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那晚她已在床上挣扎了一天一夜。不断地尖叫,不断地哭泣,不断地咒骂。咒骂这座城市,咒骂当今天子,咒骂身边的侍女,咒骂朱允文……
她恨,恨朱允文让她在这样寒冷的一座城市里怀上了他的孩子,恨那个孩子在她用尽了一天一夜的全部精力后,仍然顽固死死守在她的腹腔里。而最终,在一声长长的,如同某种刮擦般尖锐的呻吟声里,她咽了气。
死的那刻,筝娘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瞪着头顶上方,仿佛那两颗无神的眼眸里满满充斥着她活着时的盛怒。身上和床上全是血,白色的头发压着血色的床,连带房间里也充满了血的浓腥,铺天盖地,压得那些年轻的少女失声痛哭。
长久以来,朱允文始终不明白是什么让筝娘这个原本如花般快乐天真的女孩一夕间白了头发。
他也无心去弄个明白。
只知道,这女孩对这座城有着同他一样的恨,也知道这女孩恨着自己,不论是过去从不去碰她,还是后来当她是条狗般压在身下。所以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她,要她,他喜欢把她当成条狗一般地要她,那感觉就好象在听红老板弹奏高山流水。
筝娘头七那晚,有人说看到筝娘回来了。
他们说筝娘一定会回来的,因为她死得怨。她的胎位是正的,她的身体年轻而健康,所以,她不是难产而死,她是被血抱鬼缠死的。
那时候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侍女,趁朱允文不在的时候,对着众人发誓说,她们曾见到过血抱鬼。就在筝娘临产的前一晚,她们见到过一个一身红衣的陌生女人曾经出现在筝娘房间外的屋檐下。
据说那个女人头发很长,手里提着只血红的包裹。
但后来发现那个所谓的筝娘并不是筝娘阴魂不散。
那其实是朱允文的另一个妾,云锦,一个沉默得几乎令人没有任何存在感的女人。
自来到这座城市后,这女人就一直是深居简出的,同其他妻妾不一样,她几乎从不在朱允文眼前露面,就好象这座冰封的城市,你看得到它,却感觉不到它,因为它淡得令人麻木。
可是那晚却张扬得叫人吃惊。
她穿着筝娘活着时,或者说还在金陵那段最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时最喜欢的一身衣裳,粉色的锦缎,大红色的绫罗披肩。长长的头发用一根长长的簪子绾着,赤着脚,在走廊几乎无温的地板上来来回回地走,走到两脚发青。
然后被人带进了朱允文的房间。
那时候朱允文和往常一样在听红老板弹琴。红老板弹得不动声色,他听得亦不动声色。直到一曲弹完,他问云锦:
“你在做什么。”
云锦不答,只笑吟吟望着他,然后从头发上拔下簪子,在一头长发水泻般滑落下来的时候用力刺向了他。
全文免费阅读 90第七章
那天之后;没人再见过云锦,那个沉默得像座冰城般的女人。
红老板说;有时候;换一种游戏的方式,你可以从那些女人身上得到一些你所意想不到的安慰。
他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句话;朱允文不知道。很久以来朱允文自觉不是一个需要安慰的人;即使是最初来到这座城市的那两年;孤独到叫人绝望的日子。
但他没有追究这个问题。
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需要红老板的琴声;有时候也需要一些比较特别一点的东西。譬如筝娘;譬如一具被倒吊着的,用绳索充当衣服的身体。
他喜欢将手指穿过绳索间的空洞去触摸那女人幼滑的肌肤,一个洞接一个洞。直到女人因恐惧而全身蜷曲,再绷紧,仿佛一尾跃起的鱼。
但鱼没有双腿,她有。绷得很紧,因此美丽。却也因此要花费颇大一点力气才能将这绷紧了的鱼尾扯开,那刻朱允文是亢奋的,好像第一次将筝娘压在身下时的感觉。
而筝娘没有她那么美丽如黑绸般一把长发,也没有她即便是恐惧到了极点,也可以隐忍得不发一点声音时的神情。
这神情叫他呼吸急促,于是咳嗽变得更加厉害。喉咙里喷溅出来的血落在那女人身上的时候真好看,像金陵御花园隆冬时的腊梅花开。
“为什么这样害怕呢?”于是在进入那女人的身体时,他摸着那女人的头发,对她道:“不要怕,云锦,朕只是喜欢你。”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一下几乎都快要化开的巧克力慕斯推到了那只眼睛放光的肥猫眼皮子低下。
肥猫呆了呆,也就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然后整个头就没了,它好像几天几夜没吃过东西一样,把自己半个身体塞进了那团浓郁的巧克力酱里面。
