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的眼睫毛急速的连眨几下,夜明珠下,绝美的素颜被镀上一层微光,出尘脱俗。
对面的男人很年轻,怎么也不会超过二十岁,一身连云锦的衣袍极为得体舒适,长了一张极为俊美的脸,五官柔和明媚却不太带半分女气,修眉凤目,长长的眼睫毛,黑黝黝宛如深潭般的眼,不经意流转间,就是难以言说的魅力。就算现在坐在地上,也看不出半点狼狈的样子,宛如君临宝座的帝王一般尊贵优雅。
“你也看见了,不算吃亏吧?刚才摔疼我了,还不拉我起来。”
我勒个去,晴雯原本看惯了宝玉在女孩子中间腻腻歪歪的撒娇耍赖的,可就算贾宝玉也没有这样巨厚无比的脸,你长的美女孩子就得投怀送抱啊?说的自己多好心施舍一般。
“你们在恶作剧?你让手下随便找个女孩子玩游戏的?说真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就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丫头,你放我离开行不?”
“手下?我越来越好奇了,你难道一开始就没被控制住?三儿手底下这帮人越来越没用了。一个身上没有半点功夫的人也会失了手,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本来三儿隔三差五的那我试药也没什么,你不愿意就算了,门在那边,你可以走了。”
晴雯屈膝行礼告退,手还没碰到门,就听背后有些无奈的提醒声:“小心一点啊,如果你出去再次被人抓住,说不定对象就不是我这样的儒雅君子了,你到时候逃不了,别怪我没提醒你。”
晴雯仿佛没听见那人温和的话语里透出的绝对冷意,极速奔出,她想,她知道这人是谁了。
☆、第四十二章惊险出宫
出宫回到熟悉的北静王府,晴雯才知道怕了,昨儿后半夜极为精彩,好在秦枫及时赶到把她弄了出来。秦枫告诉晴雯自己会摆平这件事让她不用担心,好好在王府待着暂时不要出来就好。
那夜的人八成是大皇子沐权,深宫果然不足为外人道,没人和她说正好,能混过去自然就混过去,她傻了才会和人说劫掠走她的人与大皇子有关,她就当成这趟深宫算是体验人生了。
秦枫没有猜到晴雯已经知道了那人是谁,因为大皇子如今并不得宠,他的母亲是陈国的公主,陈国是富庶的附属小国。让一个小国公主当皇后已经是极限了,皇帝不太可能立一个有着异族血统的皇子为继承人。别人不知道内幕他知道,皇后当年就是因为皇宫中有人给大皇子下了毒,才和皇帝闹翻的,后来在深宫中病故,那就太正常了。
他感知到晴雯出了事儿就急忙赶了过去,晴雯一出院子他就把人接走了。晴雯住的屋子比邻一个容貌不错的小姐,不过出身不够好,诗文一道也不算精通,如果是给皇子选的话也许会被选上,可这是给公主选伺读,落选是很自然的事儿。更改隐卫一小段记忆不是难事,秦枫做的毫无压力。他不知道大皇子已经见过晴雯的模样了,如果知道一定会洗去他那晚的记忆的。
一大早晴雯混在要出宫的这次没被选上的人中间出去,除了那个已经被五公主选上的,还有两个走了别的门路留在了皇宫,关注着晴雯顺利出宫,眼看着她被北静郡王接走,秦枫才松了口气。
三皇子一直在和大皇子玩儿一个游戏,就是是不是的给他弄个美人进去,大皇子如果烦了,会不声不响的把人弄死,过后三皇子依然不定时的弄美人戏弄大皇子,他还真不怕他生气。他很怀念那个温和亲近会教训他的大哥,不是这个看似三月暖阳却心硬如铁带着温和笑容的大皇兄。
每次戏弄都是一个结果,三皇子都有些失望了,听说大皇子前来找他,他还真有些没反应过来。
“只管进来就好,我这里你又不陌生。”
三皇子躺在摇椅上舒服的晃悠,看着走进来气定神闲淡然温和的俊美男子。
“小三儿你可是把昨夜的丫头处理了?”
