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好,欢迎收看这期的婚纱梦影,我是主持人童心。”
“这里是当红影星露嘉和地产巨鳄何总的婚礼现场,这场婚礼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被称为“本世纪最豪华精致的婚礼。”
“据悉这次婚礼的策划人是近年来崛起的一位新锐策划师叶世晴,她更是a市知名服装设计师程雪的好朋友,新娘身上的婚纱是程雪亲自设计剪裁的,费时三个月之久的得意之作……”
“据了解,程雪本人今日也会参加婚礼……”
“拜托,小姐,今天好歹是人家的大喜之日,你哭得这样惊天动地惨绝人寰是想闹哪样儿,今天来了很多媒体记者,我可不想等会儿传出神秘女子夺爱失败,婚礼现场痛哭流涕这样的新闻。”程雪靠近对方,咬牙切齿地警告。
对方抽出一张纸巾,丝毫不顾及形象地醒了一下鼻涕,睁着一双泪眼朦胧的兔子眼:“我……我太感动了嘛。”
程雪翻了一个白眼,小样儿,跟她这装什么。
“少来,你有几斤几两难道我还不知道吗,给你一个主动坦白的机会。”程雪毫不客气地戳穿她的谎言。
女子沉默半响,幽幽地飘出一句:“他要结婚了。”
她的声音里有着令人心悸的绝望,就像是一个溺水的得不到救赎,只能迎接末日般无奈。
程雪震惊地瞪大眼,复而转为和她一样的悲哀,她蹲下来,伸出手轻轻地抱住她,似乎是在捧着一个珍品。
昨天,程雪接到叶世晴的电话
“雪儿,你有空吗?我们出去逛街吧。”
叶世晴的表情很平常,似乎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但是,熟悉叶世晴的人都知道叶世晴是个绝世宅女,如果给她足够的口粮她可以一辈子雷打不动地呆在家里不出门。
对叶世晴来说逛街是件费脑费力费时间的三废事件,它的恐怖程度绝对不亚于满清十大酷刑。
电话那头的程雪一听就炸毛了:“丫的我没听错吧,叶世晴你是被外星人附身了,还是早上没睡醒,平时我坑蒙拐骗,绞尽脑汁都没能把你拐出家门一步,丫的你今天居然主动要求去逛街……”
程雪就像吃了一串鞭炮噼噼啪啪得讲个没完,口气酸的好似喝了五瓶白醋:没办法她对叶世晴身为女人却不爱逛街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已经积怨已久,好不容易逮到个机会她哪肯放过。
叶世晴连连求饶,要知道程雪大学的时候可是校辩论队的,那张嘴是出了名的舌灿如莲,口若悬河,她可是很有自知自明的,怎么敢反抗。
程雪意犹未尽地结束对叶世晴滔滔不绝的控诉,她优雅地喝了一口水:“说吧,为什么突然想出去逛街了。”
程雪是谁?她是缺了尾巴的九尾狐,是一只修炼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年的纯腹黑妖孽,叶世晴和她相比那就是一只天真纯洁的无知小萌物。
所谓事有古怪即为妖,叶世晴心血来潮想逛街肯定是有原因的,程雪心中一动,难道是他?!
叶世晴的语气里有着抑制不住的兴奋愉悦,透过手机清晰地传进程雪的耳朵里:“雪儿,他回来了!”
叶世晴接到了同学会的邀请,发起人正是她心心念念,遍寻不遇的秦莫离。
“啊啊啊啊啊……”!两个女孩子像精神病人一般开心地惊叫着,阵阵笑声回荡在各自的房间。
“死丫头,你怎么不早说呀!”
“我怕你骂我没出息嘛。”叶世晴反射性地瑟缩了一下脖子,弱弱道。
其实这真的不怪叶世晴隐瞒,要知道程雪是个严重偏私的人,她知道有个人深深地扎根在叶世晴的心里,叶世晴为他做了很多傻事,她在心疼叶世晴的同时,当然对这个陌生的男人没有好感了。
每次叶世晴提起这个男人,她就忍不住痛骂他一顿,久而久之叶世晴就不敢在程雪面前提起这个人了。
程雪犀利开口:“你没出息这件事已经是众所周知了,还需要隐瞒吗。”
她话锋一转:“还不快点出来,姐姐今天帮你好好收拾收拾,保证迷得那小子魂不守舍,哈哈哈……”
程雪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画面,发出像巫婆一样的笑声。
叶世晴:“……”
以叶世晴对陈雪的了解再加上以往那些惨痛的经历,每次她这么笑的时候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叶世晴突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寒。
一个小时后某服装店里
长相甜美妆容得体的导购小姐端了两杯咖啡放下:“程姐,已经根据您的要求选了几套服装,全部都是今年夏季的主打款。”
程雪是a市颇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她设计的衣服风格多变,深受20岁至40岁的女性的喜爱,现在是a市一家公司的设计总监。
光可鉴人的落地镜前映出一抹倩影,一身明黄修身连衣裙衬得叶世晴的肌肤更为明亮,身材纤细,娃娃领的设计给她增加了几分俏皮的少女味,搭配一双透明水晶高跟鞋显得甜美时尚又靓丽。
程雪眼睛一亮,刚想拍板定下这一套,却听一旁的叶世晴幽怨道:“雪儿,可以换双鞋吗,你知道我从来不穿高跟鞋的。”
叶世晴浑身僵硬如同扯线的木偶,好像此刻正踩在刀尖上,姿势怪异又可笑。
程雪恨铁不成钢地看了她一眼,挫败地挥挥手:“带她试下一套吧。”
程雪默默反省:难道是她的教育太失败了,要知道程雪可以穿着15厘米的高跟鞋健步如飞来着,怎么自己的闺蜜居然不会穿高跟鞋,程雪想着以后一定要让叶世晴学会穿高跟鞋。
