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理得差不多了,忽然蒋娟娟开口了:“我们寝室是不是还少一个人啊?”
话音刚落,寝室门就砰的一声被打开了,门口站着的那个人,左手拿着两袋行李,右手拉着一只行李箱,肩上还扛着个巨大无比的牛筋袋。
何甜终于受不了刺激,从床上滚了下来。
至于肖兔,则呆呆地盯着那个人的脸,片刻过后,她从嘴里蹦出一句话来:“你是……欧阳梅?”
Chapter 11
高中开学第一天,用丰富多彩来形容已经不足以表达肖兔内心的震撼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精彩刺激,险象环生。
特别是看到欧阳梅的时候,她差点没从床上跳起来。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何况她这只小怪兽还是在擂台上被欧阳梅这个女奥特曼打了十几分钟,害怕恐惧也是情有可原的。
对于肖兔的这种心理,欧阳梅却全然不知,看到肖兔,反倒很高兴,放下行李就开始摩拳擦掌:“肖兔,自从上次以后,我就一直没遇到什么像样的对手,什么时候咱们再打一回?”
肖兔吓得连连摆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我们还是先理东西吧!”
“好吧。”欧阳梅有些扫兴,挠了挠后脑勺,开始理东西。
由于天气还比较热,要整理的东西相对较少,很快四人都已经把东西收拾完了,这时候蒋娟娟提议:“我们来聊天吧!”
“好呀!”欧阳梅表示赞同,站起来,双手抱拳道,“在下姓欧阳,名梅,字红九,家住J省,初来乍到还请各位姐妹多多关照。”
欧阳梅自我介绍完,其余三人都囧了。
过了许久,蒋娟娟才反应过来:“小梅,你不会是练武的吧?”
“叫我小九就可以了。”欧阳梅点头:“你怎么知道?”
蒋娟娟嘴角抽搐了一下:一看你就不是来读书的,分明是来混江湖的。
欧阳梅介绍完之后,就轮到蒋娟娟了:“我叫蒋娟娟,人家都叫我娟子,我从小就在A中旁边的A中附小念书,任何有关A中的事情,你们跟我打听就是了。”
原来是条地头蛇,肖兔暗自想着,就也学着人家自我介绍起来:“我叫肖兔,在A市的F镇念初中,那个……其实我也是练武的……”
“你和小九以前认识?”蒋娟娟问。
欧阳梅接话:“我们去年在市少年武士比赛上打过一次。”
“那谁赢了?”蒋娟娟两眼发光。
肖兔囧了一下,如实道:“我输了……”
“看起来也是,你跟小九的气场完全不一样。”
“什么不一样?”肖兔好奇。
“小九看上去像任盈盈,你嘛……”蒋娟娟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眼肖兔,“有点像岳不群……”
肖兔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女儿岳灵珊。”
肖兔舒了一口气:还好,总比岳不群好。(好毛啊?你爸是岳不群!你老公是林平之!俩太监!)
“对了,你还没自我介绍呢。”蒋娟娟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何甜。
只见她此时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欧阳梅看,发现大家都在看她,这才回过神,嫣然一笑,顿时笑靥如花:“我叫何甜,你们可以叫我小甜甜……”
在何甜那婉转到令人肝肠寸断的声音中,这四个人的第一次对话终于无疾而终了。
蒋娟娟顺了下喉咙,道:“走吧,我们吃饭去。”
※※※※※※
A中的食堂和寝室相隔甚远,从寝室到食堂要先穿过教学楼,再走过体育馆,最后才能到达食堂。好在,有蒋娟娟这条地头蛇在,她们这几个初来乍到的新生竟然一点冤枉路都没走就到了食堂。
买了饭菜后,四人就选了张干净的桌子坐下,开始吃饭。
肖兔看着碗里的胡萝卜皱了皱眉头,低着头开始仔仔细细地挑萝卜丝。她把萝卜丝挑出来不是扔到外面的,而是堆到饭边上,直到把菜里的萝卜丝全都挑干净了,这才扒了一口饭。
蒋娟娟看着她那样,乐了:“肖兔,你不是兔子吗?怎么不吃胡萝卜?”
