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辛酸地看着他在屏幕那边敲出来的话,浓烈中含着深情,霸道中还有柔软,若对面那个男人,不是我熟知熟悉的元浩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率真痴情的男人。他的爱情为我而迸发,不,为蓝色流血事件而迸发,他们相爱,爱得轰轰烈烈,风风火火。他甚至不知道我的电话、我的声音和我真实的性别,就已经爱到如火如荼了,我欢喜又辛酸着。
不能不沉溺。
不要命的事件薄
我必须要交代我当初决然离开元浩离的原因。
尽管我一直想隐去这些晦涩的东西,使我的那段爱情看上去唯美又浪漫,可是,那些盘错的情节总会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跳跃出来,以恶魔的姿态嘲笑我的满足和快乐。
勇敢一点,也不过就是剖开伤口,血淋淋地给自己看。
这些伤口,和无数的莫名其妙的女人有关。
当然,也包括明美。
明美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橙子,和元浩离这种男人玩感情,你不要命了你。
我不要命了,我居然和公认的冷血、颓废的摇滚男人玩感情,并幻想自己会与众不同,他终究会对我与对其他人不同。即使被他伤害过后的现在,当我以明了一切的姿态再和他交往时,我还是忍不住投入到他编制的一张网里面去,理智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他对我来说,就如同一个玄妙的气场,一旦靠近,我便入了魔阵,动弹不得。
我忘记了他明目张胆的女人缘。那么深刻地,跟随夕阳一样洒在我苍白的面前。那是挑衅的红色,就这么放肆地铺满我的眼帘。他那么无辜,那么茫然地看着我,是的。他那样地看着我,毫无愧疚,他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要不到任何解释。我只是这样冷冷地、邪邪地看着他,看着曲终人散时骇人的冷静,然后蹲在地上收拾他零散的乐谱。元浩离,元浩离,我恨你,我咬住牙齿,咬到唇齿俱伤,还是忍住不流泪,然后静静地走。一出他的门口,迎面便会吹来一阵凄冽的风,似乎在嘲笑我的悲伤一样,就这么压住我的呼吸,穿越我的身体,我被风侵袭得无处可逃,于是只能选择一个可以倚靠的物体,就那样无助地扶住墙壁痛哭。我不可以问他,为什么这样子。我不可以不知道,元浩离几乎无真心。他无真心啊我无灵魂,我必须无灵魂,才可以做一位流浪歌手的情人,这便是我沾沾自喜的宿命,勇敢选择了,就必须勇敢承担。
可是我是那么地迷恋着元浩离,迷恋他无所顾忌的放肆,迷恋他被音乐笼罩着的光芒,迷恋他寡淡无情的眼神,和他孜孜不倦的执著,那不是单纯的爱情,那是搀杂着崇拜的、偏执的迷恋。
他的侧面是那么安静,他可以沉默不语地一个人拨弄着和弦,还会出其不意地奏起LEMONTREE,我那么喜欢的LEMONTREE,若干年后我在某个网站看到这首歌曲的FLASH版本,那首歌被译为“那一个爱上柠檬树的少年”,画面简单又干净,我还是那么地爱着这首歌,或者,爱着那个年代,和这个歌曲有关系的一切人。
然而我又是那么自私的人,一直都是,我在因爱而滋生的包容里渐渐支持不住,开始有了激烈的言词,有了锋利的表情,有了刁诡的偏离,我们开始有意无意地争吵,起初他并不理睬我的错乱,但是后来,他开始暴虐,我们开始石破天惊地争吵。吵得声嘶力竭全身疲惫,都没有切入正题,我们不过是为了发泄一些不忿而指责对方,但是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层最薄弱的环节,谁都不去碰触它。
直到我伤心到绝望,才在生死攸关的当口,选择了远离,远离渐成梦魇的这座城,和魔鬼一样的元浩离,直到他的电话打来,问我,你去哪里?
而我终究是恨了又恨,将一切切断在即将崩溃的边沿。
一切是我,一切不是我
一切不过是徒劳。
无论我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诅咒他,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败坏他,当我再度遭遇他,我还是一样地沉迷,甚至更甚。
我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女生。我是狂放不羁的蓝色流血事件。而他,也不是那个苍白无情的朋克青年,他是天下第一情种恨死玄机七。
我在宽阔规整的北京,他在古朴安详的西安,我们隔着无数的城市与村庄,无数的熙熙攘攘,无数的飞沙走石,但是我们毫无畏惧地爱了起来。有几度,我会跌入梦幻的界口。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几乎当自己就是那个被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蓝色流血事件,那个女人张扬有魅力,高昂又绝情——原来他爱的,一直是这样的女子,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梦想国的公主,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屏幕对面,充当他的最爱。
可是我还是幸福的。
我甚至比之前更沉迷百倍。元浩离竟然可以如此爱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我。
小凯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谁也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惟有元浩离,我命里注定的惟一。
他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去西藏,赤着脚去西藏,去看雪山和寺庙,张开双臂迎接高原吹来的风,和不可思议的空气中的悬疑。而他第二个梦想,就是和我一起,去实现他的第一个梦想。
我在屏幕前久久不能言语,一样的他,一样的我。他还是他,我却不能是我,我怎么忍心打破元浩离的梦。
经常地,以蓝色流血事件的身份,去探听一些自己的痕迹。话语间,会牵引他回到我们的年代,希望听到他的字里行间有一些关于我的影子,可是每次我都失望,他忽略了一切。他只爱着北京的蓝色流血事件,而将西安的所有女人,以及他的大猫,全部都掐灭在他的记忆里。我是那么的渺小和卑微,我不过是陪伴了他一段无所谓的岁月,他之所以对我轻描淡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一丝一毫地爱上过我,而我,有幸见识到了他在爱里的疯狂和热烈。
这一切,都不是我。
但是这样的纠缠,弹指就挥霍了一年。
我终于失去了你
惟一不变的,只有他谈起音乐来的狂热。
1999年的冬天,元浩离突然说,他要来北京。为了音乐,为了我。
我似一只惊悚的猴子一样失去了主张。我是那么地日夜渴望可以见到他,但是我又是那么地恐惧着这天的来临。因为,这将预示着一切谜底即将揭开,我再不能享受到元浩离丰盛的爱情。
我以勇敢的毅力,一直扮演着另外一个角色。这样的角色似乎早已得心应手,先前的我,甚至离我更远,小凯比我更早发现这个问题,他只留给我一句话,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他说,你永远在自欺欺人吗?
