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会知道 妻主的好,有人会让妻主这样笑着注视着他,有人会让妻主把他抱在怀里……有人会与我分享妻主,榛儿就止不住地害怕和嫉妒,榛儿要妻主只属于榛儿一个,其他 全都不行……”连榛缓缓说到,头始终低着,现在的他不敢看妻主,“我想要妻主的一切,想妻主只有我一人……是榛儿贪心了么?”
连榛苦笑,全说出来了呢,有着卑劣想法的自己,如此不堪的自己。
清平看着眼前的夫郎,彷佛不认识他一般,手一松,毛笔跌落在书桌上,写着两人的名字的纸被染黑一片。
清晨,天微亮,酒馆里一片冷清。
“老板被老板娘抛弃了。”李云天突然飚出那么一句,声音在偌大的酒馆里回响。
啪,一块抹布落到云天头上,“云天姐姐别瞎说,老板娘说她只是去出差,过几天就会回来。”
“出差?在这个当口?”
“总之,老板娘是不会不要连榛哥的。”
李云天挑眉,“这可难说了,古来女子皆薄幸。老板娘这去的是一个人,回来……可能就是两个了。”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过是情动之时床畔间的蜜语,这世上的女人有哪个会真的不拈花惹草,终生一人?
“她不会。”高手把酒窖里的酒搬出来,又开口吓人。
“为何这么笃定?”
把空酒缸抬起,高手转身进了内院,“因为她不是你。”
李云天头冒黑线,这话还真是……
现已是深秋,天气渐凉。
屋里,满室肃杀之气。
连榛只着单衣,伏在床上,房间里静的出奇,只有心跳的声音砰砰砰地回响在连榛耳边,很是吓人。
有些冷呢,连榛迷迷糊糊地想着,不知道妻主出门在外会不会自己添衣,可不要冻着了才好。
清平被震撼了,所以她逃了,在连榛说了那一堆话的隔天。
不可否认,清平是喜欢这个事事为她着想的夫郎的,也想在他身边护他一辈子,但是,这并不代表什么,她与储暮相爱七年,分手也不过是一天的事,喜欢,着实不算什么。
她的性情她再了解不过,自我任性,不喜约束,也不愿与人有太多羁绊,更不想事事向人禀告。榛儿要的是她的一切,她,给不起。
可是面对着无比哀伤绝望,却又假装镇定的榛儿,她就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恰巧,云枫在这时邀她参加什么酒会,她就着这借口就逃了——不对,老娘怎么会做逃跑这么挫的事,是出差!她是出差!也好给榛儿一段时间冷静冷静。
按照清平的想法,她与榛儿这几个月来同处一室,榛儿恐怕从未与一个年轻女子这么近距离相处过,才会一时迷惑对她产生情愫,只要两人分开一阵,榛儿就会自己想通了……吧。
那样他们就能回到以前了。
只是,没榛儿的日子,难熬啊。
早上没人为她绾发,不高兴时没人哄她,委屈了时没人给她撒娇,晚上睡觉时也是,孤枕难眠呐。
拉了拉身上盖着的锦被,希望这个劳什子酒会很快就能结束。清平闭了双眼,睡了过去。
有人说,梦是能指出连本人都不知道的心灵受伤的地方和程度,现在出现清平睡梦中的是清平怎么也不愿回想起的过往。
永远在争吵的两夫妻,女的有着姣好的面容,楚楚动人,男的有着英俊相貌,器宇不凡。本该是童话中幸福美满的一对,现实却是整日无休止的怨恨不满。
再见两人,恍若隔世,清平有着强烈的不真实感。
女的,她称之为母亲,男的,她称之为父亲。她们不幸福的根源便是她乐家赖以生存的酒。
当初是母亲先提出要在一起,父亲本是不允的,他说,“我给不了你要的,你应该知道,在我心里,酿酒才是最重要的。”
她笑靥如花,“我知道,但是我想陪在你身边等待你爱上我,视我比酒还重的那一天的到来。”
于是结婚。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母亲想象中来的甜蜜,丈夫一天几乎二十四个小时泡在酿酒房里,明明同住一个屋檐下,见一面有如登天,纵使偶然见到了,想家常两句,也被匆匆打断,“你有事的话可以等会儿再说么?我还赶着酿酒呢。”
孩子的到来,让母亲苦涩的婚姻带来希望,有了孩子就好了,丈夫就会吧注意力转移到家庭上了。
可惜事与愿违,情况没有任何改变。母亲心里的怨恨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最后终于爆发。
此后,便开始整日的争闹不休。母亲怨父亲没有担当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父亲说母亲不懂事理。
这就是她的童年,恨酒,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两夫妻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有一天,积怨已久的母亲一把把父亲的藏酒一毁殆尽,“我让你酿,我让你酿!这就是你辜负我的后果!”
清平被母亲最后含恨的眼神惊醒。
明明是那么深爱的人,却因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怨恨至厮,这就是所谓的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么?
