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火拳小霸王输了,甘愿俯首当夜宁的小弟!
单单凭借这个堵住,就足以让众人趋之若鹜的期待这场比赛了,比赛场地设定在帝都比武擂台,比武擂台随便一个村落城池都有。像帝都这种地方,当然有不止一个,而堂堂火拳小霸王的决斗场地怎么能寒酸?所以就占据了城中央,距离皇宫只有几百米远的中心擂台。
霸王佣兵队上上下下三百多人奔走相告,邀请看客观战,这一场战斗也是展现霸王佣兵队风姿的时候,只要赢得漂亮,必然可以为霸王佣兵队再增添大量人手,发展佣兵势力,也是火拳小霸王的目的之一。
而纵横佣兵队的马钟,以及剑与玫瑰佣兵队的红玫瑰,竟然破天荒的公开发声要来观战,引得这舆论又是一阵议论纷纷,三大金牌佣兵队的队长要同时出场了吗?他们三人哪个不是豪杰人物?不算佣兵界,就是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三大金牌佣兵队那响当当的名号!
而这三大金牌佣兵队齐聚首的消息,自然也引起了帝国的注意,帝国绝对不允许民间组织的规模太大,若是这三大金牌佣兵队合谋做些什么,帝国也是不得不警惕的。再加上这比武决斗的场地设在了皇宫不远处,于是帝国军也是提前一天就调来兵力,驻扎在附近。
所有人都在议论夜宁到底是个什么人物,而夜宁,则躺在床上,昏天黑地的睡着觉……
第114章 他来了
第二天卯时,天色刚刚蒙蒙亮,人们在一夜的激动与期待中早早的就到了中心决斗场占座位,帝国巡逻军也是如临大敌,在不远处驻扎了下来,如果一旦发生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们就将以雷霆之势控制局面。{}
而夜宁所在的这间小屋,此时也射入了一道晨光,正好洒在夜宁的脸颊上,深深的吸了口气,眼皮被光芒耀的有些发痒,然后缓缓睁开,全身上下的疲劳感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则是精力充沛的涌动。
“睡了一天一夜……总算是恢复过来了……”夜宁一挺身坐了起来,然后活动了一下脖颈,发出嘎巴嘎巴的骨节脆响声,随意扭头,只见大傻二呆俩人靠着墙七倒八歪的睡着,赛华佗则正在打盹煎着药,似乎感受到了夜宁的活动,睁眼一瞧,然后笑了笑,“你这一觉睡的,真是沉啊。”
“因为要战斗嘛……”夜宁下了床,扭了扭腰肢,“那个火拳小霸王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不休息好,可是会输的。”
赛华佗不置可否,取下在药炉上热着的汤水,递了过来,“给,养气的。”
夜宁接过温热的药汤,仰起头来一饮而尽,刚刚苏醒的身体瞬间就被调整到了全盛状态,让人不由得顺畅的长嘘口气,现在夜宁觉得,自己仅凭肉体力量,就可以一拳打死一只猛虎!
赛华佗打了个哈欠,躺到了床上,“我就不去看比赛了,反正你肯定会赢。”
夜宁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嗯,大先生等着我得胜的消息吧。”
一脚一个,踢醒大傻二呆,夜宁摆了摆手就带着两人向内城走去,赛华佗在屋内看着夜宁的背影,长叹一声,“年轻,就是好啊……”
此时虽然朝阳刚刚露了个头,但是露水未去,街道上还有些清凉,大傻二呆往外面经凉风一吹就彻底没了睡意,跟在夜宁身后,“老板,你前天晚上到底干啥了?怎么睡那么死。”
夜宁看了看身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换了一身干净的黑色布衣,脸上的汗渍尘土也被擦洗过了,倒也显得干干净净,苦笑了一下,在沉睡中被人换了衣服都没察觉,看来确实是睡的太死了,于是笑笑,“走吧,咱们先吃饭。”
“你还有心情吃饭啊?”大傻叹了口气,“老板,你可真得注意点了,他们霸王佣兵队早早就放出风声,把这场决斗搞的声势浩大,你可是不知道,简直比那天倭国公主进城还热闹!”