要知道高跟鞋标志着女孩到女人的变化,象征成熟与自信,所以每个女人都要有一双合适的高跟鞋,就像每个人都要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烟。
连续试了七八套后,程雪终于满意了:“行,就这一套。”
叶世晴一身英伦风格的雪纺泡泡袖,下面搭配一条淡棕色裙裤,腰间系着一条白色蝴蝶皮带令人眼前一亮,不同于第一套的淑女味,这一风格是中性风格,显得叶世晴越加英气勃勃,时尚之余多了一份难得的帅气。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不用搭配高跟鞋。
程雪将叶世晴带到一个发廊里,这里的发型师是一个混血,模样精致不用说,关键是中文说得超棒,一点外国口音都没有。
“allen,麻烦你帮她设计一个符合她着装的发型。”
“anne,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看你带朋友过来哦。”
allen的笑容像一缕清风,能够打破被坚冰包围的隔阂:“海,美女,我是allen,很高兴认识你。”
叶世晴报之一笑:“我也是,allen麻烦你了。”
“为美女服务是我的荣幸,怎么会麻烦呢。”
allen不愧是专业的,嘴上功夫一流,明明是在说恭维话,却不会让人感觉讨厌,反而让人听了很舒服。
如果说两个小时之前的叶世晴是一个清秀有余,魅力不足的路人甲乙丙丁,那么两个小时后的她就是一个时尚范十足的都市丽人。
叶世晴没想到自己居然可以变得这么耀眼,她激动地抱住程雪亲了一口:“雪儿,我爱死你了。”
程雪浑身一抖,颇为嫌弃地推开她:“恶心死了,快点把这一地的鸡皮疙瘩清理一下。”
而后温柔地抱住她,低喃:“这次要勇敢地告诉他,不要再错过了,知道吗?”
叶世晴机械地点点头,她有些跟不上程雪的思维,叶世晴已经习惯了程雪泼辣犀利的女王作风了,如果是平时,她的正常反应应该是揪着她的耳朵怒吼:你丫的给我争气点!
可是现在程雪居然走起了婉转煽情的文艺风,叶世晴表示完全不适应……
倒不是她欠虐,举例来说吧,如果一个动不动就狂风暴雨的地区,有一天突然变得和风细雨……
叶世晴现在就是这种感觉:诡异之极!
幸好程雪还是程雪,3秒钟之后立刻暴露本性:“丫的你给我争气一点,对付那种外表冷漠内心狂热的闷骚男一定不能矜持,要主动,对待他一定要像春天般妩媚,夏天般火热,用你那似水的柔情滴穿他坚硬的石头心。”
叶世晴:……
新娘不是她
叶世晴一囧,脑子里不由自主出现一句话,雷锋同志说过: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毫不留情,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什么乱七八槽的。
雪儿,我是追男人,不是抗战时期革命打游击战呀!
程雪潇洒霸气冲她挥挥手,一副霸气侧漏的女王样儿:“你呢,就回去舒舒服服地泡个澡敷个面膜,然后使出浑身解数去冲那个男的卖弄风骚,让他跪着给你唱征服,哦呵呵……”
叶世晴默……
叶世晴回家后美美地泡了个澡,然后敷了面膜,她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缓缓扬起一个笑容:“叶世晴,这次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意告诉他,加油!”
叶世晴换好了衣服,化了淡妆,显得清丽可人,青春帅气。
她坐在出租车上,从包里拿出了化妆镜,对着它练习表情:“秦莫离,我喜欢你。”镜子里的俏脸异常严肃,仿佛某个播报新闻的主播,令人无语凝咽。
不行,不行,这表情太严肃了,她是去告白,不是去播报新闻的。
叶世晴僵硬地扯出个笑容:“秦莫离,我喜欢你。”omg!这笑得也太假了,她郁闷地直拍脑袋,为什么追个男人这么难啊。
古有李白赞叹: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今有她叶世晴告白比登天还难。
难道是她太笨了,叶世晴一锤定音,果然是她太笨的关系,她瞬间泪流满面了
叶世晴一路上像个精神病人一样自言自语,时不时还拍脑袋自残,出租师傅心惊胆寒地看着她,生怕她病发做出什么事,要知道精神病人不用负法律责任啊,于是出租司机猛踩油门,平时一个小时的车程,现在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等叶世晴付钱下车后,出租车‘咻’一下就没影了,看得叶世晴分外无语。
她长的很像抢劫犯吗,叶世晴低头打量自己,明明就是一个弱不禁风,斯文有礼的弱女子呀,叶世晴绞尽脑汁,实在想不透这其中的奥妙,于是她大发善心,放过了自己的脑细胞,作为一个单细胞生物,不能思考太复杂的问题,不然容易谢顶变光头。
于是,她展颜一笑,走进了ktv,不得不说,叶世晴是一个很阿q的人。
叶世晴进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孩儿,她好像丢了什么东西,神色焦急地找着。
她上前一步:“怎么了,你丢了什么东西吗?”
女孩抬头,一张俏丽的容颜映入眼帘,她肤色白皙,长相精致清纯,仿佛橱窗里的洋娃娃,让人惊艳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