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一个寒假之后,我早早地离开家,提前十几天就回到了学校。在空旷的核桃林思考了半个月人生,终于痛下决心,决定从此开始——刮胡须,以提醒自己18岁了,成年了,并希望借此促进自己心态的成熟。明白了平平淡淡注定是我在广院四年生活的主旋律、明白了自己不是广院舞台上的主角之后,我就不再像第一学期那么浮躁了。而老Q经过寒假的两个月的洗涤,也不再总是垂头丧气,老C更是因为在家搞上了两个女人而兴奋不已。于是三人都是踌躇满志,决定奋发图强,开始每天六点起床,骑上车去北院操场背单词(那时南院体育场正在建设人工草坪和橡胶跑道)。碰巧那段时间晨所在的新闻系每天早上都要集体去那儿跑步,而羊羊更是从不落下每天的晨练,因此事实上只有老C具有背进去单词的可能。然而,不幸的是老C比我们背得更差劲,原因是我和老Q一人只看一个女生,而老C却要看几十个同时还要给她们打分。
其实那会儿老Q还不叫老Q,老C也不叫老C,我自然也不叫老S。老Q得名是因为现代文学史课上,胖胖的谢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阿Q正传》,记得好像是严顺开演的,阿Q的一句“女人,妈妈的”被老Q越想越觉得意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豁然开朗后动不动就在我和老C潜心讨论哲学问题时从十万八千里之外突然插进来,大喊一句:女人,妈妈的!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与阿Q的相似性,在老C的力捧下,老Q的大名横空出世。“女人,妈妈的”一度成为三人的口头禅(就像后来《小裁缝》里的“巴尔扎克”)。有一次老C和女人打电话:你知道吗我们宿舍有个声音特别好的特别有磁性有点像幸运52的李咏不信让他给你说两句你就不得不信了真的我这就让他给你说——老Q,过来,给我女人说两句话。老Q不假思索接过电话,采用当时把我酥软在地的深情的语调,甜甜地说:女~人~,妈~妈~的~。据说后来老C最终失去这个女人,与对方认为老C交友不慎不无关系。总之,老Q的大名是尘埃落定了,为了配合起见,老C取其姓就成了老C,我则取唐僧的后一字,成了老S。
随后是非典,羊羊回家了。老Q因此也乐得无忧无虑地每天死心塌地随我们耗日子,偶尔帮我分析一下晨是胖了还是瘦了白了还是黑了。可惜很快他就不能再稳住心了,因为,马靴嘀哒嘀哒杀奔而来了。
第十一章 三剑客(4)
老Q和马靴的交情是在第一个学期就开始了的。当时因为听说马靴会弹琵琶,老Q又特别羡慕会搞艺术的女生,会弹琵琶多好啊,在地铁里坐下,面前放个盆儿,多浪漫啊!而且他之前只见过女人弹棉花而且那女人不知比马靴丑到哪去了,何况棉花也没有琵琶好听,因此老Q便很崇拜马靴。于是借英语课和她前后桌的关系套近乎,结果一套不要紧,竟然发现马靴与羊羊原来是同一个高中的!(与她们俩同校的最大的名人是###的女儿。)于是后来马靴就经常给老Q传消息或送卡片给羊羊,在帮忙的同时,两人渐渐也就熟悉了起来。偏偏非典一来,羊羊走了,马靴还留着,而那会儿整个02汉语言加02播音才剩下30来人又基本上全是两个专业一起上的大课,于是每天同处一室的,连我都一反常态开始觉得播音女生的可爱,老Q就更把马靴捧上天了。那时有一门高数课,马靴作为一名女生而且中学又读的文科,老Q作为一名男生而且中学又读的理科,因此自然而然地有了些“英雄救美”的故事——老Q经常在核桃林的石桌上教马靴做题。久而久之老Q一天没被马靴问高数题就茶饭不思,有一次他在老时间午饭后坐在核桃林等马靴,结果突然下起雨来而且越来越大,可老Q就是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避雨,他怕万一马靴待会儿来了找他不到怎么办?可惜尽管被淋成了落汤鸡,马靴还是没出现,老Q只好起用精神胜利法,道:她一定是看下雨了以为我没去核桃林呢!但他还是有些责怪她没给自己提前发个短信说不来了。我说人家不来就不来凭什么要给你发短信啊?你们又没什么约定,就像每天晨都会去体育场被我偷看她跑步,哪天她有事去不了难不成还得提前通知我说明儿早上不用去偷看她了?这时候我就在怀疑老Q是不是把人家羊羊抛在脑后了,而他自己也不得不坐下来写篇日记道:难道真的像老S说的那样,路雪在我心中已经替代了羊羊的位置?
