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字后面标上符号,一个字一个字询问不同的人。回到自己的小屋,再把汉字按照顺序辛苦的拼在一起。我得意于自己的聪明,又后悔着爹爹在世的时候,我没有这么认真过。
我担着两个大木桶摇摇晃晃的来到小河边,把水桶往地上一放,自顾自的将练武练得红肿的双脚泡到清水中。眼光一转,看见宛宛正向我走来。
“小艺,”宛宛红着脸说:“你知道我要出嫁了吗?”她的眼睛带着渴望。
我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早就听姜白说他爹为她找了个好人家,那时姜白还特别的数给我听男方送给宛宛家多少聘礼,数一样,他就会瞅我一眼:“罗艺,你看都没看见过吧。这次宛宛出嫁,可让你这傻小子开眼了。”
是,我只是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她是特意来嘲笑我娶不到老婆的么?我装做一脸漠然的样子:“那,就恭喜你了!祝大小姐夫妻富贵,白头偕老。”
宛宛的眼睛瞪得很大:“这是你的心里话?”我知道她这个表情意味着她很生气,我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又加了一句:“能请我喝喜酒吗?”
她更加生气,可是气了一会,却没有象平日一般使劲捶打我的后背,反而低垂着头,呜咽起来。我有点慌乱了,又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她呜咽了一会,才抬头道:“小艺,你觉得我对你好吗?”
我握着她送给我的荷包,真诚的道:“你对我很好啊。”
“好在哪里呢?”
“恩,你常常给我好饭好菜啦,送我荷包啦,还有,帮我补衣服啦,对了,还有给我那本书啦。”我努力回忆着,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对她似乎也不算太好。我为她做过什么呢?就是赶集的时候帮她爹娘挑过东西,种地的时候帮她们家挑过水。可是村里其他男孩子也帮她做过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想着,忽地难受起来,便握住宛宛的手:“宛宛,等我从军以后,挣了钱,我会为你买一个龙凤缠丝玛瑙玉镯子,好吗?”
宛宛“哇——”的一声哭出来,眼泪揉了我一身:“小艺,你为什么这么小呢?”
“我今年已经十四岁了。”我楞楞的说:“只比你小两岁呀。”
宛宛收住眼泪:“你还是不明白。”看着她离去的身影,我真的有些糊涂,女孩子真怪,莫名其妙就会哭。可是,我心里还是酸酸的。
这两日,村里来了一群商队,为首的姓张,我们叫他张大叔。我躲在他们车队的马肚皮下偷听他们的谈话。原来商队是从北边运来皮毛,到南方去贩卖。我听到激动处,从马肚皮下摔了出来:“大叔,带我走好吗?我想去南方。”
张大叔在抽一种精致的烟叶,不象幽州的烟叶那么冲鼻子,他笑眯眯的看着我:“去南方做什么?”
我认真的道:“从军!”
商队里的人脸色都一变,我这才想起不该说这两个字,便低声道:“我是汉人啊,亲人都在南方。”
商队的气氛还是有点紧张,张大叔慢悠悠的说:“我们做生意的人,可不敢带你这孩子走。”他疑惑的看看我的身量,与姜家村的少年相比,我明显的是外乡人。
我道:“大叔,您带上我吧。我能赶马,烧饭,打猎,我还能辨别方向,能区分毒草和野菜。我什么活都能做,不会成为您的累赘的。”我又补充了一句:“我从幽州逃难到这里的,我不怕吃苦。”
张大叔一拳打到我肩膀上,“啧啧”点头:“今年多少岁了?”
“十四。”
“好小子,身子骨很壮实啊。不看你的模样,还以为十八岁了呢。”
张大叔没有答应我,但他免费请我吃了顿饭。我郁闷的躺在马队附近的草坪上,思考着怎么才能让大叔带我去南方。忽听耳边有人轻笑,是个清秀的少年。我见过,知道他是张大叔的儿子,只是第一次这么近看见他,才发现他好生清秀。少年坐在我旁边的土块上,正好捉住一只蛐蛐,用草根挑逗着。看见我一脸晦气,他笑嘻嘻的道:“叫什么名字?”
