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笙箫》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何处笙箫- 第2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老Q:所以老C不成熟。

  老S:所以老Q不成熟。

  老C:所以老S不成熟。

  ……

  我辩论时有个显著特点:喜欢上纲上线,经常动不动就喊:我用人格保证,这个字读翘舌音!结果一查字典我人格失去了好几回,我才深深明白作为一个南方人和北方人争普通话发音是自讨苦吃。不过也有例外,有一次老Q拿“冒顿”二字问我怎么读,我一看傻了眼,只好一声不吭,老Q说:怎么读,你倒是读来来听啊?我狡辩:我读了啊,默读。老Q大惊失色,原来这两个字正是读“默读”!关于老C辩论的特点,老Q有一句话总结得十分巧妙,当时沉默的老Q突然用一种恳求的语气,对正和老C争得不可开交的我说:让老C说最后一句吧!——老C无论争什么总之他一定要比对方多说一句,比如打牌时,我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老C你怎么回事学这么久还不会打。老C就会说你以为你会打个牌就怎么样啊不就打个牌吗我不会打牌就比你差啊。我就必须得忍住不说那句“我没说我会打就怎么样啊”,否则就得没完没了了。(后来看新闻,马家爵“2&;#8226;23凶杀案”的导火索之一正是宿舍打牌发生争执,靠,好险。)至于老Q;他是三人里最沉得住气的,通常是轻易不说,一说则出口惊人——从他上面对老C的总结可以略见端倪。有一次我和老C争得兴高采烈连着争了半个多小时,几乎都忘记了沉默的老Q(他最爱唱的歌是《沉默的羔羊》)的存在,就在我们俩抽空吞口水的瞬间,老Q就像陈红的那首《走过长安街》里的韩磊一样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说:“你、们、的、争、论,一、点、没、意、思。”说完转过头去继续掏他的耳洞——似乎那句话不是他说的。我和老C呆了片刻后,瞬间一起为之绝倒,佩服得六体投地。老Q信奉的是“与人争辩则代表自己已经糊涂”,然而从他与我争辩的次数来看,他并不比我们清醒多少。后来老C也悟到了老Q的境界,开始学会不搭理眉飞色舞地摆事实讲道理的我,弄得我感觉自己像在和空气打架——于是顺利地接替老C成了总是说最后一句的人。只可惜我这人太较真,有时还非拉着“有权保持沉默”的他们继续理论,结果还被他们赠一外号——唐僧。

  三人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都来自农村,所以和同屋的另一从未见过耕牛的Z并不怎么划得来。老Q来自中国的吉普赛河南,几乎每天都要为河南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受到的歧视愤怒声讨,不过一会儿又会因为自己老乡太不争气又干了什么坏事而痛心疾首。老C来自西北陕西,人们常说西北大汉,他不幸只能被称为西北小汉,和我这位江南小生体形差不多(但事实上把我们俩衣服一脱,能明显看出老C身上比我多好几堆肉与众多体毛),他的性格倒的确有西北之风,很豪放——一条内裤能正反换着穿好几次。相对老Q和我,老C的钱包稍微鼓那么一些;老Q曾总结说:他和我是先看好“两元区”、“一元区”再去买饭,老C则是先看好诱不诱人再去买,所以经常一顿能吃我一天。也正因为如此,三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和老Q时不时地会从他的盘里挑一块肉,往往此时老C会说:妈的,我不喜欢被轮奸的感觉。不过要是碰上哪天我有了好菜,老C当然就会及时地把轮奸这个词忘了。 