二呆也是点头,“老板,要不咱们就别比了,当着这么多人要是输了……可就丢人丢大发了,就说你拉肚子,咱们不去了怎么样……”
夜宁哈哈大笑,“大傻,你还记不记得我和红玫瑰比赛的那天?”
大傻眯了眯小眼睛,“记得阿?”
“当时你不相信我会赢,所以把八百金币都押在了红玫瑰身上,最后是不是输的一文钱都没有了?”夜宁笑了笑,“所以,相信我,肯定会赢的。”
“……”
大傻二呆不知道夜宁哪里来的自信,不过也只好点了点头,抱着期待。三人随意走着,没一会儿就到了内城,此时中心决斗场里面那足以容纳上千人观战的坐席上已经坐满了七七八八,场内也有几个人在小心的清理每一粒碎石,决斗场附近摆了一些活动的摊贩,正在卖着白粥、蒸饼之类的简单饭食。
夜宁看了看,并没有着急进场,而是随意找了一个摊子,坐下招呼道,“三碗白粥。”
小贩乐颠颠的盛了粥,配上一碟青菜端了过来,打着趣,“三位也是来看比赛的吗?”
大傻刚要解释,夜宁就笑着点了点头,“是啊,听说今天的比赛很热闹,所以来掺和一下。”
这小贩立刻压低了声音说道,“小公子,我可提醒你一句,最好到场外观战,万万不可距离场地太近啊……”
“哦?这是为何?”夜宁有些惊讶。
小贩左右看了看,此时稀稀落落的坐下了几个人讨论着今天的热闹,然后小声说道,“去年……小人在出城的路上,迷路走到了野外,遇见了一只硕大的黑熊,本想着小命要玩完了,没想到有幸遇到霸王佣兵队在这里经过,当时我只觉得火光一闪,那黑熊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就变成了一堆焦炭!”
“啊?”大傻二呆似乎有些惊讶,黑熊大家都知道,个头比一般壮汉还要大得多,皮糙肉厚,竟然瞬间变成焦炭?
小贩好像是生怕夜宁不信,继续说道,“我可不是胡说的啊,后来才知道,出手救我的是堂堂火拳小霸王,而他只是遥遥的在十米之外打了一拳,火焰掠过十米距离都能秒杀黑熊,可想而知他的实力,何等惊人了!所以我提醒一下公子,可别离得太近了,小心被误伤!”
夜宁微笑着点了点头,一语双关的说道,“谢谢提醒,我会小心的。”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朝阳已上三竿,人们的精神也渐渐提了起来,没吃饭就往这边赶来的百姓们,各自掏上几文钱,落座填补肚子,瞬间兴致高昂的议论起这大家期待已久的比赛。
大傻二呆仔细的听了听,发现众人讨论的都是火拳小霸王那些勇猛的事迹,至于这场比赛的另一个主角夜宁,却是甚少有人提及,偶尔有个见识广博一些的,也不过是能说出谋财大队这样字眼而已。
没一会儿,纵横佣兵队和剑与玫瑰佣兵队各自带着十几个人,由马钟和红玫瑰带头,闲庭信步一般的来到了决斗场,四处张望一番,然后马钟小声说道,“呵,今天这比赛不管是结果如何,我看谋财大队这个名字,是要众人皆知了。”
红玫瑰也是嘴角带笑,一身红衣似火,大卷发遮住半边脸庞,“我看,帝都内恐怕从今天之后,就会有第四支金牌佣兵队了。”
马钟哈哈大笑,“要是谋财大队真的可以一举成名,倒也是个佳话。只是火拳的本事你也知道,是一个很难对付的人啊……”
红玫瑰美眸轻合,似乎在追忆什么,然后才舒了口气,“夜宁,也是一个很难对付的人。”
马钟和红玫瑰就这么边走边谈,随意的驻足在一棵大树旁边,虽然很快就引来众人侧目,不过却也并不在意的聊着天,只见马钟挑了挑眉看着红玫瑰,“说起来,在我们三个金牌队长里面,你是惟一一个成功晋级魂灵的人吧?也就是说,你已经走在我们前面了……”
