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想从事什么工作也没人干涉,反观奥巴马却仿佛和这些不相干的争斗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历史好似不温不火地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在这个地球上,有些人的命的确比他人的金贵一点。
家里人在卡雅克(Kariako)办了个聚会给奥巴马接风洗尘。奥巴马一一见过了各位亲人。肯尼亚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奥玛带着弟弟挨家挨户去见亲戚,一个都不漏,奥巴马不想得罪任何人,只得跟着。在肯尼亚人看来,有点出息的人都应该回报自己的家庭,和大家分享。以前是老巴拉克,总有一天会轮到罗伊和奥巴马。
则图尼姑妈陪着奥巴马去见了另一个姑妈萨拉(Sarah)。萨拉姑妈因为和家里人积有宿怨而没有参加上次的欢迎聚会。老巴拉克死后,家里人因为争遗产的事情差点打起来。萨拉姑妈在老巴拉克小的时候曾照顾过他,却从来没捞到过什么好处。按照肯尼亚的习俗,男丁才有继承权,父亲死的时候萨拉没有得到半分钱。于是她不得不指望老巴拉克能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科吉亚和科吉亚的孩子自然成了她的敌人。则图尼给奥巴马解释说,老巴拉克曾经很慷慨,即便对那些在他人生窘困的时候不理不睬的人也是这样。等老巴拉克重回政坛之后,那些曾经背叛过他的人也受过不少照顾。则图尼觉得这挺不妥的,并曾经和老巴拉克就这些事情交流过。在她看来,老巴拉克得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多考虑些,把每个人都当家人意味着个个在他心目中都一样重要,即便自己的孩子也一样,这样下去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没有家人。奥巴马的两个父亲,老巴拉克和罗罗,显然在慷慨这个问题上有自己不同的标准。
奥玛极不情愿地把弟弟带去和父亲的第三个妻子露丝见面,碰巧露丝的儿子马克(Mark)也在。马克长得和奥巴马有些神似,在加利福尼亚的斯坦福大学读书,回来过暑假。露丝把奥巴马抓在跟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把自己的儿子和奥巴马从小到大比了个遍也不服气。第二天,奥巴马和马克单独聊了一会儿;马克说自己对老巴拉克的确没什么好感,每次都选择性地略去自己是肯尼亚后裔这个事实。对于他来说,往事不堪回首。很明显,他俩不是一路人,今后想说也说不到一块儿去。
奥巴马说服奥玛带他去马赛马拉(Masai
Mara)看看野生动物栖息地。黎明的时候,奥巴马终于看到了自己久违的景象:狮子潜伏草丛,水牛睡卧沼泽,就像父亲说的那样。到了晚上,还有野狗和其他的野兽。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动静相宜,当年父亲在班上讲述的那些故事今天都变成了真切的感受。
大草原的旅行结束后一大家子人再次聚会。多一次聚会,就多一分温馨,一群人团团围坐共度相聚的美好时光,每一件往事都能让奥巴马对这个大家庭多一点认识。
从奶奶萨拉?奥扬戈口里,奥巴马终于听到了一些关于父亲的真实的一面:学习出类拔萃但是调皮捣蛋,最后被校方开除;打个工挣不了俩钱儿还老是被炒鱿鱼;以及他从上函授课程到上夏威夷大学的全过程。那时候老巴拉克写了无数的申请投到美国的学校去,和奥巴马申请社区服务时的情形如出一辙。
奥巴马还听人讲了当年爷爷反对自己父母婚事的缘由——奥扬戈说什么也不相信安会跟着老巴拉克回肯尼亚做一个卢奥部落的普通妇女。最重要的是,奥巴马学会了如何原谅父亲多年不在身边,原谅他的过错,崇敬他从不屈服于命运的勇气和毅力。奥巴马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坟前失声痛哭,用泪水发泄自己多年来茫然不知的痛苦,发泄从来没有父亲陪伴左右的酸楚。是他该站起身来忘掉过去的时候了,心中那曾经挥之不去的虚构的阴影已经烟消云散,父亲的形象是那么真实而清晰。
回美国前,奥巴马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到了父亲最小的孩子乔治(George)。虽然那只是一次简短的对话,但奥巴马却希望这能让乔治明白应该怎么去了解自己的父亲,就好像自己这样,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回到父亲的地方,回到属于自己的大家庭,去一一叩响缺失的记忆。
六、常青藤:哈佛岁月
“这是一场过去和未来的较量。”2008年1月30日,奥巴马在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演讲,《过去与未来的较量》(The
Past Versus the Future)。
1988年,奥巴马被世界著名的哈佛法学院录取,成了父亲的校友。此前他在芝加哥呆了四年,27岁的他比同班的许多同学稍大几岁,但是这并没成为他和其他同学交流的隔阂。奥巴马对自己的学习依然保持着很高的要求,每天都在图书馆勤奋学习好几个小时。他继续参与反对种族歧视的校园活动,多篇文章刊登在权威的《哈佛人权——公民自由法评论》(Harvard
Civil RightsCivil Liberties Law Review)上。
第一学年结束之后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在一家后来叫西德莱?奥斯丁(Sidley
Austin)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米歇尔?拉沃恩?罗宾逊(Michelle LaVaughn
Robinson)负责对他进行指导和培训。奥巴马第一次见到米歇尔就喜欢上了她,但是米歇尔却相反,她以为这个实习生很可能是个夸夸其谈、溜须拍马的家伙。米歇尔觉得和自己的实习生约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而且他们俩是整个公司仅有的两个黑人,他们俩要是恋爱岂不是正中其他人的下怀。这种环境倒是让奥巴马觉得很熟悉,在夏威夷读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自己年级唯一一个黑人女孩儿玩儿。可此一时彼一时,奥巴马已不是当年那个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少年,他和各种肤色的女孩儿都交往过,他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他选择了米歇尔。
