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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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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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着眼睛,看着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咚”地在我鼻梁上落下来。我感到温热的液体从我鼻孔里出来,我伸手一摸,差点没把自己吓傻过去。

这是多狗血多小言的剧情啊。我傻了没多久,摸着鼻血在心里又喊了一声yes!

温啸天急忙跑过来,慌张地问我:“同学,你没事吧?”

我捂着鼻梁,血液漫过我的手一滴滴落在衣服上,我瓮声瓮气地说道:“我叫卢欣然。01级社会学系的新生,住20号宿舍楼301室。你得为我负责。”

我想那样单纯又美好的岁月是永不会回来了。我傻傻地喜欢着他,一步步折腾,一步步靠近,用尽我的伎俩,用道明寺的方式把柏原崇追到了手。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流光容易把人抛。

我趴在病床上,连呼吸都觉得刺痛我心脏,可也就这样跌入了梦乡。

第15章 第五章 偷闲。触(3)

可能回忆太累人,我一觉醒来都是第二天早晨五点多了,曲世成在病床上坐得端端正正,弯着眼睛看我。

见我醒来,他脸忽然一红,立刻转到了别处去。我想大概这孩子看着我都能想到那天宾利车里发生的事情,也挺难为他还为我打架的。

我说:“醒了?要不要通知你家人过来?”

他摇摇头,说道:“我家人都在美国呢。我还有个舅公在A市,不过还是算了,我跟他也没什么共同话题,通知他过来只会让我们都尴尬。”

我想,确实是,一听舅公这称号都让人产生一股距离感,也甭说谈话了。

我说:“饿不饿?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就靠这葡萄糖液顶着了。”

他摸着肚子点点头,说:“我好想吃我妈亲手做的青菜火腿粥,鲜稠又不腻口,想着都流口水。”

我说:“这还不好买,街上随便是。”

他嘟着嘴说道:“这个街上买不到。我吃了好多家,都没我妈做得正宗。老师你会做吗?”

我当然不会做,倒不是我想远离油烟,主要是我妈除了插秧高手,还是个烹饪高手,在山沟沟的时候我妈就霸着厨房不让我们爷女俩进屋。有钱了之后,雇人做饭,更不需要进厨房。现在想做也没地方做。

我就突然想起来今天是周六,秦绍说周六早晨他都要去和别人吃早饭打球。那说明我要是现在去,就能绕过他借他家的厨房一用。

我可能是感动于曲世成为我打的架,想表达一下我的心意,或者我只是受不了这样的脸对着我说他想吃什么什么东西。我居然愿意冒险回秦绍的住处去做个早饭。

我对曲世成说:“如果你真想吃我做的粥,那你就再忍忍,我替你做粥去。”

曲世成两眼发光,对我说道:“真的?谢谢老师。”

我看着他双目炯炯的样子,又恍惚了一下,觉得去冒险也是值得了。

我打开钱包看,付完医药费什么的,我钱包里还有两百多块钱,虽然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但是我想着曲世成饿扁的肚子,毅然决定打车前往。

我在别墅的门口对着摄像头跟管家打招呼时,管家貌似看我大早晨就自己过来了,在那头也很震惊,可他还是给我开了门。

我问管家的第一句话就是秦绍在不在家。

管家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卢小姐,秦先生出门了。您找他有事吗?我可以替您转告他。”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管家对我一向恭敬,即便看过我被秦绍抓着洗纹身的狼狈样子,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保持着一丝不苟的友好态度。我担心他其实是《黑执事》里的守护主人夏尔的塞巴斯,来自19世纪,能脱下帽子华丽躬身说道:“Yes; my lord。”

我跟管家说,我想借用一下他家主人的厨房。为了表示这话的可信度,以及劝服他我做这个事情有利于秦绍的日后身体健康,我说:“我本来想做这个早饭给秦先生吃的,虽然他不在,但我既然来了,我也别浪费车钱还是做一碗给他吧。请您务必到时交给他。”

