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笔看了看他的手。他的手十指修长、纤瘦,没有指甲,敲键盘的时候运指如飞,握住她的时候却是如此温暖,让人安心,像深藏在记忆力的梦,又回到年少时的未名湖畔。
张说开车的时候目不斜视,“回公司?”
“不用,请了一下午的假,还是回家吧。”
在分岔路口,他将车子掉头,“既然没事,我们去约会。”
难得“冷美人”开窍,钟笔自然是满心欢喜。
他们像普通人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十指交握,寸步不离——那是迟到了六年的幸福。
刹那间,钟笔原谅了一切,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左思,包括自己。她将以前所有不好的记忆全部快进,留下的是此刻温馨快乐的一幕,她突然心生感激。
也许是为了让他们永远在一起,上天才迫使他们暂时分开——从来好事都是多磨。
经历过这么多的磨难,他们的爱情可以更坚定、更持久、更幸福,他们才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方是自己唯一的幸福。
“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我时是什么样子吗?”她问了个傻乎乎的问题,一问出口就后悔了,他一定会说不记得。
“穿着花裙子,在台上跳舞,然后摔倒了。”
钟笔愣住了,“什么时候?”
“庆祝大学生军训二十周年庆典的时候。”他也在台上伴舞,看着她狼狈地爬起来,调皮地冲台下眨眼睛,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的眼睛会说话。
钟笔想不起来了,应该是大二国庆时候的事。“哦,当时你在哪里?”她记得摔倒这事,但是对他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想说“就在你旁边”,但是话一出口就改成了:“在观众席上。”不能说一见钟情,但他对这个临危不乱、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印象深刻。
“观众席啊。”她于是兴致缺缺,没有再追问。
爱情就像是一粒种子,等待了一个漫长寒冷的冬天,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破土而出,在夏天茁壮成长,但是在秋天不一定开花结果——有些树,需要十年八年之久才能孕育出香甜可口的果实。时间让一切变得成熟。
爱情同样需要时间酝酿,在恰如其分的时候瓜熟蒂落。
秋老虎依然闷热,外面太阳又大,他们坐在冷饮店里吃冰。钟笔抢说杯子里的水果,故意把焦糖奶油挖出来给他吃。张说不喜欢这些甜甜腻腻的东西,但还是皱着眉头吃了,然后将眼前的冰淇淋推开,转移她的注意力,“下个星期五是中秋节,连着周末有三天假,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钟笔嘴里的勺子一下子掉了下来,瞪大眼睛说:“这,这,这……不好吧?”要是她去,只怕连张家的大门都进不了。狐狸精在外面勾引人家儿子还不够,居然还敢找上门去,张爸张妈还不得举着扫帚将她打出来啊。
张说见她躲躲闪闪的想要逃避,有些不高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
钟笔干笑,问题是人家得先承认她是媳妇,丑点儿也没关系——只好随口敷衍道:“下星期再说,下星期再说。”
中秋节那天,明明收拾好了东西,结果她临阵脱逃,将左学一把推了出去,“有事儿子服其劳,左学去也是一样的。”张爸张妈总不能为难一个孩子。她如果跟了去,其火爆场面不堪设想。
张说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钟笔,你……”
钟笔低着头,幽幽地说了一句:“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还不是时候,慢慢来,反正她又不打算嫁给别人,何必急在一时?
左学正想出去玩,又不想钟笔跟在一边管手管脚,高举双手赞成,“我愿意,我愿意。”
张说没有办法,只得带了左学回家,算是投石问路、试探风声之举。他也担心父母态度不好,钟笔下不了台,但左学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要紧,却没料到他居然大受欢迎。左学嘴巴甜,人又乖,爷爷奶奶叫得那叫一个亲热,哄得张父张母心花怒放,十分欢喜,大赞他聪明伶俐,说他跟张说小时候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张说小时候可不会说什么“爷爷真有学问,将来我要跟爷爷一样读好多的书;奶奶做的菜真好吃,我要天天吃”这样的话。左学见到年轻的就叫哥哥姐姐,见到中年以上的就称叔叔阿姨,见到头发花白的一律是爷爷奶奶,一大家子人被他哄得团团转,乐得合不拢嘴。
钟笔打来电话,“左学怎么样,还听话吧?”
张说苦笑,“我妈都把他当成亲孙子了。”刚才还神神秘秘地来试探他当年是不是做了什么“错事”。钟笔听他这么一说,有些急了,“哦,那你怎么说?”她可没想到这一层。
“没事,随他们怎么想。”就这么不清不楚的也挺好。因为左学,老人家对钟笔的态度改观不少,有一次老爷子甚至摸着胡子说:“能教出这么聪明伶俐的孩子,母亲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钟笔闷笑,“到时候追究起来,可不关我的事。”又问,“这几天你在上海都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见了些亲戚朋友,带左学各处逛了逛,明天我就回去了。”
“这么快?难得回家,你就多住几天,反正你是老板。”若是连这点儿自由都没有,还当什么老板?
“不了,有点儿吵……”顿了顿,他又说,“我昨晚梦见你了。”
钟笔哧哧笑起来,一定不会是好事。
俩人又聊了一些废话,这才挂了电话。
睡觉前,张母埋怨张父,“人家说得没错,儿子都是给别人生的。回来三天,一到晚上电话就不离手。平时一两个月才往家里打一次电话,通话没有超过十分钟的。”
张父在床上翻了个身,“儿大不由娘。”鼾声跟着响起。老人家熬不得夜,一到点就犯困。
张母愤愤不平,骂道:“有了媳妇忘了娘!”
