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过怎么样去申请父母来探亲,好帮她照顾孩子……阿月就是这样坚持着,说是要搬家,又没搬家,说是要换工作,最后也没有换,说是想把孩子先送回国去,最终也没成形。我已经搬到另一个区,断断续续从别人的嘴里听到些阿月的近况。上次说要搬家,是有个朋友愿意帮她,免费留一间房给阿月,只要阿月每天帮助接送孩子,打扫一下房间就可以了,但是阿月看了房间后,觉着太小,竟然谢绝了。阿月想去一周工作五天,但是老板不同意,因为如果阿月要请假的话,餐厅岂不是开不了张了,确实帮厨的工作没有听说过全职的……我发现,慢慢的,不管大家了解的情况是不是真实的,大家的同情慢慢从阿月一边倒向了她老公一边,甚至有人说问题肯定是女方非要留在温哥华。有个朋友讲了件事,有一回社区里办活动,中间有蛋糕吃,主持人按到场的人头把蛋糕切好了,请大家自己去取,阿月的女儿去取了两块,导致最后有人没有蛋糕吃,因为阿月当时正拉着别人问这问那,没有留心自己的孩子。用朋友的话说,每次社区活动,阿月都在不停地打听,她的孩子都在不停的闯祸,连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提醒她的孩子是在用制造麻烦来引起妈妈的注意。
然而,阿月终于坚持下来了,女儿到年龄可以上免费的学前班了,她也成功地申请到了为单亲妈妈准备的廉租屋,找了两份帮厨的工作,可以一周工作五天。时常,她还是有些问题来找我的,比如怎么去考驾照,哪里去申请免费的课后托儿所,等等。现在跟阿月通电话,我常用的词汇就是“挺好的”、“还行”、“我也记不清楚了”之类的套话。阿月没有离婚,轻叹就这样吧,她已经不再去上政府办的免费英文课,但是讲起话来,满嘴的“Yes”、“哼嗯”,用她自己的话,是“Yes; Yes; 我的英文也就这样了,将来就看女儿的啦。”
曾经在超市里买菜的时候,听到运货的工人讨论什么时候去交博士论文;也认识有朋友白天去进修英文,晚上去菜场里上货。这些都不要紧,大家无非是在谋生活,现在这样,但是不会永远这样,日子总是有个盼头的。虽然阿月也在打工,但是给我的感觉,她是在讨生活,尽管日子在不断的改变着,但是真是一眼看不到头。 。。
咖啡咖啡
我原来是打算在哪一家咖啡店里品尝过著名的提拉米苏后,再写这篇作文的。但是很遗憾,至今,将近两个月以来,从家婆从国内来探亲以来,因为有她可以在周末的午后,末末午睡期间,守着她,而我,就可以和我家老头儿一起出来,捡一家咖啡店,捡个座位,小憩两三个钟,可是,我还没有找到哪一家店里有提拉米苏这种点心。
先来解释一下,何谓“捡”。温哥华的天气和西雅图是一样阴仄多雨的,所以懒散的人们到处一坐就捧杯腾热气的咖啡,即使在夏日,热饮也不是件痛苦的事,我常看到牙膏的广告,卖点就是可以祛掉牙齿上的咖啡色素,可见这里喝杯咖啡如同喝自来水一样,到处都是。尽管如此,哪一家咖啡店里也不会空着,视线最好的位置永远都是满的,而且千万不能以为坐在那里看着远处发呆的人一时三刻就会离开,所以每次,我们也只能捡个座位。我其实痛恨北美人这种喝法,到处举着一个巨大的杯子,像从前啤酒节上的海报似的,每次都喝得我大脑皮层兴奋到半夜。可是坐在那里,眼神随便落在前方不远的地方,时间就像在这咖啡醇厚香气里凝固了。
