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锋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他刚想伸出手拽住眼前的人,可是……
本来安顺的头发突然不受控制了,它猛地长出十几米长,发丝的末梢竟然伸到了万虫坑的附近!
一只被虫子啃得坑坑洼洼、伤口深可见骨的腐烂的手从密密麻麻的虫窟中挣扎着伸了出来。
白诺感到头皮被猛地一扯,剧痛袭来,他下意识地想抓住眼前的大手,可惜太晚了,他眼前一花,整个人瞬间腾空飞起。
指尖与指尖堪堪划过,白诺甚至摸到了那双大手上的温度与汗湿……
太迟了……
尸鬼一把抓住白诺的头发,用它爬满尸虫的四肢紧紧将他固定在怀里,密密麻麻的头发瞬间如触手一样将他和那恶魔绑在了一起。
“不……”
“不!!!!!!”
有人在怒吼,嗓音彻底破裂了,灵魂深处发出一声悲鸣!
不,你不能带走他!
晋锋猛地扑上前去,不顾坑里肆虐的蛊虫,狠狠地,将一只手臂插到了虫窟之中。
“锋哥,尸虫现在六亲不认,你不能……”
他听不到黎彩衣的声音,他听不到任何人的声音,他只听到虫子啮噬的脆鸣,他只听到头发勒紧的钝响,他只知道……
要把小诺拉出来,一定要把小诺拉出来!
他不顾一切地用手在虫窟里搅和,希望能抓住那个人身体的任何部位,可是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密密麻麻的虫子,和从手臂上传来的钻心的剧痛。
迟睿见晋锋疯魔了,赶紧跑上前去抱住他的腰,死命往回拖。
“锋哥,锋哥,已经不行了,放弃吧,他已经没救了!”
晋锋拼命挣扎,就是不肯离开:“不,不,还有救,刚掉下去一会儿,只要我再找找,再找找……”
迟睿懒得跟失去理智的人废话,他一边架着晋锋不让他继续往前扑,一边朝黎彩衣点头示意,对方立刻明白了他什么意思,然后赶紧冲上前来,将晋锋的手从虫窟里揪了出来。由于晋锋反抗的力气太大了,三个人一起跌在了地上。
顾不得扭到的腰和摔痛的屁股,迟睿一个鲤鱼打挺猛地坐了起来。晋锋在地上静静地躺着,他右手臂小臂上的肉全被虫子啃光了,只剩下一根森森的白骨,而那些疯狂的虫子还附着在他的手肘弯处,它们尝到了鲜肉的味道,更加不肯罢休,眼看就要蔓延到上臂!
可手臂的主人眼神呆愣,一动不动,似乎感受不到万虫啮噬的疼痛。
彩衣焦急地大叫:“不好,这些虫子失控了!再这么下去,它们会把锋哥给啃光的!”
要手,还是要命?
迟睿狠下心来,从怀里摸出短柄斧。他睁大眼睛,看准方向,然后猛地向地上那半截手臂——剁了下去!
血花四溅,肉沫横飞……
迟睿像泄了气的皮球,“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地上有把染血的斧子,还有一只被虫子几乎啃光了手臂。
晋锋还是静静地躺在地上。
虫噬也好,断臂也罢,晋锋感受不到任何疼痛。他偏偏头,将目光转向满是尸虫的巨坑……
他似乎看到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是啊,小诺死了,那冲他温柔笑着的那个人,是谁呢?
是谁得意洋洋对他说:“从今天开始,我每天给你做一道新菜,等咱俩结婚十年,我就能给你做三千六百五十四道菜了!”
是谁紧紧抱住他的腰,用鼻头蹭着他的头发,撒娇道:“再来一次,阿敬,我还能够承受,我感觉我再不抓住你,你就要飞走了……”
是谁用绝望的泪眼怒视着他,默默关上了最后的门:“方敬,我不会自首,也不会接受你的审判……”
我的生命,只能由我自己来终结!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盘丝古镇上空,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嚎,老树上的乌鸦都被惊得连连飞起:是谁,是谁的声音,如此凄凉,如此悲切,如此绝望?
太阳终于升起,《美发尸》,剧终。
60【方敬】卧底
“朱阳光;警号oo5828;二零零一届禁毒班优秀毕业学员;父亲朱建明……是朱厅长啊……母亲方舒华……额,你要申请参与一线禁毒工作?”
“是。”
刑警大队的玻璃桌子上一共有七十四条划痕;其中三十六条是浅的,三十八条是深的——那是钢化杯脚磕出来的痕迹。
“……小朱啊,咱们这里没有这样的申请条例。”
“我打听过了,小路申请过;然后被特批进入缉毒搜查小组。”
“这个……路子艺同志去的是检验部门;那是二线。”
“二线人员为何会牺牲在交锋现场?”
“哎呀;小朱,你怎么不明白呢!路子艺他……他是因为工作干得不错;后来才转成卧底的……”
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杯子里的茶叶是普洱;汤色红而透亮,一看就是好茶。我寻思着,这大概是云南旅游集团的贡品。
“小朱同志啊,要不你看这样……”
“这件事情我父亲已经同意了。”
我看着王警督张大嘴巴、口水都要流出来的吃惊表情,心里愉悦极了。我戴上警帽,正了正警徽,向他敬了一个礼。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朱阳光,不再是云南省公安厅厅长朱建明的儿子,我是一个在中缅边境“拉鱼头”、“放马草”的小贩子,我的新名字,是方敬。
“拉鱼头”和“放马草”都是南疆境外的黑道行话,前者指的是动物贩子,后者指的是毒贩子,不,是毒贩子的小弟,专门为大毒枭运毒放马看风的。
小路死前曾经跟我调侃过:“咱们哪里是去‘放马草’,咱们是去‘割马草’滴!”
