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女人的刹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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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女人的刹那人生-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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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在整个婚礼上都是晕头转向的,按照男方家的习俗完成着婚礼的程序。小小觉得很累,虽然结婚时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是没有一个亲朋好友在身边,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这样的完成了。
之后因为怀着孩子,小小是不能出去工作的了,于是小小留在广西安胎,而木华辞了原来的那份工作,在小小家的那个城市和朋友开了一间广告设计小店,借点零零散散的小生意。
等小小生完大女儿的时候,这间广告设计小店已经开不下去了,木华只好另找出路,和朋友到廉江合伙开电脑培训中心。
小小的大女儿就留给婆婆带,自己去帮木华的忙。可是现在懂得上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尽管学校里教的都是垃圾,可是也算是普及,所以生源是越来越少的了。等小小怀上小女儿的时候,这个培训中心也就关门了。
怀上了孩子,等于家里又多了一张嘴,支出也就更多了,而小小又没有工作。木华现在在廉江的一间厂里做财务,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也就是过得去而已。
小小从去年的五月份一直待在她母亲家里,木华汇伙食费来给小小,小小给她母亲,但是母亲没有领她的,说:“我既然能养你二十年,也能养多几年,你现在生活一般,以后你再养我。”
小小觉得心里就像塞住了一样,做了别人的母亲才知道做母亲的辛苦。
小小想快点戒奶,把孩子留给母亲带,自己去廉江做点,想给孩子好一点的生活条件,尽管知道孩子从小离开家长不利于成长,可是人总得想生着,再活着。
在聚会的时候,小小问溪殃她们做点什么小生意好呢?毕竟没有什么经验还有资金也不多。
其实溪殃她们也不清楚,毕竟也没有接触过,只是建议说做学生的生意好做。后来,大家聊着聊着的时候,想到了当年还是高一的时候,对学校后面的砂锅粉流口水的事件。
那时候一锅砂锅粉要五块半,可是在学校饭堂吃饭一顿饭才两块。很多人都不舍得去吃,也就是偶尔去尝尝鲜,过过瘾。
现在回想起来,都说出去好几年没吃过那个味道了。大家说得兴起了,都建议小小到廉江去卖砂锅粉。
小小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真的很不错,如果自己带孩子的话,白天还可以带孩子,晚上的话就和木华一起出来摆摊也是可以的。不过自己就是不会做砂锅粉,溪殃那个馋鬼,一说起吃来就兴致勃勃的,恨不得让小小马上上百度搜索砂锅粉汤底料的做法,还说加多哪些菜会更加的好吃,味道还可以学贵州砂锅菜那样多几种,就不单单是砂锅粉了,还有砂锅菜呢!
小小越听越想觉得主意真的挺不错的,可是现在还是得带孩子。
小小有时感叹,如果现在自己还没有结婚的话时怎样的呢?女人一旦有了家庭就像被绑住了一样,尤其是有了孩子。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朋友相聚,自己往往也是脱不了身的。有时候真的很烦躁,也是这就是生活。



第二十六章 女追男隔层山
今天溪殃去喝了喜酒,当时听到郑毅和丹丹结婚的消息时,有点惊讶,但是又觉得是情理之中。虽然溪殃和郑毅比较熟,这次还是郑毅邀请溪殃去参加他的婚礼的,但是溪殃还是不知道是应该为丹丹的执着有了结果开心,还是觉得她的执着不值得,尽管已经有了结果。