原以为,提拉米苏这么著名,看来著名也不等于普及。即使是星巴克,也就是纸杯蛋糕、巧克力条之类的,布朗尼就算技术含量高的了。我了解,对北美的厨师不能要求太高,手工现作就是全垒打。不过,话说回来,我真没觉着星巴克怎么好,除了价格略贵一点,无线上网都不是免费的。这回去的这个不错,店面敞亮,尽管兼卖些快餐,但是绝没有菜香环绕在咖啡上空。运气好,还坐到了沙发。咖啡店里的沙发能空着,也真是可遇不可求。实在是惬意啊,这感觉来自于一块半的咖啡,三块钱的话,咖啡都连带布朗尼了。我想起,那个柳下惠,除了传世的坐怀不乱,还有句名言:尔为尔,我为我,我还想起,当年在上海的新天地,两杯饮料120大元,心疼的恨不得把咖啡杯子揣走。门外有个妈妈,推着婴儿车已经走了好多圈了,看样子车里的孩子差不多快睡着了,一只手推车,一只手喝咖啡,不得不承认白人就是比较强壮。我还没敢把末末带来陪我一起,我想她会不耐烦的。但是每次都能遇上有妈妈带着孩子一起小坐,小孩子哭起来也是常事,大家都很坦然。即使这样,一想到末末的音量,我想还是算了吧。
我和我的老头,各自埋头忙活,都在想象自己的努力正在换来未来的家的一块地板,或者游泳池。想起来,就意气风发,真是革命者永远年轻。那天,我看到一个英国幽默,就套用它提问,
“假如在我和韭菜馅饺子之间作选择,而又发生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选哪一个?”
“这太难了!”老公如是说。我只听说过同时掉进河里的老婆和妈很难作选择,原来有老婆的选择都没有答案。
这间咖啡店也是个狠角色,有无线上网,但是没有电源,有好喝的大杯咖啡,但是没有厕所。算他狠,这回不能喝到饥肠辘辘,就得赶紧回家了。
我们都是城市的主人
以前看过宫崎骏的《百变狸猫》,里面有句话,大概是说啊,狸猫就和我们一样生活在这城市的里。我当时就觉着很有趣,这在北京几乎是感觉不到的,在香山看见了松鼠都感到很野趣了,出现一条青蛇,报纸上都要呱呱叫几天。大概是北京,人比较多。(啊,我所想念的北京啊,头脑里立刻显现一幅幅熟悉的画面,嘴里立刻有唾液分泌了……)
在温哥华,我真切体会了开头那句话。首先,我们来说狗。这里的狗好大啊,一点都不像宠物,就是野兽(这倒该是狗的原貌),感觉人们溜狗更多的是为了控制他们的脚步不要太懒散,我看见它们在草地上奔跑,我就胆寒。我怕狗,走在街上,我从来不敢正视狗的眼睛,据说,狗是有袭击女人的倾向的。这里的人们,带着狗上街,逛商场或是喝咖啡的时候,就把狗留在门口,一般店家门口都有拴狗的栏杆。但是很多人都是不拴狗的,比停自行车还省事。有一次,我从图书馆里出来,门口有只健硕的棕色的狗,正龇牙顶门,我扭头就回到图书馆里,直到它的主人先我出去。老公老是鼓励我,不要怕,如果我被狗咬了,以后全家就都有饭吃了。有个广州来的朋友,老公是个老外。广州人,大家都知道的哈,啥肉都敢吃,所以我估计动物在她眼里就是肉。我去她家里玩,她给我讲她对花园的规划,手指着窗户外面,说等那只狗死了以后,她要种啥啥啥的。。。要知道,那条老狗正在窗户根儿下面晒太阳呢。她老公就说,如果哪天下班回家狗不见了,就先要看看锅里面是煮得是什么肉。
同样是这个朋友家,还有一只老黑猫。白天就自己出门玩,连屎都不拉在家里。我问那个朋友,准备猫粮费事不费事,她说不费事,就放在那里就不用管了,猫饿了,就会去吃,要是不吃,就是自己在外面吃过了。多搞笑,人家自己在外面有饭折的。散步的时候,倒是老能看见懒洋洋的肥猫,蹲在有太阳的角落里,一动不动。即使走路的时候也是慢吞吞,才不理睬我们这些人,该过马路过马路,该走便道走便道。这里的鸟和松鼠之类的,也不躲人,有时我坐在地上吃三明治或者苹果,它们立刻就围过来。我估计,那些笨猫们自己搞点野餐同样不是个难事。
