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武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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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武归来-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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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说的说完了,我们再见!哦,不对,应该是再也不见!”

    阿b说完,直接挂了电话,任凭老板在电话那头怎么骂,他也听不到了。

    这个时候,阿b看着苏林和房东阿姨都一脸惊讶的看着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怎么了?你们怎么都看着我?难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一边说着,阿b也是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脸。

    “阿b,你是不是生病了?”房东阿姨有点不确定的问道,“你怎么敢和你们老板那么说话,还有,如果你辞职不干的话,你准备做什么?”

    “房东姐姐你放心吧,房租我会在这几天交清的!”阿b现在有钱了,不由的财大气粗的说道。

    “我不是跟你啐房租,我的意思是,你以后怎么办?你吃什么,喝什么?你没有工作,怎么在南海市生存下去,你有没有想过?”房东阿姨说道。

    “我——我准备跟着苏林!”阿b看着苏林,说道:“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苏林看着b却是摇了摇头,道:“我不要你!”

    “……”

    “为什么?”阿b不解的问道,“因为我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干什么的,你跟着我也没用!何况——你跟我你能帮我什么?”

    “我给你的建议是——不如回家吧!”苏林说道,“你离开家这么久了,家里人肯定非常的想念你的。回去做点小买卖,别在南海市这样的大都市,我觉得你应该可以生活的不错的!”

    “那钱——!”阿b还想说什么,却是被苏林给打断了。

    “说了送你了就是送你了,我要也没用。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的,所以你也别有什么心里负担!”

    “搞不懂你们!”房东阿姨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情,摇了摇头,道:“中午记得过来吃饭,我做好鱼等你们!”

    说完,她就离开了。

    本来房东阿姨是想多和苏林聊聊天的,但是因为多了阿b这个电灯泡,房东阿姨就没有了兴趣。

    ……

    南海市的一片临海别墅之中,宁云儿驱车从酒吧回来。

    在她的脑海之中,想象的全部都是苏林的身影,苏林给她留下的印象的实在是太深刻了。而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挑战这种高难度的事情。

    虽然昨天晚上,叶胜已经警告过她,不要招惹苏林。但是宁云儿本身就是一个喜欢刺激和冒险的女人,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入这一行了。

    苏林成功的引起了她的兴趣,她要好好的会会苏林。

    她刚刚打开别墅的大门,厨房之中就传来一声好听的声音,“云儿回来了?稍等下,早饭我马上就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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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1章 他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燕姐,说了不要你做早饭的,你非不听,我们出去吃多好?”宁云儿进门之后,一边换鞋子,一边有点责怪的说道,

    很快,厨房之中出来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的漂亮女人,如果苏林在这个时候,看到这个女人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哦,不对,现在的苏林失忆了,也不知道还认不认识她。

    因为这个女人竟然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女儿闫冬儿喜欢苏林之后,然后离开地海市的闫燕。

    当日闫燕被苏林送走之后,并不知道去哪里,她先是去了欧洲玩了一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就回来了。

    本来是想回地海市的,但是又没有想好怎么面对苏林和女儿闫冬儿,所以就选择了和地海市相差一个字的南海市。

    来到南海市的闫燕就被这个和地海市相差不是很大的美丽城市给吸引了,南海市也是滨海城市,除了消费和发展程度比地海市略低之外,其他都和地海市差不多。

    更为重要的是,南海市还是一个旅游城市。

    所以闫燕就决定暂时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她在一次去酒吧喝酒的时候,就遇到了同样在酒吧的宁云儿。

    至于说宁云儿和闫燕的关系,她们乃是高中同学,只不过高中毕业之后,闫燕是留在了地海市,而宁云儿则是去了南海市。

    之后她们就没有怎么联系了。

    说起来两人的认识也是有点戏剧性,本来闫燕在酒吧之中一个人喝酒的,但是酒吧之中鱼龙混杂,自然是各种人都有。

    酒吧之中,像闫燕这种单身美女,自然是那些混混色狼的目标。

    所以,自然是有人上去搭讪。

    闫燕认识了苏林这样的男人之后,一般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结果那些男人自然是吃了闭门羹。

    不过,男人嘛,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而且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男人在偷情的时候,智商仅仅比爱因斯坦低一点点。

    所以,虽然被闫燕拒绝了,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男人不放弃的。

    这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就专门端着一杯酒靠近闫燕,假装不小心撞在了一起,结果呢,手里的酒水没撒到闫燕的身上,但是却撒到自己的身上。

    有时候,男人想要找茬或者是惹事,只需要一个借口就行。

    而这个时候,借口自然是有了——那就是闫燕撞了他,把酒水洒在了他的身上,而他身上的衣服是乔治阿玛尼的首席设计师专门为他量身设计的,全球根本就没得卖。

    无论闫燕怎么说,对方就是不听,非要拉着闫燕去警察局报警。

    当然,男人也很是委婉的表示,如果闫燕可以答应他一起去个没人的酒店开个房,聊聊人生,顺便检查下身体什么的,对方也是可以考虑是不是不要她赔偿。

    闫燕自然是不会同意了。

    结果那男人似乎很有势力,便叫人直接对闫燕用强。

    而这一幕,正好被宁云儿给看到了,那男人宁云儿显然是认识,而且对他的印象不太好,所以就阻止了他。

    那男人似乎很害怕宁云儿,看到她出面,也不好意思再纠缠闫燕,然后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而刚刚的开始的时候,闫燕和宁云儿自然是相互不认识的,毕竟她们只是高中同学,都这么多年没见过面了,认不出来也正常。

