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的到来是个意外,龙秀吓坏了,因为进宫之后,她从来没有侍过寝。
她找到凤琳,问他该怎么办,别的事,皇帝也许无所谓,帽子的颜色,意义太不同了。
凤琳反问她,愿意生下他的孩子吗,龙秀说愿意,凤琳的脸色就变了。
良久,他才说道,这件事要瞒天过海太难了,要瞒过去,就必须假戏真做。
龙秀傻眼了,她不是初经人事的小女孩,可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亲自取伺候皇帝。
凤琳又说了,他不会逼她,一切让她自己选择,如果她一辈子不想见皇帝,他也能帮她。
龙秀终究还是舍不得,那个可能是她和凤琳唯一的孩子。
躺在皇帝身下的时候,龙秀清楚地明白,她和凤琳,再也回不去了。
三公主生下来,是个很漂亮的孩子,所有人都说,就是足月的孩子,也不见得这么齐整。
然后那些人,再也没了开口说话的机会,龙秀明白,那都是凤琳做的。
皇帝很喜欢这个小女儿,给他取名秋雨,封号凤阳公主。
皇帝不止一次抱着凤阳说,这个孩子长得像她的姐姐,说不定,是他的丹阳回来了。
龙秀听了只想冷笑,她和琳哥哥的女儿,跟他有什么关系,她不喜欢他抱她的女儿。
凤阳三岁的时候,凤琳终于等到了机会,结束了皇帝的性命,在他临终之前,把所有的真相告诉了他,他就是想要看到,他憾痛难当的表情,这是他这么多年,努力的目标。
皇帝驾崩,新皇登基,因为小太子秋寒只有七岁,自然是由凤琳监国摄政。
接连三代都是幼主,而且一个比一个年纪小,兼之南北都不太平,北方有柔然人不时犯境,南方西洋人说不准什么时候卷土重来,饶是凤家在朝上有些根基,凤琳也在宫中经营多年,要把朝局稳定下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每天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后宫,不过有龙秀在,估计也没什么事。
等到凤琳稍微有了点闲暇时间,才发现龙秀带着凤阳,已经去了京郊的皇家庵堂。
秋寒不能独立听政,凤琳完全没有离宫的可能,就给龙秀去了封信,问她为何要走。
龙秀迟迟没有回信,凤琳久等不到,也没多说什么。
“爹爹,明贵妃为什么带着妹妹走了,她们还回来吗?”秋寒上头有兄姐,可惜元阳和秋颜跟他年纪差得太远,彼此根本不熟,平时最喜欢的,只有这个比他小四岁的妹妹。
“可能她们更喜欢宫外吧。”龙秀要走的原因,凤琳隐约已经猜到。
“妹妹走了,没人陪我玩了。”到底是小孩子,就是身份贵不可言,最在乎的,还是每天好不好玩,凤阳不在宫里,秋寒身边的人恨不得把他供起来,他如何玩得开心。
“没有关系,爹爹让表妹来陪你玩,好不好?”君璃战死在营盘海战,留下叶氏和年幼的儿女,纵然还有世袭罔替的爵位,也是孤儿寡母,艰难度日,凤琳打算让君璃的女儿进宫。
“表妹会一直陪我玩吗?”秋寒认真问道,他不喜欢离别。
“只要你喜欢她,对她好,她也喜欢你,对你好,你们就能一直在一起。”
“爹爹,我会喜欢表妹的,还会一直对她好。”秋寒笑着拍手道。
“秋寒,你不能再说我,要说朕,知道吗?”凤琳纠正道,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
“朕知道了。”秋寒一本正经地点头道,逗得凤琳忍俊不禁。
景和八年,萧秋寒迎娶英国公君若言的胞妹君若兮为后,同年亲政。
景和十二年,凤阳公主下降,驸马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秀才,还是她亲自挑中的。
“都是你宠的,女儿挑驸马只看脸,别的全然不顾,你要她以后怎么办?”
“她不是公主吗,还有个当皇帝的哥哥照拂着,日子不要过得太舒服。”
“阿秀,我们还会再见吗?”若非商议凤阳的婚事,龙秀根本不会回宫。
“我会跟着雨儿,你呢?”凤阳有自己的公主府,龙秀跟着她,算是正常选择。
“我啊,也许会去云游天下。”凤琳明白,龙秀这是拒绝他了。
“琳哥哥,珍重。”龙秀说完不等凤琳回应,转身就走。先皇活着的时候,凤琳和龙秀有共同的对手,可他一旦不在了,他们就很难再面对不堪的过去,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听闻凤琳要走,秋寒苦苦哀求,还拉着君若兮一起,可惜凤琳不为所动。
“秋寒,你要明白,这个天下,只需要一个主人。”他不想和儿子发生任何冲突。
萧秋寒没有再说挽留的话,而是拉着君若兮一起跪下了,跪送凤琳。
离京之前,凤琳去了一趟泰陵,他是去看凤琪的,告诉他自己要走了,并且不会再回来。
哥,我不知道自己做的一切是对是错,可我没得选择,也不会后悔。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篇,是暴雨的,不知道一章能不能写完
第107章 番外四暴雨(一)
十岁以前,暴雨跟着师父玄影住在凤凰山的山谷里;平时几乎不与外界往来;不过暴雨从来没有感觉过孤单和无聊;因为他每天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根本不会有闲暇的时候。
每天上午;暴雨要练两个时辰的武功,中午吃了饭没得休息;要练半个时辰的字;下午跟上午一样;也是先练两个时辰的武功,然后吃饭、练字,晚饭过后还要练一个时辰的武功。
这样算下来;暴雨每天练武就是五个时辰,练字一个时辰,占去了一天十二个时辰的一半,剩下六个时辰,有四个时辰是要睡觉的,因此属于暴雨的自由时间,只有可怜的两个时辰。