丹丹追了郑毅整整十年,而在后来的七年里郑毅却多次一脚踏两船,甚至是三船。
丹丹和郑毅都是溪殃初中的同学,而丹丹在初一的时候就开始追郑毅,那时候他们也曾经在一起过。
丹丹长得挺高挑的,修长的双腿,尽管只是初一,因为女生都是发育的比较早,还穿着运动裤(那个时候,学校是不允许学生穿牛仔裤的。),但是依然不能掩饰她的风采。丹丹非常的喜欢笑,本来不怎样清秀的五官,一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却使人感到非常的舒服,因此班上和丹丹合得来的人非常的多。另外,丹丹的学习成绩还不错。
而郑毅,整个小学毕业考试只考了两分,后来还是高费择校进来的。因为郑毅的名字和粤语数学中的“+2(正二)”音非常的相同,那时候大家都喜欢问他你是正二还是负二,而数学老师还曾经开玩笑说,你的名字决定了你小学毕业考的成绩,都是正二。
郑毅人长得算是比较的帅气,脾气也豪爽。丹丹在初一第二个学期的时候是坐在郑毅的前面,帮郑毅抄个几次的作业,还和他一起去朋友家里做过几次的年例,也就这样的熟悉起来了。
对很多的小女生来说,可能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小学的时候,一般都会对男班长比较有兴趣,或者是成绩比较好的男学生。长大一点了,对坐在课室后面的长得比较高大的男生或者是给人的感觉有点坏坏的兴趣多一点。尤其是上了初中之后,知道什么是物理中的正负相吸引,生物中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之后,对于帅气的有点坏坏的男生,女生更加的喜欢,觉得和他们相处得非常的愉快。而郑毅就是这样的男生,对女孩子还非常的大方。
初二第一个学期,丹丹和郑毅就走到了一起。那个时候,全班同学都知道他们是一对的,还是班里目前为止唯一的一对。
很多女生尽管在宿舍讨论说,郑毅配不上丹丹,但是心里还是挺羡慕丹丹的。毕竟那个时候,能勇于在学校谈恋爱,还是在这方面捉得非常严格的学校,都说丹丹和郑毅是勇士,勇闯死路的战士。大家尽管不看好他们这一对,但是还是默默的祝福他们。
初二的第二个学期,换了一个新的班主任,这个男的班主任后来娶了溪殃班上的四大班花之一,还是公认脾气最好的那个。班主任来了不久,经常在课间时间看到丹丹和郑毅腻在一块,拖拖小手,搞点小暧昧的,也就知道了他们的关系。不过班主任没有说什么,只是在班会课上说,爱情这个玩意儿,没有什么早恋不早恋的,感情到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不过呢,在恋爱的同时,不能忘记自己是该干什么的,学生就得保证自己的学习才行。而且啊!教室是学习的地方,谈个小恋爱嘛,还是避着人好点。
初三第一个学期,丹丹的父母知道了丹丹和郑毅正在谈恋爱的事情,直接来到丹丹和哥哥在学校附近租住的房子,恰好又看到郑毅在。一下子,丹丹的父母都恼火了。
做老师的母亲说,马上分手,现在你们得努力读书,准备高考。丹丹和郑毅都低着头,没有说话。
丹丹的父亲一看,脾气就上来了,大声的对郑毅说,你马上离开我的女儿,小屁孩一个就学人家谈恋爱。
郑毅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丹丹。
丹丹的父亲看着郑毅,然后一拳挥了过去,把郑毅打得后退几个踉跄。
丹丹吓得挡在在郑毅面前。
这下子,丹丹的父亲和母亲都更加的生气了,对丹丹吼道,马上分手,否则断绝关系,这个家也不用回来了,再告诉校长,看你们怎么办……
丹丹看着父亲和母亲因为生气几乎变形的脸,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呜呜的哭着。最后还是郑毅说,我们会分手的,才结束了这场戏剧。
初中毕业之后,郑毅不再读书,跑到外面去打工。丹丹也没有读高中,去了湛江卫生学校读护士。这三年间,丹丹还一直在偷偷的瞒着父母联系郑毅,而郑毅则很少回短信。
