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玫瑰奔古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抱着玫瑰奔古代- 第9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离修小声的说:“你可以在压回来啊。”

    张扬一听乐了:“没个正行,我走了。”

    离修将人送到门口:“兄弟,加油,我看好你。”

    张扬一听,“我擦,小点声行吗?给我留点面子吧啊,你真是我亲哥。”

    离修笑的跟什么似的,目送张扬上车离开,身边的楚无言笑着说道:“你把他推给老九了?”

    “怎么样我的想法不错吧,就九哥那人,就得张扬这样的才能抓住他,他太闷了,我真希望他们能好了。”离修走到楚无言的身边说道。

    “也是,咱们大家伙都找到那一半了,就剩下他还单着那,如果他们真成了,那就一定会幸福吧?”

    “恩,会幸福的,就像咱们一样。”说完离修和大壮的手紧紧地牵在一起,这是两辈子修来的,这个人就是陪着自己一起慢慢变老的那个人,两辈子有他真好。


第93章 番外(一)

我叫佟大壮是佟家村的村长,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快十五年了,我的养父养么都已经去世,他们是前年村里闹疫病的时候去的,临去的时候特意的嘱咐我千万不要随便的就找个媳妇儿,一定要等着他,说不定哪天媳妇儿自己就来了。
其实这事全村里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游方的老和尚给我算的命,说我这一辈子就只会娶一个媳妇儿,而且这个媳妇儿不是一般的人,是个天外来客,当时我不知道‘天外来客’是什么意思,不过我还是就这么等下去了。
就连村子里的那些哥儿我从来都不打恋恋,就怕被传出什么闲话,日子就这么一年年的过下去了,我心里想着要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在等不到合适的,我这辈子就不在找了,就一个人这么过吧。
在我二十岁的那一年的七月初七,我等的那个人没有来,我看着远处的青山绿水,心情惆怅了一会儿,就转身进屋拿起砍柴用的斧子和柴刀上山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在家憋屈,还不如找点活干呢。
到了山上我砍了一捆柴准备回去,就在我往山下走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只刚刚下了蛋的野鸡从我的面前飞过去,我就追了上去,最后在山顶的时候,我捉到了那只野鸡,正当我绑好了野鸡准备下山的时候,就看到天上忽然掉下个东西,当时把我吓了一跳,等我回过味的时候,定睛一看就见在山崖边上坐着个人。
我吓了一跳,刚想过去帮他一把,结果还没过去呢,就见那人站了起来,小心的从山崖上下来,然后在那里四处的看,估计是在确定这里是哪里吧过了好一会儿就见他叹了口气,然后将行李全部都拿了起来,慢慢的往山下走。
我在后面仔细的观察了一下,他的一举一动,见到他抱着那把花的时候,我愣了一下,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人,最后我确定这个人是个小哥儿,因为他的耳朵上有耳洞,在我们这里只有小哥儿才是有耳洞的,而这个人的耳洞上还戴着一个黑色的耳钉。
我在后面小心的跟着他,又看了一眼他手中的花,确定他一定是来走婚的,我在那里激动了一下,说不定这个人就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呢,于是我在后面小心的跟着他走了一上午,不得不说本来不怎么大的林子他转了一上午,我也就这么跟着他走了一上午,也没敢过去和他搭话。
最后好不容易见他找到了下山的路了,我也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在他遇到别人之前将他带回家,要不然他说不定就被别人给带走了。
于是我鼓起勇气,向他走了过去,当时他正在观察山下的村子,冷不丁被我发出的声音就吓了一跳,我被他突然的回头也吓了一跳,不过还是急忙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然后将脸上的布巾也摘了下来,我看到他当时看到我的长相以后长出了一口气,没有露出厌恶我的意思,我就鼓起了勇气,顺手接过了他手中的花,然后我问他是不是出来找汉子的?
当时他说了一句:“我是出来找人的。”
我当时听了很高兴,就顺手接过了他手中的行李,然后牵着他下了山。
可能是我一系列举动吓到了他,他好一会儿才反过味来,嘴里小声的说了句:“我媳妇儿?”虽然他的声音很小,当时我还是听到了,我就知道我的想法是对的了,这个小哥儿就是出来找汉子的。
等到我们回了我在山脚下的家以后,就见他在四处打量着家里,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寻思只要人跟着回来了,就一定要将他给留下,让他做我的媳妇儿。
我比他大一岁,他叫离修,今年十九岁,我是越看他就越喜欢,他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还会说话,声音也好听,另外我不得不说的是他很有钱,他带来的那些嫁妆,都够我挣好几辈子的了,就他那个珠串就当了一千两,都够我在府城买两个店面了,但是他没有嫌弃我,仍然是嫁给了我。
当我成亲的时候,我高兴的都不知道怎么好了,能娶到他是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了,他不但饭菜做的好吃,而且还认识好多东西,知道很多东西能吃,不说别的他将那些野辣子和麻豆子以及野葱都给弄了回来,给我换着样的做着吃,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还知道土芋能吃,这是我说什么也不没有想到的。
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吃的东西都是祖辈上的人传下来的,但是自从修哥来了以后,让我认识很多东西,还有他还带着我做了很多我没有见到过的蜡烛,那个东西真的很好,点上很亮,不像油灯有味道,这个味道很小,为此我们还赚了不少钱。
