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急忙迎了上来,天月更是惨白着脸扑上来,天晨天钟是她的丈夫,少女情怀总是诗,虽然是被主家指定,但是两人都是青年俊俏,地位也算不错,对贴身丫环来说实为良伴,天晨天钟对娇妻也是百依百顺,呵护备至,叫她这二八年华的女孩子想不喜欢也难,这会儿可怜眼见两名丈夫俱是浑身浴血,处处带伤,没有当场哭出来也得益出天家对下人训练之严格,这会儿她仍然能够保持冷静的行动把两名伤者扶进马车看护。
纭舟用嘶哑的声音对领头的护卫说:“我们跑去前方,遇上山贼,恐怕此刻正寻着我们的血迹追来,护卫大人,让车队快快绕道而行吧!”
护卫头领大概有四十来岁,没有传说中的太阳穴鼓起的“动脉瘤”,只有双手如铁般黝黑坚实,纭舟知道被那手掌拍一下,不死也得断骨头,如果好巧不巧拍到大动脉,等着看血喷泉吧。
只见他双眼一睁,含怒吼道:“居然敢伤献贡车队的人!是哪里来的毛贼,吃了豹子胆!路线不变!”
纭舟简直想揪着头领的衣服一边摇着他一边大叫:“老娘叫你绕路就绕!快绕路!身上的兽血太难闻了!我想换衣服啊啊啊啊啊!”
不过她此时只有摆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模样,用惨兮兮的声音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那些毛贼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些铁器利剑,人多势众,不然我和侍从三人也不会铩羽而归,况且,人可以跑掉,是以他们如果一横起来,烧了献贡车队可就麻烦了啊。”
头领男子心中一凛,虽然他觉得眼前的小女孩肯定吹牛,毛贼顶多两三人,但是如果万一是真的,救出人是没关系,救出货可就难了,这一失手,他在门派中的地位越发尴尬了。
寻宝集由武林中人共同举行,护卫的选举相当于一场武试会,各门派里多有倾轧,能够当上这个差,无不是实力与人缘缺一不可的精英,如果被几个毛贼抢了献贡,他的脸可是要着地了。
高下比较一番,自然是听从了纭舟的意见,掉转车头,往另一条路疾驰而去,心中窃喜的纭舟嚷嚷着伤口疼,迅速钻进了马车里,一掀帘就看见天月哭哭啼啼的把天晨的脑袋搁在腿上,细心擦拭他脸上的伤痕,看见自家小姐进来了,急忙请求道:“小姐您也学过几天乔父神医皮毛吧,求您救救晨吧!”
纭舟翻了个白眼,窜进车里对着装死的天晨就是一脚,在旁人惊讶的眼光中重伤患低嚎一声坐了起来,捂着被踢的地方乱滚,天月睁大了泪眼,看看纭舟,又看看自己的丈夫,一头雾水,倒是天暮思前想后一串场,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不可能去责备自己的主人,拎起天钟的耳朵,在他唉哟的叫换声中压低声音骂道:
“你们这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唆使小姐玩这种把戏!说!这馊主意谁出的!将来给主爷知道了不打断你们的腿!你们这些……”
纭舟听着天暮话中有话,不悦的打断他说道:“有我在看谁敢打断他们的腿!主意是我出的,怎么着?”
天暮知道纭舟最不喜欢他说教,可是作为几人中最年长者,又逼得他不得不经常担任起这一不讨好的差事,他这种行为扩大了说就是那传说中的“死谏”,不管怎样,他也是实称实两的忠仆一枚了。
“小姐,您这样做,姑爷要生气的……”
“他生气就生气呗,关我屁事!”纭舟眼睛一瞪,还没过门呢,那男人就拐跑了她的忠仆一只,叫她怎能不愤怒,“再说了,谁说我要娶他了!我偏不娶!我的婚姻我作主!”
