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追求也知道放弃,学会珍惜也能够遗忘,对一个弱势的女子,这是非常宝贵的一种生存能力和经验。
胡蝶一生如同一件精美绝伦的瓷器,历经劫难,犹自完好如初,静静散发美丽的光辉……
1924年到1927年,胡蝶相继在“天一”、“友联”等公司主演了《秋扇怨》、《梁祝痛史》等20余部古装片,如同一只斑斓的蝴蝶,历经了静谧而遥远的茧中领悟,已是流光记景,往事不回。1928年,她改投明星公司,主演了中国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这部电影用蜡盘配音,胡蝶在片中把一个忍受丈夫虐待和压榨而毫无反抗、心地善良又有几分愚昧的女性刻画得相当成功。该公司导演郑正秋、张石川认准了她的表演才华和在观众中的号召力,直至请人专为她写剧本,使她步入艺术事业的辉煌时期。这期间,左翼电影运动在“一二八”事变后风起云涌,一批左翼文化工作者大举进军电影界,为上海电影界带来了新气象。在第一部左翼电影《狂流》中,胡蝶饰演女主角秀娟,而后相继主演了左翼的电影《女权》、 《脂粉市场》、 《盐湖》、 《永远的微笑》 、《春水秋波》等影片。在郑正秋编导的有声片《姊妹花》中,胡蝶一人兼饰大宝、二宝两个外貌酷似,但身份悬殊、性格迥异的孪生姐妹,被认为是她电影生涯中最为出色的代表作。这部影片在当时打破了国产影片有史以来上座率的最高纪录,接连公映两个月不衰,盛况空前,成为中国电影的经典之作。后来到东南亚、日本、西欧诸国上映,也大获好评。而后,她在影片《空谷兰》中又一次饰二角,依然演技精湛,巩固了她在影坛的地位。
如此,胡蝶便同几十个女演员一起被推选为《明星日报》发起的电影皇后选举的候选人。选举自1933年1月1日(即《明星日报》创刊之日)开始。半个月以后,《明星日报》逐日将选票数字刊登在报上,投票一直延续到2月28日下午10时截止。
最后胡蝶获得群众票选21334票,以绝对优势当选为中国的第一个电影皇后。在夺得《明星日报》发起的影后选举桂冠后,1933年英商中国肥皂公司发起的力士香皂电影明星选举及1934年中国福新烟草公司发起的中国电影皇后竞选中,她又连续夺冠。1935年初,苏联举行莫斯科国际影展,中国电影界首次被正式邀请参加国际电影节,胡蝶因主演《姊妹花》和《渔光曲》而成为代表团中惟一的演员代表。影展结束后,胡蝶随团到伦敦、巴黎等地访问,这也是东西方电影人的第一次交流。回国后,她还撰写了一本《欧游杂记》。这段时间,是胡蝶展翅飞翔最美丽的日子,一丛桃花、柳浪闻莺,或是独自跳舞,她飞翔的微风安抚着那个年代的伤口,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安慰和欢欣。就连她自己也被这个名字深深地吸引到了如蝴蝶般的宿命中,她在临死之前曾经轻声念道:“蝴蝶就要飞走啦!”
