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明天要送翻译吗?那可得早起……我真的喜欢你这个姑娘,觉得跟你特谈得来。”张叔叔搂住她的肩膀。
遇断只觉得血一下子涌到头顶,她把书包从手里往地上一扔,立正站好,冲着张叔叔郑重地说道:“张叔叔!您可千万不要做出对不起祖国、对不起党的事情啊!”
上部(二)
遇断到雨都的第一天,是和一个S城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他们都是同一个文学比赛的评委。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她小一岁。刚见到他时,她以为他只有15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袖T恤和牛仔裤。天呐,S城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他说他叫阳阳,正在电影学院学导演,刚拍过一个电脑广告,他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给她看他的剧照,在照片上,阳阳露出天真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
第四章 浪子(1)
想起在雨都过的那几天日子,几乎变得有点麻木。虽然那段爱情,或者说那几段搀杂在一起的爱情遇断晕头晕脑,但还算平安、平静地恢复过来。
遇断到雨都的第一天,是和一个S城电影学院的小孩儿一起去的。他们都是同一个文学比赛的评委。说他是小孩儿,是看上去小,实际上他只比她小一岁。刚见到他时,她以为他只有15岁。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长袖T恤和牛仔裤。天呐,S城这么热,他居然穿这么多的衣服,他说他叫阳阳,正在电影学院学导演,刚拍过一个电脑广告,他打开他的笔记本电脑给她看他的剧照,在照片上,阳阳露出天真的笑容和洁白的牙齿。
他们一见如故,她觉得他很可爱。那是一种气质,让他们俩立刻变成了童话中的人物。满机场的人一下子不见了,全变成背景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们被告知飞机延时两个小时才起飞,遇断只坐过3次飞机,还得加上现在这次。这是遇断第一次碰到飞机晚点,也是她极少数的没有因类似情况出现心情不好的情况。
遇断说:“我们探险吧!”
阳阳说:“好吧!我们把这个机场从头逛到尾,所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新大陆!”
于是他们就走,阳阳走在遇断身边,像她的弟弟。
阳阳说:“我觉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
遇断就对他说:“是啊,我有一个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爱。”
那天她的头一直晕沉沉的,也许是因为没怎么睡觉的缘故。从几个礼拜前,这种情况就开始了,她必须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阳出来了,照进她的房间了,她就开始睡觉了。
在雨都,他们被安排住在同一层楼的隔壁。房间很大,很舒服。
吃过饭,洗过澡,开了个小会,每个发了二千块钱。自由活动。
遇断给外外打电话,他约我到雨都大学正门口见面。遇断和阳阳来到了雨都大学的正门口。感觉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轻人。雨都打车很便宜,七块钱起价。她的钱包里有一千块钱,这种感觉真好,没什么好发愁的,天气正好,明天的事儿绝对能应付,记者采访已经很熟练,这里没有让她费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就要见到一堆朋友。
大概十多分钟后,和外外见了面,然后三个人一起去半坡村酒吧。遇断见到了想见已久的几个诗人,还见到了一个S城女孩米米。米米说曾经在S城和遇断见过一次,可遇断已经没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墙上都贴着诗。还有照片。遇断看到了她熟悉的一些诗。包括韩东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贴在楼梯的拐角处。她更喜欢那首《温柔的部分》,或许那首诗就是那首《温柔的部分》?
阳阳坐在遇断身边,像所有乖孩子一样,沉默,但舒展。中途遇断给狗子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半坡村对面的一家火锅店。边上都是雨都作协的人。遇断想起是谁写的一首诗,提到了狗子入作协的事。是伊沙还是谁,他说他毫不惊讶。也是,狗子都开公司了,他入作协还会让人惊讶吗?但她对狗子的爱不因为这个而减少。这也许正是他平时所讲的“曲线救国”呢。
不管怎么说,狗子是她的老师。这没什么好说的。
狗子叫她到他的饭馆去。遇断知道这次来雨都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见狗子,另外一部分就是为了见韩东他们。现在韩东他们已经在她身边了。她打算过一会儿去找狗子。
狗子是过了一会儿过来的。他手里拿着酒,和每个人碰了一次,然后遇断和阳阳就跟着狗子走出半坡酒吧。遇断问狗子,是不是你问别人“爱情是什么?”狗子说是。“我就是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狗子说。“那你现在知道了吗?”遇断问。“不知道。”他说。
第二天,参加完新闻发布会,阳阳有课,坐飞机先回S城了。
遇断在饭店吃自助餐,用火柴点烟,那火柴细细长长,怎么看怎么觉得用来当火柴是浪费了。吃自助餐时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没有,就无辜地对着有着悄然笑容的服务生说:“那怎么办呢?”他便说,“那就让他们现在为你新做一份”。她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说今天晚上有摇滚演出,是紫城的三支乐队。他们巡演七八个城市,雨都是倒数第三站。
遇断其实已经过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听说这次出差到雨都居然能看到演出,这种感觉怪怪的。她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跟着外外和米米一起打车去演出的地点。那里是雨都的郊区,相当远,并且偏,一般雨都人和雨都的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那地儿。
他们遇到了一件趣事,当他们一上出租车,说出要去的地方,那出租车司机就说刚才才拉了一个去那儿的人。
太逗了,雨都这么大,居然同一辆出租汽车能拉到两次去一个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过去的人。这也太“艺术”了。
到雨都的第二天起,遇断就承认雨都很“艺术”。好像街上有许多人看起来都内敛而有文采。这也许是她的想象多于事实。报纸很便宜,听朋友说,雨都还卖过一毛钱一份的报纸。真令人向往。是报纸卖一毛钱,而不是冰棍卖一毛钱啊!这多艺术!多文学!