绝对不能让榛儿变成母亲那样,榛儿是那么温和谦恭的一人,绝对不能让恨意爬上榛儿的眼角。
所以绝对不能一时心软,最后却无法回报,让两人都痛苦不已。
第十四章
清平出得门来,就看见她那姐姐被人团团围住。
云家家大业大,在兰州也有生意,现在她们住的就是云枫在兰州的别馆,各分店掌柜听闻当家的来兰州后,纷纷来此向云枫报告近来经营情况,一人一嘴吵得云枫头都疼。
见云枫这么忙乎,清平也不便打扰,打声招呼后便独自一人踱步出了别馆。
兰州是这个国家的另一繁华城市,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两旁朱楼碧瓦,错落有致,小贩吆喝声、行人说笑声充斥其间,一派蓬勃向上的景象。这三年一度的酒中盛会便是在这热闹非凡的城市举行。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身为异乡客之故,清平总觉得身处这热闹之外,心里空落落的。
缓步游走在兰州街道,心里想的却是百里之外家里的那些琐碎事。
酒馆有云天顾着,客人的酒也已经酿好,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了。榛儿补身子的药也买好了,也再三嘱咐过榛儿不要忘了喝药,依照她这夫郎的性格,是不会不听从妻主的嘱咐。
只是想起临行前,榛儿一片死寂的眼神,清平就止不住地抽疼。
她知道她惹榛儿伤心了,可是她过不了自己这关,她得静一静,好好想想她与榛儿的未来。
清平心神恍惚地游走着,突然,争吵的声音打断了她的神思。
“我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没想到居然是个无赖,吃霸王餐!”路边小贩紧抓住一人的衣袖,开口大骂,在这充满和谐之音的集市上,这骂声显得尤为突兀,引得行人纷纷侧视。
那人满脸通红,显得很尴尬,她试图解释,“这……请你相信我,我确实是带有银两的,只不过一时大意不知掉哪儿了。”
“呸,老娘又不是第一天在这摆摊,信你那就是龟孙子。走,跟我去见官。”小贩不依不饶。
停下脚步,清平有些发愣的看着拉扯的两人。
记得第一次跟榛儿上街的时候也碰上过这么一出戏,那时她是视而不见,自走自的,直到走出很远了才发现身边的人儿不见了,她沿路返回,就看见她家夫郎仍站在那儿,怯怯地看着她,眼中含有请求,却一句话也不说。
她就感到好笑。那时家里的钱都是榛儿刺绣挣来的,他要想帮人,她无权干涉,他也根本没必要询问她的意见,更谈不上请求她,还因害怕惹得她不高兴而不敢说。
沉思了一会儿,从钱袋里掏出几个银锭子,清平上前,把还装着几个铜板的钱袋递过去,说,“小姐,这是你掉的。”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管她们有什么反应。
老实说,做这种只有烂好人才会做的事,让一向独善其身的清平觉得怪别扭的。
依照清平的想法,这事就该这么了了,可是没想到那人付了帐,匆匆赶上来,拦住清平。
那人作了一揖,道:“多谢小姐刚才出手相助,若善不甚感激。这是找剩的银两和小姐的钱袋。”
清平一把拿过钱袋,反复看了看,确定没什么损伤后仔细地收好。刚才一时冲动没有想到这是榛儿为她做的,就把钱袋给了出去,现在倒有些后悔了,要是这人不还回来,那她还不得怨死。
清平笑得很客气,这是她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举手之劳而已,只是出门在外,钱财乃必需之物,小姐切不可再大意把钱弄丢了。”
清平这话略有讽意,可是也不知是迟钝还是假装听不出来,对方惭愧地笑了笑,道:“这个,若善一定谨记于心。还望小姐留下姓名和住处,来日我好把刚才欠小姐的钱悉数归还。”
她以前出门的时候,身旁都带着小厮,所以用不着管这些个琐事,但这次她是独自一人,又赶路匆忙,难免有些疏忽,幸得有人好心出手相助,要不她这脸,就丢大了。
清平瞄了她一眼,只见那人虽面带风尘,满脸倦意,身上穿的一袭白衣也已成灰白,但眼神还是清亮的,举止也颇为得体有礼,看得出是个家教很好的人,不像是个会吃霸王餐这么无耻的人。
“不用,那也没多少钱。”清平淡淡地说,人在外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再纠缠下去,拱手道:“那我们有缘再见。”
说完就把那个什么若善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兰州漫游。
转过街角,又走了几步,一间装修豪华的书店映入眼帘。
想起榛儿也是个爱书的人,家里的书差不多都让他读了个遍,看到有所感悟的地方还会在旁边空白处记下自己的所感。
或许,挑本书给她的小夫郎当礼物也不错。
“哟,这位客人想要些什么书?不论是哪方面的,我们这里都应有尽有。”
这位店员话说的不假,律法、财务、膳食、农商……一应俱全。
“我们三味书屋可是由始皇帝亲自题名的,百年的老字号了。想当年始皇帝创立大和王朝,励精图治,说什么学术要百花齐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鼓励各行各派多出书,培育多元化人才……”
清平无心听那店员喋喋不休,随手拿了本关于植物的书翻动着。
书页一张接一张地翻了过去,最后停在某一页上。
榛树:花为黄褐色,果实名为榛子,其仁可食用。
……
清平怔怔地看着那一页,不自觉地,伸出手,不断在那个榛字摩挲着。
忆起她初来异界时,榛儿怕她至极,但仍是小心地伺候着。那时她对穿越这种离谱的事还无法接受,对榛儿也不理不睬的,他们之间除了沉默就是沉默。
然后,某天,她认清现实,打量着一直在她身边转着的男人,五官是清秀的,双眼皮,菱形唇,不过估计是因为营养不