肖兔有点尴尬:“我不喜欢吃……”
“你不吃干嘛还放饭旁边?不会是为了堆着好看吧?”
这问题让肖兔一时不知该怎么跟娟子解释。
其实她把胡萝卜从菜里挑出来堆到一边的习惯,是在小学的时候就养成了的。那时候中午放学要回家吃饭,可是一般这时候大人们大多不在家,为了不让俩孩子饿着,也为了方便,肖兔她妈就会在桌上留好饭菜,让肖兔和凌超中午回家的时候可以一起吃。
那时候她妈正痴迷于儿童营养学,得知胡萝卜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之后,她妈就开始每样菜里必放胡萝卜。而肖兔恰恰是最讨厌胡萝卜这种蔬菜的,于是她就偷偷地把胡萝卜挑出扔掉。
第一次扔在了家里的垃圾桶里,被她妈发现了。
第二次扔在了厕所了,还是被她妈发现了。
第三次扔在了水槽里,堵住了下水道,于是又被她妈发现了。
最后,连凌超都看不过去了:“你就不会扔到河里去?”
肖兔无比纯良地摇头:“不行的,老师说不能往河里乱扔垃圾的。”
几次劝说无效后,凌超终于妥协了:“你把胡萝卜挑出来,我吃。”
就这样,那之后每次和凌超一起吃中饭,肖兔就会把菜里的胡萝卜挑出来,放到一边给凌超吃,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个挑胡萝卜的怪癖。
蒋娟娟她们自然不了解肖兔为什么会有此等怪癖,见她不回答,很快就把话题扯开了。
何甜说:“小九,你真是练武的?”
欧阳梅那时正在狂啃一只鸡腿,吃相之豪放叫人叹为观止,她抬起头“嗯”了声,继续啃。
何甜还不甘心,问:“是不是练了武术之后,皮肤都会像你一样好?”
何甜之所以会这么问,完全是因为欧阳梅实在是太漂亮了。虽说她从小练武,行为举止是粗俗了点,但毫不妨碍她的美丽,特别是不动不说话的时候,简直可以用美若天仙来形容。这让爱美成狂的何甜非常的羡慕,偷偷观察了她一上午,最后还是决定询问一下欧阳梅的美丽窍门。
“练武啊?”欧阳梅抹了抹嘴巴,“确实挺好的,可以强身健体,保家卫国,没事的时候还能扶老奶奶过马路。当然啦,你想减肥瘦身,排毒养颜也是可以的……”
肖兔在一旁听着,满脸黑线。欧阳梅这话,怎么跟武大郎老师说的一样呀?难道她家也是开武馆的?
果然,何甜两眼直放光:“你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假不了!我爹每次都和弟子们这么说。”
“你爹是干什么的?”肖兔忍不住问。
“开武馆的啊!”
肖兔:》_____《
从食堂回去的时候,何甜一直沉浸在欧阳梅他爹的那套武术论中无法自拔,走到体育馆时,她忽然眼前一亮:“小九,我拜你为师学武术好不好啊?”
欧阳梅倒是大方,想也不想便回答道:“好呀!”
何甜很是高兴,拉着欧阳梅的手说:“我们去体育馆,那里有练武场,你现在就教我!”
“没问题!”欧阳梅跟着何甜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对肖兔说:“肖兔,不如我们等会比一场吧?”
肖兔吓得腿都软了:“我……我不去了!”
“这么早回寝室干嘛呀?我好久没打了,陪我去练练手!”说着,就来拉肖兔的胳膊。
肖兔一下跳得老远:“我……”说话间,瞄到了旁边篮球场,于是灵光一现道,“我想去看他们打篮球!”
欧阳梅一脸失望:“篮球有什么好看的?当然是比武好玩啦!”