米歇尔来自芝加哥南边的一个黑人聚居区。从小她和弟弟就表现出众,姐弟俩不仅学习拔尖还擅长篮球。一家人关系和睦、平平安安,就是父亲因病常年不能下床走动。米歇尔一直都希望用自己出色的表现来报答父亲对家庭的付出,事实上她也从未让父亲失望过。她进入著名的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而后考入哈佛法学院。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交往,米歇尔终于同意和奥巴马约会。第一次两人约在了冰淇淋店,从那天起,两人的感情仿佛巧克力和冰淇淋一样融在了一块儿。米歇尔随奥巴马一起去南城的教堂地下室上培训课,与单身母亲座谈。在这之后,米歇尔被奥巴马的魅力彻底折服,两人的感情越发牢固。奥巴马结束实习返回哈佛后,继续和米歇尔保持着交往。
奥巴马的个人能力在哈佛得到了巨大的施展空间,凭借出色的协调能力和口才,各项工作可谓游刃有余,尤其是在帮助弱势群体争取权益方面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不久他成为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的编辑,1990年以很高的呼声参与竞选该刊主编。在那个时候,《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要么是激进的自由派,要么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奥巴马偏向自由主义主张,但是却不拘泥于其中,在做出某一项结论之前,他总是会广泛地听取双方的意见。他的这种品质赢得了编辑部保守派编辑的赞赏。当时自由派得势,保守派几无当选主编的可能,于是当奥巴马宣布竞选主编的时候保守派都站到他的一边。
在美国,“自由派”和“保守派”这两个名称被用来区分有不同政见的政界人士,以及持不同主张的经济界、学术界人士等。这两个术语并没有公认的严格的科学定义,在如何划分两派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不少争议。一般来说,主张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实行某种资产阶级改良措施的,属于自由派,主张维持现状,反对“大规模”改良的,叫保守派。早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新兴的资产阶级曾提出一套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自由主义主张,这在历史上被称作“古典自由主义”。目前美国通常所说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两个称谓,则是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以来才开始广泛使用的,一般情况下,赞成“新政”的被称为自由派,反对的被称为保守派。介乎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的还有“温和派”,但人数较少。郭长林:“美国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世界知识》;
1981年第4期。
当主编期间,奥巴马遇到一个难题:编辑部一共数十人,但是高级职位有限,如何分配这些职位成了令他头痛的事。他认为,在编辑部里非洲裔美国人、女性和其他各个弱势群体都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但是也不能因为肤色而把那些能力出众的白人编辑排除在外。最终出台的是一个折中的方案,各派都分得一些高级职位,最不高兴的要数黑人,他们觉得自己被压制好多年了,应该获得更多的权益作为补偿,但很显然未能如愿。除了职位分配一事有点小小的矛盾之外,编辑部在奥巴马的领导下运转良好。
奥巴马是《哈佛法律评论》历史上第一个黑人主编,好多人都把这看做一个里程碑似的事件。当地一家出版社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写一本关于自己传奇身世的书。各大知名律师事务所更是纷至沓来,力邀奥巴马加盟。在这些络绎不绝的追求者中,贾德森?迈纳(Judson
H
Miner)算是幸运儿,在他之前曾经有646个公司争着要奥巴马,但是奥巴马却选择了他的BG迈纳律师事务所(Miner; Barnhill &
Galland),原因有二:一是迈纳律师事务所在芝加哥,奥巴马去了之后能够经常和米歇尔在一起;二是迈纳律师事务所在种族问题和民权方面口碑不错,和自己对路。如果一定要找第三个理由,那就是迈纳与哈罗德?华盛顿的关系。哈罗德是芝加哥历史上第一任黑人市长,在任期间曾聘请迈纳为黑人维权,对抗市议会,这给奥巴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1991年,奥巴马从著名的哈佛法学院顺利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一、凭栏远望:政坛新星冉冉升起(1)
“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宋?苏轼:《晁错论》。
奥巴马毕业之后并没有立刻就到迈纳的律师事务所报到,而是投身到一个选民登记计划(Project
Vote)中,该计划预计进行六个月的时间,主要任务是帮助从来没有参加过投票的民众了解美国大选的投票程序并且鼓励选民参加1992年美国大选投票。奥巴马负责该项目伊利诺伊州部分的实施,计划登记选民15万人。奥巴马出色地完成了这个项目,他的努力最终让克林顿在伊利诺伊州的大选中战胜老布什。与大选同时进行的国会改选更是高潮迭起,伊利诺伊州众议员卡罗尔?莫斯利?布劳恩(Carol
Moseley
Braun)竞选成功,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美国国会非洲裔女参议员,这件事给奥巴马的触动很大。
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讲课 除了完成选民登记计划,奥巴马利用晚上的时间在芝加哥大学讲授宪法学。当年初到哈佛的奥巴马便小有名气,任《哈佛法律评论》主编期间更是名扬校外,这给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麦康纳尔留下了深刻印象。得知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