沐权的声音依然的温润如风,给人一种悠然忘我的感觉。
“大哥,你能不能别用这口气和我说话,就算你恨我骂我也比这强。”
三皇子有些恼了,那个时候他还小好不好,谁知道那个楚楚可怜的萧贵人给他的盒子是有毒的,借着他的手激发了下在皇兄体内的毒。
“看来小三儿一直以来是希望皇兄的毒能解了,那我也不兜圈子了,你昨晚弄来的小丫头身上有一种奇香,昨夜我把人赶走之后,回去才发现那奇香有克制葬心的作用,你希望大哥能活过二十五岁,就把小丫头送给我好了。”
三皇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探手抓向大皇子的手腕,果然平日里跳的极快的脉搏缓慢了很多。
“你等着,我马上去。”
沐权看着风风火火出去的沐睿,眼底一片深邃。
结果很自然,黑衣人不过随手抓了一个美人,循着记忆去找,早已经人去屋空。一查之下,留在宫里的不是,出了宫的就不好查了。等查到那个五品官的女儿,已经在出宫之后的第二天就嫁人了!
当天三皇子就砸了一地的贵重东西,每一个人敢劝。
秦枫得到确切消息,乐呵呵跑去北静王府和给晴雯一个定心丸。
“终于没事儿了,吓死我了。”
晴雯双手握在胸口,祈祷一切步入正轨,还她一个安定平稳的人生。
秦枫眸子含着笑意,皇权之下,只要北静王还在这个位置坐着,他就好些事情都不能做,完全和自己没法比。
晴雯外事全然不管,足不出户,只是留心布置整理王爷的院子,虽然依旧的花园亭台,流水盆景,可也让她打理的怡然舒畅,一步一景。北静王不肯娶妻,没有侍妾,杂事儿格外的少。除了老王妃有时把她找过去抱怨几句,她只要含笑听就好了。
日子一晃过到了八月,贾府的一张请柬到了北静王府。
“晴雯姐姐亲启:前夕月色如洗,清景难逢,风亭月榭,帘杏溪桃。大观园结成诗社,偶得白海棠两株,特邀前来雅会,若蒙不弃前来,诗社姐妹定扫花以待。”
虽然别人未必知道晴雯曾经参选过五公主的伺读,不过贤德妃贾元春是知道的,她特意让小太监出宫和家里说了别拿晴雯当个普通的丫头待着,走动的勤谨一些。这话说给王熙凤,自然是妥当的。王熙凤思谋了一下,还是把这事儿交代给了探春。这家里如今出众拔尖儿的一个丫头,就是她了。
探春倒是试探着问过林黛玉的意思,林黛玉因为当日这事是话说的重了,自己也有几分不好意思,就没说半句别的,这请柬就顺利发出来了。
贾政被点了学差出门去了,大家都随意多了。
晴雯还记得结成诗社之后很是出了几首好诗,她还真想去看看,毕竟近距离观赏真人版的,不是有太多的人有机会,有机会的也不一定有她这样的爱才之心。
北静王看她一脸的向往,也觉得风声早过了,安排兰伽送她过去,早去早回。毕竟一些大家闺秀的聚会特意请了一个丫鬟,也算是一份敬重了。
走到半路,猛然想起海棠诗社的第一次史湘云没有参加,想起那个爽朗的女孩子落得青春守寡的结果,和林黛玉一样的无父无母,却努力适应着生存,决定一会儿到了贾府顺嘴提一句,自己这个不会作诗的能来,她一个锦心绣口皆文章的自然也能来,能让她轻省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第四十二章
史湘云的事儿晴雯在拜访老夫人时问了句,尽了心就好。晴雯到探春的秋爽斋的时候,东道主探春,宝玉,宝钗,黛玉,迎春,惜春,还有一直管着这群孩子的李纨都已经到了,大家正在商量着起个雅致的别号。看见晴雯进来,大家都是一停。薛宝钗为人一向是大方得体的,笑着迎了上来:“可算是人来全了,李纨嫂子是掌坛,别号稻香老农;探春最爱芭蕉,就以蕉下客为名;林妹妹住着潇湘馆,探春送了她一个极美的号,潇湘妃子;宝玉就叫富贵闲人;迎春是以菱洲为号;惜春藕榭;李纨嫂子送我一个蘅芜君;你可是有喜欢的?”