“我要看篮球,我最喜欢看帅哥打篮球了!”蒋娟娟忽然打断她们,“兔兔,我跟你一起去看篮球。”
好在,欧阳梅最后没有勉强她们,于是肖兔顺利地逃脱了被打的厄运,被蒋娟娟拉着去篮球场看帅哥。
到了篮球场,那已经有不少人围着了,中间穿着蓝色和白色队服的两队人正打得火热,每进一球,就引发不少喝彩声。
这彻底激发了蒋娟娟人来疯的潜在性格,拉着肖兔的手就使劲往人堆里钻,没一会儿两人就到了观战的最佳位置。
“你看你看,那个穿蓝色球服的4号好帅!”蒋娟娟显然发现了帅哥,精神十分亢奋。
肖兔却打不起精神,她本来就对篮球这种运动无爱,再加上刚才被欧阳梅精神上恐吓了一下,就更没心情了,她扯了扯蒋娟娟的衣角:“娟子,我们回寝室吧?”
“别!我还没看够呢!”蒋娟娟说着,忽然感叹,“你说,我要是那颗球该多好呀?这么多帅哥都抢我!”
由于这话说得太响,包括肖兔在内,站在她周围的人脸上全都挂下了黑线。
蒋娟娟却毫不在意,继续拉着肖兔嚷嚷:“快看,那个白色七号要投三分球了!”
肖兔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球衣的背影,停下脚步,将手中的球高举头顶,然后左手轻轻一托,那球便顺着一条弧线准确无误地落进了篮筐里。
四周一片喝彩声。
肖兔没喝彩,她在想,咦?这人和凌超一样,也是个左撇子嘛……两秒钟之后,她忽然大脑一顿——这,这分明就是凌超嘛!
Chapter 12
在肖兔的印象中,凌超对运动一向不屑,她还记得初中时,学校组织运动会,凌超从来都不参加。问他原因,他就说讨厌流汗,然后不忘白一眼跑得浑身都是汗的肖兔,从鼻子里哼一声出来:“离我远点,臭死了。”
为了这件事,肖兔还纳闷了很久,别的男生听到体育课都跟疯了似的,怎么凌超就那么爱搞特殊呢?后来有一次,她无意间听到女生之间的八卦,才知道原来凌超不爱运动的个性在她们眼中成了王子的代表。甚至还有人在背后偷偷叫他凌王子。
凌王子?
肖兔脑海中忽然闪过N年前,凌超穿着开裆裤的模样,小心脏不由得一阵抽搐,从那以后她就对童话中的王子不再抱有幻想。
最讨厌运动的凌王子忽然打起了篮球,而且还打得不错,这让肖兔打心里地吃惊。这时候,凌超也发现了她,两人目光相触了大约半秒钟,凌超便回过头,若无其事地跑去捡球了。
这之后,一直到最后一声哨响,凌超的目光再没有投来,倒是肖兔看着他打篮球的样子直纳闷:看他和队友之间的配合,不像是个新手了,运球、转身、投篮、闪躲……每个动作都做得那般娴熟,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打篮球的?
九月,还是夏末,天气依旧带些闷热,在这样午后的阳光下打一场篮球,免不了会大汗淋漓。凌超也不例外,十几分钟下来,汗水就顺着脸颊滑落下来,白色的球服胸前早就湿了一大片。
他不是最讨厌流汗的吗?肖兔有些发愣。
就在这时,结束的哨声突然响起,那颗球正好脱离凌超的手,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弧线,入蓝,得分,欢呼声顿时响成了一片。
这时候,一直没打招呼的凌超终于回过头朝肖兔看来,阳光下金色的少年,浸润着汗水的脸庞,嘴角略略勾起,朝她微微一笑。
肖兔忽然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像在做梦。
不过很快,这短暂的梦境就被一颗迎面而来的篮球打碎了。
凌超脸色一变,想赶过来却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大声提醒:“小心!”
当时那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