不管他对自己只坚持了一年对羊羊的感情是否有愧疚之情,总之他和马靴开始借书了,钱钟书先生说借书往往是爱情的开始,因为一借一还就得接触两次,只可惜直到非典结束,大一下学期最后一天,老Q才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从马靴那儿借的书——《张小娴小说选》还给她,因为对男生来说这种书未免太无聊了些,而老Q又怕马靴会在自己还书的时候和他交流书的内容,因此硬着头皮花俩月把它读完了,结果还的时候马靴并没有和他交流什么,这让老Q特后悔没有假装早就读完了《张》好多借几次别的。老Q还书的前一天晚上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在书里夹一张纸条,因为他觉得无论从核桃林做题还是从借书来看,马靴都应该是对自己有意思的,因此自己应该顺水推舟把事情说明了,但是,要知道马靴可是他与羊羊之间几乎所有事情的见证人啊,老Q死要面子怕这么快就把目标转到马靴身上会让她觉得自己不过是个薄情之人从而降低成功概率——他和我一样以为装纯情就能套女生,不知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道理。最后面子战胜了感情,老Q依依不舍地把书还给了马靴——里面没有纸条,并在当天晚上的梦中想象马靴一回到宿舍就飞快地从书包拿出那本书眼睛发亮迫不及待地一页页地翻,直到翻了三遍确定什么也没有后非常失望地躺到了床上的样子。
一个暑假后,局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因为楠和娟的事开始故作洒脱,老C也因暑假并没有搞到女人而遗憾不已,但最遗憾的是老Q,因为他再也没有那种好环境去接触路雪了。非典就像一个梦境一般,就像《硕鼠》里的乐土一样突然消失,曾经逃离广院的“硕鼠”们重新回来并立刻再次成为广院的主人。我们这群不会唱歌不会弹琴不会朗诵不会拍片的汉语言学生,就像一个平日装老实的孩子,趁父母出差而露出顽皮的本性在家里横行霸道了几天,正以为自己才是这个家的主人时,真正的主人们回来了。于是我们不得不重新退居二线,偶尔去欣赏一下真正主人们的演唱会,朗诵会,或者汇报表演,或者作品展览。
老Q发现,再也很难从播音系高大的男生的遮挡下像非典那样一眼就找到他的马靴了,再也没有机会和马靴在核桃林讨论高数题目了,再也不能找马靴借书了。因为,当他费尽力气打消掉自己不会唱歌不会弹琴不会朗诵不会拍片的自卑,鼓起足够的勇气去找马靴聊天的时候,马靴已经不搭理他了。可是老Q毕竟决定了,他要的是路雪,他不在乎羊羊了,不管路雪会怎么想他他都得跟路雪说实话。于是在一个风雨飘摇的日子,他给马靴发短信问她做他的女朋友好吗?可是马靴回了个轻描淡写的短信:你是不是发错了,有可能吗?——似乎他们之间就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到现在老Q都弄不清楚,马靴是从来没对自己有过意思,还是那点意思在暑假以及回到学校后将自己与他人比较后消失了?总之,三剑客又开始一起喊:女人,妈妈的。
