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笑得打跌,直指着王熙凤道:“难怪老太太喜欢你,就这张嘴,把人哄得真是笑也不是气也不是。”
探春却是心中一动,若有所思地看向贾母。若真是疼爱薛宝钗,也不该只拿出二十两银子。王熙凤那句“够酒的?够戏的?”虽是玩笑,却也说出了实情。敢情贾母也不过是做个样子,真要说怎么喜爱薛宝钗,却也未必。
她转头看向坐于一侧的林黛玉,小姑娘的脸上果然露出了不大乐意的神情。往年她的生日,可从来没有这样大操办过,怕是又多了心。心里微微一动,便弯了腰跟她咬起了耳朵:“你可别会错了意,这是宝姐姐及笄的生日,本该隆重着些。况且她又是亲戚,总不能冷落了去。”
林黛玉被她说中了心事,自觉有些小家子气,勉强辩解道:“我可没这么想。”
探春只是一笑,林黛玉便讪讪地偏过了头,赧然地回以笑容。
史湘云与薛宝钗一向相得,忙打发了人回去,取了两件平常做的针线,拣那精致的作了贺仪。她父母早亡,名义上虽是史家大姑娘,可总是看人眼色。因此每次过来,贾母便总要发话让她多留几日。
保龄侯兄弟俩都是贾母的侄子,对于这位姑母的话,自然不敢不听。于是,这一回借着薛宝钗生辰,正好有借口留下多住上一阵。
如今探春正恨不能把一枚铜子儿掰作两个来花,照翠墨这种废寝忘食的进度,恐怕《射雕英雄传》还没有开始售卖,《神雕侠侣》也差不多可以交给书商去了。见了湘云拿针线作贺礼,顿时大喜,把掏出来的银子又悄悄地塞进了衣袖,随便挑了一件翠墨平时做的针线,与湘云一起送去。
“三姐姐,你的针线长进了不少啊,我都做不过你了。”湘云惊奇地瞪着探春,拿着针线爱不释手。
她傍着叔婶过活,总不比自己父母娇惯,平日在家里总是没日没夜地做针线,这上头素来有些自得。不成想探春拿出来的绣活儿,竟比自己还要好!
“那是,总不能看着你专美于前。大嫂子天天带着我们做呢,就再不好的也给磨得好了!”探春笑着敷衍,对自己当机立断要下翠墨的行为,得意非凡。能文能武(针线),是个人才,尤其是自己稀缺的人才,更显得难能可贵。
正文 第三十章 街边惊魂
其实所谓的大办,也不过是请戏班子唱了一天戏,然后姐妹几个吃了些酒,笑闹了一场便散。席间,王夫人自然又盛赞薛宝钗端庄知礼,稳重和平,薛姨妈笑着谦虚了两句。也不知是说给贾母听,还只是姐妹间的客气。
宝钗过得几日便还了席,另请了一套戏班,摆在梨香院。
探春期期艾艾地不想过去,她对于这些咿咿呀呀的戏文,还真没什么兴趣。如果换个周杰伦蔡依林这类天王天后的演唱会,或者还能让她兴奋一把。
“翠墨,你把侍书的旧衣寻上一件,拿着包袱装着,在角门外等我。”眼珠一转,便又改了主意。
翠墨答应着去了,侍书却瞪大了眼珠:“姑娘,这会儿你还要溜出去?”
探春只是一笑,也就是东西两府演戏的时候,能逮着机会往外跑。书商那里,得去看看进度,敦促上市销售。贾宝玉既赌咒发誓地不肯带她出去,那就自力救济呗!梨香院自有角门通向外面的街道,这种上好的机会,她才不会浪费呢!