    闫燕因为宁云儿救了自己,就想请宁云儿喝一杯。而宁云儿那一天的心情似乎不错,而且看着闫燕也挺顺眼的,所以就答应了。

    两人是在聊天的时候才发现,她们竟然是高中同学的。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的奇妙。

    独在异乡为异客,两人都是在外地,而且还是高中同学,再加上刚刚宁云儿刚刚救了闫燕,所以她们的关系升温的非常快。

    当宁云儿知道闫燕是在南海市渡假的时候,就邀请她去自己家里住,反正她的家里有没人,而且也比酒店方便的多,闫燕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所以,就出现了眼前这一幕。

    “燕姐,我跟你说,昨晚上我认识了一个奇怪的男人。”自从闫燕住进来之后,本来不吃早饭的宁云儿也养成了吃早饭的习惯。

    此时她毫无形象的吃着闫燕做的小米粥,一脸笑容的看着闫燕道:“叶胜说我拿不下他,要不——你去试试?”

    闫燕白了宁云儿一眼,道:“我有喜欢的人了,你就别吓参合了!”

    “不是,那个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宁云儿想了想,最终想出了这样一个词,“要不是我已经是叶胜的人了,我都想要把他拿下!”

    “他很能打的耶!”

    闫燕还是笑着摇了摇头,已经有了苏林的她,自然是不会看上其他人的。

    “要不你看看啊,你一直想着那个他有什么用!”宁云儿突然放下了手里的小米粥道,“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我下了一段他刚刚打斗的视频,你来看看真的很帅的!”

    “不用了,我真的……”

    宁云儿不由分说,直接打开手机播放器,放在了闫燕的面前。

    开始的时候,闫燕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表情,但是她的余光突然一扫手机视频之中的那个身影,她的身子突然微微一震,眼睛瞬间瞪的老大,同时一把从宁云儿的手里把她的手机夺过来,便开始看了起来。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他是不是很能打?”宁云儿一脸得意的神色。

    闫燕却是没有回复宁云儿,一直认认真真的看了视频两遍,这才抬起头,对着宁云儿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什么苏什么林的!”宁云儿道。

    “苏林?”闫燕开始还有点怀疑,但是此时听的宁云儿的话,身子却是突然激动的颤抖起来,问道:“那他,他现在在哪里?”

    “咦?”宁云儿看着闫燕,道:“你刚刚不是对他不感兴趣吗?怎么现在又开始关心起来了?”

    “他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闫燕深吸一口气说道。

    (ps:今天一号,求大家的保底月票!谢谢!闫燕出现了,苏林的记忆也快要恢复了,求大家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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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闫燕行动
    “什么?”听到闫燕的话,宁云儿一脸吃惊的表情,她呆呆的看着闫燕,显然这个消息对于宁云儿来说,实在是太劲爆了一些。

    这就如同你去了一个明星的演唱会,然后录了那个明星开演唱会的视频,你拿回家跟自己的朋友分享的时候,结果对方来了一句——我正在和ta谈恋爱一样的惊悚。

    “你确定?”宁云儿看着闫燕问道。

    “我确定!”闫燕一脸肯定的说道,同时再次按了播放键,眼睛紧紧的盯着视频之中的身影。

    怎么可能不确定呢?

    苏林可是他日思夜想的人啊。虽然视频有点不清晰,但是闫燕还是一眼就认出那是苏林。

    “这世界也太小了一些了吧?”宁云儿有点无语的说道:“他不是在地海市么?怎么来南海市了?”

    “我也不知道!”闫燕摇了摇头说道。

    “咦,你怎么不问我他在哪里?”宁云儿突然笑眯眯的问道,经过这么久的相处,闫燕和宁云儿的关系非常的不错,此时的宁云儿突然想要调戏一下闫燕。

    “问了又有什么用?”闫燕苦笑了一声,“我跟他还是不见的好,只要知道他没事,我就放心了!”

    “你,你怎么这么傻呢!”宁云儿看了闫燕一眼,然后说道:“自己喜欢,就要去争取。就像我,你看我喜欢叶胜,那我就去努力追,把他从别人的手里抢过来。别人骂我不要脸,骂我小三,骂我坏女人,我都不在意。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呢,自己活的开心是最中央的。况且感情这种东西,又不受自己控制,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喜欢了,就去争,就去抢,这样哪怕最后失败了,也不后悔!”

    “你不去争,不去抢,最后还不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小婊砸呢。就如同你说的‘知道他没事,你就放心了’,与其把他让给别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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