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捷身先死”了!
其他战士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大多是成功将马匹刺死,至于马上骑士,都是一头栽了下来;像凌风的对手那样直接被刺死的不多。
可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是幸运的。在奔驰的战马上一头栽下来,有的人直接脖颈折断,当场死亡;有的人则是被摔得七荤八素,第二旗的凌家军战士赶上来,毫不客气的一枪刺下,结束了他的生命;最倒霉的,则是落地后被随后而来的同伴的战马一蹄子踩下来,立马筋断骨折,惨呼不已!
当然,也有的战士失手,被杆子的战马直接闯了进来,马上杆子挥动着砍刀,身体微倾,一下就将近前的战士砍为了两截……
一个回合的碰撞,天字营第一旗就彻底报废了。三十六个战士,或者是被战马撞伤,或者是被杆子冲过来砍杀。
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冲在最前面的杆子没有一个幸存,全都是或死或伤。死马们横躺着,把路面都挡了起来,随后的骑兵受阻,速度降了下来。
仅余的八十多个骑兵挤做了一团,团团转着圈在那里吵嚷着。
尤其三当家的鬼差官被杀,更是让杆子们群“蛇”无首,乱成一团,根本就组织不起来有力的抵抗。
反观凌家军这边,却是越战越勇。
“天字营第二旗,第三期,进攻!”从悲痛中清醒过来的凌风哪会给他喘息的机会,趁着混乱,立刻下令进攻。
“冲啊!弟兄们,为死去的兄弟报仇!”高一功高喊着,亲自带领第一小旗打前锋冲了上去。其他战士随后跟进。
所有凌家军战士都是迈着整齐的步伐,长枪高举,像一片钢铁的森林一般,闪着寒光向杆子们步步逼近。
与此同时,早盛塬方向的战士也冲了过来。
凌家军近丈二长的钢铁长矛攒刺,很轻易地就将一个个杆子捅下马来。
两面合围之下,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就将近百个杆子杀了个干干净净。就连那些下马投降的杆子,也被凌风下令屠灭,一个不留。
至此,战斗以凌家军的胜利而结束。不过,大家的脸上却是没有多少笑容。
经过半天的厮杀,早盛塬城墙下不大的地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大多都是以杆子为主,可也有不少是凌家军战士的。
“阿毛!阿毛!你在哪儿?听见了就回答阿爹一声!”一个老者拄着怪棍在战场上走来走去,逢着人就问。
“大牛他爸!大牛他爸!你个死鬼,怎么就忍心丢下我们娘来啊……”这是死去了丈夫的,在嚎啕大哭。
一些跟亲戚朋友失去联系的人开始在满地的尸体中翻找,翻开一个尸体,一看不是的,就松了一口气;一看是的,则是开始呼天抢地。
“我们的损失怎么样?”大家见过礼之后,凌风脸色凝重的问道。
“非常惨重!现在初步统计,我们阵亡的战士有近百人,另外还有三十多人受了伤,情况也不乐观。”刘良佐回答道。
“嗯,伤员要照顾好了。至于阵亡的战士,尸体都要好好安葬,有家属愿意领走的,可以火化了,将骨灰带走;没有家属认领的,就集中安葬。选一处背风向阳的风水宝地,建一座烈士陵园。”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重视自己的身后之事,前两次战斗中都有战士死亡,凌风就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了。现在想法成熟,就说了出来。
“烈士陵园?这陵园倒是听说过,比如皇帝安葬的地方叫做皇家陵园。陵园就是坟地的意思。可烈士是什么意思?”李自成纳闷地问道。
“烈士就是忠肝义胆之人为了我们奋斗的事业、为了正义、为了朋友、而舍生取义的人。他们的义举堪为后来人的楷模,这样的人都可以称为烈士。比如今天在战斗中死去的这些战士,他们都是为了保卫我们的家园早盛塬不被杆子毁掉而牺牲的,他们就是烈士!我不但要好好安葬他们,还要将他们的名字刻在石碑上,让后诗人都记住他们。”凌风解释道。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我李自成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可也知道这个道理。舍生取义的人,是条汉子!当得烈士二字!”
其他人也是纷纷点头。他们虽然没有完全明白烈士的含义,但都知道,这似乎是一种极高的荣誉,而且能被后世人记住。
在这乱世之中,随时可能抛尸荒野,如果死后能得到好的安葬,还能得个烈士的称号,被后世人记住,绝对是最理想的归宿了。
“那好!我们就抓紧时间,选址建造烈士陵园。赵大叔,麻烦你们辎重营,再组织百姓,负责修建事宜。瘦猴,你去匠户中问问,有没有懂得雕刻技术的,咱们要为死者刻碑。”
两人答应离开。
这次为了攻打早盛塬,阎王寨从附近村落掳掠过来四五百青壮。有近一百人被这次战斗波及死去,现在还剩了近四百人,正好由高一功的天字营地二合第三小旗带领着打扫战场。
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才差不多打扫干净。在大帅的命令下,杆子们的尸体都被集中起来,挖了一个深深的大沟,埋了起来。
并不是凌风有爱心,而是因为现在虽然是接近冬天,但时间长了尸体依然会腐烂,如果不处理好的话,恐怕会引起传染病,那可就是大灾难了。
历史上明末的各种传染病可称得上是骇人听闻啊,动辄就会让一个城市十室九空。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夸张,凌风也一点都没有拿早盛塬做实验的思想。
凌家军战士的尸体,则是好好地摆放好了,没有棺椁,甚至连一块儿遮掩的布都没有,就只能收集枯草暂时将他们盖起来。直等烈士陵园修好之后,再把他们搬进去。
战士身份确认之后,凌风才知道,救了自己一命的那个勇敢的小战士名字叫做“石头”,是一个外来的匠户。家里原先似乎还有两个亲人,但在流浪中都失散了。
石头!
