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唏嘘,刘縯面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然后“砰”地声巨响,他一巴掌拍在了食案上,震得案上的碗盘、耳杯纷纷跳起,酒汤四溢。
“杀到宛城去,要甄阜、梁丘赐这二人抵命!”
我心头一惊,刘縯的性子好冲动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在这节骨眼上扬言要打宛城,未免也太欠考虑。
我不禁担忧的蹙起眉头,环顾打量,无论是王匡、王凤兄弟还是陈牧、廖湛都露出欣喜之色,马武更是个愣头青,刘縯如果只是“冲动”,那他便已将“冲动”转化为“行动”了。
“都部好主意,咱们这便带领兄弟打到宛城去,叫甄阜这狗贼也尝尝挫骨扬灰的滋味!”他腾身从席上站了起来,拔剑走到正中,竟是击剑长歌,歌声粗犷,透着豪迈之气。
我一个头涨得比两个都大,正大感头疼时,却接触到刘玄意味深长的一抹笑意。
我打了个颤:小声问道:“刘秀,打宛城我们有几分胜算?”
刘秀一愣,半晌才压抑的吐出两个字:“不知。”
我心里一凉,刘秀都说不知了,那看来这场仗真要打起来,会是场激烈的硬仗。
“你怕了么?”刘秀端着耳杯,浅尝辄止,唇边凝着一抹淡雅的笑容。他并不看我,目光直视前方,一边欣赏着马武的剑歌,一边继续喝酒,即使是喉结上下吞咽的动作,都能做得那般雅致如兰,“你大哥——次伯,已经回到新野。”
阴识回家了?我眉心一动,心里欣喜的升起一股希望的火苗。有阴识在,阴家就算是化为白地,家中老少也必能保得安然无恙。
刘秀放下耳杯,微微一笑,声音细若蚊蝇:“次伯这几年花在阴家庄园的心血果然没白费,阴家固若金汤,门客人才济济,别说一个小小的新野宰苏康,就是甄阜亲自领兵南下,也未必能轻松拿下阴家。”他侧过头来,弯弯的眼睑洋溢起一抹醉人的笑容,“丽华,以你大哥的能力,虽不能保全邓府,然而要保全阴家却是绰绰有余,二姐夫这次能带着内眷宾客全身而退,未尝不是他的功劳。他托二姐夫带了口讯来,让你速回新野。”
我才欲张口,他已快速在食案地下握住我的手,“他知你性野,绝不肯乖乖听劝,所以这口讯不是带给你的,而是说予我听的。”
这一次,他的手攥得很紧,捏得我指骨有种抽痛感,我疼得吸气:“为什么我就非要听你的呢?这口讯带给我或是带给你,又有何区别?”
他静静的望着我,眼里氤氲如雾,已没了半点笑容,眉宇间淡淡的笼上一层忧色:“你问我胜算几何,我无法答你。换作以前,我从不做心里没底的事情,可是眼见得被逼到今日这付田地,我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丽华,你是无辜的,你不需牵扯到这些纷争里来。”
心口揪疼,有点酸,也有点涩,说不出到底是何滋味。我咬了咬唇,仍是那句话:“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他一愣,而后淡淡的笑了,眉宇间的忧色不减:“是,你的确没必要听我的。”松开我的手,继续埋头喝酒,这一场口舌之争,竟像是完全没发生过一样。
马武舞完剑后,众人喝彩捧场,我意兴阑珊的也拍了两下手,明显应付的样子让马武兴奋的笑容为之一收。
酒到酣处,气氛愈加热闹,在场的除了刘秀素来内敛文静,唯一还能保持庄重有礼的便只刘玄一人。
从头到尾他看似都在不断的敬酒、陪酒,到现在即使没有百杯,就眼前一尊足有十斤重的陶罐搁下时摇晃的程度,也可猜出尊内所剩酒水已是不多。汉代的酒水多为粮食酿制,酒精浓度的确不太高,但是酒毕竟是酒,像他这么海量,且喝下去面不改色的,在现代当个公关部经理是绝对没问题了。
我对刘玄有种莫名的戒备抵触心理,这也许是因为他是目睹我发狠狂怒,甚至错手杀人的人。
“刘……文叔。”我目光偏移,落在王匡、王凤两兄弟身上,“当年的绑匪三人,我大哥未曾加以任何追究,是否就是应了今日这般局面?”
