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三思 by :赫连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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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 by :赫连春水- 第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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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至于聘礼嘛,我们都是得道之人,有的是时间,就慢慢想吧,想到一件再要一件了。

    大红的喜字,大红的烛花,大红的新衣,我第一次高高在上看着青古茫然的表情,然后行礼,然后成为了别人的人。

    青古,我的徒弟,我的儿子。

    我第一次喝世上最甜亦最酸的酒,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眼泪。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舍得与舍不得。

    原来,我还在道中。

    原来,我舍不得的舍得了。

    原来,凡人是这样的痛并幸福。
 


伍三思 番外三:道 二十二 活着
章节字数:4766 更新时间:07…06…24 16:42
    我生来就是一个天妖。

    什么叫天妖?这个问题其实我活了两百多年后才从一个道士的嘴里听到解释。

    这个道士说:天妖,是与生俱来吸收了天地灵气因此超脱了兽身而先天便拥有了法力与头脑的生命,可是他们本身却还是动物的原形,因为这样的存在,只能叫做天妖。

    不过三天授业与阿尔格汗,我亦小心匿了气息偷听了三天。

    这三天,我明白了天妖并不是最大,这世上还有魔,还有高人,有道士有佛家和尚。

    这三天,让我一直浑浑噩噩每天只知无趣之极的我如醍醐灌顶。

    直到这道士离去,我业亦觉得自己已经脱了胎换了骨。

    人类,实在是个有趣的东西。

    这三天,我亦明白,自己不是最厉害,世上还有比我更厉害的魔或妖。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

    这三天的过去,我这样告诉自己。亦为了这个发现而浑身血液沸腾不已。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我要统领这世上所有妖、魔、人类,我要站在这世上的最顶端。

    于是我去了人类的世界。

    怎么变强大?三天的听道,我明白一个道理,便是学,学习自己不知道的一切,就这样慢慢充实自己让自己强大。

    人类的世界很有趣,看着不同地方不同衣着的人类与不同语言的各种表情的样子,我为自己做的决定的正确感到兴奋。人类的世界,果然是个学习的好地方。

    无论是自相残杀,无论是热情待客,人的心,是那么的难以琢磨,欲望是那么的复杂与深沉,难怪人类可以占据着世上最繁华的地方,繁衍得比妖、魔、鬼、怪都要快。

    越与人类相处,我越感叹这没有任何力量,遇到最低下的妖怪都会轻易散失生命的人类却竟有着这般的顽强而且灵活的头脑。即使剖开了成百上千的人想看看他们的脑子里为何装着这么多的想法与欲望,我却都只是失望。

    于是我努力学习人类的一切,不管是喜,是怒,还是算计还是言语,甚至是人类的爱。

    然后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郎青。

    因为我是狼,是将要睥睨天下众生的浑身墨黑的狼妖,所以我叫郎青。

    我是高级的妖,我是天妖,所以我轻易的便弄懂了人类的勾心斗角以及口蜜腹剑,也明白了笑的各种含义。然而爱,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尽管有众多的女子对我说爱我,为我生,为我死,为我不顾一切的毅然决然,我却还是不懂爱。

    这样就是爱?

    真是可笑的肤浅。若真有爱,这世上,我最爱的,便是我自己罢。

    这世上,我最爱的,除了自己,便是站在天下所有生灵的最顶端接受他们的朝拜罢。

    几百年的时间,在我就好像花开与花谢般的瞬间而过。

    我已五百岁。

    我将面临我的劫难。

    天劫算得什么?何足惧也?我是郎青,是将要站在世上最顶端号令天下的最强大的妖,我相信自己的命。

    五百岁的那天,劫来了。

    因为力量过快的增长反而被自身所抑制,因此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上的怒雷与电剑直直向我劈来。

    我躲过了好几次的雷,地面亦也被炸出了几个很大很深的坑。

    然而躲避于我,竟变成了从前从未感觉到过的艰辛,浑身像是在缩小,力量在体内四处乱窜却始终集中不起来回不了魂魄深处。

    我这才发现自己竟是小看了天劫。天劫,其实是在自己最软弱最没有力量的时候突然而来的袭击。

    也许,这一劫过不了罢?

    险险躲过了一个雷劈,然而身体的过度奔跑亦使得自己慢了半拍,被地面爆炸的余波震得飞了起来。

    我知道身后是个大大的急湍的山涧,然后不远便垂直落下去个十来米高的深得见不着底的小潭。

    我怎可以就这样死去?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妖怪,我要成为这世上所有生灵都敬仰的王!