  论长相老Q是三剑客中最有优势的,比我和老C整整高10公分,还留着长发,长得还真是挺哈韩的,甚至有些安在旭的风范(听到铃声时老Q往往会化用安在旭的广告,五指并拢搁在额头上说:飞跃无限,我有短信。说完赶紧掏出手机低头回短信),可惜至今连女生手都没牵过,经常被我们骂他占着茅坑不拉屎,他自己纠正说不是不想拉,是没的可拉。因为老Q比我大两岁,因此他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偏偏他家乡的风俗是早婚,郑智化的《冬季》里面有一句说:朋友的孩子在叫我,叔叔或伯伯。这句歌词特别适用于老Q,如今老Q放假在家一出门就会遇见他小学同学拉着三四岁的小孩:叫叔叔。——自从寒假他的亲弟弟娶上媳妇后,当伯伯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当年老Q第一次高考失败,他家里就忙活着给他找姑娘,因为超过20他们那儿一般就娶不上媳妇了,那儿的风俗是拼着给政府交两万元早婚罚款也要早婚,所以他们的县长据说特有钱,而老Q则学费还得贷款。我经常说他老爸老妈非要花好几万给他弟弟娶媳妇也不给他钱上大学这是何其愚昧与无知的表现甚至就此断定河南没有希望了河南不能崛起那中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悬得很了。不过老Q倒不是太在意,他认为当年自己做出重大的决定坚决抗婚,最终重读一年冲出了河南——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河南无美女”——已经够他高兴个四年的了,光喝食堂的免费汤养活自己也值,更何况他现在的生活过得好得不得了,想吃番茄吃番茄,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肉丝吃肉丝,想吃面条吃面条——他常吃西红柿鸡蛋肉丝面。

  老Q有两个弟弟,因此老让他觉得自己像巴金笔下的觉新。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他显得比较成熟与深沉,虽然开起玩笑来他并不像个封建长子形象。总之在农村长大让他比较细心,每次下课都不会忘记清理附近桌上的垃圾——所以我基本都把早餐带到教室吃。也因为他的儿时朋友如今大部分都在做的是民工、保安之类的工作,老Q和学校门口的保安、食堂里的师傅都混得特别熟,因此我经常阴魂不散地尾随他去买饭,师傅往往会因为我和老Q关系好而多给我几片肉。

  老Q的外交才华很高,在校园里和老Q一起散步,会不断的有人和他打招呼,各色人等从教授到清洁工都有,对方往往因为看到我和老Q这么近出于礼节也会对我稍稍点一点头,而我自己一个人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则几乎没人理睬——即使我主动给人打招呼。因此,我曾把老Q比成一条哈巴狗,因为有人做过一个实验,某人独自在公园里散步基本上不会有人会注意到他,但是假如他牵一条哈巴狗再走进公园,就会有很多人(以年轻少女居多)蹲下来摸摸狗儿的头,然后友好地朝狗儿的主人微微一笑。我就是那个主人,老Q就是那条为我赚来微笑的哈巴狗。为了提高自己的自尊心和知名度,顺便多把他想成条哈巴狗以便从心理上俯视他,我还是尽可能多地和老Q共同进退,倒也因此而拓宽了自己的交际圈,认识了几个播音的美女,比如马靴(路雪)。

第十一章 三剑客(3)
老Q在汉语言属少数派——亲播派,他和播音系不论男女生的友好程度都是我班之最。这主要是因为当年他的志愿是上播音系(正如我和老C都是亲新闻派的原因),只可惜分不清平翘舌,面试没通过,这才沦落到汉语言和吾辈鬼混,所以当他发现汉语言隶属播音学院时的感受和我是天壤之别。有一次他联系实习单位,对电话那头自豪地一字一顿,说:我是北京广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对方回道:那你怎么不说普通话啊?老Q顿时大受打击。但其实他的声音条件相当的好,非常有磁性,不熟悉者一感受其开口后强烈的共振,通常会不由自主地问:你是播音的吧?因此老Q是三剑客中最喜欢去英语角的一个。而且他的发音能力也特别的强,语音学课上老师教我们发少数民族语言中的颤舌音,我和老C怎么也学不会怎么发也只是“得——啦”,而老Q则能非常轻松地发出“得得得得得——啦”。特别逗的是我们有一次打赌说老Q你有种拦住前面那个女生对她发个颤舌音我请你吃午饭,老Q二话不说跑到女生前面回过头对着她:“得得得得得——啦!”,女生露出很无辜的惊讶的表情看了看转身就走的老Q,又无辜地看了一眼笑倒在地上的我和老C,半天才红着脸扔下一句:有病。

