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机场,畅缘公司在北方这个城市的分公司派了一辆车来接我们,开车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小几岁,他让我们叫他小陈,一见我们面就“老板老板”的叫个不停,我估计他把我当成周静柔了。
车上的暖气开的很足,不一会儿就让瑟瑟发抖的我们缓过神来,见我们坐在后面不说话,开车的小伙子到热情的开始介绍外面的那些比较特别的建筑物。
见我们俩一直不回应,小伙子尴尬的关闭了话匣子,回头看着我说道“老板,我先带你们去酒店,然后再带你们去吃饭”
我点点头,然后跟他纠正道“小陈,那个。。我不是老板,你叫我姚觅就可以了”
“知道了,姚觅姐”
我刚喝了一口水,听到小陈这么亲密的叫我姐,吓得我差点把水喷了出来。这个小伙子还挺可爱的,说话风趣幽默,一路上逗得我心情大好。
酒店房间订了两间,我想到了周静柔,如果她来的话,就是三个人,但是酒店就订了两间房。幸亏她没来,不然,我会觉得自己像是主任来度蜜月带的一条小狗狗。
拿着房卡找到了我的那个房间,正准备打开门的时候,旁边也正在开门的宸风突然抬头对我说道“你跟那个小陈聊得挺开心的嘛”
宸风的语气透露着一丝丝的不满意,说完后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然后就进了房间,留下我傻乎乎的愣在门口。
第三十三章,爱情只是被我们复杂化
其实我应该得谢谢这次畅缘旅游公司提供的住宿条件,不然,也许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住这么高级的酒店。
酒店大堂豪华的装饰都已经让我叹为观止了,房间里的豪华程度更是让我犹如置身于王国城堡一般。有着立体花纹的白色墙壁上,挂着很多特别的装饰品,还有一些我说不上来,却一看就知道是名气不小的画,加上欧式的家具,房顶精致的水晶吊灯,整个房间充满了贵族气息。
在我张大嘴巴盯着那张可以躺上七八个人的大床惊叹时,床边一面墙上的大镜子吓了我一跳,定了定神,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穿上最小尺码却仍然宽松的牛仔裤,格子衬衫外面套着奶油色毛衣,外套是军绿色,随便扎起的马尾虽然显得很年轻,但本来就消瘦的脸显得更小了。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自己跟这种豪华的房间对比,显得多么的格格不入!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行李,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刚才在飞机上简单的吃了点儿东西,还不是很饿。
这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是宸风,他已经加了一件厚一点的衣服,脖子上也围了一条厚厚的围巾,刚才下飞机的时候,怎么就不拿出来带着?
“好了吗?好了我们就去吃饭吧,我饿了”
宸风帅气的脸上露出一丝滑稽的笑容,我突然很想笑,我喜欢这样随和的他,可以让人抛开所有顾念。
在一楼大堂休息室等我们的小陈见我们下来,立马站起身带我们向外走,宸风似乎不怎么喜欢小陈,本来脸上还挂着笑容,在见到小陈的时候,又换回原初的一脸严肃。
小陈就站到我的旁边悄悄问道“姚觅姐,大老板的脸怎么比咱北方的天气还要冷?”
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走在前面的宸风听到笑声后回头看了看我,然后又瞪了一眼小陈“车在哪儿呢,还不快去开车!”
小陈没好气的“哦”了一声,然后回头对着我撅了撅嘴,做出一副无奈状。
小陈说要带我们去附近一处最有名的夜市吃烧烤,一想到那种麻麻辣辣的味道,口水就在喉咙里翻腾,我欢呼的拍着双手赞成,可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宸风却很不高兴的呵斥到“吃什么烧烤?这么冷的天,站在大马路上吃的满嘴油光,丢人死了,不许去!”
我和小陈对望一眼,然后摇摇头,沉默了。
今天的宸风异常奇怪,我不知道六年中他变化了多少,也许根本就没变,只是以前我不够了解他罢了。
他回国后,我们虽然经常碰面,但没有机会让我去感觉他的改变。 从下飞机到现在,他的心情一直起伏不定,一会儿笑得像个小孩子,一会儿又严肃的像个魔鬼。
我把他的不正常,总结为是周静柔的原因,她宁愿去见一个客户,也可以放弃和他来这里旅游,一定让他很不爽,所以才会把气撒在无辜的小陈身上。
窗外突然飘起了雪花,已经有几年了?我都没有真实的见过飘雪的样子了,漫天纷飞的雪花像是一个个夜的精灵,落入凡间。
我微微转头看了一眼后面的宸风,他正盯着窗外的雪花看的入神,突然,他冲着小陈喊道“喂!停车,快点,靠边停!”
我一头雾水,小陈也吓得不知所措,只得慢慢的把车开到路边。车子刚一停稳,宸风从后面下来,然后打开驾驶座的车门对小陈说道“你现在可以下班了,车子我来开,以后的两天放你假,没让你来,你最好不要出现!”
“啊?”小陈还没听懂宸风说了什么,就被他拉下了座位,然后自己坐了上来,发动车子。
“你干什么呢?”我觉得莫名其妙,他干嘛突然把小陈丢下? 宸风没有回答我,而是一脸自得的踩着油门,我回头看了看小陈,他正站在路边的一脸的无辜。
食欲被宸风搅和的消失殆尽,我心情也大大的不悦了,这个城市我们都不熟悉,宸风他想把车开去哪里?
“你想去哪儿?”