天气逐渐转凉,路边的银杏叶子似乎一夜间就染成金黄色。就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钟笔和张说收到一张喜帖。
她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确定上面的名字没有错,啧啧叹道:“瞧人家这速度,不过是去了一趟泰国,回来连婚都结了。”
张说说:“他们这叫破镜重圆,可喜可贺。”
魏建平和小薇能再次走到一起,钟笔很为他们高兴,“喜酒去喝,不过红包是不给的。说起来,我还是他们的媒人呢,应该给我红包才是。”
他们的婚礼定在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
左学去给他们当花童,穿着小西装,打领结,两腮涂得鲜红,像两瓣红苹果。他对着镜子很不乐意。
去的朋友取笑新郎新娘,“你们结婚,离婚,再结婚,跟过家家似的。”
魏建平笑,“哪里,哪里,上次的婚礼太潦草了,这次重办。”众人听了哈哈大笑,都点头,“不错,重办,重办。”有人笑道:“这叫缘去缘又来。非得经历这么一些波折,才能白头偕老。”
呵,缘去缘又来。
钟笔去化妆间看新娘子。小薇含羞带怯,眉眼含春,多了几分女人味。钟笔打趣说:“恭喜你们夫妻破镜重圆,和好如初——只不过这谢媒钱是不是……”撮起两指,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小薇从簸箕里拣出一个系着彩带的红包,“喏,早有准备。”钟笔摸了摸,厚厚的一沓,立即眉开眼笑,“哎呀,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在小薇身边坐下,拍着她的肩膀说,“想通了就好,管别人怎么说呢,自己的幸福最重要。”
“以前拉不下面子,总觉得好马不吃回头草。现在明白了,日子是自己在过,别人不过时看热闹。年轻的时候总是太任性,总以为有更好的,横冲直撞,吃过苦、受过骗才发现,最好的早已错过。”小薇的感叹里多了几分沧桑。人总是要走一些弯路,才会明白某些道理。
钟笔拍着她的肩安慰道:“不要紧,幸好还不晚,一切重新开始。”没有谁生而知之,我们总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吃一堑长一智,碰过撞过才知道痛,痛过以后才能幡然醒悟。这些弯路我们没有白走,它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幸福在哪里,然后牢牢抓住,不再三心二意,不再犹豫不定。
小薇笑着点头,“只要傻过,才会变聪明。我们自诩为天才,哪知到头来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人还是傻一点儿好。”不知想起什么,抿嘴一笑,“呵呵,傻人有傻福。”顿了顿又说,“那么你呢?你跟张说之间的故事都可以编成一部电视剧了,情节跌宕起伏,形势峰回路转,令人可羡可叹。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
钟笔低头笑,没有搭腔,她的意志动摇了。看着眼前火红的喜字,她不由的想,结婚其实不是一件坏事。人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大家都忘了,婚姻还是幸福的殿堂。我们总是人云亦云,而忘了事情的本质。
第四十一章 人人都忙着结婚
新郎来接新娘子,伴郎理所当然是张说。钟笔打开门看到他的刹那,眼里再无其他人。张说穿一身白色西服,头发往后梳,笑的时候有些羞涩,看着她的眼睛比北极星还明亮,是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子,有点儿像《花样年华》里的梁朝伟,可是比他年轻,比他英俊,比他更让人心动。
她爱的这个男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英俊。
直到众人发出善意的笑声,她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发起花痴来,又气又恼,拦他们不让进,故意为难说:“新郎请讲一个笑话,要把所有人都逗笑了才行。”
魏建平从未讲过笑话,只得硬着头皮说:“两只番茄在路上走啊走,突然一辆车子冲了过来,把其中一只轧碎了,另外一只哈哈大笑……”笑话还未讲完,就被打断了——
“番茄酱!谁不知道啊,都老掉牙了,换一个,换一个。”
后面一个虎背熊腰的哥们儿站出来,龇牙咧嘴地说了一个,结结巴巴,不知所云,一点儿都不好笑,反倒是大家被他抓耳挠腮的窘态逗得哈哈大笑。钟笔在空中用力划了个叉,“这么喜庆的日子讲冷笑话,打回去。”
原来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幽默细胞,而不是只有张说呆头呆脑,不解风情。男人应该让女人笑,而不是哭,就是哭,那也是喜极而泣。
张说恼了,“你这么为难新郎,里面的新娘子可是会心疼的哦。”钟笔充耳不闻,冲他做了恶鬼脸。
魏建平满头大汗,说:“要所有人都笑,这不是存心难为人吗,不如换给红包吧,每人一个。”端来一盘红包,见人就塞,看得众人直笑。
房间里的姐妹齐声叫起来:“哪有这么容易!”一人一个?也太小看她们了,一人十个还差不多。
男人们十分泄气,都冲张说开火,“都怪你媳妇,专门刁难人。”张说苦笑,“我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叫来新郎,嘱咐了一番话。
魏建平整了整衣衫,排众而出,“我要求跟新娘子说话。”
“行,在门口站着。”
门扉紧闭,魏建平贴在门上,轻轻喊了一声:“小薇?”
里面传来极细微的一声回应,他知道对方能听到。他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小薇,以前,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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