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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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出书版)-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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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丑)添给旗员空粮。
  (戊寅)广陕甘武举解额。
  (九月庚子)命各省秋审情实人犯,停止勾决。
  (甲辰)定披甲人凌虐遣犯,并免职官生监等为奴之例。
  (十月戊子)命岁征银钱并纳。
  (乾隆二年三月丁巳)著八旗兵丁男女有年二十八岁以上,或力不能嫁娶者,每名赏银十五两,以完其婚嫁之事。(四月辛未)嗣后凡经选验未经记名之女子,无论包衣、佐领、管领暨八旗下,听其互相结姻,庶不致有怨女旷夫。
  (四月辛未)禁收童生卷价。
  并减免各地负担“极烦苛”者。
  以上,用今天的话来说,或可谓之“昭雪冤狱”、“救民水火”。不知雍正朝还留下多少“苛政”,而与一向所说的“吏治清明”不相吻合,以致今上要一一釐正,也不顾大臣王世俊讥讽“今日只须将世宗时事翻案,即系好条陈”;并搬出“爱民”、“养民”、“足民”的“三民主义”新提法?'2'
  时人黄卬《锡金识小录》:
  至雍正十三年,今天子登极,凡民所不便者悉报罢,万民欢呼。'3'
  袁枚《文华殿大学士太傅朱文端公神道碑》:
  皇上登极未一载,仁言圣政,重累而下,九州八陔,靡不异音同叹,庆尧舜复生。'4'
  陈康祺《郎潜纪闻》:
  高宗登极,所布诏令,善政络绎,海宇覩闻,莫不蹈舞。'5'
  昭槤《啸亭杂录》:
  纯皇帝即位时,承宪皇严肃之后,皆以宽大为政,罢开垦、停捐纳、重农桑、汰僧尼之诏累下,万民欢跃,颂声如雷。吴中谣有:“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之语。'6'
  登极第一日,即遵大行皇帝遗命,命庄亲王、果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辅政。并特召大学士朱轼回京办事,在总理事务王大臣处协同办事。
  乾隆初政,禁虚报开垦,及清厘落地税、详慎刑狱、禁革滥刑,皆从大学士朱轼所请。据云,公辰入酉退(今时七八时至午后七八时),屡有密奏,故上之行政,惟以仁厚为本。'7'
  大学士张廷玉辅相两朝,一时大臣皆出后进,'8'“负天下重望”,朝鲜史料称,“人皆以为张阁老在,天下无事云”。'9'
  时“每行一政,下一诏,海内喁喁,拜泣歌舞,以为尧舜复出”。有归美于大学士鄂尔泰者,其悚然曰:“天生圣人,社稷之福也。老臣何力之有焉?”'10'
  户部尚书史贻直奏停开垦、禁劝捐、循资格、用科目,疏数千言。上在藩邸习闻世宗称公,及是愈信其贤,悉允所奏。'11'
  雍正十三年九月,谕群臣更番入对,御史曹一士上疏慎择督抚,禁以文字罪人,甄别各省开垦,“所建白皆有益于民生世道,朝野传诵”。'12'
  九月,召前总督、“科甲领袖”杨名时来京,以礼部尚书衔入教皇子,兼管国子监祭酒,直上书房、南书房。'13'
  昭雪科甲朋党案,(原任御史)谢济世、'14'(直隶总督)李绂、(四川巡抚)蔡珽等,分别予以任用。
  起用前朝革职官员张楷、彭维新、俞兆晟、陈世倌(后皆位至方面)。
  复召孙嘉淦来京,进《三习一弊疏》。'15'上嘉纳之,寻迁刑部尚书。
  上求直言,御史金溶上《培养元气疏》,言养民、备荒,及缓开垦升科、豁免带征、免关税盈余等事。'16'