胡蝶一生饰演过娘姨、慈母、教师、演员、娼妓、阔小姐、劳动妇女等多种角色,在先后主演的百余部影片中,她成功地饰演了中国不同阶层的各类女性形象,成为中国电影拓荒期和成长期的同步人和见证人,她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演艺生涯和艺术成就构成了中国电影历史重要而独特的篇章。半个世纪之后,胡蝶在加拿大回忆自己的一生时说:“在中华电影学校的时期虽然很短,却是我从事电影事业工作的开始。从这里我走向了这个万花筒式的银色世界,在舞台上也开始在人世上历尽酸甜苦辣,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有时竟也在感情上将人生与舞台合而为一了。” 我想,晚年的胡蝶是把对电影的领悟放在了人生的大范畴里。也确实是如此,电影是她传奇的根源,传奇的胡蝶却并不只是因为电影而被人们喜爱,电影不过像她的一个机遇而已。作为一个社会的公众人物,社交界的名媛,张恨水曾经评价说:“胡蝶为人落落大方,一洗女儿之态,性格深沉,机警爽利……十之五六若宝钗,十之二三若袭人,十之一二若晴雯。”
张恨水此言是很点睛的。胡蝶是那个年代的美丽代表,
芙蓉如面柳如眉,而且是一个懂得入世的美人。胡蝶的形象,符合中国人传统的美女标准。她面貌甜美,身材挺秀,好看的眼睛妩媚而又不风尘,举手投足中流动着一种传统的、委婉的端庄气质,在银幕上经常以雍容华贵的妇人形象出现,特别是她的“梨涡浅笑”,很适合东方人的审美心理。但她在着装打扮上又非常准确地演绎了三十年代上海中西合璧的精髓。人们很容易记住并喜欢她的容貌,而在当时为数不多的走出家庭的女子中,她的坚强与乐观、她的进取与坦然、她的理性与乖巧等等性格因素,更是容易让人们感受到她的明媚,分享她的灿烂。
她从不在想象中生活,她既是明星,又是千千万万的柴米妻子之一。她入世的时候一身光芒,出世时又能回归平凡。
胡蝶是那个年代的美丽代表,芙蓉如面柳如眉,而且是一个懂得入世的美人。
一个开风气之先的女子,承接着整个社会的目光,我们可以想象她不可避免的一些是是非非。而身在乱世,自然也是谁也不能判断有什么样的磨难可能等在前面。事实上,胡蝶所遭遇的坎坷,远比普通人要多。“九一八”事变之夕,盛传张学良正在北平六国饭店拥胡蝶而舞,以致马君武作诗讽咏其事:“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正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那管东师入沈阳!”一时间,胡蝶“美人祸水”的说法沸沸扬扬。而最让人们熟悉的,是胡蝶与国民党特务头子戴笠的一段往事。1942年香港继上海后沦陷,已经息影的胡蝶同家人在香港避难,日本人想利用文化名人宣传“中日亲善”,请胡蝶演观光片《胡蝶游东京》,胡蝶谎称怀有身孕逃离香港辗转来到重庆,为寻找在途中丢失的全部家当而与戴笠有了牵连。50年后,她在《在重庆的日子》一书中回忆这些时说:“……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说胡蝶也未吃亏,她的丈夫潘有声因此在当时惟一对外通道的滇缅公路来回走单帮,有戴笠主管的货运稽查处免检放行,确也捞了一笔横财,成了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80,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她平和地说:“我并不大在乎,如果我对每个传言都那么认真,我也就无法生存下去了。我和张学良跳舞的事情,闹了近半个世纪。现在不都澄清了吗?”
