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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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检察官- 第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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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怎么不听听他后面的话,说不定他又会揭发一个人。”走廊中,申东海跟在金允浩身后。焦急的问道。
“浪费时间而已,这种人得给他点颜色,吓唬吓唬他,否则他是不会全盘交代的。倒竹筒?他选错了对象。”
金允浩解释了一句,随后对申东海交代道:
“关他两天,不理会他,就那么凉着。先追查女演员尹雪吉、男演员朱志勋这两条线。你去把这两人给我找来。”
“知道了。”申东海说道:“那如果这两人不配合,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闻言,金允浩脚步一顿,思考片刻。说道:
“区别对待。据里面那位交代,朱志勋只是涉嫌吸食毒。目前没有充分证据,不好大动干戈。
所以,尽量请对方配合。如果对方不配合、托辞不来。告诉他,下次就没那么好说话了,我们会直接公开下达传唤书请他来。
至于尹雪吉,她涉嫌贩卖毒,但同样没有证据。
这样,你去让宋恩智书记官申请一份拘捕令。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再出示逮捕令拿下此人。
记住,能口头请来,尽量口头请来,吓唬吓唬也行。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出示逮捕令。”
现在是非常时期,由不得金允浩大意。
而且涉案人员又都是公众人物,处理起来有些麻烦。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事情闹大,对谁都不好。
申东海虽然毛躁冲动,但并不笨,他理解金允浩的担忧,回复道:“好的,我这就去办。放心吧老大,一定不给你添乱。”
——
金允浩刚回到办公室不久,出去打探消息的尹国洪便赶了回来。
尹国洪附到金允浩耳边,低声汇报道:
“金次席,打探清楚了。特搜部以前负责此类案件的是郑在秀首席。他正是凭借此类案件的出色表现,才被提升为首席检察官的。
特搜部中,只有他对此类案件最了解,掌握的情况也最多。”
金允浩心中一震,却面不改色的问道:“消息可靠?”
尹国洪表情十分凝重,说道:
“可靠!是第三侦查对里,朴贤俊检察官的人告诉我的。另外,朴贤俊检察官还通过这个人转达给你一句话:小心这个案子。”
“呼……。”金允浩长喘了口气。
上当了!
原来郑在秀的杀招,不在那些不入级的小案子中,而在他办理的这个案子中。
郑在秀的逆向思维把戏玩得好,让他错误的分析了形式,一头扎进这个案子中。
如果金允浩没有提嫌疑人,没开始办理此案,他还有机会推脱掉此案。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正式启动办理此案后,他就无法甩开这个案子了,必须办下去,直到结案。
在郑在秀的设计下,金允浩最终还是走入了陷阱。
可是,这个陷阱隐藏的太深,如果没有尹国洪的消息和朴贤俊的提醒,他很难发现。
金允浩立即拿起卷宗,再次仔细的阅读了一遍。
同样,这次依旧没看出任何可疑的地方。
尹国洪想了想,开口道:“这个卷宗我也反复研究过,表面上看,的确没有可疑的地方。我想,问题应该出现在嫌疑人裴在勇掌握的情况中。”
“不错,很有可能。”
金允浩点了点头,随后想起之前与嫌疑人的谈话。
现在嫌疑人裴在勇一共供出两个人:朱志勋,尹雪吉。
那么,问题到底出现在他们二人谁的身上?
谁的身上埋藏了郑在秀设下的陷阱?(未完待续。。)
ps:  之前8章欠更已还5章,革命尚未成功,继续努力。

三百四十四章 心里较量(感谢‘执念如今’大大的万赏)
既然已经步入了郑在秀的陷阱,也只能走下去。
胜负的较量,才刚开始。
金允浩首先见到的是涉毒案中的嫌疑人朱志勋。
这种情况下,面对警察的传话,艺人身份的当事人会谈条件、托辞不来,但是面对权利巨大的检察官,他们却不敢。
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检察官可以动用的手段太多,想要整治他们,很简单。
不过,他们也不会束手就擒。
这不,在等待朱志勋到来的时候,金允浩就已经接到好几通电话,全都是求情的,希望不要‘为难’朱志勋。
经纪公司,跟金允浩有过接触的知名艺人……。
这其中,还包括见过几次面,有过合作的尹恩惠。
“你跟尹恩惠小姐很熟悉?”