男人离开的时候雪开始大了起来,一片片飞在夜色里,被窗外的圣诞树灯照得一闪一闪的,很漂亮。
杰杰告诉我狐狸出去找乐子了,说的时候它正很卖力地舔着自己毛上的巧克力酱。
狐狸找乐子的地方一般就两个,一个商场,一个酒吧,不过商场到了晚上十点肯定已经关门了,所以狐狸这会儿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酒吧。酒吧里很热闹,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这就是狐狸没事总去那里转转的原因。他说热闹如动力,美女如氧气,如果这世界上没了动力和氧气,妖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看,他总是能这样成功地绕着弯子把我从美女行列里划分开来,还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这就叫老狐狸。
“你这几天怎么老往外跑,”正琢磨着,听见杰杰问我。他眯着眼睛看人时的样子像蓝精灵里的阿兹猫,不过比人家长得委婉那么一点点,“难道是约会……”
“猫也懂什么叫约会。”
“猫的约会肯定比小白要多。”
虽然听完我马上在它脑袋上抽了一下,但我想它说得没错。
按照猫一年到头叫春的旺盛精力来看,杰杰的夜生活可能连狐狸都望尘莫及。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总不免要争辩,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那两口“男人”的话,我想我的约会应该也是不会太少的,至少,不会在被一只猫嘲笑的时候连反驳的话也讲不出来。
林绢总是很热衷地给别人介绍对象,因为她结识的男人非常多。但她从来不把那些人介绍给我。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她的逻辑里,和一个男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就是同居,同居就等于同床,哪怕是表兄妹关系。何况,和我同一屋檐下的,是两个男人。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我和两个血气方刚,相貌堂堂的年轻男人住在一幢房子里,会什么事也没有。拿她的话来说,我家小得贴隔壁就能听见对面房间里的呼吸声,而狐狸或者铘的呼吸声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他们不来侵犯你,你保得准自己哪天不春心荡漾地去侵犯他们么。
我到现在都还没忘记她说起这句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也没忘记在听她说着这句话时,我想起狐狸那些不拘小节动作时春心荡漾的样子。
真的荡漾了,我记得那天还喝了蛮多的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准备如林绢所说,找机会荡漾一下。
可是没荡漾成,因为睡着了,回到家一边脱衣服一边唱歌一边睡着的,还是狐狸背我回的房间,而我那会儿对他什么也没做成,只会像个神经病一样重复着两个字:荡漾……荡漾……
那天之后我几乎俩礼拜没和狐狸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就恨不得把头往墙上撞。后来有一天狐狸很认真地问我,小白,我脸上是不是长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说没有啊。
他说,哦呀,那你怎么每次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一坨大便。
貌似我是被这句话给救活的,因为我确定,狐狸非但记性差,而且缺心眼。这毛病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哦呀,有时候真是件大好事。
“你在傻笑啥?”突然间听见有人问我,把我吓得一跳。然后看到狐狸叉着腰低头在看着我。黑暗里一双眼绿宝石似的闪闪的,他进门没有开灯。
“小样今天蛮帅。”本来想问他去了哪里,结果脱口而出变成了这句。
我又荡漾了,这怕是应该怪霜花那个让人听得无比荡漾的故事。
“荡漾了?”可是这两个字从狐狸嘴里冒出来的时候还是冷不丁叫人惊一下的。有点坐不住我想站起来,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