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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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下)-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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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是肩并肩站在湖边的,岸边所有的人都望向天空,或者热烈地交谈着,没人注意他们,所以孤儿悄悄握住了阿德斯的手,感觉他的手一僵,却没甩开。
  诸神吗?假如他们存在,也不会保佑他的吧。他是受诅咒的存在,诸神也从来不公正。可是她为此感到快乐,那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场热热闹闹的比美会,以孤儿得到天下第一美人的头衔而告终,莉莉最后获得了最佳气质奖,爱西得到最佳人缘奖,尼科儿被评为最佳才华的美女。总之,皆大欢喜。
  作为优胜者,孤儿顺利地得到了奖品:尊贵家族的黑暗系土魔法石和文曲家族的光明系水魔法石。现在就只有驿马家族的黑暗系风魔法石没到手了,而驿马家族就在前方,一切似是异常地顺利。
  在婉拒了尊贵公爵奥西的挽留和文曲公爵钱左乐的邀请后,孤儿一行人向驿马家族的黑冰宫殿进发。
  十大家族中,驿马家族的领地最为广袤,他们从中央平原走了足足八天,经过了大片的封臣领地,才进了列斯达公爵的中心属地。可就在这时,阿德斯非要向南边的一个自由贸易城邦去绕一圈,说是要买些东西。
  孤儿对此非常意外,相处这么久了,阿德斯似乎对物质的要求非常低,有时她甚至奇怪他做佣兵,收那么高的佣金是为了什么,反正他也不爱享受。难道真的通过屠杀,才能证明他生存的意义吗?
  这时候,突然听他说要去逛逛自由贸易城,孤儿自然感到特别好奇,立即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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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2)
“驿马家族就快到了,难道你不想见见列斯达吗?”爱西对阿德斯抱怨。
  自从出了黄金城,爱西就一直跟着商队同路了,她还不断找碴儿。孤儿很烦她,也知道她是不死心地借机接近阿德斯,可她又没办法赶走爱西,毕竟天下路天下人走,她还没霸道到不许别人跟在后面的地步。
  所以,她只好对阿德斯严防死守。什么“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得不到”之类的话都是乱讲,人要学会自己争取。这世界的规律是不劳动不得食,那么不努力也没什么是可以平白得到的。
  当她自己不方便紧迫盯人的时候,就派小猪去跟,然后再回来向她报告。之前她一直以为小猪是母的,现在却惊讶地发现它是公的。既然如此,雄性之间应该没什么避讳。而且猪当侦察兵的好处就在于,人们往往会忽视它的存在。
  小猪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回来,连比画带表演,让孤儿明白,爱西数度欲勾引阿德斯,但阿德斯一直不上钩,甚至还对爱西非常冷淡。这让孤儿非常开心,曾经假想爱西为情敌,现在看来,她根本够不上这档次。
  她心情愉快,自然也就开开心心地陪阿德斯逛贸易城。之前他们除了跳过一支舞外,还没单独进行过什么社交活动,所以孤儿就权当这是两人的约会,虽然詹姆和小三三还碍眼地跟在后面。
  “你到底要买什么呀?我来帮你杀价,这个我在行,免得那些奸商骗你。”孤儿拉拉阿德斯的衣袖,忘记了她自己就是最大的奸商。
  阿德斯不答,只是一直往贸易城里走,也不看路边的小摊子。有好几次,孤儿想停下来看看一些奇怪的小玩意儿都不行,只好恋恋不舍地追着阿德斯的身影离开,直到他停在一个毛皮商人的店面前。
  “你要买毛皮大衣?现在天气这么热——”孤儿说到这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掌,“啊,我明白了,你是反季节购买,这样货物的价钱更便宜。哈,没想到你算盘蛮精的啊。”
  阿德斯不理她,只是指了指店中的一些看来粗糙暖和的毛皮大氅,然后说了个数字。他说的数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到很少有人像他这样一次买这么多衣服的,小到这数字是整个商队的人数减一。
  “这是干什么呀?”孤儿越来越纳闷。
  “自然有用,快付钱。”阿德斯终于开口。
  孤儿大吃一惊,“你买东西,为什么要我掏钱?又不是我要买。你要行善,照顾这老板的生意,也不是这种做法的。”
  “付钱。”他就两个字。
  孤儿恨得牙痒痒,但大庭广众之下,还有那店主压抑不住兴奋地、期待地望着她,她哪忍心拒绝他。男人哪,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给他面子的。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叫小三三给钱,之后不满地问道:“你到底要做什么呀?”
  “有没有*皮毛?”阿德斯再度开口,可惜不是对她说,而是问店老板。
  那老板一眨眼,“要不,您跟我到里面看看?”说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老板也是做惯生意的,虽然阿德斯蒙着脸,但看他那气度,就知是个贵族。而孤儿怕让别人认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面孔,也有样学样,脸上蒙着蕾丝黑纱。不过她那身衣服虽然看似普通,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格昂贵,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
  这店老板判断他们是一对贵族夫妻出门旅行,因此不担心他们付不起钱。只是当孤儿要跟进去时,却让阿德斯拦住了。 … 手机访问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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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3)
“我自己去。”他连头都不低,孤儿看不到他的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我也有权利逛逛皮草店。”孤儿一边抗议,一边往前面挤,让阿德斯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
  “我有我的理由,待在这儿!”他说得很严肃,孤儿虽然满腹狐疑,却也听话地不再跟进去。万一他有什么深意,或者这地方有危险,跟他对着干,不是自找麻烦吗?