然后他被坤氏集团的头号打手扎果……一刀割了“马头”。
呼吸着热带雨林里带有腐叶瘴毒的空气,手托一把半自动来福(这小破枪,比刑警队射击场的的“特供”还难使),我极目眺望,不到三千米以外贡达山下坐落着缅甸最大的贩毒基地——坤氏集团的“热窝”。
“热”倒是真热,但说是“窝”,其实是几十栋巨大的茅草房,当地人管这叫“柯惹”。别看是草房子,但却是缅甸富人才住得起的地方。这草房子下面两米都被掏空,整栋建筑悬空而筑,这样才能避免潮气荫了地板;而草屋的屋顶都是用从三亚那边运来的最好的海滩草搭成的,盖在屋顶上冬暖夏凉,还能防水,专门用来对付南疆地区绵长的雨季;草屋内的装修更是精巧别致,外人追捧的缅甸翡翠都被屋子的主人当做鹅卵石镶嵌在地上,满屋子的古董字画在这种极度潮湿的环境下都是用特殊的香料保养的,细节处的布置总是带有一种“毒贩子们”特有的,“低调的奢华”。
热窝外有三个出口,十五个岗哨;热窝内巡逻的雇佣兵有将近一百人,还不算帐篷里住着的。
这是享受“低调的奢华”的前提之一——“高调的戒备”。
我是炮哥介绍来的,他在中缅边境常年倒卖军火,是坤氏集团头头坤赞的五大心腹之一。我在一场火拼中“意外”地救了他的性命,然后又“无意中”展露了一点身手,加上我是有三重案底的“重要在逃犯”,于是炮哥打算让我到他大哥坤赞的基地里历练历练,看能不能闯出一番前程。
“小子(zei,轻声偏四声),你们年轻人得有点儿热情,坤哥的儿子,你晓得不,南疆这儿的人都知道,号称‘旋风小白’的那个。你们多搭搭话,我告诉你啊……坤哥这几年有‘内个’的趋势,估计日后坤氏的一把手就是他。”
“你跟他混,比跟我混可有前途多了!”
炮哥自认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他刚才说的“内个”,自然指的是金盆洗手。坤赞靠贩毒起家,现在赚够了黑心钱,他的一双儿女和三个老婆都已经移居瑞士,估计干完收手的几票,他就会退隐江湖,从此警方再也抓不到他的踪迹。
我这次接到的任务就是:打入贩毒集团内部,找到坤氏和其他三个团伙的联络名单,然后搜集证据,将他们一网打尽!
我当然要和“旋风小白”一起混,因为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他。
第一次见到白诺的时候,他垂着头站在坤赞旁边,头发微长,遮住了半边脸。
很恭敬的态度,很没有存在感的一个人,但我注意到了:他的脖子虽然是弯着的,但腰杆却挺得笔直;眼角虽然下垂,但从漆黑的刘海中露出的一双眼睛却目露华光。
不是充满野心的目光,只是充满好奇意味的试探,我在看他,他也在看我。
我觉得他和周围或者虎背熊腰咄咄逼人、或者阴私怪气心狠手辣的毒贩子们不同,不单单是因为他长得那样秀气,身材那样瘦削,只是因为他挺立的姿态中有一种涉世不深的幼稚的骄傲,他探究的目光中有一种常年混迹在社会最阴暗面的“坏蛋”从不曾拥有的纯真。
一个纯真的坏蛋,噗。
然后我们上床了。
额,速度的确有点快,但是有时候男人们的事情就是发生得很快:比如我们在见面当晚的酒宴上就知道了对方的性向,比如酒宴过后他看我不错就顺道在楼上开了一间房,比如“喝高了”的两个“醉鬼”将错就错,干脆就滚了一次床单。
情报科的同事早就传过来坤氏集团太子爷的信息:他是同性恋。
我不是同性恋,但我知道同性恋,有时候也挺佩服他们的顽强的。而且我还知道,白诺最喜欢的类型就是我这样的——高大阳光的外形,桀骜不驯的棱角,还有倔强外壳下“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点温柔气息。他前几任男友都是这样的人,其中有一个卷走了坤氏重要的信息打算卖出去,他都不舍得将人家处死,最后还是让扎果动的手,一刀割喉,留了一具全尸。
警方有明确要求的:执行公务期间不准嫖,即使是卧底也不例外,否则无法提升警衔。
不过这种规则对我来讲不算什么,我不想要警衔,警衔就会从我父亲和他的那些下属手里不由自主地往我怀里塞,如果说陪一个男人上床就能取得他初步的信任,那么我乐意奉陪。
现在想想,我当时拼命用“执行公务”作为借口遮盖的,隐藏在我内心深处的一点真实感受其实是……
这个男人看起来还不错,我对他确实有那么一点**,还有,我很可能是双性恋。
然后我开始跟着“小白哥”混了。
我开始节节攀升,屡建“奇功”(这当然是在我的警察同事的帮助下),被坤赞赏识,最后成为坤氏集团核心的外援,再进一步,就是我的终极目标——贩毒高层,坤赞的直属。
这种让炮哥都嫉妒得眼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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