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笛带着她飞奔了许久才停下来,庄后林中,他早已经备好了马,甚至连跑路的包裹也一应具备。他将缺月抱上马,说道:“趁现在混乱,暗阁之人被护卫困住,我们快走。虽然错过了杀小王爷的最好时机,但是幸好十万两酬金我要他们先付了一半,跑这一趟赚五万两也不亏,剩下那一半放弃好了,谁管他杀不杀得了小王爷……”他是早已经打好主意的,能杀最好,杀不了,赚个定金就跑路,还是他和缺月平安脱身最重要。
“小王爷死了。”缺月突然淡淡开口,阿笛一怔,盯住缺月看了看,“死了?”
“是,死了。”
阿笛又看了她半晌,“……那我可不能就这么走了,不然就亏了。五万两银子呢,不能这么便宜了他们。”
“阿笛……”缺月并不认为了这五万两值得去冒险,但是阿笛只是给了她一个温和笃定的笑容,“放心,我早先约了对方明日在约定地点交付剩下的一半报酬,他们不会为这五万两食言得罪与我,而只要他们在明我在暗,我便有把握悄悄把钱带出来的。你不用担心。”
他既这么说,缺月便不再多说什么,轻轻点头。
“织锦,你的乔装术如何?”
“尚可……”
“这样就好,你乔装妥当,先去……就水媚居附近最近的一家客栈好了,在那里定了房间等我。暗阁找不到我的形迹一定会去四处搜查,但是也未必想到我们会躲在哪里。水媚居附近也算是一个意外之所,你订房时便化名……”
“——段锦。”
阿笛看看她,“好,最迟明日傍晚,我依这个名字去寻你。万事小心。”他说完拍了拍马屁股,那匹马便驼着缺月跑起来。
缺月回头看去,依然见阿笛站在远处目送她,笑着对她挥挥手。
直到马完全离开阿笛的视线,确定他再也看不到,缺月才无力地伏倒下来,咬牙抱紧了马的脖子,全身的疼痛让她再也无力支撑……
第十四回
阿笛说的并不是安慰之言。他的确可以做到,只要他不是被时时监视处在敌暗我明的情况,只要他能够有机会让暗阁失去他的行踪,处在敌明我暗之下,那么以他对暗阁行事的了解程度,他不难做到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拿走他的酬劳。
因而当次日晌午,奉命带着银票等候在约定地点的暗阁中人估计着已经快到约定时间,正要再次检查银票,却发现所有的银票已经不翼而飞!
在小王爷被刺杀,阿笛失去踪迹之后,铁阁主已经隐隐料到这一点,听到报告的时候并没有太过惊讶。但是,却又另一个消息,让他有些意外。
“阁主,关于那个装扮成舞伎的女子……”
“怎么,那个女子有什么问题?”
“阁中有人认出,她……似乎是沧冥水榭的缺月。”
“什么?缺月怎么可能和他在一起,能够确定吗?”
“不,还不能完全确认……沧冥四月之中只有寒水月和风残月时常在江湖露面,而新月和缺月的面貌并不为江湖公知,鲜少有人见过。只是暗阁与沧冥曾经数次交手,有人曾见过缺月,指那女子与缺月极为相似。”
铁阁主蹙起眉头,怎么会与沧冥水榭扯上了关系。“这件事情通知主上了吗?”
“暂未确认,还未向主上通报。”
“嗯,暂时先不要惊动主上,待有所结论之后,再行通报。”
“是。”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主上已对沧冥水榭深恶痛绝,你……可不要让主上失望啊。
。
刚刚过了中午,街上的人明显的减少,各条街道上都还残留着炊烟的气息。一个貌不惊人的普通山里人穿着一身土黄色短褂,背着斗笠,走进一家客栈里。
“掌柜,请问这里有一位昨夜投诉的姓段的客人么?”
“姓段的?是,有一位,您……”虽然只是个不起眼的山里人,但是面容俊秀,笑容温和宽厚,让人不自然的生起亲切之心。
“麻烦掌柜,那是我朋友,我们约好在这里见面的,可否请掌柜带路?”
“这……好,请这边走。”
掌柜带了阿笛上楼,敲了敲一间客房的门,“段公子,您有一位朋友来找。”
——段公子?阿笛一怔之间,房门已经打开。他微微愕然的看着门内一袭白衣的文弱“公子”,斯文秀气,眉目平和。“他”的五官明明都看得出缺月的模样,但只是少许变动,便丝毫不见女子的柔婉,分分明明,是一个清秀男子。
“多谢掌柜。”——段锦斯文有礼的替阿笛谢过,侧身让与阿笛进屋。关上房门,阿笛微微惊奇的大量她,若不是事先知道是缺月改装,真要以为站在这里的是缺月的同胞兄长。虽然他也见过不少易容高手,但那多半是在面上附上一层薄薄的特制面具,再辅以化妆而成,却没有想到只用自己本身的眉目,却可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织锦,你是如何做到的?”
缺月淡淡笑笑,清雅温和,伸手拿了茶杯替阿笛倒茶,道:“我既能做得舞伎,如何就不能做得男子?”
