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是在纠结小皇后的事?”
他们二人独处时,从不用尊称,依旧是小时候的你我相称。
“你怎知晓,莫非,你也……”
萧墨珏一挑眉,不甘示弱的回敬,他自然知道。那晚他以送‘龙吟’为由去凤栖宫,逼的凌月夕跟自己对诗罚酒后,萧墨璃在自己的书房写下了凌月夕的一首诗。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萧墨璃听萧墨珏调侃自己,也不辩解,轻飘飘的说:“她现在都是天朝的名人了,名气盖过了你,也该是纠结。”
切!
萧墨珏嗤之以鼻。
萧墨璃就是这个样子,就连讥笑人也是一副谪仙的样子。
“文科成绩已经出来了,状元是一位名叫苏瑾的少年。”
“没兴趣!”
萧墨璃慢条斯理的站起身。
“武考最后一场,五人之中将会出现状元,榜眼,探花。”
萧墨珏笑意吟吟。
“又如何?”
萧墨璃作势要走,却又听萧墨珏缓缓道:“据说,五人之中有一少年布阵奇异,武功路数奇特,姓凌名夕。”
终于,萧墨璃纹丝不动的面上闪过一丝诧异。
“去吧!”
懒散的声音,就好像是萧墨珏求他去的。
萧墨珏也是见怪不怪,率先举步。
他就知道,萧墨璃跟自己一样,听到这个名字,总会想起一个人。
一个让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小女人!
不错,参加文科考的正是被凌月夕撺掇的萧溯锦,他只是用了个化名,却拿得状元。而凌月夕就是参加武考的凌夕,她以独特的现代擒拿格斗术占得先机,又使得一手好镖,且在布阵闯关方面展现了惊人的天赋。
高高的看台上,太后和皇上亲自坐镇,皇后推说身体不适未能参加。
三人已淘汰,而探花业已出现,偌大的比武场上,只剩下两个人争夺状元之位。
萧墨璃雪衣黑发飘飘,眼神平淡如水的望着比武场上一高一矮一壮一瘦两个身影。
高大的少年他认识。
是骠骑将军舞冽的公子舞轻扬,手持一杆长枪,威风凛凛,丰神朗俊,是个难得的少年英才,与他对决的,是一个削瘦的少年,小小年纪英姿飒爽,一副高高在上的傲然之气周显于身。
第三十二章 花拳绣腿
他手持一柄软剑,犹如飞蛇旋舞,若不是锋芒毕露招招见血封喉,还真会以为只是一场舞蹈,华丽而炫目。
一个似出山猛虎气势汹汹,一个如飞龙在天;一个如苍鹰展翅,一个如鱼得水;一来二去看得人眼花缭乱。
舞轻扬自认除摄政王萧墨珏,天朝再无人与他敌手,却不想,这个身材羸弱的小少年处处占得先机,令他气喘吁吁,难于见高低。渐渐地,他看出,对手虽然招数神出鬼没,体力却远远不如自己,一个翻身回马枪,戳开了发冠,三千青丝随风飘舞,映的眉清目秀的少年美若天仙。
是个女子!
舞轻扬呆愣了一下,仅这致命的一个晃神,柔韧的软剑已缠到他的脖颈,稍稍用力,便会尸首分离。
铛!
锣鼓敲响,比赛结束。
舞轻扬略输一筹,只能位居榜眼。
高台上,自然也议论纷纷。
怎么也没想到,今年的武状元,居然是个小女子。
可是,那消瘦的身影一转身,一眸芳华,落英缤纷的绚丽。
“皇后!”
别说是众大臣及一干宫人,就连太后也吃惊不小,不由得重新打量。安德鲁率先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干咳一声,尖着嗓子喊道:“本次武考状元凌夕,榜眼舞轻扬,探花凤卓上前觐见!”
穿了男装的凌月夕眉清目秀英姿飒爽,神态优雅从容,跪于太后面前声若甘泉。
“儿臣凌月夕女扮男装参加武考,请母后治罪!”