老Q不会轻易放弃,虽然很多人知道他在追马靴都会嗤之以鼻觉得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和老C也经常时不时打击他一下以便说明他在自己眼里是俯视的对象,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觉得是个男人他就帅,关键要诚心。可是偏偏在这时,偏偏在他决定要和马靴耗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羊羊病了,病得很严重,病得休学在家。这下老Q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起了那个让他在十秒钟内喜欢上的潇洒的女生,想起了她跑步时矫健的身姿与裸露的健康的小腿。他在想假如羊羊非典没有离开广院,假如他和羊羊也能经常见到的话,他到底会选谁?是自负的板着脸的娇娇的路雪,还是向上的微笑着的矫矫的羊羊?他又动摇了。羊羊病了,假如他想慰问一下羊羊,他都必须要通过马靴问羊羊家的电话号码(羊羊手机早停了),他犹豫了,他知道在马靴的面前关心羊羊只会让马靴感觉他是一个用情不专的人,从而降低本来就不大的希望,可是如果连一个电话都不打的话,他的良心和面子都不允许。于是他就经常在马靴面前打听羊羊的消息,这似乎成了他唯一一个可以接近马靴的“借口”,可是有一天马靴对他喊:她怎么样了我怎么知道!那时我们一起分析马靴说这句话的动机是吃醋呢还是真的烦老Q,虽然老Q坚持认为是前者,但是,马靴之后不再理睬老Q的事实似乎更支持后者,尽管他把它当成支持前者的论据也不无道理。如今就这样,见不到羊羊,也追不到马靴,还得自我苦恼地试图从两个之中费尽心机地选择一个。尽管不管选谁都几乎追不上,但他还在选着。
老Q是个很复杂的人,我感觉这个男人有冰一样的冷酷与火一般的热情,像口古井般难以捉摸。他是那么的机智与风趣,有次他裤链没拉,我说:把你的罪恶之门关上。他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为你进出的门敞开着。我们有次躺在广院的操场上晒太阳,面朝蓝天,春暖花开,老C随口说“老Q躺成了个‘大’字哎”,他很认真地纠正道“明明是‘太’字嘛”! 虽然只是玩笑,他的满腹歪才却显露无遗。他是那么自信,从不为交不上学费而担心,从不在意人们对他想吃天鹅肉的鄙夷,被马靴毫不理睬依然能厚着脸皮继续纠缠。可是他又是那么苦闷,那么容易苦闷,他经常一个人埋在他的日记里,里面全是苦闷之辞,他思考汉语言的出路比我和老C多得多,大一上学期他就在想考研,他想过考播音,考新闻,考古代文学,考逻辑学,甚至考数学,考经济学,考哲学,一年之内他换了十多个硕士专业,这也是他的老Q大名来源的另一个原因——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我和老C经常取笑他已经有十多个荣誉硕士学位,可是我无法忽视玩笑里包含的苦闷与无奈。
老Q非常希望自己能做阿甘那样的人,全按自己的本性做事,阿甘想跑步时家门都不关就出去不停地跑,只要想跑就继续跑,一直跑了三年突然间想回家了,就停下脚步对尾随的人说:我要回家。所以老Q非要在台下的起哄声中将他的关于性爱的演讲坚持讲完,所以他会在我苦背毛概的时候宁愿冒不及格的危险也要去读他爱读的《史记》,所以他不想和谁打交道就会任何表面文章都不会做以致在班级的道德评分时得分很低。可是他又不能完全做到,当他发现他在班上的人缘如此之差的时候他又苦闷了,当他读完《史记》依然觉得前途渺茫时他又苦闷了,他努力地把自己想象成老庄道家无为哲学的信奉者,可惜他做不到。有时,我都能感觉到,这个世界与他格格不入。这是一个矛盾的人,矛盾地简直让我想踢他一脚:你到底想干什么?想干就去干吧!别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