阿笛默默接过茶,眼睛依然没有从缺月身上移开——是呃,她扮作舞伎之时,甚至没有乔装改扮,仅仅是略施脂粉,神情言语的变化,便让她的气质完全改变,如同二人。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无一不是风尘女子。而现在,她换了衣衫,稍动容貌,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翩翩佳公子。
缺月见他这般,也不卖什么关子,浅笑道:“也没有什么稀奇,这化妆之术原是我一个……”她略略一顿,该称为什么呢?朋友?不,她并不太懂得这个称呼……朋友,于她太遥远。而那个飞扬跳脱的女子……“这是我一个姐妹所创,我们一起研究改进过。”
姐妹。这样一个词,如今也只有这样一个词可以形容她们……原来,那漫长的水榭生活,虽然日日交谈不多,但同居共食,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她原来早已经把她当做了姐妹。
她如此淡然地提起有关过去的事物,阿笛颇有深意的看了她一眼,“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你还要伪装成这般模样?”
缺月只是浅笑,“习惯了。要做到天衣无缝并不容易,因此只要做着这样的打扮,即使是睡觉的时候,也不会忘记将自己当做另外一个人……如此,已经养成习惯,很难改掉。”
……就算那是习惯……阿笛却不习惯啊,如同和一个真正的陌生男子在一起……
织锦的过去,还真复杂。
“事情还顺利么?”
“还好,虽然给的都是银票,他们必然会派人通报各个地方,一经发现我们前去兑换,就立刻通知暗阁,暴露我们的行踪。”
“看来你已有对策。”
阿笛转着手上的茶杯,“这个容易,我们只消拿银票去买金子,买了立刻就走,日后再把金子一点点溶了,换成银两。待那卖主去兑换银票,我们早已经走了罢。”
“我们接下来往何处去?”
“自然是想去哪里便去哪里,待四处走过玩够了,再寻个地方落脚……估计那时候,这里的事情也早已经平息,我们再回来也是不错的。”
阿笛想着,有个同路人果然还是好的,幸好,当初捡回了织锦。
第15…16回
傍晚之前是城门出来往人群最多的时候,阿笛的习惯颇为奇怪,他明明是在躲避着暗阁,却坚持不愿半夜里上路。他似乎很讨厌那种偷偷摸摸做贼似的行动,于是二人在傍晚前走出客栈,混在人群中出城。
一位翩翩白衣佳公子与一个温和宽厚的年轻蓝衣文士便一路出了城,悠然惬意得如同只是出门游赏。
沧州大小十三城,附属镇县村无数。山陵叠翠,风光无限。
其中,阿笛最中意的,便是有笙乐水乡之称的——水越城。
他们曾经约好的,总有一日,要再一次泛舟湖上,共赏风月水色,共奏人间仙乐。这里,有水,有风光,有乐声……
湖上有舟,舟上有人。白衣的翩翩佳公子琵琶怀抱,轻灵跳脱的乐声自温玉般的手指之下飞扬,似少年又似少女的轻悠嗓音轻唱……
鸟一对 天空还或分飞
酒一杯 各自天南地北
两双腿 踏着岁月去追一个完美
不后悔 我们一去不回
你是谁 沾染日月清辉
我是谁 喝过银河之水
趁酒醉 双双到人间度一场是非
下一回 万水千山相会
我跟你相隔江山遥遥十万八千里
我跟你相遇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
是缘分 是巧合 让你我成为兄弟
是可遇 不可求 那种无形的默契
“好!织锦……不,段锦,你似乎总是有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表现……这歌,还有演戏上那一曲,都似乎与寻常不同,的确是……绝妙!这曲可是你所做?”
缺月虽然也唱过其他歌曲小调,纵然为寻常所见,也能够充分体现她在这一方面的造诣颇高。但是这两曲,如此高超而让人意想不到的编曲,闻所未闻。
缺月放下琵琶,浅笑道:“阿笛高抬我了,我是断做不出这般随意却又淋漓尽致的曲子,这都是我过去的姐妹所教。”
“你这位姐妹可真是个奇女子……倘若有机会,定然要见上一见的!”
缺月但笑,不语。机会,怕是很难。
她扶好琵琶,悠悠继续——
鸟一对 在天空中相会
酒一杯 冲淡是是非非
两双腿 踏过千山万水从来不累
纵不会 也在他乡交汇
你是谁 为我插刀两肋
我是谁 对你掏心掏肺
风一吹 世间的传说转眼就破碎……
突然一阵掌声打断,缺月再次停下来,只见湖面上一艘大船缓缓靠近,甲板上站了数人都在看向乐声来源,看一看这般仙乐出自何人。
“好!小公子技艺不凡呐!”
一位三十年纪的颀长削瘦男子出声赞道,缺月和阿笛见此人年纪虽长,但容貌间依然风韵平和,气质超然,竟宛若出世高人一般不沾人间风尘。而船上的其他人各自红绿叠绮,竟是个满目绮丽如春,船上亦是乐器堆叠,一望便知是水越城常见的乐班出外游赏练曲。他们二人也不扭捏,洒脱的一揖,“多谢赞赏!”
此时另一个笑声响起,一位长须老者自几人中走出,爽朗笑道:“哈哈哈,我老儿从乐多年,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新奇有趣的曲子,不知可否请两位船上切磋,一同游湖赏景?”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没什么不可。如今他们本来就是随兴而行,既有这般邀请,为何不应?
“如此,多谢老人家的邀请。”
对方船上搭了船板过来,阿笛拉着缺月上船,方才那位老人家笑道:“老儿是舞乐坊的班主,人称我容老儿,这位,是水越秦楼的馆主,衣莫染。”
“久仰。”阿笛和缺月施礼,衣莫染淡淡还礼道:“不敢。”
水越山水闻名,歌舞更闻名。而水越歌舞界中,更是无人不知“秦楼”,甚至有人曾说,秦楼歌曲方称沧州第一。而这舞乐坊,他们二人也是听说过的,在水越的大大小小舞乐班中,虽称不上最大最有名,却是口碑最好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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