“小姐……”
“好了,好了,反正现在他也追不上我们了。再说了,他不是只是男侍么!?怎么着?还得我去迁就他啊?我想干嘛就干嘛,想见我,等爷……等我心情好了再来!”
大道理真好用,谁叫法律条文上白纸黑字写着:要以女子为天!虽然现在大家都不拿这当一回事,但是正正经经的说出来还是没人会反驳的,至少表面上没人会说,说出皇帝新衣真相的只会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传统这种东西,如果不来一场摧枯拉朽的革命是不易改变的,这种情况对纭舟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天暮此刻也无话可说,既然主人已经决定,他这个侍从是无力改变的,况且这件事可大可小,就当是错过得了,想来未来的主夫也不会怪罪什么,想到这里,他也不再去唠叨一些谁都不爱听的大道理,转身去帮助同伴扒下粘在身上的衣服。
—叁—
在献贡的大批车队消失在官道上小半个时辰后,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一名男子出现在车队原先停留的地方,马上的男子穿着普通,身背长剑,面容端秀,却缺乏一种独特的个性,宛如流水线上生产下来的模具,但就算如此也足以让纭舟流下半桶口水了。
剑眉清目,鼻梁意外的挺直,颇有欧美人之风,想起来大概算少数民族了吧,如果在现代保准落个什么混血儿名头,他的眼睛如果在阳光下看,会发现是浅棕色,这也是他为什么头戴斗笠的原因吧,在古中国这个社会,除了那个绚烂如神话的开放唐朝,外族人总是会比别人更多受到警惕的关注,在这个世界也不例外,“非我族类其心必诛”这句妄语仍然流传在社会各个角落,纭舟当初读到时嗤之以鼻,评价道“不过是自卑者抢先开战的借口”,气走了一位先生,下场是吃了好几顿竹笋炒肉丝。
那种平庸的清秀面容恐怕也是自我克制的结果,没有生气的面具掩盖掉了他的锐利与美,沸腾的内心却透过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悄悄泄露出来。
男子看见本该迎接他的地方空无一人时并没有显出意外的神情,作为生死之交的妻伴,他早就从好友口中听过关于她的种种传闻,在“白痴”“弱智”等等名头下,他的好友倒是笑着说“绝对是只不听话的野猪,要驯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干涸的血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翻身下马,用手拈起一点放在鼻下闻闻。
动物的血,不是人血……
地上的车轮印犬牙交错,清晰可辨,离开了官道往岔路弛去,男子重回马背,一抖缰绳,长相伴的马儿随即心领神会的顺着车印向前追去,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是纭舟绞尽脑汁布出来的疑魂阵,倒不是男子心智不够,只是大意轻敌,他没想到十三岁的女娃能够指挥得动整支车队,献贡车队的护卫通常会取得整支队伍的指挥权。
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他与献贡队伍越跑越远,等他发现不对劲后,已经拉开了足有三天距离了。再次接近贡献队伍是在七天后,不过他所见到的只是一地黑灰,和战斗过后的片片狼籍,男子有些紧张的下了马,用锐利的眼神搜寻着是否有不详的情景,半晌后,他松了口气,很庆幸没有看见诸如一具女尸之类的,更令他放心的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车队有所损失,大概是碰上了毛贼,或者只是天干物燥走了点小水。
男子察看完成时,时刻已近黄昏,瞅瞅天上绚烂夺目的夕阳,他还是决定在此地休憩一宿在走,如果碰上什么跟踪而来不怀好意的人,他也可以为未来的妻子收拾好烂摊子,这是一个男侍应尽的责任,也为了报答那个人的救命之恩——很老土的理由,可是,永远不会过时。