管家好似是被我说服了。我连忙走进厨房。我虽然做过有钱人,但很少进我家别墅的厨房,所以我对这些高级燃气灶烤箱微波炉很不在行。我对厨房最熟悉的物件是冰箱,那还是因为我半夜老饿,只好自己去厨房冰箱里翻东西吃。

但是好在秦绍的厨房够大,操作台也够宽,作料也够丰富和新鲜。这些都是新人起步的良好基础。我拿出手机搜索出来的菜谱,一步步地按着上面写的做。它提供的菜谱简单得连我第一次做饭的人也觉得惊奇:1。米三把,洗好放入锅内。2、倒入水,大火烧开。3、小火继续20分钟。4、放入青菜,火腿粒,少许盐即可。

简单得和赵本山的那个“把大象关进冰箱需要几步”的笑话差不多。

我围着围裙,想着做这件事情这么轻而易举,不由心里有点得意。一得意就容易忘形,一忘形就容易遭雷劈。

我身后忽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你怎么过来了?”

我惊讶地转身,下巴差点掉进锅里一块儿煮了。

我说:“您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吃着早饭打着球吗?我紧张地想说:“您不是坐着火车出了城,吃着火锅唱着歌去了吗?”还好,我没把这话说出来,我正在有意识地改正我一紧张就胡说八道的坏毛病。

他的高尔夫球衣服还没换,头发上还有早晨沾的露水,刘海湿润润毛绒绒地趴在额头上,像极了《爱上女主播》里陪着蔡琳泛舟的张东健。我再次觉得丫这容貌肯定是整容来的。

他说:“我听说你给我做早饭来了?”

我看他的兴致不错,要是平时,他会说:“我先问的话。”言下之意是我必须先回答。

我想这管家做得真到位,一小屁事就马不停蹄地报告给他。也不晚点通知,再给我半小时就完事了。

我只好点点头,指指锅里的粥,说道:“不过可能煮得不好吃,您还是别吃了。万一吃坏肚子……”

“你下毒了?”他挑着眉毛问我。

我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借我一百个熊胆我也干不了这事儿啊。

他撇了一下嘴说道:“那不就得了。”

说完,他就靠在操作台边上,看我煮粥。

我现在倒埋怨起这么简单的食谱来了。比如第三个步骤,小火煮20分钟,我什么事也没得可干。本来一个人可以让大脑放放空,可是旁边站一个天然制冷机,我哪敢放空,我得高度警备着,防止他异想天开又做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这个世道,最难做的事情,是陪一个有控制欲又有实力控制的精神病患者啊。

我用汤勺搅着粥,度秒如年地等着时光慢慢流过。偶尔用余光看看秦绍。外面朝阳升起,晨露退散,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秦绍跟做厨房用品广告一样,往那里随便一靠,后面的锅碗瓢盆就跟着发着金光。

我猜秦绍虽然是三十六岁的人了,但肯定是个富三代或者红三代,要是靠他白手起家,端不出这气质来的。学校资料上写着他爸是恒远集团就是证据。你看我那暴发户的爹。可是想想我认识的有钱人没几个,我都不知道温啸天家境怎么样,那时我想着要那么多钱干嘛,我家就够用了,要是我父母跟我来那一套门当户对的强制婚姻,我就带着温啸天私奔。后来他突然消失了之后,我追寻着他家地址,看到是个和我家破产之前的别墅差不多气派的建筑时,才知道原来温啸天其实也是有钱人,只是不像我那么得瑟,在学校里还住单间,还包网球场,高兴了还去包电影院。我那花钱的本事全压他身上了。那时我是真心以为他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要不是他消失之后我家才破产,我都以为他是看在我的家境份上跟我交往的,一看我家嗝屁了就跑路了。

