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座海族城市,其实不然,这方圆上千里都是一座行宫。说白了,就是海族的豪宅。太平洋是面积最大的海洋,那历代的太平皇都是海族四皇之首。这鬼斧神工的占地千里的宫殿就是太平皇的居所,这里不仅居住着数量极少的海族皇族,还有护卫三万。
大殿中!这一座大殿按照陆地的算法,就占地千亩,九十五米高的高台上,有一座龙椅,全是深海金铁打造,数十种稀世明珠镶嵌在上面。世界上所有的皇宫与其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浪潮王!我命你带领你族子弟,先天七名,攻占岛国扶桑。”这个时候龙椅上,一个伟岸,衣着华丽,头戴皇冠的鳞甲中年男子说道。这中年男子自然是海族四皇之首的太平皇。
“海潮谨遵陛下旨意!”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海族人跪倒在大殿上,恭敬无比。这个时候,扶桑的七名先天都透支了本源,五行灭绝阵短时间已经无法启动,自然是最佳的进攻时机。
“退下吧!”太平皇漠然的说。
“臣下告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然后海潮王,海潮转身就要离开,目光一瞥。这大殿上站了两个皇族,一男一女,一老一少。这二人就是碧波和九丑。不!现在应该叫碧丑了。
不过半日,海族新一波的大军登陆扶桑,势如破竹,迅速攻占小半的扶桑。扶桑毫无反击之力。
“这是哪里?”任千寻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用时空道塔跑路了。修者界就是这般的残酷,死亡率更是惊人的高。即使如任千寻这般的天骄要是没有菩提老祖留下的至宝时空道塔,恐怕早死翘翘了。这说明,修者背景很重要。谁叫任千寻是菩提后裔呢?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到异地
因为是随机的空间跳跃,所以跳跃的地点是不确定,对于任千寻,只要不跳跃到海洋就是万幸。这次任千寻来到一个体育场模样的地方。这里人山人海,荧光棒在观众的手中摆动,形成一片彩色的汪洋,流转不息,尖叫声连连,人人都说着任千寻听不懂的语言。
“欧巴!”“好帅!”“欧巴!”“我们爱你!”
无数的年轻少女朝着舞台上的奶油小生呼喊。虽然任千寻听不懂这里的语言,用脚趾头猜都猜出这是异国他乡的演唱会。看着观众的肤色和外表,是黄种人,还在亚洲。
任千寻望着这大约有数万人的观众,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油然而生。随着这两年任千寻踏入修者界,渐渐有一种少年老成的气质,还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感。
“这位姑娘,我是天朝人,流落此地,不知这里是哪城哪国?”任千寻试着和一个还算文静的眼镜女孩沟通。但很显然,会外语的人到哪里都是不多,而且半吊子居多。这个女孩见到有人打扰她观赏,有些不悦,皱着眉毛看向任千寻,不过目光一凝,眼神立马变了,变作花痴状。
“欧巴。”“欧巴。撒浪嘿!”“撒浪嘿!撒浪嘿!”
这眼睛女孩眼睛都看直了,嘴里叽噜咕噜的说着让任千寻头痛的外语,一把抓住的任千寻的衣袖,伸出脸竟然想要强吻任千寻。任千寻,吓了一跳,把这女孩往外一推。不知为何,任千寻有一种差点贞洁不保的感觉。差点对不起自己的妻子郑凡,虽然是这女孩强吻。
没想到这文静的女孩藏着一颗疯狂的心。任千寻心底一阵的狂汗。也难怪,虽然任千寻过去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宅男。但是他是修者,先天修者,容貌比起以前大变。他踏入修炼一途后,数次的易经洗髓,排除杂质,身材和皮肤好的让女人嫉妒。更可况,进阶先天后,有一次的重凝肉身,这对任千寻的改变很大。修炼其实是生命的进化之旅,一般的生物要通过代代的繁衍,亿万年的演变才可以进化。但是修者,每一个大境界都是一次进化。
所以,先天强者称之为进化者也不为怪。进阶先天这一次的生命进化,每一个人类,甚至每一个生物都会变美。任千寻也不例外,他重凝肉身是第三阶段,现在他可以说是帅的一塌糊涂,秒杀一切凡人男神,而且重凝后的肉身纯洁无比,带有一种比处子还美的幽香。邪邪的微笑,出尘的气质,有我无敌的气场等等给人一种完美的感觉。
“这里的欧巴好漂亮。”“好美的欧巴。”“美少年欧巴!”