“你别急,会找到让你赞不绝口的美味的”宸风得意的看了看我。
车子在一处胡同口停下,昏暗的路灯照得雪花翻出银白色的光,我看了看旁边的宸风,他居然伸手去接住那些飘落的雪花。
“你不是饿了吗?来这里干嘛?〃我不耐烦的催促道,刚才出来匆忙,没有换厚一点的外套,车上的温度和外面又是天壤之别,一下车,我就打了好几个哆嗦,早已经冷的没兴趣看雪了。
“跟我来,小心点,这里有很多狗出没哦”宸风的口气有点像尚楠,吊儿郎当的让人很不爽。
我怔了怔,刚刚和那个城市分别还没有一天时间,我居然已经无数次的想到尚楠了,他在干嘛?他有没有吃饭?他是不是在想我?
“姚觅,快点”辰风在前面催促着。
借着昏暗的路灯,我跟着宸风向深胡同里走去,夜晚的胡同显得很安静,偶尔会有一些还没有睡觉的人家窗口透出暗黄色光线,空气中夹杂着古老陈旧的气味儿,这就是隐没在繁华都市另一角的生活。
在一个低矮的门楼前,宸风敲了敲那扇陈旧的木板门,不一会儿,就有个佝偻着背的大爷开门迎接我们,大爷见到宸风,拉着他的手就嘘寒问暖的,比那革命时期的老百姓见到长征回来的红军战士还要热情。
进屋后才发现,大爷已经做好了一大桌子的饭菜等着我们的到来。
在宸风和大爷的谈话中,我才知道,这位大爷姓孟,老伴儿在几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去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过着等死的日子,因为有宸风的资助,老大爷不但治好了折磨他几年的病,还在失去老板的伤痛中走了出来。
我一直很好奇宸风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帮助这位老大爷。
来之前,宸风跟孟大爷打了电话,说要来看望他,所以孟大爷才准备了这一桌的饭菜等着我们。 我坐在旁边安静的吃着菜,听着他们聊天,孟大爷从我们进门起就一直握着宸风的手,满头白发的孟大爷和一脸年轻的宸风,这幅画面让我突然想要流泪,我总是很容易被一些温馨美好的景物感动。
“是你媳妇儿?好好好”孟大爷看了看我,然后笑着向宸风问道。
宸风一脸尴尬的笑而不答,我顿时急了“不是的,孟大爷,我是员工,他是老板”
孟大爷没有理会我,仍然是一副慈祥的笑容“我看得出来,你们年轻人就是把爱情想得太简单又太复杂,喜欢的话,就在一起,不要等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啊”
我抬头看宸风,他也正用炙热的眼神看着我,我赶紧低下头。
他的眼神跟三年前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可是我知道,我们已经分开很远了。
第三十四章,我的爱情很卑微
不得不说,孟大爷的手艺很不错,每样菜都做的色香味俱全,我一下子吃了两碗米饭,孟大爷高兴的看着我说道“小姑娘长得瘦瘦弱弱的,胃口挺好啊”
我刚夹了一筷子菜,听到孟大爷的话,有点不好意思的放下了筷子“孟大爷,你这菜做的也太好吃了,我一时没忍住,呵呵~”
“好哇,好哇~多吃些,女孩要胖点才好看,你看那唐代的杨贵妃,还不照样被唐明皇看上”
孟大爷激情高傲的话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我看了看宸风,他也应和着孟大爷的话点点头“是啊,姚觅,你就是太瘦了”
吃完饭,在宸风的一再坚持下,我和孟大爷终于被赶出了厨房,然后他一个人在里面洗那一堆的碗筷。
客厅的一个半人高的柜子上放着一张黑白的照片,照片里有一对年轻的男女依偎在一起,脸上尽是幸福的微笑,我看的有点入神了。
“是我和老伴儿年轻的时候,都老咯”孟大爷语气里面满是遗憾的叹息。
我看了看沧桑的孟大爷,目光又回到照片上,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将那些当初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变成满头白发的老人。
“孟大爷,您和奶奶是怎么认识的?”我突然很好奇这对曾经幸福的恋人之间的故事。
“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学生,都还那么年轻”孟大爷坐在沙发上,目光看着前方,似乎康健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陷入那段美好的回忆中。
“她一直都那么的清秀美丽,很多男同志们都看中她,我也是,只是在心里想,后来在一次学校举办的晚会上,我们俩演了一场话剧,我演王子,她演的是公主,最后她真的成了我的公主,不过不再是演戏。我答应过要度她好一辈子,可是那场车祸。。。。哎~遗憾啊”
孟大爷摇了摇头,用袖子擦了一下眼角溢出的泪水。
“有您这么想念着她,奶奶即使在天国,也一定会很幸福的”我忍住眼中的泪水安慰着孟大爷。
爱情是很伟大的,它可以经历时间的洗刷而仍不退色,它可以经历生离死别而仍不消失。
从孟大爷家回来的路上,宸风突然变得很安静,一脸严肃的看着前方,我心里却在想着刚才孟大爷说的那句话:爱情其实很简单,只是被我们复杂化!
如果我能放开一切,就只想着我爱你,是不是就可以和你终老?
宸风把车停在咖啡厅门口,然后对我说道“对不起,能不能陪我坐一会儿?”
我点了点头,我应该珍惜每个和宸风在一起的时光,只要我们在一起,只要我还可以看到他,那我就绝不会放弃对他的心跳。
服务生过来点餐,还没等我挑好要喝什么,宸风就说道“两杯柠檬茶,谢谢!”
本来想制止宸风,说我不喝柠檬茶的,想想又算了,就算重温一下三年前的味道吧。
“姚觅,其实那天见到你之后,我一直有些话想对你说”宸风眼神温柔的如这咖啡店里的音乐,我贪婪的看着他,似乎想要把这三年的想念都在这一刻得到完结。
我在等着宸风的话,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到底想要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