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深信不疑,从此深居宫中,有事只和赵高商量,即便公卿也难得见上一面。
这样一来,秦朝的中央集权达到极致,文官体系的纠错功能完全丧失,国家等于只有一个人说了算,根本无法有效应付任何事变。
这还不够,秦二世认为自己刚当皇帝,大臣虽然被压服了,黔首可能还不服,必须像老爸那样巡游天下,让百姓知道新皇帝也不是好惹的。
这位二世办事,实事求是地讲,还是很有效率的。
秦二世元年春天,胡亥沿着秦始皇东巡的路线,从咸阳出发到碣石,再向南到会稽,在秦始皇所刻石碑上都刻上了自己的铭文,而后远赴辽东而还。
此行费时四个月,行程竟有八千里以上,每天要跑近两百里,堪称高速行驶。
回到咸阳后,秦二世继承老爹的大业,继续建设阿房宫,外抚四夷。可能他感觉还是不够安全,就从各地征发善战甲士5万人,驻屯咸阳,拱卫首都。考虑到一下子来这么多人,咸阳当地的粮食供应不上,就令各郡县自己筹粮,士兵们自带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提供一粒米。
秦二世的预感是准确的,就在他东巡归来两个多月后,秦朝的土地再也承受不住他的超高压了。
当年七月,在泗水郡的大泽乡(今属安徽宿州)爆发了由农民陈胜、吴广领导的全民大起义。
在我们的印象中,好像是由于陈胜、吴广首举义旗,刘邦等枭雄才跟上的,其实不然。就在此前一年,泗水的亭长(治安队长)刘邦,就拉杆子起来造反了。
当时,刘邦负责带队,送一批刑徒去骊山修始皇陵。一路上,刑徒不断逃亡,怎么也管不住,估计到地方也就快跑光了。队伍行至路途的一半,刘邦陷入了绝境——就这支人数不全的队伍,即使到了咸阳也要遭处罚,自己也得沦为刑徒。
人被逼急了,总要有个活路。刘邦是个带点痞气的人,想来想去,决定不按常规过这一辈子了,索性放掉了所有的刑徒,自己去当土匪。其中有十多个刑徒为刘邦的大义所感,愿意跟随。
这支小小的游击队,就这么形成了,隐蔽在草泽之中等待时机。渐渐地,竟然混成了好几百人的大队伍。
与此同时,一个打鱼人彭越、一个受过“鲸刑”的英布(脸上被刺字,故又名鲸布),被罚在骊山修陵墓。在修墓期间,他俩秘密联络有志之士反秦,策划了一阵子之后,带着一批刑徒逃到了长江上,当了水匪,实际上就是开始了反秦起义。
第三十章火山口上的末日狂欢(5)
是陈胜、吴广投下的星星之火,把四方民怨的燎原大火给点起来了!