“罗艺,你呢?”
“小蝶。”
“小蝶?”我笑起来:“象小女孩啊。”
小蝶瞪了我一眼:“我爹怕我养不大,特意取了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有什么奇怪的。”
“哦。”我有些羡慕的问:“你去过幽州吗?那里是我的家乡。”
“去过。我们还去过高句丽呢。”他头微微一歪,在远处灯光的印射下,显得特别可爱,嘴角还有小小的酒窝。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超级大帅哥,看见他的模样,竟会有些着迷。
“你怎么流口水了?”
“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擦嘴巴,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么一个娘娘腔的少年面前失态。
“你真的想和我们一起去南方吗?”小蝶的声音压得有些低:“去陈国很危险的。你知道吗?现在是隋了。”
“隋?”我非常惊讶。“我们不是周国的子民吗?”
小蝶有点不屑的看看我,又悄声道:“三年前,大将军杨坚废周帝自立为隋主。现在隋主正在大规模征兵,要攻打陈国。”
我呆了呆。无论是周还是齐,幽州都是一团乱麻。鲜卑人、突厥人、汉人、杂种都在那里杀来杀去,甚至还有高句丽人混迹其间。现在隋主新立,我是去隋从军呢还是陈从军呢?
小蝶拉了拉我的耳朵:“想什么呢?不敢去南方了吧。”
我不高兴的道:“我什么都不怕。爹爹说了,要从军也要去南方。”我把那句南方的皇帝是孬种给省略了。
“行!大叔带你走!”张大叔突然出现在我们身后,他喝得脸上红彤彤的,旁边是同样醉醺醺的村长。我猜测是村长急于把我这个外乡的祸害送走,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谢谢他的。
明日就要出发了。我躺在床上,好半天不能入睡。窗棂格子响了一下,我有点奇怪,便走到窗户边,看见宛宛的小脸。她的脸上都是泪水,在清冷的夜晚,象个迷途的小羊羔。我伸手把她从窗户拉进来,她的手冻得都青了。我抱着她钻进被窝,好一会她才缓过热气来:“小艺,”她哽咽着:“你要离开我了。”
她的眼光很奇怪,盯着我的时候,总让我想起那些扑到火焰里的蛾子。“小艺,我和你一起走吧。”她突然激动的说。我吓了一跳:“宛宛?”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路上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很危险啊。再说了,”我补充道:“你不是要嫁人了吗?”
她低声抽泣起来,哭得我的心都乱了。其实我也舍不得她啊,可是她马上要嫁人了,嫁了人,她就不能再和我一起去赶集,一起去摘花,一起去喂小羊。“小艺,你喜欢过我吗?”她的眼神好忧伤,我忙忙的点头:“喜欢。我一直喜欢你。”
“那你还走?”
哎,女人是不讲道理的。我生平第一次叹了口气:“宛宛,我从军后,一定会给你带镯子回来的。当我补送你大喜的礼物吧。”
宛宛伏在我的胸前,渐渐止住了哭泣。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忽地紧张得要命。她的头发刚洗过,还留着皂角的香味,她的身子柔软得象小羊羔的绒毛。我的身体越来越硬,脑子里一片热烘烘的迷糊,隐隐有声音在一次次提醒我: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小艺,”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妩媚,越来越低:“别忘了我,别忘了这个晚上。”我鼻子里“恩”了一声,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我疯狂的亲吻着她的脸颊,她的发稍,她的长长细细的后颈,她的软玉般的胸……
我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的,可是她,终究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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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路途
坐上张大叔的马车,我心情有些沉重。宛宛没有送我,可是她给了我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东西。马蹄声声,我想: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到这个小村庄,那时的宛宛已经子孙满堂了吧。我低头,不敢转身多看一眼姜家村,我怕自己转身一看,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这里。
张大叔靠在马车上,抽着一只大烟斗,烟斗上有一块小小的翡翠,晃来晃去。我的行李不过一把刀,和两三件旧衣服。小蝶坐在我旁边,好奇的摸着刀柄,他抬头道:“罗艺,我能看看这把刀吗?”
