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逸达扑闪着眼睛,指了指天空,说:“我也没有妈妈了。但是,爸爸说,妈妈一直在天上看着我。所以,当我想她的时候,我就会看看天空,像这样!”他仰起头,极目远眺。
彩星兰也学他抬头仰望,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一碧如洗。看着看着,便停止了哭泣。
那一天,他们在角落的草坪上坐了整整一天。直到许彦亚吊唁离开时才把他带走。
从此,在彩星兰心里,便印着那个如樱花般的男孩。像一粒种子,一年一年,慢慢地发芽、开花。
突然,许逸达驻足在一棵樱花树下,抬头仰望。粉红的樱花,一朵一朵,缀满枝头,满树灿烂。细密芬芳,层层叠叠,像一片片粉色的云,妩媚娇艳。
他站在那里,仿佛与世隔绝,纯洁无垢。仿佛误入樱花深处的王子,在满山嫣红中,独自兀立。
彩星兰看着他俊美的侧脸,一时竟忘了呼吸。她不自觉地走到他身边,和他并肩,看着花开花落。这样的情景,便是她少女时期,夜夜的绮梦。
突然,许逸达开口道:“这里的樱花好美!是吧,沈馥?”
彩星兰脸上的笑容渐渐降温。她微微叹了口气,沈馥,在他心中终究根深蒂固,无人能替。纵然相隔万里,也心心念念,不曾相忘。
彩星兰看向他,轻声说:“逸达君,我们回去吧。”
他点了点头,说:“好。”说完,便转身要离开。
彩星兰叫住他:“我是说,回G市,去找她。”
许逸达的身体微微晃了晃,好不容易才站稳。他用手捂住痛到窒息的胸口,双眉紧皱着。原来,自己的心还是有知觉的。就像富士山下的滚滚岩浆,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奔腾咆哮。纵使沉寂千年,一旦爆发,便会惊天动地,熔血噬骨。
彩星兰快步走到他身边,一只手轻轻搭在他肩膀上,说:“逸达君,你刚才叫的,是她的名字。”
他的眼睛渐渐湿润。终于,还是前功尽弃了吗?这半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仿佛只剩下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无情无欲,行尸走肉。每分每秒的思念,如同饮鸩止渴,明明痛入骨髓,却又甘之如饴。
微风拂过,片片樱花簌簌如雨下,飞花吹雪,漫天遍野。
他知道,是时候该回去了。
陌上花开,可速速归矣。
不是“缓缓”,而是“速速”。
因为,他是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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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樱花烂漫。花谢花开花相似,人来人往人不同。
樱花树下,许逸达静静观赏这一片火红的精灵,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啼血樱花,当时只觉得它红得断肠,今日却是艳得芬芳。微风拂过,花瓣翩飞,他伸出细长的手指,撅起一片,徐徐握紧,仿若珍宝。
“柔诗,不可以哦!这些是留给你爸爸吃的。”不远处,响起沈馥的呢喃软语。
他回头,粲然一笑,眼若星辰。快步走回,只见沈馥正和女儿许柔诗互相瞪眼,两人都是气鼓鼓的,撅起嘴,互不相让。柔诗今年三岁了,长得白嫩水灵,纤细的头发自然卷起,遗传自许逸达的褐色双瞳,笑起来露出两个和沈馥一模一样的小酒窝。这个胖乎乎的瓷娃娃,是他们全家人手心里的宝。就连许彦亚,也整天爱不释手地抱着她。
许逸达抿嘴一笑,上前抱起柔诗,低声说:“柔诗,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跟爸爸说。”
一见到爸爸,柔诗满脸委屈。她嘟起嘴,伸出胖胖的手指,指向沈馥,说:“妈妈不让我吃饭团……”
“柔诗!”沈馥微怒,“你都吃了三个了,你爸爸还没吃呢。这些是留给他的。”
眼见柔诗就快哭了,许逸达忙轻声安慰道:“柔诗,你喜欢吃就吃吧,爸爸让给你吃。乖,不要哭咯!”说完,他便拿起一个饭团,喂进柔诗嘴里,柔诗大大地咬了一口,顿时破涕为笑。
沈馥咬着下唇,心里酸酸的。自从许柔诗出生之后,全家人都围着她转,特别是许逸达,疼她疼到骨子里,对她都是有求必应。沈馥自己也一样,在看到柔诗的灿烂笑容时会心花怒放,而当她调皮哭闹时就会手足无措,平日的冷静完全排不上用场。被自己的女儿吃得死死的,沈馥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有地位了。
许逸达看到沈馥的表情,心中了然,老婆是在吃女儿的醋了。他心头暗喜,但脸上仍不动声色。
这时,彩星兰走了过来。许柔诗一见到她,便马上伸出双臂,甜甜地喊道:“彩星姑姑!”