这就是胡蝶:体验到时世的苍茫而又能够淡漠从容。她积极地入世,并能够在每一次事到临头时水来土掩。从她的一生里去找寻,我发现她基本上不去问为什么。在拍摄《秋扇怨》时,胡蝶开始了少女的初恋,对象是该片的男主演林雪怀,1927年3月22日他们在上海新落成的月宫舞场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男人的臂膀却没有掌一盏黑夜中静静的灯,事事要依靠未婚妻的全力入心照顾,开销都是胡蝶拼命拍片的片酬。苦撑到了后来,林雪怀近乎无赖的行径使得胡蝶心力交瘁,胡蝶却没有像一些女人走进认命的套路,自己拼命拍片,打拼了一年,“蝶雪解约案”有了结果,与后来她托付了一生的潘有声结为夫妻。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到胡蝶处理事情的理性和决断。一个女人,感情的归宿总是要体现在美满姻缘上才有幸福可言,千百年来这对女人几乎就像是修炼成仙。事实上可以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现在依然如此。人类生生不息,但还是必须承认社会的男性主流现实。
胡蝶的入世,就是如此真切地体现于她的直面现实。她应该是本能地领悟了女人的天生弱势,因而人们看到她总是微笑着,一生里足迹连起来就是一条溪水,一路迤逦,弯弯曲曲中裹挟着自我的光辉和才情,维系着她对事业、个性和生活的坚持。像遭遇红颜祸水的误解、与戴笠在三个年头里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日本人的威逼利诱以及后来在1957年丈夫潘有声病倒住院,转让了与丈夫一起在香港经营兴华洋行和胡蝶牌热水瓶的所有产权,丈夫的生命仍未保住的凄苦难熬,所有这些让很多人都会觉得痛不欲生的打击,胡蝶都不在她的人生里显露出她的追问和挣扎,强化她的幸与不幸。她牢牢地抓住了身边的可触可感,清风明月而且一如既往。
曾经听到一首歌《不明白》,歌里说:天空的云是怎么飘,地上的花是怎么开,我从来不明白。春天的风是怎么吹,冬天的雪是怎么落,我从来不明白。从胡蝶这样一位女子的身上,我更确认了自己的看法:在一些时候,我们其实真的没必要去明白很多,因为很多事情我们无法改变,不如考虑改变我们自己显得更为明智。而如果能以此种心态处之,所有的发生也就是常态而已,反倒容易找到解决之道。
很早的时候,胡蝶就说过浮生若梦的话。那是1935年,胡蝶28岁,在苏联参加国际电影节,突然听到了同乡同行好友阮玲玉服毒自杀的消息,胡蝶先是不信,说道:“怎会有这等事,又是小报造谣吧?”友人出示《申报》、《新闻报》的报道和照片,她长叹了一口气,潸然泪下:“我原以为不可能的。玲玉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多么好的演员,我比不过她。她见着人总是高高兴兴的,一副面孔和颜悦色,会自杀?真是的!尤其使我难过的是,我们这多年的友情,竟未能再见一次,便成永诀。浮生若梦,世事的变幻太让人惊讶了。” 有人认为,“胡蝶貌美,玲玉艺佳”。其实她们是各为类型。看了一些她们的资料片,看到胡蝶演的戏都比较静,而阮玲玉演的戏大多比较活泼。然而在生活中她们的表现完全相反。生活中的阮玲玉忧郁沉默,对自己身处之境专心致志。胡蝶长着翅膀,只待稍有风吹草动,便干净利落地飞到空中,尽其可能去脱离险境。她知道自己的渺小,飞到空中便好像没有了踪影,所以她老练世故,善于交际,合群而又善忘,凭借着柔软的身段与机智,她低调地找寻着与社会与人群的水乳交融,这样无论为蝶还是作茧,人们都很容易接纳和宽容她的美丽与不美。比如那时有一位“封面女郎”貂斑华与胡蝶长相极似,当胡蝶欧游归来,在轮埠上有记者举以相告。胡蝶不经意地一笑道:“哪里,应该说是我像貂斑华才对。”
为人落落大方,性格深沉、机警、爽利兼而有之,五六分像宝钗,二三分像袭人,一二分像晴雯。
再早一些的时候,胡蝶由天一公司到明星公司做演员,这时宣景琳是明星公司的当红名旦,两位女明星碰在一起,很容易当仁不让。宣景琳当时向公司表示:“伊拍一部,我拍一部,大家勿碰头(合作)。”后来,明星公司筹拍《姊妹花》,安排胡蝶一人兼饰姊妹两角,宣景琳扮演母亲。宣景琳起先不肯,后来经编导郑正秋再三劝说,终于答应下来。两人之间的隔阂也由于合作就此不在。
50年后,定居加拿大的胡蝶在《回忆录》中这样写到:“宣景琳在《姊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