我们两口子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好的,唯一的遗憾是我一直觉得我们应该有个孩子,就更像一家人了,没想到想什么来什么,这天村子里新来了两户人家,其中就有一个老人带着个孩子,无奈老人病死了,扔下个不到三岁的孩子,离修看着孩子可怜,就将孩子带了回来,就这么的这个孩子就被留下来,成为了我的孩子,我们一家三口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生活那叫一个美。
但是往往幸福也是有摩擦的,这不这两天可能是我总是无意之中的看着离修的肚子,把人给惹生气了,这天趁着我没在家,留下封信就走了,当我知道这事的时候,我一着急就吐了口血,急的不行,让人四处的找,最后在镇上找到了离家出走的媳妇儿,看着媳妇儿病在了客栈里,我这个心情都很沉痛,也怪自己怎么这么粗心,最后大夫来了,将我好一顿数落,就连媳妇儿有了孩子都不知道,我一听又是高兴,又是难受,你说我们是干嘛啊?
离修回了家更是羞愧的不行,说这事都是他自己作的,还不好意思来着,不过我没有怪他,这事我也有错,要不是我的眼神太过热烈,也不会惹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最后这事就这么轻易的过去了,这是我们俩这一辈子唯一闹过的一场别扭,从此我们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感情也越来越好。
日子过得好,和离修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懂得非常的多,不像我只是会种地,就连谈个买卖都得在离修的鼓励下才能完成,不过我到了后来也就开始适应了,我是个爷们总不能什么的都要靠媳妇吧,吃软饭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干的,就连我的家人,也就是楚家堡的人也不允许我这么懦弱下去。
说道楚家堡不得不说,我是楚家堡的二主子,不过我不愿意回去,因为我知道离修不愿意我回去,他害怕我回去以后吃亏,谁让当初我是被人给偷出来,准备杀掉的,不过我的命大,被耀玉琦派来的人是楚一,当年我的亲生阿么对他有恩,他就将我带到了佟家村,交给了村长收养了我,我才能够顺利的活到今天,并且靠着楚一的帮忙,在府城我也攒下来两间门面,一座宅子,不过这些和我家修哥给我带来的钱一比,就不算什么了,谁让我家修哥儿厉害呢。
说道我家修哥儿,不得不说他还真是厉害,不但会雕刻,还会做首饰,那些样式非常新颖,就连常年做首饰铺子生意的柳子冉都很佩服,说我家修哥儿每做出一件首饰都会引来一阵抢购的风潮,就连京城的哥儿都很喜欢离修的首饰,后来我和离修一商量,就干脆的在镇上自己开了一家首饰铺子,生意自然很火爆,为家里带来了很多的进项。
当然了我富了,我也没有忘了大家伙,后来我干脆就组织了商队,全部都是村里的爷们组成,谁让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呢,总不能自己富了就不管大家伙了吧,再说了我也寻思着,这人啊还是知足常乐,就像我家修哥说的,人啊这一辈子不管怎么的,也要活个心安理得不是,总不能自己大鱼大肉的吃着,看着村里的人在那里吃粗茶淡饭吧,当初自己可是这些人帮着养大的呢!
我这一生有三个孩子,其中老大是我和修哥儿收养的佟小宝,老二是佟瑞,我家修哥亲生的,还有个小哥儿是我们这辈子最小的儿子,我这仨孩子都是好孩子,老大佟小宝科考的时候,考上了进士,最后官拜户部侍郎,还娶了我家小哥儿,这是我和修哥儿两个人都愿意看到的,毕竟这孩子的脾性我们都了解,与其让我家小哥儿找个不了解的人做夫婿,还不如我家小宝好呢。
要说我最骄傲的是就是我家佟瑞,这孩子不但从小就过目不忘,而且出生的时候,还天降祥瑞,百鸟朝凤,想起来我都高兴,再说了我最没有想到的就是他最后当了皇夫,娶了耀玉澜家的小哥儿,官拜吏部尚书,这天耀王朝说是耀家的天下,还不如说是我家的,当然了这话不能当着外人说。
我那儿媳妇儿是个甩手掌柜的,什么都要交给我家佟瑞,有时候我都看不下去了,就连修哥儿都心疼的不行,还偷偷的骂儿子是个妻奴,什么都替他媳妇儿干了,便宜死他们耀家了。
要说最贴心的要数我家小哥了,这孩子从小对别的没什么兴趣,却对离修的手艺喜欢的不得了,修哥儿也乐意教他,恨不得把自己这辈子会的都教给他,遇儿听话,学的也认真,最后接下了家里的生意。
我和离修都不愿意离开佟家村,这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我们相知相守的地方,这里有我们一直守护的家和田产,还有我最爱的那个人,我们在这里一直生活到了我六十一岁,而离修六十岁。
离修自从生了小哥儿以后,身体就不是太好,这么些年都很弱,我知道可能是他当初生产的时候,难产留下的病根,这么些年我一直用好药材给他补着,他总是说浪费什么的,不过我知道他肯定知道自己的大限要到了吧?
我陪着修哥儿过完了六十岁的生日,然后眼看着离修就在我的怀里闭上了眼,当时我的心在滴血,一夜之间白了头发,我没有哭闹就那么静静的,亲手将这个赔了我一辈子的人葬了,还有将他在家乡带来的那些嫁妆都给他装到了棺木里,我知道他喜欢这些东西。
我在他的坟前种了很多的野玫瑰,我知道他喜欢这花,他来到时候是抱着玫瑰来的,走了我也不能让他空着手走,怎么的好歹这花也是玫瑰啊,尽管不是他喜欢的那种,但是在天耀也就他叫玫瑰,我想等到以后这漫山遍野的都是玫瑰,就让我最爱的修哥静静地躺在花海里好了。
于是我登上了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悬崖,就那么在那里静静地站了一早上,我摸着我那一头白发,我笑了,我想着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能见到我家修哥了吧?想到这里我在离修死后的第七天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恐怖,都是我越接近地面我的心反而越平静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