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他已经不在意她。
浅笑,将自己的手挣脱小女孩温热的手,并不回身,“不用了,姐姐真的不怕冷!拍戏的时候,零下十几度,姐姐穿着短袖衬衫,都OK!”笑容,很牵强。
真的不是因为冷。
她不是温室花朵,她已经被冻习惯了。
只是,她突然,有点想哭而已。
但是,眼泪只适合弱者。
踏着步伐,每一步,她都走在寒侧心靡的冰天雪地里,她的眸里没有眼泪,只有一片冰寒。
坐回她的MRNRCOOPER车,发动了车里的暖气。
她才开始发抖。
“以后等你考了驾照,我买辆MRNRCOOPER给你玩玩。”
“我懒得开车。”懒洋洋的声音。
“女人,是不是我宠坏你了?宠到你以为我会一辈子迁就你?!”不甘心受制的声音。
“没有人叫你宠我!”挑恤。
“夏雨沫,你他妈的别老是挑恤我!”发火。
“你可以别听!”冷淡。
但是,溶江一样的热度将她熔化。
“说!一辈子服从我、听命于我、只做我樊翊亚的女人!”他的声音,孩子气的霸道。
“一辈子服从你、听命于你、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无可奈何,象背书一样,她重复着。
不知道为什么,这段对话,在她的脑海里不断的盘旋。
象录音机卡了带一样。
一辈子服从你、听命于你、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
只做你樊翊亚的女人.....
是不是在潜意识里,这句话已经牢牢刻在了她的心间。
所以,当时的她,宁可死,也不愿意屈服去卖淫?
所以,后来的她,宁可发展钳制,也不愿意狠下心接受潜规则?
仰着头,她看向,风雪中,那“一家三口”的背影。
渐行渐远。
就象,他和她的人生。
打开车门,她有一股冲动。
樊翊亚!我知道错了!
我喜欢你。
我爱你!
虽然你霸道,脾气很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无法再忍受没有你的日子!
但是,每一个脚步深深陷在冰雪里。
被雪冻得,她清醒了。
她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出言恳求重新开始?
她无法。。。
生活得每一寸,都是凭着一身的傲骨走到现在。
如果没有了这一身傲骨的夏雨沫,连她自己都会鄙夷。
无法扯住他的手,却只能怔怔的跟在他的身后。
风雪里,他将那个小女人和小女孩紧紧的拥在怀里,用自己的肩膀挡住风雪,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她们的冰寒。
只有她。
永远被全世界抛弃的,只有她。
跟在他们的身后。
她逼自己看清楚。
夏雨沫,凭你的姿色,这个女人和那个小孩很容易被打败!
夏雨沫,以身体为诱饵,勾引樊翊亚,夺回他!
然后呢?
拿了二亿,再次消失?
二亿,确实可以帮她解决一切问题。
但是,这一次,她不贩卖自己的爱情!
成功与失败,她只是为了自己,认真的活一次!
但是,未来,她可以吗?
现在的他,好象眼里只看到那个女人…
一个醉汉经过,摇摇晃晃的栽在那个“三口之家”面前,那个女人和小女孩吓得差点哇哇大叫,直往他的怀里缩。
他轻拍着那个女人的背部,抚摩着小女孩的头发,安慰着她们。
牢牢保护的样子,象一个丈夫,象一个父亲。
给人幸福的感觉,很浓郁。
而这些幸福都是她曾经亲手松开。
如果那时候,她没有这么轻易就抛弃他,可能,也许因为一个意外,他和她的孩子都有小女孩这般大小。
任何言情小说里,她都只配成为被人唾弃、贪慕虚荣的世故女配角。
而那个女人,戴着神圣的光环,成为了拯救男主角的善良女主角。
最后,故事书里,男女主角都是幸福的在了一起,而坏心女配角,只配得到凄凉的下场。
寒雪中。
她继续跟在那一家三口的身后。
依然,他们都没有发觉。
那个醉汉挣扎着起身,拦住她的去路,血红的眼睛上布满淫秽的惊艳。
她脱下高跟鞋,冷着眼,高高举起。
她不是那个女人,她有一千种一万种方法,可以对付胆敢对她不轨的男人。
五寸高跟鞋的鞋跟,足以将一个男人的额头重重敲出一个大洞来!
果然,醉汉惧怕的闪到了一边。
她继续走着她的路。
她要的东西,没有一个人可以挡得住!
一个普通的住宅,“一家三口”,开锁,入内。
室内,温暖的灯,点起。
只有她,一个人穿着单薄的连衣裙,仰着头,在风雪之中。
雪,早已经染满她的全身。
甚至连她长长、浓密的睫毛上,都已经凝结了冰点。
那样的冰点,很象很象,一颗无法垂落的眼泪。
卷四
第一章
昨晚,不知道,站了多久。
第二天,她感冒了,甚至有点徽微发烧。
她是谁?她是忙到睡觉都觉得是奢侈的夏雨沫!永远没有资格生病的夏雨沫!