。。。
自那个拥有疯狂花痴心的眼镜少女,传播一场比光速还快的花痴“瘟疫”。这时任千寻周围的观众无论男女老少都发现了任千寻的存在。他们的评价不是帅,而是美。一种比女孩还精致的美!不过片刻,数万的观众都知道了一个角落里有一个没到极致的“欧巴”!台上的那位和他相比简直就是狗屎。这里无数的观众都想见识一下任千寻的“花容月貌。”以至于连狗血的踩踏事件都出现。
这个时候,不知道哪里多事的工作人员,把聚光灯打在了任千寻身上,用摄像机拍摄任千寻,在大屏幕上同步播放,顿时观众沸腾,尖叫声连成浪潮,一波接着一波,声嘶力竭。台上的明星欧巴,脸拉的长长,顿时脸上“晴转多云”,“多云转雨”,“小雨转暴风雨!”。这表情很精彩,精彩和天气预报似的。
也难怪歌星这般的表情,这本来是他的个人演唱会,他是全场唯一的焦点,真正的万众瞩目。但是一瞬间从天空云彩顶打入了地狱。被一个“凭空而出”的小子,抢了风头。不过他也怪不得别人,谁叫他开演唱会之前没有看黄历。
任千寻有些不悦,他一个堂堂先天中期的大修者,没像做了动物园的大熊猫观看。这时,任千寻大袖一摆,全身的真气化作了进阶先天时,用风之精元激活的风属性,刹那间大风呼啸,破空而去。
“仙人欧巴!”“神仙欧巴!”
一众的花痴,无论男女老少的花痴惊为天人,把任千寻当做了仙人下凡。
任千寻暗道晦气,无奈不知道这里是何地。于是使用大梦周天开始探测修者的存在。修者有自己的独特的一种语言,只有找到修者,才能沟通。
“大梦周天之周天同道!”任千寻开始辐射出精神力开始在附近需找修者。不过数秒,就有了收获。有趣,这收敛气息的手段倒也不凡。要不是我会大梦周天,恐怕连我也能骗过。任千寻心道。
任千寻缓步前行,不过走了几十步,来到一家街边的小酒馆,有一种年代感,想必是老字号,有些年头了。
走进,这酒馆这桌椅装饰也是特有一异国风格,陈旧但不使韵味。任千寻环视了不大的屋子一遍,发现角落有一个俊美的青年人,在自顾自的喝酒。
“这位道友,在下。。。”任千寻走过去想要打招呼,不过这青年人对任千寻使了一个颜色,好像不想他说破修者的身份。任千寻见状,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
“相逢即是有缘,我请你喝一个!”这个青年人说道。看来他是这个小酒馆的老主顾,那掌柜的亲自给拿出一坛酒和一个大碗放在桌子上,任千寻也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眼里不停的打量着这青年人。这个时候,青年人举起大碗一饮而尽。他没像天朝古人那般喝一半,撒一半,而是一滴不漏的饮尽。
“我不喝酒!”任千寻很不给面子的说道。因为他不喜欢酒精,何况这凡俗的酒怎么会醉的了一个先天强者。
“谁说这是酒!”这青年人轻笑一声。说话间,拿起一摞的大碗,一字摆开,开始倒酒。
“这碗叫寂寞!”“这碗叫岁月!”“这碗叫回忆!”“这碗叫美好!”“这碗叫离殇!”
