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不动点真格的,他们是不会说实话!”小志摩拳擦掌,在一旁恐吓着。
“我招了,我说实话了!饶命啊。”一听小志要用强,店小二赶紧讨饶。
原来,茶亭的老板和客栈的掌柜是一对亲兄弟,小二和伙计就是他们的儿子,早年他们也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无奈本小利薄,生活过得不温不火,到后来就动起了歪念头,在这荒郊野外开了一家客栈和茶亭,在茶亭里物sè一些有钱又没什么戒心的单身旅客,介绍他们到来福客栈投宿,趁机下手,以前他们每次只是选择一两个有钱又比较好得手的下手,但是这次被小志吃掉三十多两吃的,所以想干票大的好捞本。
“那些被你们害过得人呢?你们把他们怎么了!”明轩声sè转厉。
“我们没下毒手!没下毒手!只是把他们扔到了荒郊野外,由于他们人生地不熟,一般就自认倒霉了。”茶亭伙计赶忙解释道。
“你们这些恶人!人家出门在外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们还如此下作,夺人钱财。看在你们未伤人xìng命的份上,给你们一点教训,给我滚吧!”说完,明轩和小志使了个眼sè,两人将店家四人痛打了一顿,准备赶出客栈。
“等一下!回来给我做件事!”小志叫住了正仓皇往外爬的四人。
“大爷有什么吩咐。”店小二战战巍巍的过来,看来被得实在不轻。
“刚刚被你们一番折腾,搞得我又饿了!准备点吃的再走。”小志嘻嘻笑道。
……
“小志,你打算去哪里?”昨夜将店家四人赶出了客栈,等到今天清早,,明轩向其他客人道出了原委,等他们都散去后,明轩就一把火将这黑店烧了个jīng光,免得他们再回来害人,烧完后他也准备启程了。
“我本来就是出来随便逛逛,没有定xìng的,你去哪啊?”小志一边吃着,一边说道。
“我要去共城,要不就一起吧。”明轩邀请他,旅途孤独,有个伴也是好的。
“你要进城啊,那我就不能去了,爹爹说,城中高手众多,要是发现了我就惨了!会把我逮起来的,所以我是逢城不入的。”小志也甚是遗憾。
明轩有点莫名其妙,虽然年龄相仿,可是小志的大部分说话,明轩都不知所以然,到最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好吧,只能有缘再见。”明轩与他挥手作别。
……
有一点茶亭老板还是没有骗他,客栈离共城真的还有百来里路,所幸明轩一路摸索,渐渐的掌握了一些骑马的窍门,也有点真正骑马的样子了,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共城。
“共城,总算到了。”明轩看了看偌大的城门,骑马走了进去。
………【第十四卷 共城】………
到了城里可没有人敢开黑店了,明轩随意选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共城跟常望城一样也是一座小城,规模也差不多大。清早,明轩没有选择立马穿城而去,而是在城中逛了起来,好不容易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怎么也得了解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地方特产,才算不虚此行。
街上热闹非凡,到处熙熙攘攘的,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自从在风水堂听了那些大家们游历时的各种所见所闻,明轩就一直非常神往,也开始对一些自己没见过、没听过的独特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是遇到没有见过的东西,一定会去把玩一下;遇到没有吃过的东西,也会买一点尝尝,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新鲜感,也能丰富自己的阅历,就这样走走停停看看,明轩倒也自得其乐。
虽然共城大体风格与常望城相近,但是对于见识匮乏的明轩来说,还是有很多吸引人的东西。
“嗯,这是一家什么商铺?”明轩路过一个街道的转角处时,发现了一家奇怪的店铺,没有揽客的吆喝声,也没有华丽的装潢,甚至连个招牌也没有,里面也是破破烂烂冷冷清清的,使得这家店铺与这繁华热闹的街道格格不入。
明轩的好奇心上来了,便走进了店里四处看了看,地方不大,随意的摆放着几个架子,架子上横七竖八的堆着一些破破烂烂的玩意,瓷瓶、陶罐、甚至还有一些石头,都是十分普通的东西,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而且由于长期没有人打扫都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灰,根本激不起人的购买兴趣,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角落里全身贯注的研究着一个瓶子,丝毫没有留意明轩的到来,
“老板,你这里卖些什么啊?”明轩忍不住说道。
“那你要买什么?”老人家抬头看了看明轩,又继续端详着手中的瓶子,丝毫没有要揽客的意思。
这一下反倒把明轩给问住了,老人不搭理的态度,反而更加激发了明轩的好奇心,索xìng在老人家身旁的坐下来,也盯着他手中的瓶子仔细看了起来,可是明轩看了很久实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瓶子,根本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这瓶子有什么特别么。”明轩又忍不住问道。
“你觉得呢?”老人又反问一句。
“我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明轩倒是很坦诚。
“嗯,我也没有发现。”老人很认真的回答道。
这一回答让明轩差点吐血,真是一个怪老头!明轩这下坐不住了,完全莫名其妙啊,可不想再在这浪费时间了,起身准备离去。
“一个存在了近千年的瓶子,却没有丝毫特别的地方,真是奇怪了。”老人自言自语道。
“这瓶子有近千年了么?”这一下又把明轩给拉了回来。
“是啊,那个卖给我的人是这样说的。”老人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就太奇怪了,一个千年的瓶子怎么可能保存得这么好呢?”明轩也奇怪了。
“诶,你这样一说有道理啊,怎么可能这么完好呢,一点岁月的痕迹都没有。”老人也奇怪了。
“一个千年的瓶子,那人多少钱卖给你的?”明轩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十两银子。”老人呆呆的说道。
“老人家,你被骗了,一个千年的瓶子怎么可能只要十两银子呢?”明轩忍不住提醒道,肯定是有人见老人呆呆的模样,骗他钱财。
“一定是这样了!狗三这个混蛋!居然敢骗我!混账东西,我得去找他算账!”说着老人就怒气冲冲的出了门,留下呆在一旁的明轩,这老人家怎么回事,店也不照看了,就这么走了?