  正因为拥有如此好的学播音的条件自己又的确是播音学院的人,所以老Q非常喜欢穿着上印“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T…shirt招摇过市——可惜他并不踢球。也正因为如此,爱屋及乌(“我爱播音系,我更爱播音系女生”)的他日后会和马靴碰撞出火花,此乃后话。

  前话是,早在2002年3月间老Q来广院参加播音面试的时候,偶遇了一个女孩并在和该女孩说第一句话后的第十分钟,就决定放弃高中苦恋三年的“小鱼儿”,发誓就是学思想政治教育也要考到广院来追羊羊——这个比老Q幸运最终被英语播音专业录取的女孩。谈起这次致命的偶遇,老Q的语气和我说起和娟在白杨树下的那次偶遇极为一致,不断地追问假如那天他到西客站不是选择地铁而是坐特1路,或者在军博地铁站他进的不是那趟列车,或者进的不是那个车厢,或者那个位置已经被一个民工哥哥占据,或者羊羊没有和羊妈妈一起来参加面试,或者羊妈妈没有主动地和他说话,或者……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可惜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总之当老Q第二次来到广院,2002年9月15号,在汉语言报到之后,他就在校园里乱转,同时祈求上帝就算把羊羊录在思想政治教育也一定要让她来到广院,结果上帝不但答应他的祈求,甚至就在他的祈求十分钟后,就让羊羊活生生地出现在老Q的面前了——缘分哪。老Q说,当在大学的第一天看到羊羊的一刹那,他仿佛看见之后的四年时光一瞬间平铺在了一面清晰的镜子上——脑海立刻就浮现了和羊羊一起自习,一起练声,浮现了羊羊坐在后座紧紧搂着他的腰,浮现了他的五指穿过羊羊的长发的情形。可是对不起,上帝说:NO。

  整个大一上学期,老Q就被羊羊那句“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整得连头发都没心情剪,以致看起来越来越像安在旭——相比而言一年后晨的那句“谢谢和抱歉是我唯一能对你说的”就没有这种好功能。要知道老Q当年在高中追的那个小鱼儿几乎是在羊羊说这句话的同一时间从河南大学给他寄了张明信片,第N次否定了他的求爱,两线溃败的老Q与当时左右逢源的老C形成了鲜明对比——西北大学和西安交大两个MM都在问他你会跟我结婚吗?而那会儿的我呢则显得对爱情这东西无欲无求,觉得自己已经把娟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晨也仅仅是偶尔想想不怎么往心里去,于是便经常像当年八戒开导我一样忙着开导老Q,拉他出去散心,结果和他一起在香山找红叶时差点被砸死。(当时刮大风,我看见一棵大树下有个可爱的小孩子便跑过去逗他叫我叔叔,正逗得开心呢突然脑袋一蒙,天上竟掉下来一根大树杈重重砸在我头上,老Q的玉脸也被连带着划了几道口子,风竟然吹断了树枝!当时被气坏了不过转念一想,要不是我跑来逗他玩挨砸的可是这经不起一砸的小孩了,不经意间救了一条人命这一下也就挨得值了。只可惜小孩的妈妈不这么想,非但不感谢我,还立刻就收起了我夸她儿子可爱时的高兴劲儿,赶紧将宝贝儿拉到一边,并且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仿佛那树杈是我招来的似的。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也不是做了好事非要人写表扬信的人儿。)

  大学第一个寒假之后,我早早地离开家,提前十几天就回到了学校。在空旷的核桃林思考了半个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