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动手了。
这实在是悲剧中的悲剧,最无辜的人就是金诺。花汐推开家人,跑出来找他,却已不见他的人影了。
索玛也发现金诺不见了,大叫:“不好,金国太子跑了!兄弟们把招子放亮,当心金人闯进来!”
花汐瞪了她一眼,大步走到门口。大门一开,众人才惊喜的发现,外面的金军都不见了。
“幽儿,这是怎么回事?”微哑的询问,从背后传来,花汐回头一看,是三哥捂着腹部走了出来。三哥刚一现身,索玛就跑过去,将他扶住了。
索玛的目光,看着三哥鞠晨,难见的温柔。而三哥的视线,却是一眨不眨的锁在花汐的身上,激动得闪着泪光。
当日,鞠晨带着银票回到青楼,得知妹妹被金军带走了,立刻闯去了金军的营地。金军守备森严,他花了很大的功夫,仍然无法进去。后来,他听到脚步声躲了起来,无意间,听到路过的人在议论,说要去鞠府,帮鞠小姐完成心愿,猜到和妹妹有关,当即现身。
是鞠晨将刀客们带回鞠府的,也是他率先决意,与金人对抗。在上次对会那些金军的时候,他为救索玛,腹部中了一刀。
得知这一切后,花汐一阵阵后怕,也一阵阵的感动。
团聚很温暖
和家人团聚很温暖。
尤其是,现在的花汐,成了家里最了不起的人。在这乱世,家里有了一个既能命令大漠刀客做事,又认识金人皇子的人,显然让他们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要知道,大漠刀客,那可是杀人不眨眼,上能通天,下能入地的人。
而大金皇子,那无疑等于是金国的特赦令,让他们从此再也不用受金人欺负了。
至于花汐是如何认识二皇子的,他们就不得而知了。花汐只是在索玛嚷着要去追金人太子时,才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他不是太子,是二皇子,我朋友!”
然后,她举起那块鸟巢形的小石头,郑重告诉索玛:“我的第二个要求,不管你们和金人有多深的仇恨,绝不能伤他!”
索玛正打算反驳什么,听到鞠晨说:“三妹的朋友,就是我们鞠家的朋友!”马上笑着附和:“对,三妹的朋友,就是饿的朋友!嫩一百个放心,饿绝不伤他。不但不伤他,他要有难常,饿还帮着他!”
索玛是个可爱的人,花汐承认。
在这块陆地、这个时代,有了可爱朋友,有了温暖家人,花汐发现,自己真的重活了一回。
现在家里人,就连平时对她不怎么待见的大夫人、二夫人和大姐鞠容,也都对她好得不得了,要命的那种。
走过路过的时候,如果她无意间,发现谁戴的钗好看,谁穿的裙子漂亮,只要微微扫上一眼,微微,那么,不出几个时辰,就有一件一模一样的东西,被人送到她的手上。
吃饭的时候,如果她在哪道菜上多夹几筷子,几筷子而已,那么,不出两秒,那整整一盘菜就被转移到了她的面前。
被人众星捧月一般的疼着,感觉真好。花汐希望日子能永远这样过下去。不过,她也担心金诺。他为自己受了伤,总要去看一下才好。
在家里养了两天,花汐终于忍不住,想去金军大营看看金诺。可是,怎么才能进入金人的营地呢?她想起了一个人,萧将军。
金诺走的时候,让那家伙跪在门口,等候鞠三小姐发落。他便乖乖跪着。
花汐不是健忘么,被家人宠着,一高兴就把处置他的事给忘了。结果他就一直在鞠府门口跪着,跪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整个人小了一圈,减肥都省了。而且,因为他早前对鞠家所做的事,在这两天里,挨上一脚或是被家丁拍上一扫帚,那是常有的事。
“唉,可怜的孩子!”
花汐不厚道的对他“同情”了一把,一个眼神递给丫环秋雨。秋雨呶呶嘴,把一盘光滑流油的猪腿递给了他。
萧将军看着肥美的猪腿,拿起来就啃,没啃几口,硕大的泪珠一颗接一颗滚了下来,好像活了这一辈子,从来就没吃过东西……[某花不耐烦了,催促笔者:“我说姐姐,在一个没有看点人身上浪费笔墨,很无聊诶!”'
花汐的命令,萧将军现在可不敢违抗半个字,乖乖引领她们的马车,进了金军的营地。花汐一路上暗暗祈祷,希望金诺没什么不好,然而到了他的行宫,却从他的宫女口中,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二皇子带伤去了湖底地穴。
金承在地穴中遇险,一个侥幸逃出来的金兵将情形禀报了金诺。金诺于是,不顾安危,身入险地,去救自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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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国
花汐想不出那地穴会有什么危险,问那宫女,宫女也是摇头,提出想见那个幸运的金兵,却被告知,那兵士刚说出太子有危险,就断气了。
“哦,那么,等二皇子回来了,麻烦你告诉他,我来看过他!”花汐客气的对宫女笑笑,转身,准备回家。
然而事实是,鞠家人等了一晚上,也没等回他们的鞠三小姐和丫环秋雨。
回家的路上,花汐坐在马车上,脑中不断浮现着金诺舍身救她一幕,终于刻服了不想见到金承的念头,终于刻服了怕死的心理,掉头,回到金营。
对于那条地道,她比金诺熟悉,不去找他,心里不安。
于是,在姓萧的安排下,她带着秋雨进了地穴。本来,她不让秋雨跟来,命她回去通知家里人,可秋雨却宁死也不肯离开小姐。
地穴中暗无天日。
花汐仅凭着手感,带着秋雨向前摸索。
上一次进入地穴的时候,她一手搀着金诺,一手扶着墙壁,对路线有些记忆。
若不是有些记忆,也就不会出事了。正是因为有那么一点自信,她才越走越深、越走越远,以至于,见到光明,却发现,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地面全是金光闪闪的流沙,将洞穴映得一片金黄,仿佛金色幻境。
沿着蜿蜒的流沙一路走去,穴道越来越宽敞,沙壁变成了石壁。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壁。形形色色的石头,闪着奇异的光芒,显然是宝石,成色非常好的那种。
花汐和秋雨看得眼花缭乱。花汐的小心脏,简直要唱歌:哦,我的国,我的国……
这可不就是她梦想中的国度吗?