不得已,明轩替老人守了一会儿,可还是不见他回来,其实这店里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明轩干脆也出了门,也不管了。
这个混乱的插曲并没有影响明轩继续逛街的好心情,依旧四处游荡者,共城也不大,除了几条繁华一点的街道,也没有什么可看了的,走过几条街后,明轩便来到了北门,也便是明轩继续前行的出城口了,看来今晚得在这附近找个住宿的地方,好可以明天一大早出发,明轩的下一战是沸城,那可是中州十座大城之一,一定能大开眼界,不过路途有点遥远,明轩即便是打马,也得要上几天。
正当明轩在找寻客栈时,一堆围在一起的人群吸引了明轩的目光,正在商议着什么,颇为激烈,他也好奇的凑了过去。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都知道,近来在共城的北部一带不大太平,出现了一股强盗,他们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一个伙计模样的人正站在人群zhōng yāng唾沫横飞的讲着。
“尤其是针对一些单独的马队和商旅,他们不仅抢夺钱财,而且从来不留活口啊,所以大家最好不要单独行动,以免不测。”看来这北上的路不怎么太平啊。
“是啊,前几天王家有一批货就被劫了,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听说强盗有几十号人呢,个个手上都沾过人命,几个头目可都是高手呢!”
“我还要北上去探亲啊,这下可怎么办啊!”
……
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
“大家听我说!”伙计又开口了。
“刚好呢,我们李家要走一批货北上去沸城,一个有三十来人的马队,我们请了几个武者的高手做护卫,会比较安全的,现在邀请同样要北上的商旅们一起结伴同行,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要是有点身手的,我们李家还愿出重金雇佣你们,到时候如果不幸碰到了强盗希望能够搭把手,共度难关!想要一同北上的现在可以过来报名了。”看来这才是他的本意啊。
不过,他这套软硬兼施的办法还真是有效果,一时间,报名的人立马就将他围了一个里三层外三层,看来要北上人还真不少。
“小哥,我也报个名。”等到大部分人报完名渐渐散去了后,明轩也凑了过来,如果真有强盗,他一个还真怕应付不过来,但是结伴安全点。
“你是想结伴呢还是要雇佣,几个人,叫什么名字?”伙计头也不抬一边登记着,一边问道。
“顾明轩,就一个人,结伴吧。”出门在外,还是低调点好。
“好的,那你是为了同行还是需要照应。”伙计接着问道。
“怎么回事,这还有区别吗?”明轩被他这套词问蒙了。
“同行的话就是只是结伴在一起,但是各走各的,如果是需要照应的话,那么路上有什么事我们李家就会帮你,不过你要交五两银子作为照应费。”伙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词。
我说李家怎么会这么好心,又是热心结伴又是花钱雇佣的,原来是想安全北上的同时,还想趁着这个机会捞一笔。
“那我还是选择照应吧。”出门在外也是求个平安,明轩交了银两。
“那好,我们明天卯时出发,到时候就在北门这里集合,过期可不候啊。”伙计笑眯眯的收了银子,提醒着明轩。
幸好明轩选择在共城逗留了一天,要是贸贸然上了路,运气不好可能就碰上强盗了,大家一起的话,就安全的得多了。
明轩找了客栈安顿了下来,不过却没有打算休息,他还得去趟兵器店,买把兵器防身才行,自从明轩离开火云镇时就没有带兵器了,毕竟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身上配把剑实在有够引人注目的,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还是安全第一啊。
城里要比镇上好得多,需要什么兵器就有现成的买,而不像镇上,还得要到铁铺去预订打造,而且质量也要好得多。
“小哥,需要什么兵器呢?我们这里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样样都有,而且都是大师之作,jīng品中的jīng品啊!”一进门,伙计就上来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你们这里有剑吗?”明轩现在用得惯兵器的只有剑。
“有!你看这一排,全是!而且柄柄都是好剑啊!”伙计指了指靠里的一排架子。
明轩抽出一柄,拔剑离鞘,顿时寒光四溢,轻叩剑身,立马传出一阵清脆的剑鸣声,确实是柄不错的铁剑,不像镇上打造的那种铁剑,因为铁质不纯显得有点粗制滥造,用不了多久就会卷刃,当然,还是远远比不上公孙泽的那柄玄铁剑。
不知怎么的,明轩对剑总有一种莫名的触动,只要手中一握住剑,仿佛自信心就开始飙升了,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油然而生的有一种可战天地的豪气!而且是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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