审讯室内,金允浩翻看着朱志勋的资料,开场便问道。
对面,朱志勋微楞,看了眼身边的律师,获得同意后,他才回答:
“是的,我们是比较好的朋友。以前曾合作过一部电视剧,名叫《宫》。”
朱志勋的外貌属于‘高大帅’,俊俏的面容,187公分的身高,典型的美男子。
单从身材来看,他倒是跟金允浩奇虎相当。不过气质却差了很多。在金允浩面前,表现的相当不自信。
也是,被传唤,面对检察官的盘问,没有几个能自信起来的。
金允浩温和的笑了笑,说道:“尹恩惠也是我的朋友,我们也有过合作。既然你是她的朋友。有些地方我会酌情考虑的。”
“谢谢您。金次席。”
这次。不用询问律师的意见,朱志勋立马站起身,激动的感谢道。
韩国也是人情社会,金允浩如此说,朱志勋不会感到任何意外。即便是他身旁的律师,也不会起疑心。
但到底会不会酌情考虑,只有金允浩自己心里清楚。
也许当事人换成尹恩惠,金允浩可能在小的地方会酌情考虑。但尹恩惠的朋友?金允浩不会给这种待遇。
他如此说。其实是让盘问的气氛融洽一些,方便问话。
吸食du品案件,很麻烦,不好太办理。
涉案人犯下的罪行,往往时间久远,司法人员无法掌握切实的证据,容易被涉案人蒙混过关。
想要定罪,要么是涉案人自白,自己承认罪行。要么是其他人检举,并找到一些相关证据。
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金允浩现在的目的,就是想攻破朱志勋心里防线。让他自己坦白罪行。如此,是最便捷、最快速的方式。
虽然难度不小,但金允浩却有一定把握。
朱志勋个人资料显示:他1982年出生在韩国一个普通家庭,其父在建筑行业工作,母亲经营美容院,家庭和睦,在家人呵护和良好教养下成长。
自小在父亲的影响下,他很喜欢读书,童年的他每天与书为伴。
长大成人后,2006年因出演电视剧《宫》中‘李信’一角而走红。2007年出演人气剧集《魔王》再次受到人们关注。
2008年,出席《2007亚洲模特颁奖礼》,获得‘模特明星奖’;参演电影《西洋古董洋果子店》,并以此获得第45届韩国百想艺术大赏电影类‘最佳人气奖’……
从这份资料可以看出,朱志勋此人家庭教育还是非常好的,小时候是个好学生。
转折,是在他成人后,演艺事业突然获得巨大成功。也许是在这份巨大成功中,突然迷失了自己,沾染了du品。
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他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
另外,通过观察朱志勋的表情,金允浩还发现此人面带单纯的敬畏神色。
这种表情,金允浩在很多人身上看到过。
但是,那些人在面对他检察官身份时,除了敬畏,还会流露其它的神情。
就比如之前见过的金希澈,他当时还流露出骄傲自得的神情。
那些人的敬畏,是对检察官的身份和权利的敬畏。
而朱志勋的敬畏,却掺杂了更多对法律威严的敬畏。
不管是做贼心虚也好,真心实意也好,总之朱志勋流露这种单纯的神情,就表示,一切都有得谈。
两方面原因综合,这才让金允浩做出攻破朱志勋心理防线的决定。
“前一段时间,警察在突击检查时发现裴在勇存在吸du行为,并且将他当场抓获。据他交代,你也存在吸du行为。这才将你找来,询问情况。”
金允浩一开口,朱志勋的律师就急了,急忙辩解:“金次席,我想这里面存在误会,我的当事人……”
金允浩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打断道:“我不是在问问题,而是在陈述事情经过。这里你不需要辩解。”
说话时,金允浩一直在注视着朱志勋,“既然你是尹恩惠的朋友,有些事情我就跟你直说了,然后你自己考虑。”
看到朱志勋点了点头,金允浩继续说道:
“裴在勇之所以供出你和尹雪吉,是想戴罪立功,减轻自己的刑罚。
如此,他说的话可信度就非常高了。他不会胡编,惹恼司法人员,加重自己的罪行。
所以,有关于你的事情,我们是一定会追查到底的。
坦白的说,现在我们并没有掌握任何你吸du的证据。你大可以不说,让你身边的这位律师替你辩解。
但是你要考虑后果。一旦你这样做了,就不会再有自首情节。一旦事实查清,在量刑时一定会加重处理。
另外,你也不要怀疑我们检方的办案能力。
根据裴在勇、尹雪吉这条线索,我们一定能找出更多的人,更多的证据。
一旦找到其他证人,揭发你吸du的事实或者拿出相关证据,那你就彻底完了。
请你不要怀疑这种情况。那些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绝对会揭发别人的。远的不说,裴在勇就是一个例子。
另外,在没有自白的情况下,我们是不会替你公众人物的身份考虑的,公事公办。”
金允浩刚开口说话时,律师一个劲的给朱志勋打眼色,示意他什么都不要说。可是听到后面,他却首先犹豫了。
他清楚,虽然现在没有证据,可是不保证以后不会出现新的证据和证人。
就如同金允浩说的那样,那些人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绝对会揭发别人的。这就是人自私的天性。
而且朱志勋背景简单,社会关系也不负责,那些人揭发他,不存在任何担心。
也许,坦白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此时,朱志勋还没有表态,律师已经心动了。
“金次席,请问同种情况下,嫌疑人自白的话,您在起诉书中会如何量刑?”
律师这是在试探金允浩,在谈条件。
对此,金允浩也乐于谈。毕竟朱志勋和裴在勇的情况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单纯吸du,情节不严重,量刑标准大概是‘入狱一年’。有自首情节,我可以考虑做出‘不拘捕起诉’决定。”
闻言,律师遗憾的摇了摇头:“太重了。”
而朱志勋听到要被判入狱一年,也慌了。
金允浩依旧注视着朱志勋,温和的说道:“不用担心,你的律师其实是在吓唬你,他很清楚我说的量刑标准并不重。他这是想跟我讨价还价。”
律师,是天然与检察官对立的存在。
因此,金允浩也没给这位律师好脸色看,因为没必要。这种人,不会跟你谈人情,只会谈利益。
听到金允浩如此说法,朱志勋来了兴趣,明显意动了。
金允浩适时的说道:“检察官起诉,往往会单纯从罪行本身的严重程度考虑,从而提出量刑建议。法官会根据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审核案件、宣判结果。
我们提出‘入狱一年’,法官会根据认罪情况,戴罪立功情况等多方面考虑,往往,最后的判决量要低于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
简答的说,我提出‘入狱一年’,如果你认罪情况良好。那么法官最后的宣判结果,很可能是‘入狱半年,且缓刑一到两年’,最后有可能加上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
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朱志勋自首,在缓刑期内,他不再有其它犯罪行为,那么就不必再入狱服刑。
听到金允浩的解释,朱志勋大为意动。
一方面如果死咬不认罪,最终非常有可能被其他人揭发,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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