我爱元浩离。我对这个尖锐的事实没有任何办法。我只能做牛做马,去侍奉这一场爱情,哪怕爱得连自己都失去。
可是他要来了。这一切就要揭开了。一天晚上,他要和我通话,他的情绪很低落。他说,蓝,我喝多了。我非常想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我可以弹吉它给你听,可以流眼泪给你看。
我双手颤抖地打不出来一个字。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不能一辈子隐瞒着自己和他相爱。元浩离,元浩离,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的虚荣,我不过是一个贪心的孩子,沉浸在你的爱情里,想多梦一会儿,可是,我只能爱你,别无出路。
我冷静地在屏幕上打了一行字,元浩离,你还记得你的大猫吗?
就在这行字打出去之后,我恍然明白,我终于失去了元浩离。
因为无比清醒,所以竟然没有怎么悲伤,我似一个早已知道死期的囚犯,镇定地等待着生命的终结,从容得连自己都惊诧。
他始终是没有一句话的,就这么沉默着,沉默如死。
我没有多解释,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解释自己的神经质行为,当然,我欺骗了他,我以爱为借口,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个谎话,将元浩离前所未有的爱情,全部占据了。我理解他的愤怒,换作是我,也会一样的愤怒。于是我留给他最后几句话。我说,元浩离,谢谢你曾经给予我的爱情和记忆,我将永远铭记。爱你一辈子的大猫和蓝色流血事件。
下线之后我痛哭了一场,凌晨的北京有一种孤独的华丽,华灯灿烂,行人却寥落,如此一座空泛的城,类似于遥远的西安,一样的孤独,一样的华丽,一样的空泛。每个城市都在上演着类似的悲欢,都在流行着类似的音乐,都在穿着类似的颜色,可是我和元浩离的故事,看上去是那么的辛酸和悲苦,似乎一直就是灰色的主题,褐色的旋律,黑色的结局,这一场边缘爱恋永远见不得阳光,永远无法正常地盛开,我们只能在一年一年的蹉跎里,渐渐变老。
我到酒吧买醉,遭遇小凯,将我拖了回去。彼时,我眼噙泪水,唇边齿间全部都是元浩离这一个名字。
小凯抱住我,狠狠地说,我真希望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琥珀只属于纪念
失去元浩离的日子,开始如同一面年久失修的墙壁,斑驳疏离,惨不忍睹。
失去恨死玄机七的网络,如同一座失落的城池,而我,就是那个战败的主人,每日唏嘘不已,仅靠着怀念来维生。不过是一年,城池失尽。那光鲜的两年,遂成为琥珀,好看,但只是纪念。
我患了网络综合症,每天必须要泡在线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死去的头像,妄想有那么一天,他会突然活过来,喊着我的名字,要我的回应。
我曾经无数次地想像过那个画面。仅是模拟一下那样的场景,也会把自己感动得泪流满面。可是,我知道,有生之年,他怎可能原谅我,他会恨我,恨到厌恶,他终将,连之前我的惟一的一些好,都在他的脑海里一笔勾销,我所存在他处的,只有欺骗和神经质。
在我惟一爱着的男人眼里,我是骗子和神经质。
还是忍不住要探听他的消息。
明美说,不知道这个猪头究竟是怎么了,失魂落魄似的,几乎不再演出,几乎门都不出,把自己闷在家里,电话掐断了,和一切都失去了联络,有几次乐队的几个朋友去敲他的门,明知道他在家里,但是他始终不开门,后来砸开他的门,看到他不修边幅地坐在那里发呆,他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东西了。要知道,地下歌手,不演出就没有钱赚。没有钱,就只能饿肚子。元浩离真的是一个自我毁灭欲望太强烈的男人。
心如刀割,还强撑着平静。
低沉地对明美说,请你帮我一个忙。帮我送一些食物去给他。请你帮我,去超市,买足够他一个月吃的食物,并且,转交给他一些钱。
明美说,不是吧你,玩真的?
我说,不要问了,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但是千万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
明美沉思了一会儿说,好。
我取出了我所有的钱,汇给了明美。
思念的蛛丝马迹
2002年,北京开始沙尘漫天飞。
不隔几日,便会出现可怕的沙尘暴。人人谈天变色,天空终日都是昏黄的颜色。
我每天,必须坐40分钟的公交车,再换一趟地铁,才可以到上班的单位。我到了一个报社,作娱乐记者,紧张而又忙碌,几乎失去了一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