    尽量蜷起了身体,我选择落入水里然后被冲到那个小潭里去。

    这样做,也许只能避开一下子,但总是个空隙,说不定,下面的山里,有其实可以避开天劫的地方。

    水里是翠绿的,温柔,像那些情人轻轻抚摸我的身体的感觉。然后我看到了她,一个美得像是天上的月亮般的水妖。

    她的身上没有穿一点儿东西,就那么赤祼祼的挺着高耸的美丽莹润的胸站在飘动的幽灵般的水草中,头发扬成了流动的水波,睁着星星一样清冷的双眼看着我。

    若是过得天劫,我定要你。

    我这般想着,身上突然被万只蚂蚁狠狠一咬似的剧痛,眼前的那张似水似月般的容颜慢慢变黑,慢慢消失了。

    待醒来,头顶,是一片碧绿的水波,些许银白的鱼儿成串成串的忽的游到这里,忽的又游到了那边。我侧过头,果不其然的看到了那张美丽的脸。

    我给她起名叫水见月。

    我带着她回到了人类的世界,每天教她我想要她理解的东西。

    能够自天劫里救下我,水见月的妖力是很厉害的,所以我需要这样的手下。自然我也不能让她背叛。于是我教她爱,用着人类的计谋让她慢慢的对我死心塌地。

    又是几百年,我觉得我的力量已经成熟,这世上的妖,这世上的道士和尚,这世上的人,已经没有什么比我更强大了。我,是时候起身去站在世上的最高处了。

    然而腥风,血雨,突然从天而降。

    伴随而来的,竟是一种我这几百年里头次产生的恐惧的害怕的感觉。

    只不过是感觉,只是用感觉,我的心里,自然而然的浮现了一个字:魔。

    我第一次愤怒,愤怒得想把让我有这种感觉的家伙找出来撕成碎片,愤怒得想怒吼出全身力量把这天地都翻转过来。

    我郎青定不信这世上,魔能比我更高更厉害。我才是这世上最强的强者!

    我带着水见月去寻找那魔的踪迹。

    然后揭了榜去做了这个叫伍文武的魔的手下。

    笑得很温柔的三十岁的人类模样的这个魔的身边,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伍文武的孩子:伍三思。

    静静的站在那里,好像笑着,却又好像眼神在遥远的地方。比水见月让我着迷的眼睛竟然像是容纳的天下的广阔,然而再看,看到的,是自己。是自己在更广更深的世界的最高处被世界轻柔的包围着。

    我自青青那个愚蠢的人类那里便已知道这个孩子,是伍文武极爱的人。我看着他,他的眼就像看着远方般极轻极淡的从我身上扫过,然后回到了自己的脚下。

    这是第一个世上未正眼看我的人。虽然已经算不得人,已经是妖身。但为何不看我?这让我发现自己竟有些小小的怒气。

    直到水见月突然推开我,突然咬着嘴流着晶莹的眼泪指责我的疏离指责我的欢好不够专心,我才发现,自己竟头一遭想着伍三思这个人想得太过多,总是在想着如何利用他如何接近他,以致于看到他臣服脚下自己是如何的意气风发。甚至于快感如潮水涌来时亦想着若是他在自己身下,会是什么样的表情?那伍文武又会是如何的表情?

    我知道魈在利用青青,青青亦想利用我。那么,我就来个顺水推舟再来个黄雀在后罢。

    水见月死时,看了我一眼,那眼里,不甘与愤怒,还有悲伤得坚决的眼神。我淡然,虽然是个可惜的手下,可是让我见识到伍文武的厉害,也死得有价值了。

    爱我,便为我的理想死去罢。

    我要做的,是活着,然后捉到伍三思。

    等了些许日子,我终是如愿以偿。

    这个年轻的瘦瘦的清秀的孩子即使知道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竟还是一脸云淡风轻的笑着,像是世上的苦痛都与己无关般。

    青青扭曲了脸,灵魂与外表极相符合的丑陋。

    我再看伍三思,突然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软下来的,带了点痛。

    只看着我手里拿起的五彩玄晶链,他便知道我想做什么了。

    轻轻的笑着,那表情就像刺一样扎进了我心里。

    我突然有些不想看到这样的笑,回神时,手已经摸上了他的脖子。

    细长,手上传来的触感是柔滑的,虽然不像女子的柔软,却另有一种奇怪的让人心软的不想离开。身上,有淡淡的药的香味。脉动从我的手里一直传到我的脑里,平稳的跳着。

    他难道一点也不怕?

    他怎可能一点也不会怕?

    我看过太多的人,嘴里大义凛然,然而面临真正的生死攸关,便顾不得做人的尊严,丑陋的发出哀求,比蝼蚁更让我觉得恶心。

    为什么他,竟一点也不怕?竟还那般聪明?

    我突然发现自己太不了解他,他并不同其他的人类。也许正是这样,伍文武才为他着迷得宁愿成魔,为他着迷得只要他不要这睥睨天下的机会……

    “看到你时,只觉得你这个人有些特别,长了双能容纳天下的好眼,又不太爱说话,总在想什么。现在才知道所料不差,竟是比我想像中还要更聪明。早知这样,便不让她对你出手了。”

    我是衷心的说这样的话。因为我突然觉得伍三思这奇异的孩子,不该让别人粗暴的对待。除了我。

    我的心里,隐隐有个念头,除了我,连伍文武都不想再让他见到你。

    这孩子就笑,像夜里突然亮起的灯,像一直追逐的人突然回头的一看,像等了几百年突然才缩放的花。虚幻而朦胧,真实而缥缈。

    他笑着说:“算了,废话什么,既然要废我,就动手罢。我尽量不痛得叫出声就是了。”

    伍三思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一字一字,不快一分不慢一点。像柔和的春风。

    我心里,就开始疼了。

    我第一次,很想亲眼前这个孩子。

    于是我亲了上去。是比我想像中还要柔软些的唇,温温的感觉,让我心里第一次酥酥麻麻。

    我动手穿了他的肩胛琵琶骨与脚踝骨。

    伍三思就如他说过的话般,一句痛也没有说,咬得嘴唇出了血,浑身痛得颤抖个不停,也只是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眼,像燃起了两团火般,分外的明亮分外的坚定分外的让我竟不敢直视。

    这是怎样的一个灵魂?

    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

    伍三思……三思……

    原来这样叫你的名字,心里是真的软了。

    可是,我不能这样柔软,我要站在这世界之巅,我要成为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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