  雍正十三年十月,以西北两路大军已撤,大小事件俱交总理事务王大臣办理,遂裁撤办理军机处。总理事务王大臣: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协办总理事务:平郡王福彭、大学士徐本、朱轼(乾隆元年九月卒)、公讷亲,尚书海望。
  乾隆二年十一月,服丧二十七月释服,'17'总理事务王大臣请解总理事务。恢复办理军机处建置,命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公讷亲、尚书海望、侍郎纳延泰、班第为办理军机大臣。初,例由讷亲一人承旨,张廷玉拟旨。
  洪亮吉云:乾隆初年,纯皇帝宵旰不遑,勤求至治,其时如鄂文端(尔泰)、朱文端(轼)、张文和(廷玉)、孙文定(嘉淦)等皆侃侃以老成师傅自居。亮吉恭修《实录》,见一日中朱笔细书,折成方寸,或询张、鄂,或询孙、朱,曰某人贤否,某事当否,日或十余次。诸臣亦皆随时随事奏片,质语直陈,是以上下无隐情。纯皇帝固圣不可及,而亦众正盈朝,前后左右皆严惮之人故也。'18'
  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云:乾隆帝即位后,朝政颇尚宽大,凡宗室人等,旧被圈禁,至是一律释放。封允e、允禵公爵,复阿其那、塞思黑子孙红带,收入玉牒。自己的兄弟骨肉亦均封为亲王。尊母钮祜禄氏为皇太后。册立元妃富察氏为皇后。母族后族,都另眼相看。又把岳钟琪等释出狱中。赦汪景祺、查嗣庭家属罪,命他回藉。因此宗室觉罗,勋戚故旧,官吏人民,没一个不颂扬仁德。自西北休兵,只云贵叛苗,未曾平靖,特逮回张照、哈元生、董芳治罪,别授张广泗为七省经略,节制各路人马。迨苗疆已定,海内承平,乾隆帝乃偃武修文,命大学士等订定礼乐,鄂尔泰、张廷玉两大臣,悉心斟酌,规矩三礼,考正八音。又复连年五谷丰登,八方朝贡,真个是全盛气象,备极荣华。
  以致对清人一向抱有成见的朝鲜使臣也说:“清人虽是胡种,凡事极为文明。典章文翰,皆如皇明时。”'19'“乾隆行宽大之政,……可谓贤君矣。”'20'
  盖“宽政”素为今上所推崇,并非仅是客观形势的产物。他自少接受纯正的儒家教育,信之极笃。就连师傅朱轼、鄂尔泰、张廷玉等亦称其学问纯正,才超学遽,往往“有不知其然而然者”。'21'其年轻时所纂《宽则得众论》,尤表达了对“宽仁之治”的憧憬:
  自古帝王受命保邦,……非仁无以得其心,而非宽无以安其身,二者名虽为二而理则一也。……诚能宽以待物,包荒纳垢,宥人细故,成己大德,则人亦感其恩而心悦诚服矣。
  苟为不然,以褊急为念,以刻薄为务,则虽勤于为治,如始皇之程石观书,隋文之躬亲吏职,亦何益哉!'22'
  《尚书》是他即位后再二再三、引用最多的典籍之一。其《大禹谟》曰:“御众以宽”,“克宽克仁”,又曰:“代虐以宽”,“宽而有制,从容以和”,“宽仁”乃是儒家政治的至高理想,也是皇上欲“回复三代”的一个基本条件。乾隆元年正月丁酉,上谕:
  为治之道,在于休养生民,而民之所以休养,在乎去其累民者。使其心宽然自得,以各谋其生,各安其业,而后富足可期。……
  嗣后各直省督抚务以休养吾民为本。而一切扰累之事。速宜屏除。庶民生可遂,而民气以舒。
  其目的,就是为了“俯顺舆情”,造成一个宽舒的政治气象,“使其心宽然自得”,“庶民生可遂,而民气以舒”。其后又明确表示:“圣王治世之大本,而必以宽居首”,舍宽而无其它。'23'
  是为乾隆初年宽仁之政。切勿忽视了这些思想行为,其目的正是儒家一向主张的,用“以感发人之善心”。'24'不过,也不能以为这些就代表了乾隆初政的所有内涵,或以为今上只是个会拉选票得民心的二流政客。除此以外,他还有大手笔在后边。'25'其《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论》曰:
  后世人君施一二善政于民,曰:此仁育也。然其实惠于民何有焉?