  正好,可以看看先前没逛过的小摊子,她赌气地想。哼,没有他就一定会闷吗?
  这么想着,她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詹姆和小三三劝不住,只好跟在她的后面。逛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买了好几件可爱又无用的小玩意儿,她觉得阿德斯一定等急了,这才回到那家店门前。
  阿德斯是贵族,是骑士,又那么不爱讲话,不爱和人打交道,平时是最不耐烦站在人群中等待的,这下想必气坏了吧?谁让他神神秘秘地不带她进店来着?气死他!
  可让她意外的是,店门口空无一人,阿德斯并没有如她想象的那样,站在那儿怒发冲冠。一瞬间,她以为阿德斯扔下她走了,连气带伤心,眼泪差点冒出来。幸好这时阿德斯在店老板的陪同下走了出来,手里还抱着一个大盒子,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顶级皮草?
  她诧异地望着他,想从他的眼神中搜寻一丝线索,可他根本不看她,让她一点信息也得不到。
  “你买的是什么?”她干脆直接问,“你不说明白,我不给钱哦。”
  左看右看,阿德斯也不像会买东西的人,难道他在这边布下了什么眼线,打听驿马家族的消息?毕竟他是从驿马家族反出的,说不定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而这店老板就是情报人员,他来此处就是为了探听消息,之所以买一堆普通的毛皮衣服,又进店去看顶级皮草,就是为他此行的目的打掩护的。
  是——这样吗?
  “詹姆,给钱。”阿德斯说。
  咦,不要她付,他自己出钱哦,说不定是什么暗号吧?
  “一万金币。”那老板说,欢天喜地的。演戏演得很好嘛,这情报人员素质不错。
  一万金币?!这能买一支军队了,或者够一个中等贵族过一年的奢侈生活,什么皮草这么贵?就算是线人费,这也太贵了!
  她瞪着阿德斯和詹姆,可这两人一个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根本就没有表情,连价钱也没还,直接就付了钱。这些个男人怎么就不知道过日子呢?他们可是拿命换来的钱,就这么不珍惜?
  “我说,这个价实在太高了。”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却只回答了两个字,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他人高腿长,孤儿要一溜小跑才跟得上。后来她气得干脆溜达起来,心想这哪里是约会逛街,简直是行军打仗,中间还约见了一个谍报人员。不过,当她走得慢时,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下来。她这才发现,他假装不顾及她,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呢。
  想到这儿,她心里有了一点点喜悦,觉得这趟自由贸易城邦之旅也不算一无所获。她这样安慰自己,心情就好多了,有时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啊。
  回到商队,天色已近黄昏,孤儿干脆决定先不走了,吩咐找个避风临水的地方扎营过夜。期间阿德斯仍然一言不发,倒是爱西废话很多,还一个劲嚷嚷着:“我以为你丢下我,不回来了。”
  孤儿在一边听得浑身发寒。
  她和阿德斯只是去逛逛而已,怕爱西纠缠,这才没说一声就悄悄离去的。让爱西这么一说,好像她和阿德斯去私奔了一样。就算私奔吧,也轮不到这女人多嘴。再说了,她根本就是厚着脸皮跟在商队后面的,何来丢与不丢之说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4)
她有点生气,早早吃了饭,简单梳洗后,就回帐篷休息。过了不久,阿德斯却来了。
  “大当家的,我去打点水。”艾丽乖巧地离开,留下他俩过二人世界。
  “这个——你试试。”两人在尴尬地沉默了半天后,阿德斯才把蒙面巾慢慢扯下。然后,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孤儿,神色间有些——扭捏?羞涩?不知所措?
  这意外的发现让孤儿来了精神,探询的目光落在了阿德斯脸上。哇,他好帅啊,就连右脸上的伤疤都那么有魅力。可是——这时候——他脸上那可疑的红色是什么?难道是害羞?哎哟不得了,这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接过盒子,一时并不急着打开,而是盯着阿德斯的脸看了一会儿。见他越来越不自在,似要转身走开似的,这才连忙打开盒子。一见之下,她差点惊叹出声。
  入眼的是一片毛茸茸的粉红色,颜色鲜亮,质地紧密,摸到手里柔软万分,拿到火边再看,毛色却又变成了橙红。而扔掉盒子后,手中感觉几乎没有重量。
  她从没见过这东西,却听说过。这是塔撒大陆上一种非常珍稀的,近乎神话中的动物——变色狐狸的皮毛。光线越暗,皮毛的颜色就会变淡,直到变白,而光线越亮,皮毛的颜色会变深,最后像火一样红。
  这种狐狸的数量极为稀少,生活在危机处处的鬼影森林,极不易捕获。而就算抓到它们,也不能剥下皮毛,只能等它自然死亡。因为猎杀剥皮的话,皮毛就会慢慢变成飞灰;而豢养它们,皮毛就会变成不值钱的灰褐色;而等它们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们的尸体,皮毛就会腐烂。
  总之,得到这种皮毛是非常困难的,不仅需要技术和毅力,还需要有极佳的运气,甚至是奇迹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陆上,变色狐狸的皮毛被称为“诸神的恩赐”,能拥有这种皮毛简直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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