而且这两个时辰,还包括择菜、做饭、吃饭、洗碗等等,总之是非常地不够用。
暴雨自小喜欢练武,所以五个时辰的练功,他不会觉得苦,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有一天成为师父那样的高手,可是一直到了十岁,他在玄影的手下,都挺不过去十招,让他感觉非常懊恼。
小朋友的瞌睡总是比较多的,暴雨就是每天睡够四个时辰,早上还不一定起得来,非得玄影去他房间揪他耳朵不可,所以睡觉的时间,也是不能省略的,最好还能增加点就好了。
然后就是吃饭,以及跟吃饭有关的事情,暴雨其实不爱做饭,更不爱洗碗,这两个时间要是可以节约,他可以多玩好久,但是玄影,他虽然近乎万能,就是差了一点,不会做饭。
暴雨五岁之前,对吃饭这个事情非常抗拒,每一顿都要玄影逼着骂着,才能吃下去一点点,他不明白,那么难吃的东西,为什么每天都要吃,而且吃三顿,实在是太痛苦了。
直到那年的端午节,玄影第一次带着暴雨出了山,去了附近的小镇。
那天是端午,镇子上很热闹,玄影见暴雨难得出来一趟,就给他买了些零食,暴雨开始不肯吃,他已经被玄影糟糕的厨艺逼出对食物的抗拒心理了,可是后来看到街上很多小朋友都在吃,还有父母不给买零食的小孩子羡慕地看着他,才尝试着吃了一点,然后暴雨发现,原来真正的食物,是不难吃的。
以前没有吃过别的,玄影做的东西,暴雨还能逼着自己吃下去,现在尝到了,他不敢再想以后,就哇哇地哭了起来,越哭越伤心,师父说了,他们只下山一天,以后都要怎么办啊。
暴雨历来不是爱哭的孩子,满了周岁就很少再哭,他突然哭了这么一场,可把玄影给吓坏了,连哄带吓的,才把原因给问了出来,原来暴雨是不想再吃他做的东西,玄影陷入了为难。
玄影做东西难吃,那是有原因的,他天生味觉残缺,几乎尝不出味道,所以他做饭,只能保证做熟,然后必须要放的盐放一点,保证人吃下去没事就可以,好吃什么的,他做不到。
暴雨不是玄影,他是能尝到味道的,吃了整整五年的盐水煮菜,已经是到了极限了。
玄影想了很久,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他们在镇上多住几天,去看看那些饭店里的人都是怎么做菜的,然后他们回去照着做,他边做,暴雨边尝味道,这样做出来的东西,估计会好吃一点。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暴雨开始做饭,后来发现两个人合作太麻烦,就成了他一个人的事。
因此,尽管暴雨很不情愿,他也扔不掉做饭这项工作,玄影不介意做饭,但是做的东西,味道太具有挑战性,他吃了五年已经吃伤了,这辈子再也不想尝到,只能自己辛苦点,以饱口腹之欲。
除此之外,暴雨唯一可以打主意的,就是练字的一个时辰,他完全不明白,认字有什么用。每年的端午和腊八,玄影都带暴雨去镇上玩,他发现镇上很多人都不认识字,还不是活得很好。
暴雨做事一贯直接,他有什么想不通的,直接就去问玄影,从来不在心里藏着。
玄影想了想,没有向他解释,只管让他练习,说是以后用得上。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暴雨能捡到条命,已经算是幸运,他那天要是去得稍微晚点,那个装着婴儿的木盆,就要因为漏水彻底沉没,要是那样的话,他就要愧对先皇的嘱托了。
无论先皇还是姚贵君,都是文采过人,玄影没法想象,他们的儿子居然大字都不认识,所以不管暴雨如何不喜欢,他都要教他读书认字,只是他自己所知有限,也教不了多少。
玄影出宫之前,在宫里留了个没出师的徒弟,名叫狂风,他原本以为,他们师徒可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不想狂风天资聪颖,十六岁就成了正式的影卫,跟在萧写意身边伺候。
第二年,狂风有了影卫一年一度的休假,就来凤凰山看望玄影。
岂料刚从湖里爬起来,就见一团黑色的小身影朝着自己冲来,别看年纪不大,身手还很不错,狂风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应付起来,这个小家伙的身份,狂风可是知道的,不得不小心。
有来有往地过了二十来招,狂风觉得差不多了,小朋友的面子已经给够了,就一掌打飞了暴雨。当然,他的力道控制地不错,暴雨虽然横着飞了一段距离,其实也没受什么伤。
“师父,他是谁啊,我打不过……”暴雨很聪明,意识到自己打不过狂风,从地上爬起来就往玄影身边跑,他觉得,那个人的武功,比起师父还是要差一点的,有师父在,他不害怕。
狂风面无表情,只有微微上挑的嘴唇能看出来,他的心情是很不错的。只见他走到玄影面前,单膝跪下,拱手道:“弟子狂风,叩见师父,师父别来无恙。”
玄影单手把他拉了起来,笑着说:“八年不见,你的身手已经在为师之上了。”
刚才狂风和暴雨的交手,他是看了的,要是狂风动了真格,暴雨最多只能坚持七招,而在他的手下,暴雨已经能扛到八招,正在朝着第九招努力,人不服老,看来是不行的。
听了狂风和玄影的对话,暴雨不高兴地嘟起了嘴,从玄影背后跳出来,大声吼道:“师兄,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所以不跟我打?”比师父还厉害的人,他打不到二十招的,他放了水。
狂风见面前的小娃娃气呼呼的样子,不似作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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