这青年人倒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这般的对着一碗碗就说道。任千寻觉得有趣,拿起那晚叫做“美好”的酒一饮而尽。这是任千寻向往的,也是他失去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踏入了修者界后,这美好二字越发的弥足珍贵。
“敢问,仁兄。此地是何国?何城?”任千寻开门见山的问着青年男子。
ps:这一章有些恶搞,满足我的恶趣味。哈哈!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丧权辱国
“原来是个他乡人!这里是高丽国!”这青年人闻言笑道。说着,他拿起那碗“回忆”喝下。
“在下任千寻。仁兄,尊姓大名?”任千寻出于基本的礼貌问道。话毕,任千寻拿起了那碗“寂寞”喝了起来。寂寞是,一个人的狂欢!有的时候,它的味道倒也不错。
“原来是天才王者任千寻。我叫,李莫羞!”这青年男子李莫羞见识任千寻,略微有些吃惊。现在的任千寻也是声名远扬,这是实实在在的打出来的名头。这个时候,李莫羞想要拿起那碗“岁月”。不料,任千寻抢先一步,拿起了“岁月”一饮而尽。
“来!莫羞兄,把最后一碗喝了吧!”任千寻一边坏笑一边的对着李莫羞道。
李莫羞见状,用手一推把这最后一碗酒推倒了,说道:“这离殇,又苦又涩,不喝也罢!”任千寻见状和李莫羞对视一笑。通过喝这五碗酒,对彼此的性情有了了解。任千寻和李莫羞都是性情中人,重感情,不愿意喝那“离殇。”
“两个怪人,抢着喝一碗酒,那最后一碗一样的酒却推倒不喝了!”任千寻和李莫羞旁桌的是一对情侣,其中一个男子见状感叹道。
“两个神经病!不用理他们。欧巴,亲亲!”这个容貌不佳的女子对着那自己男朋友说道。女人,就是这样的动物,把自己不理解的人都称作“神经病”。
“不要!不要,这里这么多人。”男子脸一下通红,害羞的拒绝道。一出,活生生的女子调戏男子好戏。这高丽棒子竟然国风如此,不可理喻。
于此同时。
“千寻兄,莫羞有一事相求。”这李莫羞和任千寻说了不过三言两语竟然语出惊人。
“莫羞兄。你我都是先天中期的修者,你又有什么好求我的?”任千寻闻言,先是一愣,随即一语道破了这李莫羞的修为。
“千寻兄,你有所不知啊!”这个时候,这李莫羞竟突然暴起,对着任千寻深深的一拜。任千寻也是出乎意料,他能看出这李莫羞和他一样也是极为骄傲的人,这一拜有足够的敬意了。
“莫羞兄,你这是何故?堂堂七尺男儿,不可轻易如此。”任千寻见状,更加的不解。在任千寻看来,只有只有极为敬重的人,他才会一拜。即使那人族假丹老祖和海族四皇,甚至那漫天神佛都不配让他弓身一拜。反之,即使一街边顽童,他敬佩,也值得一拜。
“我李莫羞生于高丽,长于高丽。如今已是孤家寡人,只有高丽的危亡,值得我如此。”李莫羞,说出自己的原因。国家,的确是一个值得屈身的原因。
“莫羞兄,待我一观,看看这高丽局势。”任千寻闻言,若有所思的说。这个时候,任千寻突然一呆,愣愣的出神,好似神游太虚,魂不在舍。李莫羞,见任千寻如此,面露好奇之色,猜测这是哪门的精神秘术。
许久,许久之后。任千寻呆滞的目光,突然变得清明,神魂归窍的样子。很显然,刚才任千寻施展了大梦周天,把精神力辐射出去,探测了这高丽的情况。
“莫羞兄,我所看到的高丽形势一片大好。虽然海族也登陆了,可没有丢失一城一池。以高丽的国情,也难能可贵了。”任千寻面露不解的神色。刚才那李莫羞说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