下了这样的决定后,他开始清扫地上的垃圾,在踢过一片应该是烧毁的布灰时,铛啷啷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眼睛追着声音发处看去,一线反射着太阳余晖的物体晃过他的浅色瞳孔,他走过去抬起来,小小的银色缕空柳叶状饰物在手指暗泛出金色的光芒,下面还缠绕着几根断裂的丝线。
是那只小野猪衣服上的饰品?想到这儿,男子自然的把银饰放进了随身口袋里,却没想到在十几里以外,那只“小野猪”正在面壁思过,为她下午在大战中出的糗默哀。
本来有眼不识泰山的毛贼两三只窜出来,纭舟差点兴奋的尖叫起来,终于能够活生生的打“人体沙包”了,而不是被古威当作“沙包”来打。
一路上她不时跑去护卫那里煽风点火,想要一试身手,结果每个被挑战的人都用诡异的眼神互相交流一下,接着就无视眼前跳来跳去的挑战者,径自溜走,一开始纭舟还以为他们是看不起女人,后来她搬出大道理压人还是没人愿意和她过招,最终还是天午看不下去,为百思不得其解主人提供了答案。
“他们大概是怕万一打起来,您占他们什么便宜,就得被迫‘娶’个‘白痴’回家吧……”
闻听此言的纭舟被打击的一天吃不下饭,象她这种大胃王,一顿不吃就是非常事态了,居然一天不吃,天秋天月都非常可怜小姐沮丧的模样,天秋更是把口无遮拦的丈夫痛斥了一顿,天暮看见打闹成一团的妻子和妻伴,摇摇头去安慰低落的纭舟,还没靠近他灵敏的耳朵就听见碎碎念的声音,仔细一听内容冷汗刹时冒了出来。
“你们这帮丑男王八蛋以为我会在乎你们那点肌肉看我以后不找几十个帅哥围在身边做装饰我就不姓天混帐东西……”
天暮苦笑着离开马车,他们那个发誓要建个庞大后宫的小姐,果然是不会被这点小小意外打倒的。
纭舟看着眼前出现嘴里喊着没有新意台词的毛贼们,不等护卫们开口表明身份,噌的一下窜了出去,手腕一抖,腰上的长鞭犹如活物般卷向最近的一名男子,依靠马儿的力量,瞬间就把大活人甩了出去,她曾经想过用丝绸灌入内功来作武器,多么潇洒,多么动人,结果证明,电影总是会美化的,轻飘飘的丝绸总是很快破碎裂掉,而且只要破了一个小口儿,立刻顺着纹理变成两半,无可奈何之下她只好把丝绸换成鞭子,做不了什么仙子,做**女王好了。
几个毛贼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个女孩如猛虎下山扫光了前排的兄弟们,虽然在马上看不清容貌,但当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向他们射来,胆大的一声发喊,几人向着车队反方向狂奔而去,一边跑一边喊着“女**啊!”“会被吸成人干的!”
纭舟勉强压抑着抽搐的嘴角,难道说她堂堂十三岁,如同出水芙蓉清新幼嫩的人儿,就看起来那么不堪吗!?靠,她就算当女**也是挑人的好不好!?
不过好歹护卫兄弟们没听见,把她当白痴的眼神也总算有所改变,纭舟正在自鸣得意时,手中无意识想要做个惊艳的收鞭动作,那条古威送她的,被她做了无数装饰的鞭子尾——上的某个银质柳叶状饰品,好死不死钩上了她的头发,随着一声惨叫,她扑通一声头向后仰着滚下了马背。
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
灰头土脸缩回马车的纭舟,把鞭子上所有的装饰通通扒了下来扔掉,并且跟自己那跌得粉粉碎的侠女形象挥手告别,在之后的旅途中,再也不敢掏出苦练许久的鞭子,但诸位护卫儿郎们仍然一看见小女孩正经严肃的模样,就难以抑制的露出笑容,让她在内心狂吼苍天不公啊。
河城,临河而建,秦河穿城而过,在纭舟那混乱的异世界历史知识中,这里似乎是古秦国的地界,当然不是她原来世界中那个秦国,只不过名字相同。现在的国家称为“汉”,当然也和那个三国时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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