彩星兰俯身将她抱起,笑着说:“彩星姑姑带你去看樱花好不好?”
“好!”一听到要去看樱花,柔诗马上兴奋得手舞足蹈。
等到她们走远,许逸达便挪到沈馥身边,伸手环上她的腰,不料却被她拍开。
许逸达也不着急,他狡黠一笑,贴近她的耳边,低声道:“老婆……”
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在耳边萦绕,沈馥不觉身子一颤。明明知道她这个地方最敏感,却每次都要这样逗弄她,真是的!
沈馥回头冲他抱怨道:“你知不知道那些饭团是我专门做给你吃的啊!我前几天刚刚学会,今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做了。可是你居然一个都没有吃到!”她越说越激动,脸开始微微泛红。
许逸达微笑不语,握住她的手,放到嘴边温柔地亲吻。看到他专注的神情,沈馥呼吸一窒,情绪慢慢平息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心头的点点悸动和喜悦。
半晌,他抬起头,眼底是无限的神情。他轻声说:“老婆,没关系。以后,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你可以天天做饭团给我吃,我一定不会腻的。”
奇怪,明明是在开玩笑,可是他的语气却是无比的认真。
沈馥刚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手心里多了一样东西。她摊开手,只见一片殷红的樱花花瓣,正静静地躺在她的手心上,点点红妆,鲜艳欲滴,上面的脉络清晰可见。
她不解地望向许逸达,他脸上的笑容不减,却多了一丝严肃和认真。
许逸达慢慢合起她的手,连同她手心里的花瓣。他将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前,缓缓开口道:“老婆,还记得我离开你的那两百零三天吗?那个时候,同样是樱花盛开的季节。站在樱花树下,眼前的斑斓美景,我却无心欣赏,直到我无意中喊出你的名字。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有多想见你。”
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但沈馥清楚地知道后来发生的事。那个时候的他,放下所有的坚持,不顾一切地回到她身边。他一直以为,即使这样做他也只能在她身边默默守护,但他依然做了这样的选择,义无反顾。
眼前渐渐模糊湿润,心头明明有千言万语,但沈馥此刻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知道张开双臂,扑向那个等候她已久的温暖的怀抱。许逸达拥紧这一片馨香满怀,满足地闭上了眼。
片片樱花,妖娆起舞,轻轻覆在他和她的身上,渐渐融为一体,一地芬芳。
远处,传来许柔诗甜甜的嗓音:“爸爸妈妈,你们快来,这里有好多樱花,好漂亮啊……”
The End
第38章 最后的只言片语
打上“完结”的字样,我心里仿佛有一块大石头重重地落下,又莫名生出几缕空虚感。文中人物跨越十年的爱恨情仇,也终于要告一段落了。沈馥和许逸达,刘晓和付谨,白西哲和佟珊蕾,这几段爱情,虽然有笑有泪,有喜有虐,但依然纯真美好,永远停留在我的记忆里。
文中第一女主角沈馥,我一直对这个人物过于偏爱。她的身上,或多或少有我的影子。透过她,我可以窥见深藏在自己心底的眼泪。
她的童年,无疑是悲惨的。父母离异,父亲的抛弃,母亲的病,让幼小的她早早独立,习惯把自己包裹起来。但真正让她伤心的,就是那夜在月光下突然出现的白西哲。他救了她,但也毁了她,就像吉他的断弦,难以修复。