太后一只手拖着盖碗,轻轻放下,叹口气,缓缓道:“皇后,你不顾凤仪女扮男装欺瞒哀家,有违宫律,此番,哀家护不得你了!按宫律……”
凤依兰隐隐觉得这颗棋子太不安分了,她要好好挫挫她的傲气。
“母后且慢!”
萧溯锦看了一眼凌月夕,继续道:“皇后此番并非是玩闹,实在是另有隐情。”
“哦?说来看看。”
重臣屏住呼吸,双眼都瞧着太后那边,萧墨璃轻轻摇着桃花扇,看不出有何情愫。萧墨珏凝神,目光落在那抹纤巧上。
“我朝边境狼烟突起,摩罗国大举犯上,已吞占我朝六座城池,而我朝规定,凡皇帝亲政,需御驾亲征一次。可惜,皇儿身子孱弱无法带兵,皇后为保皇儿尊严,请求出征迎战。此番参加武考,无非是想证明自己。还请母后赎罪!”
萧溯锦说的声泪俱下,越发的显示出他的软弱无奈。这,正中太后下怀。
太后转向摄政王,悠悠的问:“摄政王怎么看?”
萧墨珏起身,走至太后面前,轻蔑的说:“国家战事自有男儿挡,花拳绣腿好看不中用。还请太好定夺。”
“摄政王此言差矣!”
凌月夕犀利的眸光射向摄政王,振振有词。
“古有花木兰弃父从军,今有前朝长公主挂帅出征,凌月夕即为天朝皇后,需以先天下之忧而忧;身为妻子,则以夫为天。如今国难当头,皇上亲政在即,儿臣自要替皇上分忧,望母后成全!”
第三十三章 夜色撩人
凌月夕字字如珠落玉盘,敲打着众人的心,那一份果敢于深明大义让众臣暗自佩服。于是,首辅大臣梁弃儒禀奏太后:“太后,皇后所言极是。自太祖开朝以来,便废除‘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允许女子任内官。今皇后武艺高强又有布阵谋略,可当大任。请太后为皇后挂帅,择日出征。
太后等得就是大臣的这句话。
自从那晚后,她便知,有些事跟萧墨珏只能背道而驰,但她一直心中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未来!他念着亲情不能做,她便出手做,如今,也只能有这个嚣张的小皇后暂时牵制着他。
“嗯,梁卿家所言有理,倒是哀家拘小节了。既如此,传哀家懿旨,封皇后凌月夕为先锋大将军,舞轻扬为左副将,凤卓为右副将,摄政王挂帅,领十万大军,明日启程!”
凤依兰自然也有她的盘算。
挂帅凌月夕,若败了自然是好。若她当真旗开得胜,岂不是壮了皇帝的声威;她本与摄政王不合,相互牵制,自然是最好!
凌月夕一干人领命谢恩,萧墨珏眸光流离,瞥了一眼凤仪威严的太后。
萧溯锦握紧了拢在袖中的拳头,双眸因身体不适微眯着。
月落乌啼。
红烛催心泪。
萧溯锦握紧凌月夕的手,突然拥她入怀。
凌月夕双手垂落,并没有回抱,因为她,始终无法与他肌肤相亲;因为她自始至没有长居宫中的打算。
这九宫阙,终不是她的家。
“月夕,不要离开我!”
在以后的日子里,萧溯锦微觉得这句话,在那天夜里,是他发自内心的呼唤。多少年来伪装着自己,内心越发的孤独。而凌月夕的生动与多才多艺让他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
“放心,我会打了胜仗回来!我会让皇上亲政时,受百官拥戴!”
这,便是她对真正的凌月夕唯一能做到的。
所以,不管如何,她都要做到。
“月夕,得你,夫复何求!”
萧溯锦感叹着。
“皇上,歇息吧!”
“好!”