秦二世这个倒霉鬼,撞上了中国古代最经典的一次全民大起义。
秦朝是伟大的,但也是有深重罪孽的。这罪孽,实事求是地讲并非由秦二世而起,秦始皇要负重大责任。秦法从来严苛,但自商鞅以来内部还没出过问题。因为百姓只要肯作战,上进之途还是有的。且国家在不断扩张的非常阶段,秦民多少还有个盼头。
待到天下统一后,战火熄灭,万民都有“更生”之感,如果这时候秦始皇与民休息,黔首必然感恩,秦朝就会有一个非常稳固的民意基础。
可是统一之后,秦法愈加严酷,完全针对着老百姓来了,再得军功不易,不小心犯法当刑徒的机会倒是增加了。国无宁日,民无安居,问题就严重了。
秦朝的赋税,是征收百姓收入的大半。聚敛过重,百姓难以承受,这是弊病一。
秦朝的边防、修建任务太重,征发卫戍和劳役人员一直征发到基层闾里。丁壮被搜罗一空,百姓没法过正常日子了,这是弊病二。
人民没有了希望,就要出事。
在这种危局下,如果中央机构头脑清醒、运转有效,还能防范一下。可是秦二世得国不正,他要防范大臣中的异己,所以采用了最极端的寡头统治,只依靠赵高一个人来施政,听不到正确意见。
另一方面,本应自觉为政权服务的大臣和郡县官僚,因为秦二世在残杀亲兄弟时株连过重,人人震恐,大家都是活一天算一天,完全失去了屏障政权的主动性。
正因为有这样种种失当的举措,火山一旦爆发,皇冠必然落地。
本想延续千世万世的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它的宿命了。
第三十一章打败了六国却打不过老百姓(1)
秦二世的元年,本来可以是一个新的辉煌开始,可是胡亥的命运不济,这一年,恰成了帝国末日的开幕式。
彼时的帝国,还在按照秦始皇规定的惯性在运行,北部边境防范匈奴的负担很重。
防匈奴,这没错儿,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的威胁和侵袭,是一部后来延续了几千年的大戏,数次改变了我们民族的人种、文化与政治结构。
对北方的防范,按理说应该用一支职业军队去完成,可是秦朝的办法是,直接征调基层的居民去戍边。这就引出了一些问题,积累日久,成了溃堤之穴。
当年七月,官府下令,征发居民组的贫民去渔阳郡(今北京密云)戍边。
密云这地方现在早不是边疆了,不过,如果你登上离此不远的八达岭长城,放眼看所谓的“塞北”平原,你还是能体会到长城之外的浩大与苍凉。
秦时,这里当然是边远的苦寒之地了。
老百姓再穷,也不愿意离乡背井跑到长城上望天去。征发贫民戍边,本来就是容易引起民怨的事,而秦朝的法律,对戍卒到岗的要求又过于苛刻,一旦误期,就要斩首。
古代交通不似现代,一遇风雨,很难准点到达,秦律却不考虑这一点,斩你的首没商量。
如果误期了,是不是在半途就斩首呢?不是,是到达以后,由接受官员来验证、执行。
那么在半道上误期了的戍卒,会那么老老实实地跑去送死吗?
这就是法律上的空白了。这个问题,没人过问。法律的设计者们把黔首看成了牛马。在他们看来,既是牛马,让你左,你就不敢右。可是人不是牛马,人有一种意志。
就在这批牛马当中,有一批900人的队伍,被征发后暂时集中驻屯在大泽乡。这支队伍里,有两个意志非凡的人物,一个是陈胜,一个是吴广。
陈胜是阳城(今河南商水)人,吴广是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两人都是农民。
在我们这个族群的历史中,有很多伟大人物,都出自农民,这一点我们到今天也不能忽视,尤其不能忽视那些有作为、有抱负的农家子弟。
陈胜和吴广,当时就不是一般的贫民,他们能力很强,双双做到了“屯长”的职务,大概就是临时队长吧。
陈胜这人,素来有大志,曾给人当雇工,帮有钱人家耕田。一次在田间休息时,他想到自己这做牛马的命,怅恨久之,忽然对农友们叹道:“苟富贵,勿相忘!”
能说出这话,前面会有很多的思想铺垫,也许他想到了将来能有良田百亩、仆佣成群等。他的同伴就嘲笑他:“你一个打工的,怎么富贵啊?”
陈胜轻蔑地看看同伴,嗤笑了一声:“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这是一个很着名的段子,如果我们把它放到现实的环境中想一想,相信每个人都会感到震动。
再说那900名戍卒驻扎在大泽乡,想必是要择日开拔,可是偏偏遇上连日暴雨,走不了路,活活把行期给耽误了,他们恰好就遇到了要不要乖乖去送死的问题。
不送死,也可以,有一条出路是逃亡。可是逃亡的风险也很大,被通缉后也是死路一条。秦的法律之严,是连商鞅本人也跑不掉的,何况人生地不熟的新兵?