同时,沈馥的每一份感情都太极端、太热烈,爱就全心全意的爱,恨是彻头彻尾的恨,不留一丝余地,也不懂得保护自己。这样,无异于是上演一场精心编排的独角戏,所爱的人不在乎,只能在无人欣赏的角落力竭倒地,最后受伤的往往只有自己。
我对她的偏爱,体现在为她安排了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主,外表如雕塑般令人惊艳,家世显赫环境优越,脾气也难以置信的好,承受能力也足够强大。这样几乎集所有优点于一身的许逸达,却惟独只看得见沈馥一人。这是所有女生在少女时代都会幻想的情节,我在小说里,也只是圆了自己的一个梦而已。
但是,与所有灰姑娘童话不同的是,沈馥绝对不是言情剧里的苦情女主角。流星花园里,杉菜会因为道明寺母亲对她朋友的迫害而忍痛与道明寺分手,但沈馥不会这样做。当时,如果许彦亚想收购刘晓的酒吧,沈馥可能会亲自出面和他谈分成。甚至还会把未来收入的现金流贴现,让他看清长远的收益,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劝他入股。
沈馥就是这样的女人,不卑不亢,甚至有时会精明得过了头。所以,真正能让她放下所有防备,轻易让她心软的,只有她爱的人。一旦爱上,她便认了,从此终其一生,再不放下。
身边有人曾经问过我,许逸达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了一下,答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纯情的小正太,的确戳中了我的萌点,但自认思想成熟的我,如果要与一个心性偏幼稚的男生携手一生,估计不太可能。但是,如果像许逸达这样掏心掏肺的爱,应该很少有女生不被打动吧。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不忍心再虐他们两个。世间的真爱已经如此之少,遇到了,便好好珍惜吧。
很多人都很喜欢刘晓的性格,我也不例外。我把很多闺蜜的形象都浓缩在刘晓的身上,或大大咧咧,或迟钝迷糊,但毋庸置疑的,是她们对我的爱。就像刘晓,平时虽然经常和沈馥斗嘴,但关键时候总是会站在她身边,无条件地帮助她。因此,我一直很感激,我身旁的好友对我的支持和鼓励。没有你们,这篇文可能就无法完成。
刘晓和付谨这一对,我基本没有虐过他们。他们就像我们身边一对平凡的小情侣,生活平淡却温馨,与对方携手一起实现共同的梦想,在繁华的大都市紧紧相拥。如同沈馥所说,这样朴实却坚定的感情,让无数人心生羡慕。
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白西哲和佟珊蕾。他们的感情,开始得轰轰烈烈,光芒四射,一直是众人眼中的焦点,无数次衬托出沈馥独自一人的黯然神伤。但最终,这份感情,在如今这个喧嚣烦躁物质至上的社会中,破碎得彻底。明明两个人都拼尽全力苦苦挣扎,却还是没能守住他们的誓言。
我之前在回复里曾经说过,白西哲和佟珊蕾是小说中最接近现实的一对。白西哲空有满腹才华,梦想之路却被生生阻断;佟珊蕾深爱白西哲,却不得不在爱情和面包中做一个惨烈的选择。世间多少相爱的情侣,莫不像这样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
所以在我看来,这样的结局,最适合不过了。有人求仁得仁甘愿沉沦,有人觅得真爱相守相惜,最终的结果,也许不尽如人意,但毕竟是自己选择的人生,就坚定地走下去吧。多年后,当我们回想起曾经的年少轻狂,是淡淡一笑不为所动,还是铭心刻骨痛彻心扉,无人知晓。
说了那么多的话,实在毫无逻辑。如果这篇小说曾让各位的心微微颤动,又或是偶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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