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一种梦想。
她站起来,把那一团毛绒一抖,发现那是一件长长的毛皮大衣,式样很普通,但质料却高贵得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制成这样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变色狐狸的皮毛啊。
这东西应该算是价值连城,区区一万金币,简直算是白送了!
“喜欢吗?送给你。”阿德斯突然说。
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怎样,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及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道。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地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音节,然后才艰难地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第二十二章 第一份礼物(5)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得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人整个儿狠狠地向前扑去。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的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族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的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的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的石洞,我的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的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的,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地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族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族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是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平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地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害怕的答案。
他一被解除封印,就派人把手下献的珍贵皮毛拿去做大衣,肯定是要送人,而且是心里一直惦记的人。那个人肯定不是她,那时候他们还是仇人呢。那么,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阿德斯沉默了,似乎不愿意说。孤儿的心一紧一紧地跳,越来越感到绝望。他那么帅,那么强大,不可能没有心爱的女人吧?那女人还活着吗?就像爱西一样?或者就是爱西……
阿德斯望着她,看她因胡思乱想而下意识地揪紧衣襟,不禁轻轻把她抱在怀里,埋首于她的发间,似乎这样才能说得出口。
“我母亲——生前住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很冷很冷,可是她连一件棉衣也没有,手脚上长满冻疮。”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沉痛,“本来,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
“她不是——”死了吗?
“我想把这衣服烧在她的坟墓前。”
孤儿站直身子,心里像被刀刮过一样痛。这个男人好可怜,外表强大到无敌,可心里的痛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试图安慰。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只是想烧掉它,送给他从没有温暖过的母亲而已。
她脱下大衣,放到他手上,“你不必送给我,我更愿意看你实现愿望。”
阿德斯站在那儿,望着手中的大衣,愣了一会儿,因为这种话是传说中嗜财如命的盈禄伯爵小姐说出来的,所以更加珍贵。
“不,我要送给你。”他把大衣又披在孤儿身上,“我想,我的母亲已经不需要了,她会很高兴看你穿着它。”
孤儿眼眶湿润了,攀着他的脖子,吻上去。
她吻得温柔极了,充满着安慰和痛惜的味道,而他回应着她,唇舌纠缠,直到气息渐重。他在失控的边缘拉开她,很用心地看了她一眼,之后,猝然转身,离开。
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1)
阿德斯走后,孤儿还站在那儿发呆,手中抱着那件可以买下一座城池的大衣。
在他眼里,这件大衣不是昂贵到令人咋舌的奢侈品,他可以眉毛也不皱一下就烧掉,但其中包含的心意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念了八百年要给母亲一件御寒的衣服,现在却转送给了她,那情意虽然没有说出口,却让她的心深深地体会到了。他的母亲对他来讲,应该是很重要的人吧,那么,现在也就是说,她变成了他最重要的人。那她以后要很爱很爱他,才能回报他今天的心意。
通过今天这番对话,围绕在阿德斯身上的身世之谜,似乎又解开了一些。原来,鬼影森林尽头的山洞就是阿德斯复活后,立即就有人马跟随的原因。那么,大批受他控制的幻灵在他被解除封印前就出现,难道是早预料到她可以让他苏醒吗?它们怎么知道的?
注意,他刚才说的是“解除封印”,而不是“挖出他”!难道让他见了天日就是解除封印?还是她身上有什么魔力,只有她才能释放他?
当时骗她去鬼影森林做这件事的,是一个叫罗兰特的零人。以盈禄家族在大陆上遍布的淘宝店的搜寻能力,居然一直也没找到这个人,显然这人不是死了,就是易了容。再考虑到之前在司文家族差点折磨死她的,会变换形貌的男巫——情况大概有所指向。
也许那男巫的主人就是发生这一切事情的幕后主使。从她在司文家族的遭遇来看,那个人很可能是个女人,而且对她既想利用,又非常痛恨,以至于想用对女人来讲最可怕的方法杀死她。那么,那个女人是爱着阿德斯的吗?还是有别的原因呢?
可是大批幻灵是怎么知道阿德斯会解除封印的呢?是预感?还是另有秘密?而且解除封印的人为什么是她?她,或者盈禄家族和八百年前的阿德斯有什么关系吗?她曾经反复地不断地做着的那个梦,那个飘洒细雪的黑暗树林,是预示之梦,还是回忆的前世之梦?
新的情况带来了新的谜团,可不知为什么,孤儿觉得所有的谜底不久都将被揭晓。
第二天一早,当孤儿穿着那件大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就算再没有眼光、再没见过世面的人也知道那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不过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可爱的伯爵小姐要穿皮草,还是有点怪异的。
“这是阿德斯大人送我的礼物,我觉得展示它是一种礼貌。”孤儿说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众人的目光看向阿德斯,他显得有点尴尬,显然不习惯送礼物给女人,但他没有出声反驳,让孤儿很开心。这可是他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对一个女人好哪,这举止能证明太多东西了。
一边的爱西气得差点吐血,这么奢侈的衣服她连做梦都没想过拥有,更不用说是阿德斯送的了。
“我不得不说,盈禄伯爵小姐,你真是既没有品位,也没有美貌与气质,这件衣服配你,真是活活给糟蹋了。”她傲慢地说着,眼睛有如刀剑,像在孤儿及那件衣服上刺了好几个窟窿。
“我们大当家的可是大陆第一美人呢。”艾丽不服气地道,“不知道爱西小姐是第几名。”
“那种烂比赛不说也罢。”爱西怒火中烧,“没见过好东西,也不必这么着吧,不怕热死吗?要是那样,天底下最会经商的家族可就完蛋了。”在大陆经商的是被歧视的,孤儿已经习惯被嘲笑,不过她这趟旅行已经改变了很多大贵族的观点,所以爱西这话伤不了她。
第二十三章 传说中的痨病鬼(2)
“我热不热,无须爱西小姐担心,有阿德斯大人这样关心,热死也没关系,何况我并不热,我冷。”孤儿轻笑道。
“你在冒汗。”爱西咬牙切齿地道,“他送你东西也不证明什么,男人家总是会用这种方法献殷勤,不久就扔到脖子后了,得意什么?”
“哎呀,说的也是。”孤儿故意装出惊讶的表情,“但不知道阿德斯大人和爱西小姐认识这么久,有送过什么东西给你吗?拿出来秀一秀嘛。说到出汗,我这人越冷越出汗,爱西小姐不要管得太宽。”
爱西气得脸都白了,孤儿心里却甜蜜着,因为她证实了一件事,阿德斯从没有送过东西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