秦先生冬天上班的时候,早晨一般天还没亮就出家门了。有一次,他出公寓的后门,台阶上蹲着一只大的两只小的似猫的动物,恶狠狠地瞪着他,吓了他一大跳。秦先生念念不忘,总说肯定不是家养的,因为眼神很凶狠。我以为是野猫。后来经秦先生描述,他同事说是土狼,一般不主动攻击人,但是受到威胁时会咬人。要知道我们住的地方距市中心只有十五分钟。再后来,我还和别人打听土狼出现的频率,人家又告诉我说那不是土狼,似猫的动物应该是臭鼬。
如果有块水域,我们可以在旁边野餐,鸳鸯、天鹅、大雁可以来戏水,松鼠、海鸥,只要愿意都可以来享受,我们都是城市的主人。除了我们还有黑熊。
说起黑熊,从图书馆随便找本介绍温哥华徒步旅行的书都会有章节来介绍它,还有数字来说明,近几年来BC省被黑熊攻击的事例不是很多,袭击致死得更是少数。但是想起熊,就够害怕的了,想啊,它又会游泳又会爬树,看上去很笨跑起来又很快,万一遇上了真是要命。有个朋友在郊区的山上买了个房子,据说夏天里他们在后院里烧烤的时候,就有熊在外面围着篱笆走来走去。市政府也总在天气开始暖和的时候,提醒人们记着密封户外垃圾,避免招来觅食的狗熊。书上有说,出去远足的时候,首先我们不要远离有标记的小路,然后呢,走路的时候,要大声说话,但是不要摇铃,否则熊听到铃声会以为是开饭的召唤,如果实在不幸狭路相逢,那么请不要慌乱,慢慢举起双臂并交互摇摆,让熊知道你是个人……这情形就好比上钩的鱼,不停地摆动身体,告诉人自己是鱼,请放生吧。春天来了,我们都想去徒步,森林里的蓝莓黑莓就要熟了,但是它们也是黑熊盼望了一冬的美味……
外国的爸爸比较爸爸
在异域生活了一段时间,外国月亮是不是比中国的月亮更圆,我没有发现,但是我肯定下了个结论:外国的爸爸比较爸爸。或者说亚洲的爸爸比较不爸爸。待我慢慢说来。
我认识了许多的女士,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和白人男子结了婚,婚后不久就诞出混血宝宝。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我们这些内嫁的朋友们常常感叹:人比人气死人,爸爸比爸爸,也气死老婆了。
美子是个日本人,她第三次怀孕了,越来越多看见她的老公带着两个大女儿出来参加社区活动,怀里抱一个,肩膀上骑一个,还背着一个美子从前老带着的妈妈包,里面装着孩子的零食、水什么的。到了唱歌的时候,爸爸大声地拍手唱着,什么《麦当劳叔叔的农场》、《冰果》,我们妈妈会唱的,他都会,有时还建议着大家:“能不能下面来首《小茶壶》,这可是我家小妇人们的最爱!”前一段时间,他留起了胡子,很滑稽的样子,像《虎口脱险》里的那个“鸳鸯茶”,等万圣节那天,我看见他扮成海盗王,带着两个“小仙女”,挨家的讨糖,遇见认识的人,夸张地挥手——万圣节快乐!有时候,看见他坐在凳子上,喂小女儿吃酸奶,一边对着刚灌了一个篮的大女儿说:“我看见啦!你真棒!”我们都忍不住夸他真是个好爸爸,他骄傲地说:“当然啦,我有三个孩子,是专业的爸爸。”
伊娃的老公是个繁忙的会计师,他们的女儿快一岁了,正处在第一次分离焦虑期,老哭哭啼啼,她老公下班回来,看见伊娃已经是头都要炸了,就让她安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