  显示其意远迈于此。而正是有了这一番铺垫,或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有了一个很高的“支持率”,再经过一年的调试,自觉能够成功地掌控这个国家机器,——那些胸中的宏大计划,也就可以顺势出台,而很少阻力了。
  * * *
  '1' 遗诏为大行皇帝死后,大臣依照他曾表示过的意见所拟,其原文曰:“宽严之用,又必因乎其时。从前朕见人情浇薄,官吏营私,相习成风,罔知省改,势不得不惩治整理,以戒将来,今人心共知儆惕矣。凡各衙门条例,……若从前之例本宽,而朕改易从严者,此乃整饬人心风俗之计,原欲暂行于一时,俟诸弊革除之后。仍可酌复旧章。此朕本意也。”此处文字略有出入,见乾隆元年七月辛酉谕。
  '2' 乾隆元年四月丙寅,《高宗实录》卷16。
  '3' 黄卬:《锡金识小录》卷一,《备参上·关栅》。
  '4' 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2。
  '5' 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2,页353。
  '6' 昭槤:《啸亭杂录》卷1《纯皇初政》;又见徐珂《清稗类钞》《高宗初政》(第1册,中华书局,1984,页245)。
  '7' 《啸亭杂录》卷1《重朱文正》;袁枚:《文华殿大学士太傅朱文端公神道碑》:公奉世宗诏,侍皇上清宫最久。今上既即位,凡所陈奏,无不张施。首陈《除开垦》、《省刑罚》两疏,其他语秘,外不尽知。天子恐用公晚,一切大事,虚己咨询。公亦忘身殉国,竭毣毣之思(时已七十二岁),卒以成疾,辅新君九阅月而薨。然则,公启沃之功可以想见。
  '8' 《啸亭杂录》卷六《张文和之才》。
  '9'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65年版,第11册,页4489。
  '10' 《小仓山房文集》卷8;又见《朗潜纪闻·二笔》卷2。
  '11' 公(史贻直)入谒梓宫,上召见温论良久,赐世宗所遗鹅黄蟒衣四团龙补服,曰:“此先帝意也。”公感激呜咽,上亦泣下不止,见《文渊阁大学士史文靖公神道碑》,《小仓山房文集》卷3。
  '12' 其疏首曰:“敬读谕旨,曰:‘百姓安则朕躬安’,大哉王言,闻者皆感涕”,《清史稿·曹一士传》。
  '13' 杨名时(1661…1736,谥文定),科甲领袖,为世宗语,因被劾革职,待罪云南。皇四子曾问其师蔡世远,杨名时何许人也,蔡答:“今世而有尧舜君民之念者,江阴一人而已”。雍正十三年冬,召用向所废置故老大臣,公首被召,天下想望风采。既入觐,天子召对良久,益陈利害。诸仁政将次施行,而公遽病,薨,寿七十七,参见《小仓山房文集》卷2等。
  '14' 谢济世曾“私注经书”《大学》,其中“拒谏饰非,必致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为世宗所痛斥。
  '15' 其大旨以为:人君耳习于所闻,则喜谀而恶直;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自是之根不拔,则机伏于微,而势成于不可返。愿皇上时时事事常存不敢自是之心,《啸亭杂录》卷7《孙文定公》。
  '16' 《小仓山房(续)文集》卷33。
  '17' 乾隆六十年十月上谕:从前皇祖升遐时,皇考即欲行三年之礼,经王大臣等再四敦劝,勉从国制。皇考龙驭上宾之日,朕亦欲仿行古礼。尔时王大臣等亦曾奏劝,朕皆不允。因奏知圣母皇太后,蒙严谕:皇帝此举差矣。我朝旧制,服孝不应薙发。设三年之久不薙,与前代汉人蓄发何异。且祭神最为吉礼,若因不薙发,遂三年不祭神,更非吉事,且于国典有关。此断断不可之事!朕初未念及此也。彼时即祇遵圣母训谕,不敢泥古。将来嗣皇帝如亦欲仿行古礼,当思天子之孝,与士庶异。我皇清之制,与汉姓殊。
  '18' 《清史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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