晴雯笑了笑,简单地给在座的几位姑娘问了好,才笑着说:“我虽然在姑娘们教授下认识了几个字,作诗可是不会的。,不过心慕姑娘们的雅情雅趣,来长长学问的。这号起了也没用,倒不如不起,以后诗社有了新作,给我看看就好。”
惜春迎春本来诗词上也不擅长,也起来说话,李纨笑着圆场:“这样好了,咱们不管怎么着,都是一起起的诗社,序齿我最大,还是都依着我的主意好了。我和二姑娘四姑娘都不太会作诗,晴雯身在王府也不可能每次都来,不如分些差事,菱洲,藕榭出题限韵,晴雯誊录监场,如果她来不了,那就腾出一个人誊录。我那里地方最大,以后的诗社就在我那里。如果是容易的题目,我们能做一首就做,都是不可限定的。你们四个却是要限定,大家看这样可妥当?”
林黛玉捂嘴一笑,轻飘飘扫了晴雯一眼:“入乡就得随俗,即是来了,我也送你一个号,叫芙蓉卿可好?”
薛宝钗心底诧异,颦儿这人一向是清高自诩的,如今居然也知道放下身段了。
她当然不知道,林黛玉是觉得当日的话说的硬了,而晴雯也确实准守了她的承诺,没有把自己写的东西漏出去。心里认定晴雯是个有担当的女子,这才轻易认可了她加入进来。
“名字真好,那我就厚颜用了,今儿第一次起社,我虽然没有诗词之能,可也得了几首她人的,这就借花献佛,抛砖引玉了。还别说,这手字还有几分能见人。”
桌子上有现成的纸笔,晴雯提笔一挥而就。几个人都是胸有真才实学的,不由都凑近来看。晴雯因为在王府写字的机会很多,前世一手张扬秀逸的字儿更是精进了几分。薛宝钗真心叹服了句:“还真不错,这手字极有风骨,倒是比一般男子写的都好几分。”
宝玉也凑近看了看,还别说,勾勒之间,还真有铁画银钩的笔力,还真不想一个女子写的。
“嘿嘿,这字是王爷教的,难免随了几分,大家见笑了。”
晴雯谦虚了几句,示意大家看诗。
薛宝钗看了看,几首诗风格迥然,有的别致风流,有的出尘飘逸,都是闺阁之作的佳作。
“我白问一句,这可是宫中的?”
按理来说薛宝钗是不会说这样犯忌的话的,可眼看着诗文笔力都不如她,这心里就有几分不服气。
“是啊,这是五公主选伺读的几首,当时说了喜欢的可以抄了去,诗文中都是咏风弄柳,没什么关碍的。”
惜春也凑了前来,好奇地看看,扭头问晴雯:“那你写了什么?”
这话一说,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话也说破了,都是知道晴雯入宫候选了公主伺读的。
“这事儿还得说到潇湘妃子身上,本来是个极有才学的,我在王爷跟前说了推荐一个高手去的,结果被潇湘推了,我也只要自己进去混了一圈,好在大家都没把一个小丫头放在心上,我也算进去开开眼了。”
这话说的大家都去看林黛玉,林黛玉本来就是个心重的,那件事儿也是搁在心上不舒服了很久的,如今说开了,倒觉得轻松了几分,不由自嘲地笑笑:“你还说?就算我的诗文比这几首略强些,可我这身子一年有半年病着,能去伺候人吗?你不说你做了王爷的丫头性子高了,分明说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