我一定要让全天下都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你是英雄!
你的家人,我穷尽天下,也要找到,并且给他们荣华富贵。
凌风看着天空暗暗发誓!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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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人口计划
“大帅,战果统计出来了。这次阎王寨带来了二百多匹战马,一匹没跑,全都被我们俘获了。其中可以骑乘的有一百八十多匹,另外还有二十多匹死马、伤马。”提到战果,大家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笑容。
“一百八十多匹战马,好!这阎王寨可真够慷慨的,一次送给我们这么重的礼物。”凌风一句话,大家都笑了起来。
“这样的话,加上我们原先的几匹战马,可以勉强凑够二百匹,能够组建一个骑兵营的编制了。”凌风说道。
“骑兵营?”李自成的心立马火热起来。不管在哪个部队,骑兵都是最精锐的存在。而他是驿卒出身,在这伙人中,要说骑术最好的,无疑就是他李自成了。更何况,大帅在战前可是亲口承诺过的,如果自己和洪金宝的伏击计划能够成功的话,就会提拔自己二人为健字营和地字营的千总。这么算来,怎么看自己都是这个新成立的骑兵营的最佳人选。
“大帅,把这些战马给我们天字营吧!我们天字营是凌家军的第一营,战斗力最强。”战马可是好东西,谁不想得到?高一功也是早就眼红了,抢先说道。
“谁说你们天字营战斗力最强了?难道我们行字营就差了吗?我们行字营和辎重营配合,以两个司二百多人的兵力,挡住了阎王寨一千人马,这就是活生生的证据。我们行字营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盖的。大帅,这些战马应该给我们,然后再让我们从那些救出来的民壮中挑选人马,补够两司的兵力。”刘良佐也不甘落后,不但看上了战马,还盯上了那些青壮。
这次阎王寨过来攻打早盛塬,从附近村落中掳掠过来几百青壮,经过战斗后还幸存了四百多人,都被凌风给扣下了。对于这些人,凌风当然是毫不客气的编入自己的麾下。既然大阎王已经做恶人把他们掳了过来,自己也没必要充滥好人,再给他们回家的机会。
李自成嘴巴张了张,却是没有开口,眼神中不由流露出了意思失望的神色。他知道以自己目前的资格来说,还不惧备和高一功二人争执的实力,即使开口也是自取其辱而已。大帅如果能守诺言给自己一个步兵营就算是相当不错的结果了。
赵武和洪金宝也不说话,前者知道自己辎重营的分量,如果是拉车的劣马的话,他也许会开口,可战马……还是算了吧!洪金宝的心态跟李自成差不了多少。
看着两大战兵营的千总在那儿争执,瘦猴坐不住了,一下跳了出来:“嘿!战兵营重要还是近卫营重要?我们近卫营可是负责保卫大帅的安全的啊!重要性你们谁比得了?我的要求不高,一百匹战马,再从青壮中选人,凑够一司人马,这你们总没有意见吧?”
瘦猴站在大帅安全的高度上,高一功和刘良佐还真不好跟他争。
“咳!”凌风轻咳一声,大家都知道大帅已经有了打算,纷纷安静下来。
“这次战斗咱们最大的收获,就是这近二百匹战马,和那四百多青壮。首先说青壮,这是大阎王好心为我们搜集过来的,我们当然不好意思滥充好人把他们放走,这些人一个不拉,都要编入凌家军,对于实在不合格的,也要留在早盛塬。对于有家人的,还要鼓励他们把家人也都迁过来。”
“好!大帅说的简直太好了!我们早盛塬现在最缺的就是人口,如果我们有几千人的话,就不会被阎王寨逼得这么惨了。”赵武兴奋地一拍大腿说道。
“所以,接下来我们会大力发展人口,除了这些青壮,我们还要再去周围村寨动员一些人口过来,壮大我们早盛塬的实力。”凌风又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好啊!我看早盛塬最少有良田三万多亩,真要是利用地好的话,养活一万人口问题不大,我们大可以放开了去招引流民。只是,要想从周围村寨拉人过来的话,恐怕不太容易,毕竟周围的环境都差不了多少,不到万不得已,没人愿意离开自己的老窝啊!”赵武表示了自己的忧虑。
“呵呵,谁说要让他们自愿来了。咱们凌家军经过扩充后将会有七八百人马,个个装备精良,难道都是吃素的?阎王寨可以随便掳掠人口,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只不过,我们和阎王寨的本质不同,他们掳掠人口是用来做炮灰,随意虐杀的;而我们掳掠人口,则可以让他们吃饱饭、穿暖衣,一旦来了这里之后,我相信即使赶也赶不走他们了。”
凌风有强大的自信。他详细靠着自己的专业知识,靠着自己领先了这个时代数百年的先进理念,要想把早盛塬发展成衣食无忧、人人乐足的桃源圣地,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对!我们就使用武力!阎王寨可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还有,现在陕北一带遍地都是流民,只要有粮食,要想招揽人口轻而易举。双管齐下,相信一万人口很快就能招齐!”李自成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起来了。一万人口啊!真要是早盛塬能够聚集一万人口的话,也算是一方不小的势力了。最起码在米脂县和葭州立足不成问题,不用担心被其他杆子吞并,甚至是官军的围剿也能轻松应对。而他李自成,现在已经算是凌家军中的骨干了,凌家军强大,他的好处自然是不少。
“一万人口哪够!接下来,我会带领你们种植粮食,发展炼钢业,建设早盛塬和周围适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