我没有心情,懒懒的道:“刀有什么好看的?当心划破你的手指。”
小蝶撒娇般握住我的手,摇晃着:“给我看看嘛,给我看看嘛。”他的手指纤细而白净,细腻的指腹压在我粗糙的大手上,有些麻酥酥的痒痒。我诧异的看着他,在白日的阳光下,他的秀发束在头巾里,肌肤白得近乎透明。我恍然大悟,车队加上我一共有十一个人,只有小蝶是女孩子。张大叔十分健谈,他走南闯北,每每谈些精彩的故事,逗得我和小蝶大笑不止。其余的伙计却比较沉默,他们总是警惕的四处观察,仿佛护送着贵重的财宝似的。
我粗声道:“你看仔细了,刀锋很锋利的。”小蝶的眼睛瞪得很大,注视着我慢慢把刀从鞘中拔出,在阳光的照射下,刀身上隐隐有奇特的花纹。“爹爹!爹爹!”她娇声叫道:“这是把胡刀呀。”张大叔的眼睛里微微透出精光:“小艺,这真是你家传的吗?你真的是汉人吗?”他想了想道:“借给我看看。”
我恭敬的把刀平举,他接过刀,眼睛微眯着,似乎想从刀锋上看出什么秘密。旁边赶马的一个伙计道:“大爷,这把刀可是魔刀。您仔细看那锋刃的锻造花纹,不是中原的锻造方式,这种方法早就失传了两百年了。”他从身边拔出佩剑,“试试看!”
张大叔轻轻一挥手中魔刀,刀剑相遇,几乎是刹那的碎裂,宝剑一折为二。所有人的眼中都射出热烈的火焰,仿佛饥饿很久的人遇见一只烤全羊。我暗暗担心,后悔自己太孟浪,不象爹爹会藏宝。我紧张的舔舔嘴唇,低声道:“大叔,能把刀还给我么?”
无人回答我。男人们都死死盯着宝刀,好象入迷般,神魂出窍。我更加紧张,右手死死握住刀鞘,正待趁张大叔不备,重击他握刀的手腕。小蝶忽然咯咯笑起来:“爹爹,快看啊,这对蝴蝶好漂亮。”一对艳丽的蝴蝶飞到马车前,在刀锋左右上下翻飞,竟然停在刀面上。小蝶的小手慢慢伸到刀前,仿佛由魔刀引发的杀气顿止,人人都盯着那双小手,手指一捻,捻住了一只蝴蝶。
张大叔仿佛梦醒来一般,额角汗水淋淋,他把刀还给我,白着脸道:“物归原主吧。这刀不是凡人能用的。”其他人似乎还有几分恋恋不舍。张大叔神情渐渐恢复正常,他爽朗的道:“你们别眼红。咱们走商队的,不能动那些不该动的东西。”他拍拍那个懂铸剑的伙计:“好不容易陈主新登基,隋主下诏说:不伐新丧。这才给了咱们这次北行的机会。大伙儿保个平安吧。尽快把从高句丽买来的货物运回南方,也算发财了。”
晚上,我躺在帐篷里睡不着,悄悄起身。夜晚的繁星在天空闪烁,原野里有悠悠荡荡的萤火虫。小蝶也走到我身边:“你在想家吗?”
我一楞,低声道:“我早就没有家了。”
小蝶嘴角的笑容收住,歉意的道:“对不起,我不该问你的。”她仰头看着星空道:“我很小的时候,娘也死了。这才跟着爹爹走南闯北。娘活着的时候说,那些大人物都是天上的星辰下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