“水晶”系列,今冬“施华洛世奇水晶”天马行空、任意驰骋为您上演温柔心境的场面,打造独一无二的梦幻。
她穿着一件坦露着肩膀、微露性感乳沟的晚礼服,为她代言的品牌,高贵的演绎着流光溢彩的水晶。
发夹、项链、戒指、手链、脚链,每一个动作,缓慢、高贵的旋转,都引来人潮中一阵又一阵惊艳的抽吸声。
现场很混乱,很多人不断推挤着,很多人不断拿着手机、相机追拍着。
只有她,舞台中央的她,孤单的展示着自己的孤傲,仿佛再热闹的世界,也与她无关。
然后,她看到他。
衣着平凡的他,静静的、远离人群,靠在一根台柱上,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心,一阵发慌。
看到他,居然有一瞬间,她惊慌到想拿衣服,捂住自己坦露的肩膀。
她有点怕他。
怕他,觉得自已,轻浮。
但是,这是她的工作。
她的微笑,依然高贵,完美无瑕。
丝毫没有裂痕。
半个小时后,“施华洛世奇”展会开幕仪式终于结束。
“沫沫.接下还有一个广告,已经和摄影师约好,要马上赶住摄影棚。”她刚一走下舞蹈,经纪人已经迎了过来。
“全部帮我延后!”第一次,这么没有责任感。她披上外套,不顾经纪人的焦急呼唤,不顾人群尚未散尽,她急匆匆的冲向看到他的位置。
幸好,他还在!
“找我?”急喘着气,她舞台上的优雅不再。
“不用这么赶。”看着她喘到上气不接下去,他微微蹙眉。
“有……事?”她喘得太急,说不了太长的话。
他拿着衣袋的手,紧了又紧。
如果是以前,她喘成这样,他一定会心疼死。
话说,如果是以前,她敢跑得这么急,早已经被他压着打屁股。
“这件家服,睛空洗干净了,让我还给你。”将手里的衣袋,递过去,“晴空让我对你说声,谢谢。”他的话语相当疏离,没有半点掺杂自己的想法。
接过衣服,衣服的毛绒跑进鼻尖,她捂住唇,“哈欠”打了一个喷嚏。
头,更晕了。
“你是不是发烧了?”眉头蹙得更紧了。
近看,并不是胭脂的效果,她白皙的脸有不自然的潮红。
“没有!”她不承认,摆摆手。
“那好,我走了。”
该说的,该做的,他已经完成。
除了,临行前,睛空千交代万叮嘱的签名照。
他自动忽咯。
他对晴空很好、很迁就,但是,和宠溺还是有区别的。
全世界,曾经只有一个女人,能让他做尽丢脸的事。
比如,那束太阳花。
“阿亚,一起吃个饭吧!”她扯住他的手。
她掌心的温度,有点灼热。
看向她,他面无表情。
“法国菜,好吗?我去换个衣服就出来!”
旁边,已经有人偷偷拍照片。
但是,她一点也不在乎。
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她不想消逝。
“你等我五分钟,我马上就出来。”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她急忙转身,就准备急跑。
扯住她的手。
两个人,心跳,都有点加快。
“二十分钟,我等你。”说完,他松开她的手。
不想再看见,她喘成那样。
二十分钟,够她整理梳容,慢条斯理的来回。
十分钟后,她换了衣服,朴素的一顶黑色的毛线帽,覆盖住她雍容的发型。
洗尽铅华,她的气质,很干净很素雅。
只是,她脸上不自然的潮红,并没有因为冷水泼脸,而散尽。
她换衣服的时候,经纪人大惊小怪的尖叫,“夏雨沫,你是不是疯了,明天你想上绯闻头条?去年因为和你以前的隔壁邻居言宸铭吃了几次饭,就被人抹黑成,嫌贫爱富到抛弃小白领阶级的青梅竹马男朋友,被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现在你居然又和工薪阶层混在一起,你为什么都不能自爱一点?注意一下好不容易塑造的高贵形象?!”那个男人,衣着太朴素。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低廉的工薪阶层!
他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但是,她不准备反驳。
她没有时间反驳,也没有兴趣反驳。
因为,现在,他是不是王子,已经不重要。
换好衣服,不顾经纪人的跳脚,她已经又小跑了出去。
他很守信用,并没有走掉
“我好了。”这一次,她没有喘得很急。
“我来开车。”他朝她伸手。
他从来不坐女人开的车!
“你要吃什么?”上了车,他问她。
她不爱吃法国菜,想忘却的是记忆,但是忘却不了的却是对方的喜好。
连他都莫名其妙,他只是来送衣服,为什么变成了一顿晚饭。
只是,他还没有小气到,连一顿晚饭都对一个女人横眉竖眼。
这么小家子气的事,他做不出来。
即使,不想和她,有什么牵扯。
她没有吭声,太累太累。
见没有回复,他转过脸,看了她一眼,铅华洗尽,她的病态彰显。
他手里的方向盘一转。
“去哪?”头脑已经有点发沉,但是,她还是抓回了一点点清醒。
“我不想和你吃饭。”斜睨了一下她。
潮红的脸色,太碍眼。
她又被打击了。
闭上双眼,她很累。
他爱怎样就怎样吧,今天,她状态,也确实“发挥”不出来什么。
迷糊间,她感觉到了,他将车停在路边,打开车门。
“阿亚,别走!……”扯住他的衣袖,她的身体象耗干的电池,再也发不出一点电来。
展示会一结束,她高度戒备的身体一松弛,所有疲惫马上席卷而来。
意识模糊,她开始陷入一片恐慌。
仿佛,七年前,他要决绝的走掉的那一夜。
仿佛,她快要被卖掉,锁在都是老鼠、蜂螂、阴暗潮湿的小房间里的那几天。
那么无助,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她。
“我去买点药。”他的声音依然硬绑绑的。
“药?。。”她听不懂他的话。
生病,让她想要耍赖。
耍赖,忘记,当年是她赶他走。
“我先去买药!”他又重复了一次。
顺势,她已经解开了安全带,迷糊的推着车门,“不用……我回家好了……我没生病。”
“够了!”不可抑制,他发怒,“你家里还有人吗?!”
和母亲脱离关系,父亲谅解却不支持,抛下了她,选择了跟着妻子,唯一的弟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