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二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三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四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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