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假凤戏狂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新潮假凤戏狂龙- 第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应水嬿这才注意到他们只顾吵架,忘了周遭的事,恐怕整个庄里的人都听见她的河东狮吼了,丢人啊!真是丢脸丢到古代了。

齐隽天先下马车,再回头要牵她下车。

她从帘外瞧见外头黑压压一片人影,准是全庄是人都出来了,糗大了,教她如何出去见人啊!

“大家都在等了。”他伸手要碰她,应水嬿立即跳开。“我不要下去,我要回家。”她往车内缩,这辈子从没这么丢脸过。

“水嬿,下车。”他低吼。

“不要。”她甚至想钻进狗洞里。

齐隽天跳进车,粗蛮地拉她。

“你干什么?放开我。”她粉拳一阵乱捶。

她的动作简直在挑战他的权威,尤其是在所有手下面前,他忍无可忍地扛起她,跨着大步,越过每一张目瞪口呆的脸。“放开我,你这无赖——齐隽天,把我放下来!”

应水嬿用尽力气地尖叫,他居然敢这样对她,简直像只毫无文明的野兽。

“哇——我头好晕——快把我放下来,我要吐了——”

她的腹部顶着他的肩膀,又是倒栽着头,胃立即不舒服起来。

可怜的小茉根本不敢有任何意见,只有乖乖地紧跟在后,心中暗自为小姐往后的命运捏把冷汗。

齐隽天一路没停地直接将将她扛进“柳风院”,刚硬霸气的建筑反映了主人的个性,在应水嬿快晕倒时,他终于好心地“放”下她,说难听点是将她往床上一扔,半点怜惜之情都没有。

“你……这人有虐待狂是不是?我是人不是货物,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你这个土匪、强盗——”她口不择言地吼,生于现代人的她,最厌恶这种蛮横无礼、不把人当人看的举动,休想要她受这种窝囊气。

“你给我再说一遍!你骂我什么?再给我说一遍。”他的口气变得冷酷绝情,不同于平常的自制。

可惜应水嬿也处在盛怒中,压根没注意到他反常。

“要我再说几遍都行,你是土匪、强盗,听清楚了没有,要我再说一遍?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有本事你杀了我。”

“你——”他扬起手,在最后的千分之一秒,他的理智稍稍控制了他,他向来不屑于打女人,更何况她还是他的妻子。

“打啊!不要妄想用暴力使我屈服,我可不是其他女人,现在我嫁给你,但并不代表你能主宰我的生命,我会为了这点跟你抗争到底,我跟那些认命的女人不同,你休想用武力让我顺从。”

齐隽天垂下手,绷着脸瞪视她:“下次再敢骂我那两个字,我会让你后悔,你最好牢牢记住。”

“我拒绝受人威胁。”她无畏地迎视他的冷漠,她骂了他什么让他反弹那么大?

“不信你可以试试看。”说罢,他头也不回出门。

小茉这才敢上前,“小姐,奴婢还以为姑爷会——”想起刚才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她又吞了几口口水。

“以为他会杀了我?”她真的也怀疑过,方才的齐隽天若不是自制力够,恐怕早就一掌打死她,或掐死她了,他这人是不是有双重人格啊!前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就发作,今天只不过为了一点小事,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让我出糗,还扛着我进门,他不是土匪是什么?

“小姐,拜托你以后千百别再惹姑爷生气了,奴婢真的为小姐的安危担忧。”

应水嬿攒着眉,苦思不已:“究竟真是他的本性残暴,还是真的有事触怒了他?会是我说了什么话激怒了他吗?我不过是骂他强盗、土匪,为了这两句话就翻脸不认人,未免太没肚量了吧!”

“小姐,你有没有听见奴婢的话?”小茉见沉溺在自言自语中,会不会是惊吓过度?“小姐——”

“不要吵,我正想事情。”应水嬿她打断她。

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呢?她和齐隽天闹翻了,而自己又被困在这里动弹不得,想不出离开的方法,难不成为了以后的日子好过,要她主动示好?

不,她也有她的尊严在,是他先让她在所有人面前下不了台,为什么她要去道歉?天底下没这么好的事。哼!她不会跟他低头的。

※※※

现代

应小燕,也就是应水嬿,望着窗外发怔。

她不由得轻叹口气。

已经过了两个多月,她果真回不了古代了吗?

对于现代的一切,她从陌生恐惧到慢慢接受它,这段心路历程,实在超乎自己的想像,她不敢相信自己已竟能安然度过。

不过,这一切都得归功她目前的父母,及未婚夫姜克乃,他们的包容和耐心使她有勇气面对这突来的遭遇。

叩叩!“请进!”

进门的是应母。“小燕,克乃来看你了。”她仍旧习惯叫她女儿的名字,或许是为了弥补失去女儿的痛苦。

听见姜克乃的名字,她不自禁地眼睛一亮。

“克乃哥来看我了。”她颊上飘上一朵红霞,露出女儿般的娇羞。

应母点头,把她的反应看在眼里:“你喜欢克乃对不对?”