人到了绝境,本能地就会想法子求生。唯一的求生之路,就是造反,陈胜和吴广这两位屯长商量开了:“如今逃亡也是死,举大计也是死,一样的死,咱们死国可乎?”
“举大计”是指造反,“死国”就是为国而死。陈胜、吴广现在虽是秦朝的黔首,但他们内心仍把自己视为楚国人,反正楚国已亡,闹腾一把,为国殉死,总算是个痛快的死。
陈胜不愧是人中豪杰,平时在田垄上干活时的思考,给他带来了超出一般农民的政治头脑,他对吴广说:“天下苦秦久矣。我听说二世是少子,不应立为太子,当立者是公子扶苏。扶苏因为几次劝谏的缘故,始皇帝才让他在外带兵。听说他无罪,就被二世杀掉了。百姓多数只听说他的贤明,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此外项燕是楚国将军,数次有功,爱护士卒,楚人对他很怜悯,有的以为他死了,有的以为他逃亡了。现在咱们这支队伍应该诈称以扶苏、项燕为首领,作为天下首倡,响应者一定多。”
陈胜、吴广打算带着900名闾里贫民造反,要对抗的是正统的帝国机器,只有举起一面“义”字大旗,拉出两位名震天下的贤者,才有可能唤起民众,点燃干柴。这些,陈胜都想到了。
两人定下大原则后,就一块儿去问算命先生。那算命先生可能也是个牢骚满腹的人,看出这两位队长心存不轨,就给出了一个“足下事皆成,有功”的吉兆来。那时候算卦,是烧龟甲,看裂纹的走向说话,怎么说、怎么是。
第三十一章打败了六国却打不过老百姓(2)
于是中国史上的第一次全民大起义,就在一位卜者的激励下拉开了序幕。
卜者还暗示他们说,可以“卜之鬼”,也就是装神弄鬼,唤起民众。陈胜、吴广一点就通,马上用朱砂在绢帛上写了三个字“陈胜王”,意思就是“陈胜为王”。然后,把这“丹书”偷偷塞到鱼贩子卖的鱼肚子里。
戍卒队伍里的伙头兵去市场买了鱼回来,剖开鱼肚一看:呵!有字!
——陈胜王。
这顿晚饭,900人可就炸开了锅,大家惊疑不定。吃完饭,陈胜又让吴广跑到驻地附近神祠的小树林中,点亮一盏忽忽悠悠的灯烛,装作狐狸叫:“大楚兴——陈胜王——”
戍卒们听见,面面相觑,更加惊恐。
陈胜故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第二天,大家看见陈胜,都死死盯着他。陈胜心中有数了,这“狐狸广播电台”的舆论宣传,有效果了。
吴广平时对手下很爱护,深得人心,于是他决心上演苦肉计,把戍卒们埋藏在心底的怨气点燃。那时官府派来带队的,有两名正式的军官,官职叫尉。尉官的官儿不大,但吃喝很讲究,常常醉酒。吴广就趁着尉官醉酒时,故意说自己要逃跑。
戍卒逃跑,尉官就要被治罪。其中一位尉官大怒,当众拿起竹条子就狠抽吴广。
百姓没有向着官员的,众戍卒果然被激怒,群情汹汹。吴广趁机夺下尉官的剑,一剑把尉官刺死。
陈胜也没闲着,紧接着就杀死了另一名尉官。
然后,陈胜把戍卒们召集起来说:“各位遇到下雨,都已误期,误期就当斩。就算是不被斩,去戍边而死的,也有十分之六七。咱们是壮士,不死则已,死就应该出个大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算是中国最早的人权宣言了。
戍卒们正愁得不行,这话算是说到他们心里去了,于是齐声说:“愿意从命!”
接下来,就是一套庄严的仪式,全体脱下右臂膀的衣服(右袒),设坛盟誓,拿都尉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