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都被这两个女人间的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了。”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的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丧失理智的。
“爱西小姐,这话你得问我。”孤儿拦过话来,“你刚才也说了,我雇佣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他的时间属于我,就算你们是旧识,他要离开,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现在我累了,需要阿德斯大人送我回客栈,如果你要叙旧,麻烦另找时间。”说着,干脆往阿德斯胸膛上一倚,自己像是站不住似的。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4)
一瞬间,孤儿感到无数火箭射到她和阿德斯的身上。
周围的男人,除了商队的人,无不想用眼中之火烧死阿德斯,因为四大美人之二都和这个男人有瓜葛,还争风吃醋来着。多少人想上来宰了他啊,可他看来那么有杀气,让人都不敢靠近,所以也只有用眼神了。
而爱西眼中的怒火则都撒在了孤儿身上。她早就听说阿德斯被盈禄伯爵小姐雇佣,还听说过他们一起旅行的事情,心中一直被妒忌的毒牙咬着。
这个男人,即使对她最热情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旅行过,而且现在,他让她倚着他,身体如此自然,不像刚才她抱他时那么僵硬。
难道这两个人有情了吗?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她没有得到的,别人也休想!
“阿德斯。”她轻叫了一声,眼泪汪汪。以前这一招最管用,不管他多暴躁,也会容忍她一下,这样钢铁般的男人却最怕女人的泪水。
可是——为什么,他无动于衷。
“我想回客栈。”她听到孤儿说。
可恨的是,阿德斯居然一声不吭地照办了,而且虽然假装无意,手臂却体贴地围在那女人的纤细腰肢上,小心翼翼地护着她,有人迎面走来,都被他的目光逼了回去,以免挤到他的“宝贝”。
看到这一幕,爱西快气疯了。多少次,她想来找阿德斯,但因为不敢违背列斯达,只好忍耐着。她从没想过会这么巧在黄金城遇到他,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这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一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地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于是,她习惯性地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了一声“阿德斯”,然后把房门重重地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竟然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得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作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的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
第十三章 遇到故人(5)
“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孤儿刚才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的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从十岁就跟着大人,也是出身于驿马家族的大封臣贵族,可因为是家里的第三个儿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的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想,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地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过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的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如果孤儿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上垂着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地妖冶。虽然孤儿一见是他,便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吗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呼呼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却只是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吗?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的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地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族,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地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以及她的*做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的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的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
她无意识地跑到门边去,却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地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
“是的,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的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吗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的纽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地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地解释道,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还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人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地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族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地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族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族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第十四章 骑虎难下(1)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上了年纪却最有权势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与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事件,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族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的人太多,秘密就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一出生就没有任何继承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也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说出来了。如此看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真是自欺欺人的男人。
他愿意对她坦白他的身世,这就是信任,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