红玫瑰倒也不否认,虽然这次强行突破魂灵,让她差点修为惧废,不过好在续筋草药效神奇,不仅医好了受损的筋脉,而且魂阶也没有倒退,目前以她魂灵的实力,看起来确实是三大金牌队长之首……
不过红玫瑰也不是什么张扬的性子,依然是英姿绰绰的站在那里,美目眺望着人来人往的决斗场,随意说着,“反正你们两个距离魂灵级也只差半步之遥,我的领先,不过暂时而已。但是话说起来,虽然我确实到达了魂灵,不过若是和火拳打起来,也不敢自信必胜。”
马钟略显惊讶,“玫瑰你也不必过分谦虚,你的实力如何,我也是清楚的,火拳他……”
“虽然我魂阶比他高。”红玫瑰打断了马钟的说话,“但是火拳的属性是霹雳火,论强度在我的炉中火之上,况且他身怀多种功法,而且都不弱,可谓是底牌甚多,真实实力如何,我也是摸不透。”
马钟突然想到了那天晚上和夜宁过招,明明魂阶远远在夜宁之上,却被那飘摇的烛火反攻一手,略带深意的说道,“我总有种感觉,夜宁兄弟的圣魂,并不比火拳的霹雳火弱……”
红玫瑰和夜宁交手的时候,也有过这种感觉,明明夜宁看起来只是最废物的残烛火圣魂,可是在火焰的对拼上,却能够感受到很明显的压制。这种压制,甚至比火拳的霹雳火更直接!于是带着深意笑了笑,“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对这场比赛很期待啊……”
他们二人这看似无心的对话,却被不远处埋头品粥的夜宁听了个清清楚楚,心里面突然有种热血兴奋的感觉,就好像遇到了……知己。
知己吗……当这个字眼出现在夜宁心中的时候,连自己也是吓了一跳,火拳小霸王,只见过一次面,可是此时心里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想来,肯定是受了太阳火和霹雳火这两个圣魂的影响吧。
突然的,一阵喧闹声传来,在正前方,四十多个人的队伍走了过来,每个人都是身穿金色薄甲,一杆大旗迎风飘扬,上面狂草疾书‘霸王’二字,在举旗人旁边走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这青年方口厚唇,脸颊坚毅,眸子里似乎带着灼人目光,无论走到哪里,瞬间就成为了全场人的焦点。
“他来了……”
夜宁突然抬起了头,眸子里闪过炸裂花火,透过叠叠人影,直直的打在那霸王佣兵队走在最前面人的身上——火拳小霸王!
第115章 决战开始
似乎是感受到了夜宁目光里的帜热,那火拳小霸王也突然停住了脚步,遥遥的向这边看了过来,双目如炬,立刻吓得这边一堆吃饭的食客低下头不敢直视。()
“真不愧是小霸王啊……这股魄力,让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就是就是……竟然有人敢挑战他,还想收他为小弟,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
“要我说可不一定,那夜宁竟然有胆子说这话,应该也是有本事的吧,而且听说,他注册的谋财大队在当天就升成了银牌,这种情况可从没出现过!”一个人似乎对夜宁有些了解,神神秘秘的说道。
“你就胡说吧,银牌佣兵队哪有那么容易升的……”
“就是就是,胡说八道。”
这一番群众的议论都听在了夜宁的耳畔,却并没有往心里去,走自己的路,让看客随便说去吧。人,本来就不应该因为别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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