧,我不杀无名之辈。”任千寻继续耍酷,一副高手的嘴脸,好像敌人的生死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你说的,我走了啊,任千寻。有缘再见。”谁都没想到,气度不凡的青年男子扭头就走,太没品了吧。
    “站住。”青年男子还是往前走。“给我站住。”青年男子还是继续走。“听见没有,站住啊”青年男子充耳不闻,不管不顾还是自顾自的前进。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任千寻面子有点挂不住,一剑劈了过去。不是守护剑法,是最粗浅的剑法,力劈华山。什么力劈华山啊?古人就喜欢这些弯弯绕,其实就是挥剑一劈,简单到极点,就是一力降十会。
    剑气四溢,所向睥睨,势不可挡。说时急那时快,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急,待我看来。青年的男子的袖子被砍了下来,轻飘飘的落到了草地上。但他的左臂却没有伤到分毫。
    “有意思,锁骨术吗?”任千寻冷冷的道。
    “好厉害的剑法。”青年男子失声道。
    “说出你的名字?”任千寻说着举起铁剑威胁道,他还是在纠结名字的问题,不得不说,任千寻他就是犟,犟的出奇。
    “好好好。我叫休普斯。”休普斯摆了摆手,无奈地说。“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骗人!拳王休普斯是m国人,白种人,头发应该是金色的才对,可你。。。”任千寻一脸你骗谁啊,我不信的样子。
    “我是黄种人,华人,但是我加入了m国国籍,所以我现在是m国人了。”拳王休普斯继续解释。
    “原来如此。是个卖国贼啊,那我更不能放过你了。任千寻还是不依不饶的。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堂堂的拳王休普斯。而且国籍的事,触痛了休普斯的痛处。“任千寻,你以为我真的怕你吗?你要战,便战!”
    任千寻,嘴角一翘,不屑写在了脸上。在他看来。他斩杀过与休普斯齐名的拳王血修罗范离。既然齐名就是一个层次的,实力相差不远。他任千寻既然能杀血修罗,就能杀他休普斯。
    “任千寻,你一个六重天的高手,难道要仗着三尺青锋,兵器之利吗?放下宝剑,我们比下拳脚功夫。你敢是不敢?”休普斯道。
    “有何不敢!”任千寻说着,扔下了铁剑。这时,休普斯,心中不由得暗喜。因为休普斯有大力怪的外号。双臂有九千公斤的力道,媲美九重天的力量。肉搏战自然是休普斯的强项。
    “六丈金身之铜身。”任千寻开了铜身,全身乌黑,明然是铜身的极限。休普斯看了看,虽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但是瞎子也能看出,这是一种极其不凡的炼体秘法。开弓没有回头箭。休普斯心道,拼了。说了跑向任千寻,就是一拳。
    任千寻,一声狂笑,也是一拳。看样子,也是要以拳对拳,硬碰硬。没有花哨的招式,这是最原始的对抗。任千寻的拳头只有大力怪休普斯的一半大小的。但是却有千钧之势,力量有过之无不及。
    几分钟的时间,任千寻和休普斯已经硬拼了三百拳了。拼完拳头,再拼腿力。又是一场激烈残忍的肉搏。
    十分钟后,任千寻的肉身没有半点影响。且看休普斯,全身上下密密麻麻的是无数的通红的拳印和腿印。
    “再来,大战五百回合。”休普斯心一横,强忍着剧痛继续战斗。
    “你走吧,我不杀你。”任千寻看了看休普斯,心道,是条汉子,死了可惜,饶他一条性命吧。
    “我休普斯,是拳王。不战是不战,既然战了,我就不会认输,不会逃跑。我宁可战死,也不会苟且偷生。”
    任千寻,注视着休普斯看了良久,叹了口气。“好吧,可惜了,我成全你。”
    又是几百回合的硬拼。休普斯身上的印记已经破裂,全身开始不停地流血,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血人,然后倒下了。
    任千寻,走过去,伸出了手,要给我休普斯合上双眼。死后瞑目,是华夏的传统。休普斯是个可敬的对手。休普斯死得其所。什么是英雄?我不以成败论英雄,在我看来,休普斯就是一个人英雄。
    就这时,一个飞镖凭空而出,好像自天外而来,直奔任千寻。

    
   

第二十三章 吓退倭贼
    想要躲,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抗了。任千寻心道。铜身现!古铜色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弥漫全身。白脸小生任千寻瞬间变成了黑炭头,包拯。同时,任千寻纵身一跃。虽然任千寻不知道敌人的飞镖瞄准的什么部位,但这一跳应该可以避开要害。
    这飞镖一看就是材质不凡,闪烁着慑人的光芒。铜身虽强,但只是铜而已。还远远没有达到银身,甚至金身的程度。所以毫无悬念,飞镖划破了任千寻的腹部。鲜血随即流了下来,染在铜身之上,颜色乌黑,煞是难看。
    “何方宵小?给我滚出来。”任千寻口若雷音,这一声用尽内力,即使远在数里外也可清晰的听见。任千寻自出道以来,生死大战,数十计,杀人无数,未尝一败。此刻已经有了一颗强者的心,甚至无敌的心。如出鞘的宝剑锋芒毕露,咄咄*人。
    “嘿嘿。”数丈之内,应该还藏着一个人。只闻声而不见其人。刚才任千寻的却没有丝毫的察觉。想到这任千寻心中不由得一凛,心道,这人强不强另说,就这藏身的功夫颇为不凡了。这类人偷袭暗杀可谓是无往而不利啊。
    “藏头露尾,算得了什么。可敢现身一战否?”既然发现不了你,那就用激将法,激你出来。任千寻心念一转。
    任千寻话声刚落,自三丈开外,参天古木之上跳下了一个人。只见这人单膝跪地,一只手扶住地面,缓缓的抬起了脸。任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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