计算着时辰差不多,见众人看着戏台子上的武打戏,便对着侍书使了个眼色,悄悄地转至角门。翠墨虽然年幼,做事却极稳妥,果然正掩在阴影里。
探春轻车熟路地换上了侍书的衣服,虽有些大,倒也不妨。翠墨傻傻地跟着她出了角门,走到车水马龙的大街,才恍然醒悟:“姑娘,这、这……”
“放心吧,今儿算是在亲戚家里,没人会发现的。”探春得意地笑道,“咱们只要散戏前赶回去就成了,侍书会替我圆谎。再说,谁都知道我顶不爱听戏了,找个地儿歪一歪儿也是正常,没人会狠找。”
翠墨虽觉不妥,但毕竟人家是主子,便不言语。
探春先去找了冷子印,因是北静郡王水溶的关系,探春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和自己初来时的冷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来,人脉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书已经印刷完成,但要装订成册,才能摆出来售卖。
“姑娘真是好才情,这书我日前一气儿地看完了,原以为不过演义之流,谁知竟写得让人手不释卷。我干脆让人多印了一百套,还怕到时候卖得不凑手呢!若是得了闲,姑娘不妨照这个样子再写一部。就依着这样儿的风格,一准大卖!”
探春只是笑笑,并不立刻答应下来。她要等第一部的人气打下了,才会出售第二部。有了名气,价钱才能卖得高些。
冷子印很识趣,从匣子里取了一百两的银票,双手恭敬地递给她:“这是定金,姑娘写完一部分,尽管拿来,我们可以分册印刷。若是时日久了,旁人也照这个写出来,就卖得不大理想。”
这倒是意外之喜了,探春维持着矜持的容色,其实心里早就喜翻了天。这可是自己在这时代掘到的第一桶金啊,从此以后也能靠“稿费”养活自己了。谁说宅女没有出路的?她就硬生生地替自己找了一条出路。
往后兜里揣了钱,不想远嫁就跑路!
至于别人照着写影响销售这种顾虑,她是一点都没有的。想想前世那么多的武侠作家,有谁能超得过金庸、梁羽生和古龙的?
被冷子印殷勤地送出门,探春走出一段路后才回头看着书铺的门楣,尤觉得有点不敢置信。一百两银子若真要说起来,也不算甚多,可是对于月例二两银子的探春来说,却几乎是一笔天外横财了。
她细心地确认了一遍,银子还在自己的兜里,才豪气地一甩头:“翠墨,走,咱们找间馆子好好撮上一顿儿。”
“别……这会儿还撑着呢,不饿。”翠墨倒很会替她当家,知道自个儿主子向来一穷二白,家里的那部新书,怕还要等着这笔银子付印刷费呢!
探春摸了摸肚子,确实还不饿,暗笑自己才得了一百两银子,就跟暴发户似的,想着要显摆。尽管显摆的对像,只是自己的丫鬟。
谁让自己穿越以来,手里的银子向来月初进来,月末就没了。若不是仗着元春的那点赏赐,头一部书就开不了张。
“那咱们去看耍把戏的,天桥那边可热闹了。”探春见天色尚早,也不想回去,于是诱惑归心似箭的翠墨。
翠墨虽是谨慎,到底年纪小,看着街头的杂耍,喜得手舞足蹈,早把劝诫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这个好看,那小姑娘比我还小呢,怎么竟能在钢绳上来回地走也不往下掉?”
“打小儿就练着的呢!”探春看得意兴阑珊,前世的杂技节目,难度比这个大多了。不过瞧着人家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身子,还是扔下了几个铜子儿,看看了天色,纵然对这次的“望风”有点意犹未尽,仍是认命地带着翠墨往回走去。
“小心!”探春听得路人的警告,虽不明就理,仍向一旁闪去,谁知竟仍是晚了一步,一辆马车收不住势,直往她身上撞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朝自己奔来的骏马,居然还有闲心想,这马通体白色,一定是良种……
眼看着马朝着她撞过来,而她脑袋里暂时一片空白。别说没这份身手,就算自己真能飞檐走壁的轻功,也一时反应不及。说时迟,那时快,马车里飞也似地滚下一个人来,一把抱住她,就往旁闪去。
探春惊魂甫定,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骏马,被车夫死命地勒着缰绳,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好半天,喉咙里才“咯”的一声,醒过神来。转首看去,她的“救命恩人”一身华服,面如冠玉,眼如黑珠,不是北静郡王水溶还有谁!他也怔怔地看着探春。一双漂亮的眼睛,显得越发的大,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映到了他的眸中。
“姑娘!”翠墨魂不附身地扑过来,手和嘴唇还抖得厉害,带着哭音问,“姑娘,受伤没有?”