我等了两三分钟,他只是不答,也不看我,当我是空气。我并不生气,慢腾腾的像在自言自语,“马武在这里了,那么成丹和王常又在何处呢?”我眨眨眼,凑近他的耳鬓,吐气,“不会是凑巧在下江吧?”
刘秀的耳廓居然发红了,轻咳一声,膝盖微微挪动,与我重新拉开些距离。
我哧的低笑,越发肆无忌惮起来,恬着笑脸继续挨近他。他被我逼得没法了,终于闷声说道:“当年马武、成丹、王常三人之所以绑你勒索赎金,正是为了前往绿林山投奔王氏兄弟。后来绿林山遭瘟疫之扰,被迫分兵下山,成丹和王常眼下的确是在下江,他二人正是下江军的首领。”
我冷哼一声:“我大哥没杀他们,也没将他们三个押送官府,一是看在王氏兄弟的情面上,二也是未雨绸缪……”心中忽然一动,有句话想说却未曾说出口。
阴识!如果四年前就能预防到今日的局面,可以想象他的心智与计谋有多异于常人。
刘秀轻轻一叹:“次伯是人才,可惜他是个方外闲人,不肯……”
我心中一动,往后飞快退开:“是么?我大哥是个精明睿智的闲人,我却是个盲目任性的野人。”不等刘秀开口,我已冷笑出声,“刘秀,你还真是个务实的商人,从宛城转一圈回来后,你便由原来的不闻不问突然转变成出谋划策,你投入得可真是快啊。哼,我阴丽华再天真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现在犯不着为了我大哥讨好我!为朋友我两肋插刀在所不惜,那些带着某种目的才接近我的人,在我眼里,却是连条狗都不如。”
我站了起来,无视于堂上众人讶异的目光,淡淡的施礼:“既是兄长之命,阴姬莫敢不从,这便收拾行囊,回新野家去。诸位告辞!”
刘秀仰着头,目光幽然澄净的望着我,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眼眸中再次流露出一种哀伤的气息。
我不懂他,从一开始就不懂这个男人,也许他是故意要激怒我,也许他是不擅长剖析自己的内心,也许他是……为了我好。
然而我却觉得和这样的人交往实在太累,什么话他都不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什么事都要靠我来猜……这样太累!
我狠狠心,毅然转身。
不管了,由你去!是死是活,由你去!我的人生由我定,你的人生始终归你……
生离
我几乎是带着一种赌气的性子离开了棘阳,走的时候甚至拒绝了刘縯提供的辎车。其实倒也不是真的不接受,故意给自己的两条腿找罪受,只是一想到他们马上就要攻打宛城,军中辎重本就不充裕,能省还是省些吧。
这本是我的一番好意,可我却偏学刘秀的作派,不说真话,还摆出一副“谁要你们施舍”的样子,把刘縯气得当场抓狂。结果临走那天,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刘縯两个当真在院子里动起了手。
都说拳脚无眼,我当时正在气头上,别说刘縯皮厚肉糙,就是细皮嫩肉的刘秀,我也照揍不误。最后刘縯一个没留神,挨了我一记回旋飞踢,身子倒飞出去两米,活活把潘氏、刘黄、刘元等女眷吓得个魂飞魄散。
“姑娘,为什么我们不往南,反而要往北走?”
我走路早已成习惯,胭脂虽是奴婢,可一向不曾干粗活,从没吃过这等苦头,一路上少不得唉声叹气。
“你就那么急着回家?”我停下脚步等她跟上,乜着眼轻笑,“你就不怕我大哥揭你皮了么?”