第四章 浪子(2)
那应该是一个像S城的798一样的地方。一边可以用来演出,一边用来当画室。遇断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头发像黄油球一样。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摇滚爱好者。唯一像和平时一样的装扮,就是她穿着蓝色All Star牌球鞋。它已经脏了。在看演出时,遇断就觉得身边的人都比她要“艺术”。那是一帮雨都的音乐爱好者们。穿的都和S城的乐爱好者稍有区别。那些少年有着美丽的发型,他们身体单薄,长得不高,头发便高高耸立,但并不出奇立意,并不刺眼。可能更细致?更淡雅?她也说不上来。只是没有S城小孩儿的那种狂傲劲儿。雨都和S城果然是两个城市。
她喜欢偷偷看他们的样子。正如喜欢这种淡淡的呼吸。不安静,不闹,没有热情,也没有冷漠。似有似无。好像是电影里的一缕烟。她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现在喜欢上了平淡。
但遇断对雨都暂时还没什么感觉。她来到这里,办点小事,然后就走。她会在酒店的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会打开笔记本电脑上上网,会放音乐,让外外带她买唱片和DVD,她对这里别无所求。因为没有要求,所以轻松。因为没有奇迹出现,所以懒懒散散。
第一支乐队演完的空隙,遇断走出门抽烟。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紫城著名的摇滚大姐,很早以前在紫城的小酒馆儿她们曾有过一面之缘。遇断走过去打招呼,大姐介绍她和门口凳子上坐着乐队成员认识,她从他们穿的T恤上知道他们就是那支刚演出完的乐队。于他们的音乐相比,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每个人穿着鲜艳、不同颜色的T恤衫。
那个坐在遇断左边的乐手穿着绿色的T恤,上面印着“50美分”的英语。她知道这是一个说唱歌手。他的首张大碟名字为《变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钱不要命》。遇断喜欢这个名字,有个朋友说,“不要在变富前死去。”
他们聊起来天,她很饿,特想吃火锅。外外说演出完了带她和米米去吃火锅。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快餐卫生盒,里面只剩下残羹剩饭。
绿T恤说他叫杜林。杜林说原来你就是遇断啊,怪不得刚才看见你觉得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欢你。一会演出完我们一起吃饭吧。
没问题啊。
你是什么星座的?遇断问他。
天秤。他说。
又聊了一些什么,中途遇断跑进去买了几张CD,看了一会演出。
他们走的时候,别的成员对她说“再见”。杜林却说:“上车吧,我们先去宾馆,洗个澡再一起吃饭。”
遇断对米米说,我先跟他们去宾馆。米米有些惊讶,遇断松开米米的手,上了车。那是一辆小巴,到了车上她才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气氛。那是种什么感觉呢?仿佛很熟悉又很陌生。她曾经肯定有过这种感受,只是太长时间,她已经忘却。她以为她忘了,其实没有。那就是一种突然由一个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进去的)一伙人中间的陌生感。她和他们很陌生,初次见面。而她已经坐在了他们的车上。杜林坐在她后面的座位上,他们保持着一定距离。乐队成员三三两两地说话,遇断喜欢他们的紫城口音,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紫城口音这么好听,简直像音乐一样悦耳动听。她有紫城的朋友,但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原来他们都有共同的乡音,像一门外语一样,拒绝了外乡人。她也喜欢听他们唱流行歌,他们在车上不住地唱着流行歌,或者说着什么话,她前面左边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闭上了双眼。
终于开到了他们的宾馆。
“特差吧?” 杜林说。
遇断在等待他们洗澡换衣服的过程中感到一点儿局促。还没到尴尬的程度,这两年,能让她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她越来越无所谓,越来越不在乎,她真想不出来,有什么事情能让她感到尴尬或手足无措。
给外外打了电话,他们在吃饭,于是遇断和杜林一起去饭馆找他们。剩下的乐手说随后就到。那是一个广东饭馆,小而干净。东西都非常好吃,饭馆里放着音乐,外外说这是他的节目。遇断听到了那首她最喜欢的“七、八点”歌,“在大雨中用力闭上眼,就像在美梦中闭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愿它比欢笑还甜。”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大帮乐队成员都过来了。他们卷了叶子,杜林说这叶子特纯,吸一口就飞了。他接过他的伙伴递过来的叶子,抽了几下,递给遇断:你要试试吗?
遇断稍犹豫了一下,就接了过来。Why not?
当时还没什么感觉。他们吃完了饭。那些人正在吃。她饱了。无忧无虑。没有替接下来几天来思考什么。
遇断和杜林提前出了门。
我们散会儿步吧!遇断提议道。杜林没意见。这里是雨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在哪里都一样,都很新鲜。走了一会儿,遇断觉得没劲,就说,我们上车吧。
他们上了车,目的地是遇断的宾馆。
在车上,杜林说,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