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
“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
“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
“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
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
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
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
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
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
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
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
“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
“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
“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
“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
“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
“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
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
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
“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
“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八九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唏嘘。
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
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
“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