地上流淌着金子,石头全是宝石……接下来还会遇到什么呢?
好奇害死猫,花汐忘了时间和空间,寻着越来越精彩的世界,不知疲惫的寻找。咳咳,现在到底是在寻找金诺还是寻找什么,她自己也分不清了。
再走了一段后,路的分支越来越少,路面更加宽阔,路边开始出现小片的树林。当然,这些树并不是普通的树,而是粼粼闪闪的水晶树。
“秋雨,你身上有没有袋子啊?”看着一棵华丽丽的紫水晶树,花汐咽了下口水,问道。
“什么袋子?”秋雨回问。
“笨啊,装东西的袋子呗,越大越好!”
“没有哦!不过,小姐,我有这个,行吗?”秋雨转到花汐失望的视野里,将一个用衣服扎起的口袋递给她。
花汐眼睛一亮:“哈哈,好秋雨,我的亲妹妹,你可真知道我的心!”再看秋雨身上,只剩下一套水粉色的亵衣了,有些过意不去。
秋雨乖乖一笑,小声说:“小姐,你以前不这样的!刚刚一路上,我看到,你看那些宝贝的时候,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所以我就……”
“恩恩,你很友爱!”花汐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接过衣袋,跑向水晶树。
嘻嘻,先捡些水晶吧,免得等会儿没有这风景了,会后悔。
放心吧,我不会做贪心的“四十大盗”。
她在心里,有一句没一句告诉自己,得瑟得想对全世界呐喊。然而跑到树下,她忽然发现了一块不想看见的东西——骷髅头骨!!!!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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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在此时
花汐再财迷,必竟没到见财乱性的地步,树下有骷髅头骨,那就说明此地有危险,她知道。
去摘水晶花的手缩了回来,步子一点点后退,呯,撞在了什么东西上,花汐啊一声惊叫。
“怎么了,小姐?”秋雨捂着被撞疼的脑门,懵懵的问。
原来是虚惊一场。花汐转过来,很抱歉的摸了摸秋雨的脑门:“不摘了,走吧,前面也许有更好的东西!”她没说自己看到了骷髅,怕把秋雨吓着。不料,秋雨听完她的话,却纹丝不动,瞳孔一圈圈放大,显然看到了危险的东西。
这丫头视力蛮好嘛!
花汐猜想她看到了骷髅,赶紧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咳,骷髅头有什么可怕的?既不会骂人也不会咬人,比邻居家的猫还友爱呢!”
说完,她拉起秋雨要走,秋雨仍是站着不动,并且,嘴唇哆嗦,似乎有话,想说又说不出来。
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贴着花汐的头皮爬了过去。
回身,她看见秋雨所见到的,立时惊住,灵魂出壳的那种。哇卡卡,额滴神呀,秋雨看到的正是她所见到的骷髅头不假,不过,情形比她想象得要惊悚多了——它在动,贴着地面向她们靠近,以慢跑的速度,以侦察的姿态。而且,它那空洞的嘴部,一上一下的开合,分明要啃人!
“诶,你不要过来吧!”
“呵呵,我刚才说你不会咬人,那是因为你看上去真的很友爱!”
“其实你不用过来,我们两个都是排骨型的,和你一样,没肉!”
“哦,对了,我前世是足球运动员,劝你,还是不要过来了!”
尽管心脾发颤,花汐还是故作镇定的劝着它,同时拉着秋雨,谨慎的往后退。可是奇了,那骷髅头像是有眼睛,死死跟着她们。她们快,它也快;她们慢,它就慢;她们拐弯,它也跟着变向。
靠!花汐快要崩溃了,退着,喃喃自语:“怎么回事,我掉玄幻小说里了么?NO!我要进言情小说,就算捎带点儿玄幻,也不带把骷髅头写成侦察兵型儿的!”
扑哧,扑哧,笑声,来自背后。
回头,她们发现,身后不知何时,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位,她们都认识,他身材高大,貌耸神溢,阳光一样的肤色,冻死人不偿命的表情,正是金承。
另外二位,一位是披紫裳的媚艳女子,一位是年近五旬的胡须男。
那紫裳女,不是别人,正是早前花汐和金诺在沙漠中所救的女子。
这三位看到了花汐“劝说”骷髅头的整个过程。刚才的笑声,正是嘴裳女和胡须男喷出来的。
花汐有些不爽,指着金承,对那骷髅头说:“他是太子,吃龙虾长大的,肉里全是精华。你要是不去吃他,别怪上帝没给过你机会!”
金承看她,英眉皱起。
也看不出他是怒了,还是觉得她让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