胭脂白了脸,哆嗦道:“姑娘莫吓奴婢,但凡大公子有责罚,还请姑娘代为求情些,免得奴婢多挨皮肉之苦。”
我噗哧一笑,从她肩上将包袱卸下,随手背在身上:“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到那里。”
胭脂不敢让我背行李,争执了老半天终是抢不过我,只得苦着脸问:“姑娘到底是想去哪里?虽说姑娘本事了得,可如今兵荒马乱,四处都有流民匪类,姑娘毕竟还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
“我去小长安。”我幽然叹气,心里填充的尽是苦涩,“我答应过表姐,要带她回家……”
转念想到邓家已化为灰烬,就连祖上坟墓都被刨挖殆尽,当日若非我无能力将她的尸身带回新野,只怕如今她的骸骨也已惨遭凌辱,曝露荒野。
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眼见天色阴沉下来,急忙催促胭脂:“快走!快走!能用跑的最好。”
小长安其实是个村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和胭脂赶到村口的时候,天已擦黑,灰蒙蒙的头顶突然飘下一朵朵雪花。
飘雪如絮,扯不断,理还乱。
当夜借宿在一户农家,因家室简陋,没有门庑,我和胭脂只得在猪圈边上的一间堆放杂物的房舍里挤了一宿。
紧靠着猪圈的就是茅厕,这一晚不只是受冻,还得憋气,好容易撑到天亮,出门一看,我不禁傻了眼。
当初把邓婵葬于草野,我就不是十分清楚地形,只是后来询问刘玄,方知为小长安。我原想小长安地方再大,我慢慢寻找,总能凭借记忆找到位置。可谁想天不助我,这一夜的好雪,竟是将天地方圆尽数染成白色。
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我呵着气,双手拢在脸上,怅然若失。
邓婵啊邓婵,你究竟在哪?这可要我如何寻到你呢?
胭脂在风雪中抖抖瑟瑟,眼巴巴的等着我拿主意,可我眼下也没了主张,只得硬着头皮说:“等雪稍歇,便是把这山头翻转过来,也要把表姐的坟头找到。”
这句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是比登天还难。老天爷故意跟我为难,这雪下了三天两夜才算停住,没等天放晴,胭脂却因为夜里受冻,浑身无力,发起烧来。
这样拖拖拉拉一直过了四五天,胭脂的病情才稍见起色,然而天地银匝,积雪凝冰,即使穿了木屐也是一步三滑,别说找坟头,就是蹒跚走出村子也得费半天工夫。
就在这日晨起,湿润的空气中漂浮了一层大雾,我见之大喜,胭脂不解的问我为什么反而高兴。我笑道:“大雾过后,必见阳光。这说明天将放晴,咱们且等着吧,过中午便可出门了。”
两个人正说笑着,忽然听见前堂哗啦声响,这家男主人仓皇失色的跑了来,比手画脚:“快跑!快跑!官兵来了!”
胭脂条件反射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抓起包袱就要往外冲,我连忙拉住她,定神问道:“官兵又非是强盗,为何要逃?”
男主一拍大腿,懊丧道:“可不是连强盗也一块儿来了吗?”不等我再追问,掉头就跑。
胭脂慌道:“姑娘!强盗固然可怕,官兵也不得不防啊!”
我点点头,当下拉着胭脂往外跑。适逢天寒地冻,大雾弥漫,出门只听哭喊声与兵刃敲击声互相掺杂,从四面八方涌来,却无法看清五米开外任何景物。
胭脂大病初愈,一见这等状况,早吓得腿软无力,我咬紧牙拖着她在雪地里拼命往前走。没等走上十步,就听咣当一声,一柄明晃晃的长刀破空挥落,砸在我俩脚边。
胭脂吓得“啊——”的声尖叫。
长刀紧握在一只手上,手腕连着上臂,再往上的部分却是齐刷刷的被斩断了,断口处汩汩的流出鲜血,洒出的血迹犹如红梅般点点缀在雪里,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