秦绍时不时地过来看看粥的变化。我稍一出神,他就说:“接着拌。”每次他靠近我,我就全身紧绷,害怕他干出点缺德事儿出来。

我后来有点忍不住,我说:“秦先生,这儿厨房怪乱怪脏的,要不您去外面等着。粥好了,我给您端过去。”

秦绍丢了一句“你干你的,不要管我。”就又立在那里了。

我心想,我要能信你这话才行啊。不要管你,我这命还留得住吗?也不知道那女佣在这里工作多久了,这样子还敢说他洁癖。鬼才信呢。

如果时间是把杀猪刀的话,我都觉得这二十分钟都够把这把杀猪刀磨得锃亮地朝秦绍划拉过去了。

最后我看着手表,当秒钟最后一次指向12时,我像是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冲向终点的选手,简直想振臂高呼。

我放了青菜火腿和盐,盛出一碗粥,轻轻地摆放在外面的餐桌上,心里不停祈祷,这处女粥一定要好吃啊,要是惹了他,今天就甭想出这房子了。

他今天的心情看着真不错,居然抬抬下巴跟我说:“你也一块儿吃,傻站着看我吃干嘛?”

我心想也是,万一他第一口觉得不好吃,把烫粥扣我脸上,我毁容了都没处说理去,我还是能躲就躲远点吧。我就借机溜进厨房,慢吞吞地盛出一点,又晃悠了半天才端出去。

秦绍说:“你躲里面偷吃呢?磨蹭半天。”

我看他碗里的粥一动不动,想着这是什么意思?要我先吃,怕我下毒?这还跟古代太监给皇帝试吃一样啊!

我舀了口粥,吹吹热气,放进嘴里,吧唧了一下,竟觉得味道不错,不由又往嘴里送了一口。我原来做这个是有天赋的,妈妈良好的厨艺基因延续到了我这里,我都有些眉飞色舞,好久没有什么成就感的事情了,这倒真是个意外的收获。

秦绍也慢慢喝着粥,每一口都带着品尝的斯文劲儿。有钱人就是这样,又不是茅台,每一口还留有后味啊。

我看秦绍这么慢条斯理喝下去,曲世成就要饿死了。我趁他心情还可以,跟他商量道:“秦先生,这粥做得有点多了。我带走点吃行不行?”

秦绍眼皮都不抬一下说:“多了就放冰箱,晚上饿了做夜宵。”

我一头栽地,想不到有钱人竟然抠门成这样,连点粥都要分两顿吃。我这才相信人们常说的“越有钱越抠”。我望着厨房的一锅菜粥,想着真是便宜了这条大尾巴狼啊。可怜曲世成,我只好去医院的小铺给你买点,你就凑活吃点吧。

第16章 第六章 重逢。伤(1)

感情寻找它的模特儿,衣服挂在橱窗,有太多人适合,没有独一无二。

——王菲《香奈儿》

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的时间了,曲世成已经跟饿久了的小绵羊似的,看见我连抬眼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把粥拿出来跟他说:“我熬粥熬糊了,真对不住你,只好在楼下买了点。”

曲世成的眼神更黯淡了,他嘟着嘴巴,说道:“熬糊了也可以拿过来让我尝尝看啊。我还等了半天,都恨不得给叶琴琴打电话,让她给我先买点东西过来垫垫肚子了。”

我笑小孩子脾气都执拗,想着十年前我应该也是这样,做什么事情都爱较较劲,也懒得回嘴,把粥碗递给他。

曲世成不服气地撇着嘴,忽然惊慌地朝我身后一看,又紧张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发毛,好似我身后有冤魂缠绕,连忙回过头看,这一看就把我看得忘记了呼吸。

若是冤魂,我还能呼救,可是站在我身后的是温啸天。我怕这又是我的幻觉,紧紧地闭了眼再睁开时,发现那人还没有消失,只是背着光,拉长的影子刚好落在我的脚尖。

原来他没有死。他好好地活着。虽然没有了彼时柏原崇胖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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