三年之后丹丹出来在高州一间医院当护士。而这三年里郑毅换了的女朋友就不止五个,有好几次溪殃在朋友聚会上看到他带的女孩子,让溪殃叫嫂子的都是不相同的。而有两次,还是丹丹也在现场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开玩笑的问丹丹,看到郑毅带了女朋友来,你有感觉不?丹丹都笑着说,我俩不是早就不在一起了吗?!可是熟悉丹丹的人都知道那笑容中所含着的尴尬,还有不自在。至于泪水,可能在后面有流的,只是大家不知道罢了。
后来还有好几次的聚会,郑毅都带着女朋友过来了,很多朋友都说,郑毅其实还有其她的女友。看到郑毅左拥右抱的,而丹丹每次来都是孤身一人,朋友问丹丹怎么没有带男朋友来。丹丹说没有,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丹丹还惦记着郑毅,只是觉得不值得,有人还开玩笑的问丹丹,要不要另外介绍一个男生给丹丹认识,毕竟丹丹已经出来工作了,家里也不再反对丹丹谈恋爱的事情,还鼓励丹丹早点结婚。但是丹丹都拒绝了。看到郑毅在几条船里游刃有余的,溪殃还笑话过他,小心哪天被甩了。但每次郑毅都说,如果她们找到更好的,我一定会祝福她们。
丹丹在医院做了七年的护士,还升了职,成了护士长,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了。而郑毅则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不怎么干活,几乎都没有收入。
在丹丹工作的第六年的时候,丹丹在一次聚会之后,是和郑毅一起走的,之后就走到了一块。那个时候,郑毅还有另外两个女朋友。
朋友们都劝丹丹,不值得,女孩子得多爱自己一点,但是丹丹却像一头牛,直冲过去,不再回头。
半年前,郑毅的一个女朋友结婚了,郑毅还过去参加了婚礼。那个女孩子结婚的原因是郑毅不愿意结婚,而恰好有一个想娶她的。
四个月前,丹丹怀孕了,但是郑毅依然没有想过要结婚的事情,对于他来说,结婚就是一个重重的枷锁。
后来,丹丹的父母直接找上了郑毅的父亲,在郑毅的父亲的要求下,郑毅和其她女孩子分了手,和丹丹在今天结了婚。
从初二的拍拖到初三的分手,再到后来的符合,再到结婚,丹丹为了穿上婚纱用了整整十年。
……
溪殃在今天参加了婚礼,对他们送上了深深的祝福,只有一句话,四个字——“白头偕老”。





第二十七章 半边颜
“民,起床了。八点了,快到上班的时间了,迟到总不好的吧?!”玉霞伸出光溜溜的右手,拿过摆在床头柜上的闹钟,睡眼惺惺的看了好几眼才看清上面是几点,“好冷啊!现在南方都是春天了,可是早上和晚上还是那么的冷。你待会记得多穿件衣服。”
玉霞缩回手,在被子里推了推睡在旁边的丈夫,不过丈夫只是模糊的应了一句。看着丈夫的右脸,被一块比手掌还大的红色胎记完全遮盖住了,平时一笑起来看起来是非常的狞狰的。说是小孩子看到都会吓哭会有点夸张,但是吓到小孩子要路走却是经常的事情,然而睡熟之后,发出呢喃声音的丈夫,却让和他相处了差不多二十年的玉霞觉得,那就是一种幸福。有时候,玉霞还会觉得那张狞狰的红脸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爱,令人心疼。就像别人说的,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心疼的感觉,当然亲人之类的除外,那么她离爱上他就不远了。
玉霞看到丈夫疲倦的睡容,就觉得心疼,直想让他多睡会。玉霞只好像往常那样先起来,热了杯牛奶,和昨晚买回来的面包片放在餐桌上,再把丈夫叫醒,孩子们昨天去小姑家了,不在。
看着丈夫吃早餐的样子,玉霞就觉得幸福很简单,很温馨。尽管现在丈夫是给小姑打工,管理一间酒楼,是总负责人,平时总是很忙,酒楼里的老板和员工都会负责有三餐,但是丈夫还是喜欢和自己一起吃早餐。嫁给了民将近二十年,而这二十年里除了他出差的时候,否则每天的早上的早餐,他都会陪自己吃。
玉霞总觉得每次看到这一幕,她就不会后悔过。尽管在一开始的那几年,丈夫还是自己开车载客换取收入的时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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