探春只觉得小心肝不争气地跳啊跳啊,很有跳出胸腔的嫌疑。听得翠墨的问话,怔怔地摇头。这时候才知道后怕,背上额上,密密麻麻地爬上了细汗。
只差了一线,自己可得再死一次,可不是回回都好命地能遇上穿越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同车共途
水溶歉疚道:“不知怎的,马夫竟让马受了惊,以致惊扰了三姑娘,小王实在抱歉。姑娘可有受伤?”
原来竟是他家的马!虽然自己确实受了惊,但看在上回他伸出援手替自己搞定冷子印的份上,就算了吧。
探春刚要摇头,水溶的目光光从她的脸上往下移去,微微惊叫一声:“哎呀,姑娘的左腿受伤了。”
她低了头,这才发现水绿色的外裤上,已经渗了点血迹,想来是刚才以膝抵地的时候擦到的。她惊魂甫定,倒并不觉得痛,扶着水溶的手臂站了起来,会意到自己正站在大街上,暗叫要糟,万一让贾政知道今日的行径,不知会有怎样的雷霆之怒!别说出门,恐怕立时作主替她聘了人家打发出门都是有的。想至此节,更是大急,算算时辰,戏也该散了,急忙摇头:“大约是擦破了一些皮,不是什么大伤,不妨事的。多谢王爷搭救,探春这就告辞了。”
水溶却想也不想,立刻握住了她的手:“姑娘是急着要回府吗?不如坐我的马车,让小王送上一程,聊表歉意。”
以北静郡王的身份,那两匹骏马自然是用得起的。不过,他的马车很朴素,灰青的帘子,也不用流苏,无雕无饰,正象水溶本人一样,并不显张扬。比起那日秦可卿丧礼上的银线软轿,朴素得多了。
探春皱眉,看了看自己的腿,这时候才觉得尖锐的疼痛。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客气地乘座免费班车。
“那敢情好,只是麻烦王爷了。”
水溶却似十分欢喜的模样:“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把她扶上了马车。因怕她的腿伤得用不了力,掣着她的腰,几乎是把她举上去的。幸好不是公主抱,不然自己的脸得烧起来了……探春流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个有的没的。
她刚刚在软垫上坐定,水溶与翠墨也相继挤了进来。
马车里虽布置得十分精致,但空间却并不大。探春微觉尴尬,不敢抬头,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这种香十分名贵,只有王族子弟才有,清幽好闻。忍不住模糊地想着,这香原该配上他这样清贵的人儿才合适。若随随便便弄个人熏上,简直是糟塌了东西。
翠墨想是吓得傻了,坐在一边怯生生地低着头,不发一语。水溶却关心地凑过身来,低头欲察看她的伤处,手指刚触着她的裤沿,又抽回了手,从马车侧壁取出一方锦盒:“小王这里有药粉,快洒些在伤口上。”
探春羞怯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的怜惜,心里微跳,不敢再言,默默地接过他递来的药粉,转头见翠墨仍低着头,暗想她一向伶俐得紧,这回怎么就呆了呢?正想催她,见她已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水溶,双目含泪。
“不关王爷的事,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探春以为翠墨心疼自己,想要质问水溶,忍不住吓了一跳,开口解围。人家虽然看起来好说话得很,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