她垂下头,不适应这种直接的问法。

“不,我——因为克乃哥很照顾我,所以我把他当大哥一般看待,没有——没有别的原因。”她愈说愈小声。

应母坐到她身边,抚抚她的头:“没关系,不要以为你不是小燕,我就会反对你们来往,就把这里当作你的家,回不去的话也没关系,你仍然是我们的女儿,克乃也是你的未婚夫。”

“妈——我可以吗?”她噙着泪珠。

“傻孩子,当然可以,也许是老天爷故意安排,只有这样小燕才能活下去,我们该满足了,能知道她好好话着,相信在古代,她一定有办法生存下去,你放心地住下来,其他事就由老天爷决定了。”

“谢谢你,妈。”她总算能把这里当自己的家,胸中残余的惧怕也缓缓地消灭,不必害怕在现代中无依无靠。

应母垂着泪,抱抱她:“我们下去吧,克乃等很久了。“

下了楼,坐在客厅的姜克乃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他从小看着她长大,在最近才见到她女性化的一面,明知她不是原来的应小燕,却比以前更加喜欢她。“小燕,你穿这样好漂亮。“他欣赏着她穿洋装的样子。虽不像她原先的美貌,去有别一番风情。

“谢——谢。“她止不住害臊地说。

一旁的应父也出声赞美:“是啊!愈来愈有女人味了,连我们都看呆了,真是女大十八变,眼看就可以嫁人了。”

“爸——”她羞得头垂得更低,还不甚习惯这里说话的太度。

“哈……难得星期天,克乃,你就带小燕出去走走,多熟悉一下这边的环境,整天闷在忘记时也不是办法。”应父催促着两人。

姜克乃心里一直想跟她单独相处,让彼此多一分了解。

“好,小燕,我们到附近散步。”于是他们相偕出了门。

屋里夫妻俩送走他们,表情黯淡下来。

“淑雯,这是天意,我们该感谢老天救了小燕一命,不要再伤心了,就把她当成我们的小燕吧!不然那孩子太可怜了。”

“我明白,我心里也是这么打算,只是——我还是很想再见她一面,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小燕的脾气你又不是不晓得,他虽然本性善良,但从小被我们宠坏了,个性又倔强,谁惹了她,她也不会让对方好过,我实在担心在那时代,她恐怕会吃很多苦头。”

应父能体会妻子的忧虑:“唉!光着急也没用,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些鬼神之说,如今我倒希望真有神明,它让小燕回到古代,必定有它的深意在,绝不会出事的,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们该珍惜的是还有这个女儿在,万一真的换不回来,就该好好爱她多亏有她来安慰我们两个。”

“是啊!你说得没错。”她认同了丈夫的话。

※※※

而在社区公园时散步的姜克乃,忽然对身边的女孩多了一份怜惜。

以前的小燕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又是未婚妻的身份,自然对她多了种亲切感,而小燕自然不做作,直率坦白的个性,更是他喜爱的,所以对于所谓的指腹为婚也就不反对。

如今有了变数,阴错阳差之下,真的应小燕居然和明朝的应家小姐调换了身份,两人的灵魂交换,在他身旁的应小燕不再是以前的应小燕!她柔弱纤细,连说句话都不敢直视他,更不用说有任何肢体语言,她便羞红着脸,这样的转变的确曾使他无所适从,然而相处两个多月,他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这样的应小燕,截然不同的类型,产生不同的感情,他想保护她,用他的双臂来除去她的不安。

他对她的感情一天天增加,几乎超越了以前,开始让他觉得对不起真的小燕,那等于形同背叛。

“小燕——”

“嗯!”她轻声应道。

“对这里已经习惯了吗?我是说你还害怕吗?”

“好多了,爸爸和妈妈都对我很好,有些东西也会使用了,只是我还不敢一个人走出这地方一步,怕会迷路回不了家。”她还是跟他保持约两步的距离说话,穿的洋装也是长袖长裙,遮盖住成肤,固有的观念没变。

姜克乃鼓励地说:“慢慢来,不必急,我会常带你出来,教你如何认路、搭车,一定很快就学会了。以前的你平常都做些什么事?”

“平常我都在房里刺绣,一些花草、鸟兽都难不倒我,改天我可以帮你做双鞋——”她看向他脚上的皮鞋,讷讷地说,“嗯……你可能穿不上。”

“不,我可以留作纪念,你的手艺一定很好,或许你以后可以参加家事班,学学缝纫的技术,这也是一条要行的路,总会有办法,你别灰心。”

应小燕感激万分地点头,庆幸她幸运,碰到的都是好人,尤其是他,时时勉励她,让她觉得自己不是无用的,尽管她什么都不会,他还是耐心教她,讲解给她听,表哥的影像在此时已模糊了,她甚至想不起来他的长相。

她能喜欢他吗?要有一天回到属于她的年代,她将永远不会忘记姜克乃这个人,在她的内心某个角落,都会藏着他温柔的脸,这份感情她不会说出来,只要默默地喜欢他就够了。

“克乃哥,你上次跟我说过要了远门,什么时候走呢?”想起伤感的离别,虽然依依不舍,但在她的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当然要出外奋斗,自己只能在心中祝福罢了。

姜克乃微笑:“我改变主意了,等你能够独立以后,我再出去念书,否则就算去了也不放心,书怎么读得下去,所以你要加油一点,过不了多久,你会熟悉我们的生活方式,比你那年代好玩有趣多了。”

“真的吗?”她眨着奇亮的眸子问。

他看得失神,从没发觉她这么美好。

“为什么一直看着我?”她流露出少女的娇羞。

“你好美,小燕,我今天才发觉你真的好美,莫非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应小燕羞得无地自容:“不要说了,克乃哥,我……我要回屋里去了。“

姜克乃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小手:“小燕,如果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以后都不见我了?”

“我……我不知道。”她任他握着她,脸垂得低低的。

“你讨厌我?”他迟疑地问。

“不……我没有。”她说得好小声。

“那就是喜欢我了。”他有点赖皮地说。

她脸上的红霞延烧至颈项,轻跺下脚:“讨厌,不跟你说,克乃哥最坏了。”

望着她飞奔的背景,他嘴角咧开大笑。

她也喜欢他,太好了。

※※※

古代。

应水嬿总算见识到何谓富商巨贾。

光是“飓飞庄”这片建筑物,就够让她下巴下来,合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