慈和宫。
凤依兰只着了薄纱长裙,曼妙的身体毫无保留的呈现,三千青丝披散肩上,波光潋滟。
空气中弥漫着玫瑰的花香,甜甜的,搅动着身体里不安的因素。
男子一袭黑衣,淡漠而又孤冷的背对着她。
“珏,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她纤纤素手伸过他的腋下,脸庞贴紧了他的后背,即使这样,也能清晰的听到那颗铿锵有力的心脏有节奏的跳动着。
多少个午夜梦回,她唯一眷恋的,便是这让她心安的心跳声,只有听到这个,她才会觉得自己也是有生命的。
“依兰,若你放手,我愿意携你共醉于山水。”
他的声音透着一丝怠倦。
凤依兰身子一滞,良久,缓缓道:“放不下了!我的生命已经深深的根植于这皇宫。珏,你明知道,只要你肯……”
“依兰,你已经爱上了这至高无上的权利。你的心,已经容不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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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得民心
【长歌当哭,为那些无法兑现的诺言,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终散作云烟】
他打断了凤依兰后面的话,掰开了她的柔荑,冷清的身影向外走去。
“珏!我爱你,因为爱你,才会等到这一天。”
身影停驻,继而寂繆的笑笑。
“我只爱凤依兰,并非是太后!”
……
“哈哈哈呵呵……”
如此良辰美景,佳人在怀,你却毫无所动。萧墨珏,终是你先负我!凤依兰面对着镜子里妩媚妖娆的女人,轻轻抚摸着如玉的肌肤,触碰到坚韧的雪峰时,不由得颤栗。
空气中的香甜太撩人心了。
宽大的木雕床榻,被褥全是百鸟朝凤,就连屏风上也是凤飞九天。
龙飞凤舞才是顺合天理,不是吗?
为何独独是雌鸟单飞,落一室水中月,镜中花,白白误了这良辰美景。
凤依兰再也无法坚强,匍倒在宽敞的床榻,发出隐忍的呜咽。
九成宫阙沐浴在晨阳的浅金中,流光溢彩。
一如将士门身上的铠甲,明晃晃的,眩人眼目。
金銮殿前,太后及皇帝亲自斟酒,践行大军。
大军分为以金黄旗为首的赤凰军和以炫黑旗为首的赤炫军,浩浩荡荡出了皇宫。
也不知宫中这些事到底是谁传的,外面百姓已经将他们心中那个软弱无能的皇帝抹去了,继而是一种注入新鲜血液般的欢欣。他们的新皇后十四岁校场夺得武状元,挂先锋大将军替皇帝出征,百姓们为之振奋,大清早的纷纷上街侯立,以睹凤仪。
摄政王为首的赤炫大军清一色的暗红盔甲,似一股流动的殷红血液。摄政王萧墨珏骑着高大的乌黑宝马,一袭正红盔甲,而护心镜是炫黑色,与高扬的黑旗相辉映,远远地,就能让人闻到血腥的味道。他的右侧,是一袭黄金盔甲的赤凰军,一袭如阳光般闪耀的明黄,显示着他们是皇帝亲兵的身份。凌月夕亦是一身明黄盔甲,盔帽上镶嵌着一粒红色宝石,在晨阳下熠熠生辉。端坐于一匹白色骏马上,盔帽下的脸庞三分俊俏,七分英气,丝毫不输摄政王的气势。而她们身后,是身着银色盔甲的舞轻扬和凤卓,二人均英姿飒爽,一身铮铮铁骨,引起无数少女的仰慕。
“皇上万岁,万万岁;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突然,不知是谁在人群中高呼一声,立即有一片百姓附和高呼万岁,纷纷跪于地上,在他们眼中,皇后娘娘就是天朝百姓的救星,神女下凡。
萧墨珏眉头轻皱,瞥了一眼身侧的凌月夕,恰好扑捉到她唇角一闪而逝的笑意。
难道,这也是她事先安排的?
萧墨珏眉头的川字更深了,似有所思。
他真的,是小瞧这个女人了吗?或者,真如他所说,只是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可是,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萧墨珏千思万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小女人,居然会影响到他的人生!
马不停蹄的五天,大军已踏进了东溟的地界,当夜,驻扎在溟关。而溟远候司南早已赶至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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